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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这两头小猪就是温钧的实验品,先将两只小猪养上个把月,确定计划可行,到时候他会趁着猪肉的价格还没有涨到最离谱的时机前,大批量购入猪仔。
    没想到会让温蔷误会了……
    温钧瞥了她一眼,见她勤快地帮忙,看起来比他还上心。
    闭上嘴,默不作声了。
    勤快上心的劳动力,谁不喜欢?而且少女初心,干什么要打破她心里的美好幻想呢。
    ……
    村子小,东边放个屁西边都能听到响。村里谁家发生了什么事,顷刻就能传遍。
    温家养猪的消息在村子里不胫而走。
    一些村民上门来围观,看见温钧砌出来的猪圈,摇头说不行,这么简陋只能用上一两个月,等小猪大了,很容易就能跳出来。
    尤其是发情的公猪,弹跳力比人还凶猛,动不动就跳过半人高的围墙跑出来,在村子里瞎跑。
    温钧的这个小猪圈,只能算是给小孩子玩的小玩意儿。
    温钧也不恼,趁势请教了他们猪圈该如何修建。
    得到大概的指点后,他在心里画了一幅草图,打算将来正式养猪的时候就按照这个草图修建猪圈。
    村民也很是自得,温秀才的儿子向他们请教怎么养猪,这消息拿出去,怎么着也能吹一年了。
    一群人参观完,心满意足地散去了。
    温钧留在左侧院,继续整理猪圈。
    不过大概是温钧开始养猪的消息太震撼,又有村民参观,这件事传的十分快,连附近几个村子都知道了这条消息。
    众人嗟叹:温承贺死后,没有支撑门户的人,温家越来越败落。这不,现在都开始养猪了。
    有熟悉的人知情,还秉着好心,特意去告知了一声季家。
    到了下午,季老爷就带着季明瑞辛苦跑来了温家。
    看见温钧正在指点温蔷煮猪食,季老爷眼眶微红:“贤侄,你这是在干什么?”
    温钧先抬头,看见季老爷,皱了皱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季老爷也不用温钧回答,因为他在路上早已经听到了流言,自己脑补了一大堆。
    看了眼灶台正在煮的猪食,他痛心疾首又愧疚难当:“你不是刚刚入了城西私塾,学业大有进益吗,为什么要自甘堕落开始养猪?你可是将来的秀才老爷,就算是没有银子,也不能养猪啊。怪我,这一切都怪我,怪我没有及时送银子过来。温兄走的那一日,我答应过他,要好好照拂你们母子三人,没想到最后竟然是我拖累了你们……”
    随着他一句句自责的话语,温钧渐渐明白发生了什么,哭笑不得。
    “季伯父,可有兴趣谈一笔生意?”温钧放下手上的东西,示意季老爷进屋说话。
    季老爷反应很大,一边摆手躲闪,一边无情拒绝:“不谈,不谈!你就该去读书科举,将来光耀门楣,怎么能和我做生意!”
    朝廷有规定,商人之后,三代不能科举,避免商人巨富通天,科举舞弊。
    温钧要是真的成了商人,温家好不容易有了点书香之家的味道,立刻就要被染上铜臭味——季老爷怎么肯让好友呕心沥血,用了三十年奋斗而来的东西就这样化为乌有。
    他坚决要守护温家诗书传家的理念!
    于是无论温钧再怎么劝,季老爷也无动于衷,不肯进屋。
    温钧无奈,只能招手示意季明瑞先进屋歇着,屋里有凉茶。
    季明瑞赶路过来,早就又累又渴,闻言眼睛一亮,也不管季老爷,迫不及待进屋喝茶去了。
    剩下季老爷在外面骑虎难下。
    温钧再次伸手示意:“季伯父,先进屋说吧。”
    季老爷叹口气,这次终于老实进去了。
    季老爷其实很愧疚。
    这一份愧疚他没有和任何人说过,只是在家里对季明珠更宽容了些,宽容得令人侧目。
    因为他觉得以温家积攒的家底,这五年来,即便没有季家的银子也能过下去。反倒是上次,为了帮他,温家变卖家产,连温兄留下的遗物都变卖了。
    他对不起温兄,对不起温家,只能对季明珠好一点。
    反正季明珠将来要嫁去温家,是温家的人,他对季明珠好也就等于他对温家好。
    没想到温钧会开始养猪。
    温钧养猪,一定是生活艰难,被逼到没有法子,才会出如此下策。
    季老爷更愧疚了,早知道他一开始就不该收下温家送来的财物。
    他收到消息,立刻带着季明瑞一起赶到村子里。
    温钧光是看了一眼季老爷的表情,就大概能猜出他的想法,也没说什么,进屋后,给季老爷讲了他为什么要养猪的三个理由。
    第一,养殖户不算商人,算农户,能够以清白之身参加科举。
    第二,村子周围漫山遍野都是猪草,不用花钱,成本低。
    第三,荆楚郡猪瘟,猪肉价格上涨,未来前景良好。
    听完这三条,季老爷脸上的表情顿住,抬起头,用惊讶的眼神看了温钧半天,像是想到未来光明的钱途,脸色慢慢激动,兴奋地站起来,开始和温钧一条条争论起来。
    他能做大季家的产业,得到上林县首富这个称呼,自然不是榆木脑袋。
    只有稍加点拨,就犹如拨开眼前迷雾,眼前一亮。
    “没错,贤侄你说得太对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季老爷越讨论越激动,忍不住在屋里走来走去,“荆楚郡的猪瘟虽然是坏事,却也是我们的机会!正好我现在没有别的生意可做,自己养猪,虽然累了些,却不需要太多的本钱,又有很大的市场,错过就太可惜了!”
    温钧坐在一旁,含笑看着,目露满意之色。
    很高兴季老爷和自己统一战线,一个想法。
    近段时间,荆楚郡猪瘟频发。有些人或许会畏惧这段时间蔓延猪瘟的可能,缩减养猪的规模,或者直接关闭养猪场。
    可是做生意都有风险。
    养猪有猪瘟的可能,却也有暴富的可能。想要赚钱,就不能怕风险。
    温钧正是看到了这个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生意,又有剧情先知在手,才敢大胆地决定养猪。
    季老爷找上门一事,也让他想到了可以和季家一起联合的可能。
    分担风险,还多了人手。
    比起他一边读书一边独自养猪,有人可以帮忙会轻松许多。
    就这样,在温钧的说服下,季老爷也赞同了这个主意,并且迫不及待要加入进来。
    两人就养猪一事讨论到了酉时初才散。
    季老爷还觉得说不够,打算继续说,甚至连猪养出来了之后走水运卖去外郡,还是在本郡就地销售都拿出来探讨了一遍。
    温钧无奈,极力劝住,让季老爷停下,先回去,以后再聊。
    酉时初等同于现代的下午五点左右,黄昏时刻,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再不散,季老爷和季明瑞就要摸黑回去了。
    刚刚经历了摸黑赶路导致摔倒的温钧很有心得体会,知道摸黑赶路的尴尬,不打算让季老爷也经历这种事。万一出点什么事情,季老爷受伤,他们的合作岂不是要拖慢了进程?
    季老爷对此很有怨念。
    因为温钧第二天要去私塾上课,他就算再上门,也找不到温钧,不能和他继续商量养猪的大业。
    这对于刚刚将温钧引以为商业知己的季老爷来说,等同于在他心里放上一窝蚂蚁,抓心挠肺。不将事情定下来,他饭都吃不香,觉也睡不好。
    ……
    次日,温钧放学,和赵博等人一起走出私塾。
    一眼就看到了季老爷。
    季老爷就等在城西私塾外,背着手,也不管路人那些知道他曾经身份的人如何看热闹,迫切地等待温钧。
    看到温钧上前,立刻上前:“贤侄上了一天的学,一定累了,不如去我家歇歇。我们再顺带将昨天没说话的事情说完?”
    温钧扶额,有种无奈的感觉。
    “季伯父,此事不急于一时三刻。”
    季老爷皱眉,思考片刻,试探道:“明珠这几日好像不怎么高兴。”
    温钧一愣,想起自家小未婚妻惨遭冷落、伤心委屈的那张脸……
    “我们走吧。”
    第14章
    季老爷估计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听到温钧的话,有些没反应过来。
    只是稍微提了一句女儿的名字,温钧立刻就改变主意,要去季家一趟?
    怎么以前没发现温钧如此看重女儿?
    季老爷觉得古怪,再仔细回忆前面两次发生的事情,忽然察觉,温钧每次出现在季家,都是为了明珠出头而来。
    他恍然大悟,暗暗咂了咂舌,眼底闪过一道亮光。
    “季伯父?”温钧的声音响起,打断他的思绪,见季老爷不动,眉心微拧,“不是要走?”
    “走,走,现在就走!”季老爷回神道。
    未来女婿看重女儿,这是好事啊。他回过味来,激动地走在前面带路,示意道:“走,我们一起走。”
    温钧点头,匆匆和赵博等人说了一句有事,追上季老爷的脚步,随他走了。
    赵博愣住,看了眼身边的同窗,半信半疑问:“温钧这厮,竟然如此重色轻友?”
    同窗看了眼温钧走远的背影,斟酌道:“人家有未婚妻了,咱们还是单身,本来阶层就不一样,看开点吧。”
    赵博沉默下来。
    过了半天,用谁也听不见的酸涩声音嘟囔:“有未婚妻了不起啊,我也要让家里给我找一个未婚妻!”
    ……
    季家距离私塾有一段距离,不然季柳氏也不会让季明瑞在另一家私塾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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