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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节
    名字俗不可耐的女子一本正经开口道:“要不做个酸菜尖椒?”
    年轻人一脸苦相道:“那不还是酸菜吗,可我也不能吃辣啊。”
    女子很用心思考了片刻,问道:“酸菜炖肉?”
    年轻人咽了一下口水,为难道:“好是好,可咱们买不起肉啊。”
    女子浅浅淡淡哦了一声,就再无下文。
    这不是她想去动脑子的问题,那就不去想,她一向如此。
    年轻人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休,习惯成自然了,其实酸菜他也没吃厌烦,只是她不喜欢说话,他就是找个让她陪自己说话的由头而已。
    吴六鼎觉得他这辈子都不会吃腻酸菜的,从第一天见到她,吃过她的酸菜,就从不怀疑这件事。
    毕竟那时候她腌制的酸菜,也不难吃,就是真的比较难入口,可那之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十多年来,她的手艺总归是越来越好,越来越娴熟。
    在吴六鼎这位吴家剑冢的当代剑冠看来,天底下没有比这更让他感到幸福的事情了。
    练剑,立志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那是家族和父辈的要他做的事情,既然是必须扛起的责任,他不躲避,也很努力。
    但喜欢吃酸菜,是他自己选的。
    两件事,不分大小。
    一口一口喝着茶水,吴六鼎问道:“翠花,咱们真能在这里遇上咱们家那一大帮子的爷公叔伯姨婶?”
    翠花轻轻点了点头。
    吴六鼎扳着手指头自言自语道:“张老哥,老喜欢吹牛皮,这回见着他也一定要躲得远远的,否则他唠叨起来真是唾沫满天飞。岳小叔,成天想着从我这里拐走那后半部北冥剑诀,咱也不搭理他,省得他彻底走火入魔。纳兰大姨,小时候总喜欢拿胸脯搁在我头上,还骗我说是因为她走路累得慌,真是沉啊!咱们离家前,还跟我说找媳妇就按照她的模样找,准没错,可我虽说没这想法,但是咱们俩走了这么长路,可还真没遇上几个比纳兰大姨好看的,当然,只是眼瞅着比她胸脯分量相当的,倒是有几个,不过身材比她差了十万八千里……”
    翠花“看了一眼”吴六鼎。
    有剑气!
    完蛋了,估计大半个月连酸菜都吃不上了。
    吴六鼎咳嗽一下,赶紧亡羊补牢地转换话题,“还有那谢老伯和崔大光头,也都不啥正经人,一个非要认你做女儿,一个分明不喜欢吃酸菜,每次都要变着法子从你这里顺手牵羊几坛子,翠花,咱们都离他们远点。”
    吴六鼎一个一个数过去,“说到在咱们家做邻居的周莲池和谢承安,我就来气,一个戾气奇重,恨不得拿剑砍死天下人,一个好像觉得天下人都欠他几百万两银子,我就纳闷了,这两个家伙怎么不砍死对方一了百了。”
    “不过褚婶婶和公孙爷爷,都算是实打实的好人,就是跟你一样,不怎么喜欢说话。”
    “那个被我取了个‘娶剑老爷爷’绰号的赫连剑痴,不算好人也不算坏人,我曾经问过老祖宗他的来历,不过老祖宗没说,不过应该是位在咱们家都很难找到对手的高手,老祖宗跟他比剑术也就是略胜一筹,至于谈论剑道,老祖宗也要望尘不及,反正我奶奶说过一次,那位老人对剑道的见解,虽然我一直听不太懂,但应该能超出当世一百年。”
    “至于那个姓竺的魔头,要不是他剑术确实厉害,否则我都不乐意说他,真不晓得这么个坏透到骨子里的阴险小人,才四十岁出头的家伙,怎么就给他练出那么一手玄妙剑术,竟然能让老祖宗都憎恶其人却不得不称赞其剑。”
    吴六鼎喋喋不休在那里自说自话,很快就喝完一壶茶,喊着让店伙计往茶壶里添加热水,那伙计听见了却假装没听见,靠着廊柱偷懒,眼珠子恨不得都挂在一名妙龄女子的胸脯上,吴六鼎喊了两次也就只能作罢,看着翠花忍不住问道:“你说这次把这么多人松开禁锢,甚至连竺魔头这样的邪魔都给大赦了,允诺他们在北凉边境上搏命,用作换取一线彻底离开吴家的机会,老祖宗的做法,是对是错?”
    翠花面无表情,也无动静。
    吴六鼎叹了口气,又问了个问题,“翠花,你说这百来号剑士,加起来的话,比得上两百年前咱们吴家九位老祖宗的实力吗?”
    翠花总算开口说话,“一剑加一剑,不等于两剑的威势,能有一剑半就很了不起。当年赶赴北莽的吴家先祖,那九剑,是不惜未战之前就已有半数人身陷必死之地的巨大代价,才构造出了那座记载于不知名古谱上的剑阵,威力无匹,就算当今天下由桃花剑神邓太阿领衔,加上王仙芝大徒弟于新郎,太安城祁嘉节,棠溪剑仙卢白颉,龙虎山齐仙侠,凑足九人,哪怕境界比拼,已经超出吴家九位先祖太多,可就对阵数万骑军的杀伤力而言,未必能超出太多。”
    吴六鼎其实听着没怎么上心,但是能让翠花一口气说这么话,他就很意外之喜了。
    翠花显然已经看穿他的心思,很快就像是继续去修炼闭口禅了。
    吴六鼎唉声叹气,手心摩挲着下巴上的胡渣子,“别说天下第一剑客,我这会儿恐怕前五也谈不上,前十都有点悬乎,可老祖宗就来了这么一出大阵仗,我都不好意思拉着你凑上去。翠花啊,我当下很忧郁啊。”
    最后一句是当年在太安城小宅里,那个蹭吃蹭喝还厚颜无耻蹭住的温不胜经常说的一句话,其实吴六鼎还漏了“裆下”两个字,只不过吴六鼎一次有样学样后,就两三个月吃不上酸菜了,那以后就只敢说当下而不敢说裆下了。
    翠花不愿意说话,吴六鼎也有些莫名的感伤,一时间他这个没剑的吴家剑冠和桌对面正背着“素王”的女子剑侍两人,都沉默起来。
    一楼十来张桌子,衣冠鲜亮,富贵逼人,都说北凉贫苦,可跟离阳其它地方一样有钱人其实并不少,这些客栈住客多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高谈阔论,要么就是故作行家高手的神叨叨言论,不是身边某某某曾经认识过某某某,而后边那个某某某又是那种进入剑冢还能功成身退的大剑客。只不过言语喧哗,各自附和,还有许多一惊一乍的,其实大家心知肚明,真有认识那种顶尖江湖剑客的了不得家世,谁还乐意在这种客栈住宿喝酒?
    更没有人能够想到不远处,就坐着一个才出家族就早早名动大江南北的吴家剑冠,更坐着一个背有天下第二名剑、更是领会了李淳罡两袖青蛇的女子剑侍。估计吴六鼎自报身份家底,也没人愿意信,也不敢相信。
    在在座各位看来,你他娘要真是吴六鼎,出门的时候没有十几号大侠高手陪着,给你端茶递水敲肩揉背,也好意思出来混江湖,还大言不惭说自己是那啥子世间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剑冠?所以肯定是假的嘛!
    约莫一个时辰后,整个云霞镇都轰动炸窝了。
    那吴家剑冢的一百骑真从这儿经过!
    翠花站起身,伸手绕到背后,轻轻按住那柄素王古剑。
    原本要按照规矩绕城而过的吴家百骑,在一名姓吴的领头人带领下,临时改变主意,破例穿城而过。
    一百骑进入云霞镇街道。
    只闻马蹄声,没有丝毫杂音。
    人人面容都带着如出一辙的枯槁神色。
    年纪大的满头雪霜,年纪最轻的,也是四十来岁的男女。
    人人皆是背剑,仅负剑一柄,无一例外,更无人佩剑挎剑,也无剑匣藏剑。
    闯我吴家,技不如我,此生此世便做我吴家剑奴,不得自称剑士。
    这是三十一岁便成为天下第一人的吴邛,当年立下的规矩。吴氏一家的规矩,数百年来,几乎就成了整个天下用剑之人的规矩。
    云霞镇主街道两侧的大小铺子,所有人都不敢走到街上去,只敢把脑袋探出窗户和大门,眼中充满了惊奇而敬畏,几乎所有人额头手心都有汗水。
    那个店伙计都顾不上去眼馋富家女子的丰满胸脯婀娜身段,没那本事和身份挤到门口去,只能搬了张椅子放在门内,站在椅子上伸长脖子观望。
    但这都不算夸张的,最夸张的是那些手脚伶俐爬到树上和屋顶上的家伙。
    当他们亲眼看到吴家百骑从眼皮子底下打马而过,有被吴家剑冢名头吓唬到的惊叹声,也有因为他们是赶赴咱们北凉助阵的喝彩声,但更多都是不知所措的痴然。
    当街道这条直线上一人一剑一骑的马队无缘无故停下,然后停在那座不起眼的客栈前头,门口众人顿时惊吓得慌张后退,不少人都磕碰得摔倒在地,是连手带脚麻溜儿爬回客栈内。
    如此一来,总算给吴六鼎和剑侍翠花让出一条路。
    当掌柜的和店伙计看见吴家骑队的第二骑和第三骑纷纷下马,给那对年纪轻轻的穷酸主仆让出位置,满脑子浆糊,已经被完全吓傻了。
    那个这几天没少给主仆二人脸色的店伙计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一身臭味熏天的尿骚味。
    吴六鼎坐上吴家剑奴之一赫连老头下马让出的马背,而翠花则坐上了一名早已被江湖遗忘多年的老妪马匹。
    那两名剑奴没有半点愤懑,在马队继续前行时,就步履乘风默默跟在两骑身侧。
    这就是吴家的规矩。
    任你入吴家剑冢之前是何等实力何等声望的剑客,剑不如我,连此生能否再握上一次剑,都需要由我吴家人来定夺。
    为首那一骑的中年男子在遇上吴六鼎和翠花后,没有说一个字,拨转马头,独身返回吴家。
    吴六鼎转头看了眼亲叔叔吴五玄的落寞背影,咬着嘴唇,缓缓转过头,同样没有说什么。
    吴家人后辈不论子女,只许用剑,每一代由一名剑冠游历江湖,不出世则已,一出世必得剑道魁首,否则生前不得返回吴家,死后不得葬入吴家。
    这是另一位先祖吴阖立下家规。
    自从吴家九剑破万骑之后,两百年来,几乎每一个有资格在名字中拥有一到九这九个字眼之一的吴家子弟,皆是自幼便展露出惊艳天赋的极佳剑胚子,但除了那个九字从未有人用过,其余八字都一个不漏,可奇怪的是,除了带了个六字的吴六鼎最终成功当上剑冠,像叔叔吴五玄当年就败给了后来成为北凉王妃的吴素,于是他所负那柄本该天下皆知的名剑,注定要与主人一样此生籍籍无名。而这趟吴家剑冢出动百余骑,一样是要让他这个代替吴家问剑江湖的侄子作为唯一的主事人,不管叔叔吴五玄剑道造诣如何脱俗,只能是在江湖上昙花一现,老死于家族。
    吴家不光是对闯入剑冢的比剑之人狠辣,对自家人更狠。
    两百年来,不知有多少吴家子弟仅是想要去江湖看一眼,就死在自己父辈的剑下,又不知有多少男女悄悄自刎而死,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练剑而走火入魔,一辈子疯疯癫癫。
    吴六鼎很庆幸自己能够生于为剑而生为剑而死的吴家,从无怨言,但更庆幸自己能够有翠花陪着自己走一趟江湖。
    没有翠花和酸菜的江湖,不算江湖。
    就像某个傻子到最后还坚信的那样,只要有他兄弟小年还在的江湖,那就是他还在的江湖。
    吴六鼎从来只认那个傻子做朋友,对什么狗屁世子殿下鸟都不鸟,当上了北凉王,做成了天下第一人,他吴六鼎也从不觉得就如何了。
    吴六鼎这趟来到北凉,就想亲口问一句。
    姓徐的,你还记得那个这辈子只挎过木剑的游侠吗?
    你要是敢忘了,对,算你徐凤年厉害,连王仙芝都不是你对手,我吴六鼎也没那天大本事剁死你,但总还自作主张能带着百骑离开北凉。
    不过意气用事地想着心事,骑马穿过云霞镇的吴六鼎就有些无奈,自己哪怕是剑冠,可多半是带不走这些吴家剑奴的。
    天底下除了自家那位老祖宗,没谁有这份能耐。
    此后没多久。
    在幽凉两州的接壤处,驿路岔口上有一座路边酒肆,那位半老徐娘的老板娘以往都是被过路馋嘴的酒客拿眼神剐,这回变天了,是她狠狠盯着那个英俊非凡的年轻男子,单身一人,坐在那里,叫了一壶酒,却要两只杯子,她说没酒杯,她家铺子都是用大碗。他笑着说用碗也行的。
    妇人趴在隔壁桌子上望着怔怔出神的俊哥儿,心想,大概他是记起了某个很想一起喝酒的人吧。
    第079章 北凉添枪
    酒肆生意越来越好,几张桌子都坐满了酒客,这让老板娘笑逐颜开,这在往日里可是不常见的场景,一边吆喝着一边端酒上肉,心里打着小算盘,今天赚了几分碎银几颗铜板,想着那在私塾蒙学的自家最小娃儿,总嚷着要买笔墨,可以往家中哪里消受得起这份支出,否则哪个良家妇人乐意会出来抛头露面,可不都是宁肯面朝黄土背朝天,现在总算能让那孩子如愿了。桌子坐满了人,后头还是不断有人在这边讨酒喝,而且都没有要马上离开的意思,老板娘不得不连几张凳子都给搬了出来,好在那些汉子也不觉得寒碜,只顾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若是以往,在酒肆落脚的汉子多会打量老板娘调笑几句,北凉女子本就豪迈刚烈不逊男子,老板娘只要那些汉子手脚不过火,递送酒水的时候给掐一把捏一下,也不会翻脸,不过今天那些酒客都不约而同瞥向驿路东边,像是在等人。没多久,酒肆这边就聚集了不下二十来号人,如此一来,那个独占一桌的俊哥儿就显得格外扎眼,一开始不是有人想着拼桌喝酒,只是不知为何,见着那年轻公子哥的模样气态后,就都下意识躲开了,眼下老板娘见着越来越多的酒客涌来,还多了些身穿绸缎的富贵人家,她就有些担忧那个年轻男人,北凉是啥地儿,别的地方有个说法是一言不合拳脚相向,在这里,人人都是被如刀子风沙给熬出来的暴躁性子,说不定多看一眼谁就要大打出手了,老板娘倒不是计较那年轻人让自己少赚几壶酒几斤肉,而是怕他惹上麻烦吃了亏,这么好看的俊哥儿,要是给人打得鼻青眼肿,她也瞧不过去。
    老板娘正要挤出笑脸跟年轻人开那个口,不曾想怕什么来什么,一帮腰间挎刀的魁梧壮汉就盯上了那张空出三个位置的桌子,妇人可真是怕那年轻人不知江湖凶险,怕他觉着折了颜面就要出口伤人,到时候刀剑无眼,就算有点家世依仗又如何,在北凉这么多年,哪一年没听说过几个读书人给打得半死?在北凉不比离阳其它地方,穿儒衫的根本不好使,佩凉刀的年轻人才震慑得住江湖人,只不过老板娘也听说了,似乎是咱们年轻北凉王下了一道“圣旨”,如今连将军的子女也不敢私佩凉刀,甚至都很难见到有人在闹市骑马,老板娘不懂什么忧国忧民,只觉得北凉的世道,确实好了些。老板娘松了口气,因为那位年轻公子瞅着年纪不大,江湖经验可不浅,主动跟那几位凶神恶煞的汉子聊了几句,然后就笑着跟她多要了十斤绿蚁酒,那五个不像在正经行当讨营生的中年汉子见年轻人识趣上道,倒也多出几分笑脸,出门在外,只要不是那些个将种子孙,也不是谁都敢在北凉境内拔刀启衅的,何况将种子弟也分三六九等,父辈多大的官帽子领多少兵,各自决定了他们是在一个郡县内横行霸道还是能在一州内耀武扬威,对于北凉江湖人士而言,几乎人人吃过那些个将种子弟的苦头,甚至时常有人无缘无故就给盯上,找个蹩脚理由就说宰了就宰了,事后跟官府报备,无非是一句屑小之徒挟技行凶,我等身为北凉铁骑的将校后代,怎可辱没家风,自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可反了,就是个死字。当年在人屠治下的北凉三州,除了那些神仙真人修道之地的武当山还算蜚声朝野,够得上武林中的大门派,这之外就再没有谁能自称江湖大宗了,之所以如此,还不都是给多如牛毛的将种门庭给祸害的?真有过硬把式高深武艺的江湖高手,都给聘请去当了看门狗,反过来为虎作伥打压没有身份靠山的江湖散人,幽州有个与枪仙王绣同乡的孙家,族内子弟都扎得一手好枪,可就是由于不愿意投靠官府和将种门户,等到定海神针的家主一死,很快就给依附一位将军的仇家带兵剿杀,据说全家上下四十余口人,就逃出去两三人。
    见多了酒客来来往往的老板娘其实偶尔也会想,像她这般卖酒赚钱不容易,那些个混江湖的,平日里看着豪气干云,其实估计更不容易。
    往东边幽州方向举目望去,只见驿路尽头扬起一阵尘土,老板娘仅是轻轻瞥了眼,驿路之上经常有北凉骑军过往,她早就琢磨出门道了,看样子,也就是一百多骑的架势,这在咱们盛产铁骑和大马的北凉真不算什么事。老板娘看到酒肆内外不管坐椅子还是坐凳子的,都跟火烧屁股似的,全都站起来,眼神炽热,比看见女子春光乍泄还来得入迷,这让妇人有些纳闷,难不成是什么大人物驾临?她只是个只卖得起绿蚁酒的乡野村妇,江湖也好,庙堂也罢,很多东西就算听进了耳朵也都从不记在心上,一个每天数着那么一小堆铜钱就知足的妇道人家,难道还要去替北凉王操心军国大业不成?这段时日听多了酒客唠叨什么吴家剑冢之类的,她也只当耳边风,她狠狠盯着所有离开位置的酒客,生怕他们趁机脚底抹油,把酒钱给逃了。老板娘方才忙碌了半天,总算能歇口气,又有心思去打量那位要了好些绿蚁酒的年轻人了,她抿着嘴笑,谁说只准男子看那美人的,女子也喜欢多看几眼英俊男人的,此时那人也跟着站起来,就站在驿路边酒桌旁边的大槐树荫下,双手笼着袖口,她看着他的侧脸,羡慕他生了一双勾人的眼眸子,而且看她的时候也没有寻常汉子那种恨不得吃人的眼光,干净的,就像村子里的那口上了岁数的水井,捞上来的井水常年格外清澈,舀上一瓢解渴也好,拿来酿酒更好。妇人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笑出声,觉着也不知哪家的小婆姨有这份福气,每天能给这样俊俏的小哥儿盯着瞧,换成是她,都舍得少吃些饭食,攒钱去买那从未用过的胭脂水粉涂抹在脸上喽。
    老板娘所料不差,的确是一百骑从这里往凉州境内走,只不过连她这种从不知江湖是何物的女子,都瞧出了那一百骑的不同寻常。骑士都是用剑之人,既不像北凉骑军那般披甲负弩,也不像大人物的扈从那样衣衫鲜亮,每个人的脸色都跟石头一样硬,许多剑士看着得有七十来岁的高龄,可骑马而过的时候那腰杆就跟竖着的军伍枪矛,那股精神气万万不是村里老人能有的。尤其是当这一百骑几乎同时望向酒肆时,不光是她这个老板娘吓得往后退去,几乎所有人都退了,可不知为何,百余剑客在为首那一骑目不斜视地策马奔过后,都没有停马,老板娘如释重负,不停下来才好,否则她还真不敢收他们酒钱。
    给吴家一百骑故意忽略的年轻藩王放下手臂,最终还是没有出声,难免有些尴尬。他徐凤年当然比在场诸人要知道更多,当头一骑吴六鼎有心视而不见,之后的剑奴也就只能跟着这位剑冠继续前行。徐凤年倒没有什么恼火,坐下来继续跟老板娘要了半斤绿蚁酒,反正自己的心意到了,吴家百骑领不领情无所谓,总不能非得自己拿热脸贴冷屁股去吧?如果不是看在那位才见过一面的吴家太姥爷的份上,他也不会到凉州边境上等候。既然吴六鼎这小子要摆架子,就让他摆去,徐凤年也不至于给他穿什么小鞋。
    徐凤年脸色平静喝着酒,心中思量权衡着那吴家百骑的战力,吴六鼎和第二骑翠花后头的六七位,都称得上入品的顶尖高手,要是在战事胶着胜负只在一线之间的关键时刻,给这百骑百剑一个直插敌方大将所在的平坦线路,谁拦得住?拓跋菩萨不用考虑,这位北莽武神只要身在战场,根本不需要谁替他护驾,洪敬岩应该也能应付得下来,慕容宝鼎估计也要难受。不过两军对垒,这种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传说,在春秋之中就很罕见了,尤其是随着几种便于组装又威力惊人的大弩出现,很难有人能够如演义小说中做到杀穿战阵甚至几进几出的壮举,要知道一张数名锐士合力踏出的一根鱼凫踏弩,威力之大,被江湖誉为“半百飞剑”,那就是在鱼凫弩去势还未减弱太多的五十丈射程之内,一根鱼凫弩就是一柄剑仙的飞剑!难以躲避,更别说正面抗衡。
    如果不是被王仙芝打破了高树露体魄的话……徐凤年想到这里,自嘲一笑,世上没有什么如果啊。
    徐凤年呼出一口气,酒肆那些来这里碰运气的家伙在一饱眼福后,都乘兴而来乘兴而去,许多人在结账的时候都多掏了些酒钱给卖酒妇人,很快酒肆就走得干干净净,那几个挎刀壮汉临走前,不忘对请客喝酒的徐凤年示好地抱拳告辞。徐凤年依旧坐着温吞喝酒,虽说时不时跟妇人唠嗑些庄稼收成的琐碎言语,但自然不是对那老板娘有什么非分之想,那风韵犹存的妇人也没天真到以为这年轻人有何遐想,借着话头,当下又没有什么生意需要伺候,她便坐在桌对面,拎了坛绿蚁酒和几碟自制下酒菜,说是送他喝的,反正值不了几个铜钱。两人闲聊之际,终于又赶来三个客人,一老两小,都背着行囊提着木杆子,就在徐凤年隔壁桌坐下,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老人只要半斤绿蚁酒,两个少年只能闻着酒香,眼巴巴看着家中长辈眯眼陶醉饮酒。
    一个下巴上隐约有些青渣子的壮硕少年低声问道:“爷爷,刚才咱们看到的那拨剑士,真是吴家剑冢的剑客吗?”
    老人点了点头。
    另一名眉清目秀的少年生得不俗气,唇红齿白,倒像是个女子,要是前些年给那些喜好男风的将种子弟不幸遇上,那就真要生不如死了,好在如今北凉境内许多座州郡大牢里,还蹲着许多跋扈子弟在吃牢饭呢,比起以前的北凉实在是要讲规矩太多,再说了许多富人都搬出了北凉,今儿多了个流州的北凉道,真是难得的太平世道。老板娘招呼好三位囊中羞涩的客人后,坐回座位,看了眼那秀气少年,下意识就转头看了眼桌对面的公子哥,嗯,还是眼前这位俊俏许多,这随意一瞥,不曾想给那公子哥抓了个正着,妇人看到他似乎有些无可奈何,她忍俊不禁,也没啥不好意思的,都是快有儿媳妇的女子了,脸皮子薄不到哪里去,妇人直爽笑道:“公子,你长得可比咱村子里最俏的闺女还好看,你爹娘肯定也好看,我多瞅你几眼,公子你可别生气啊。”
    徐凤年笑道:“老板娘,你瞅就瞅,我也不管不住你眼睛,可等会儿结账能把零头的铜钱略去吗?”
    妇人哈哈笑道:“那咋行,我可都送你一坛子上好绿蚁酒了,等会儿酒钱一个铜板都不能少。要是公子哥能让我摸两把捏两下,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徐凤年无奈道:“老板娘你这生意做的,真是怎么都不亏。”
    妇人毫不遮掩爽朗笑着,徐凤年看着她的笑脸,也跟着笑起来。西北边塞的女子,比起江南那边烟雨里长成的女子,自然少了那份百转柔肠的婉约,却也多了唯有这方水土才能养育出来的英气,徐凤年喜欢眼前妇人这样的笑容,就像他喜欢北凉一样。对于在北凉长大的徐凤年来说,祖籍所在的辽东,反而从来称不上“家”这个字眼。
    隔壁清秀少年听着徐凤年跟妇人的谈话,有些皱眉头,那高大少年偷偷瞄了眼老板娘“撞在”桌沿的胸脯,咽了咽口水。跟徐凤年并排而坐的老人则神情平静,端着酒碗,每喝一口酒前都要闭眼闻一下酒香,如果仔细观察,老人和两个少年,手掌的虎口位置都有着厚实的老茧,显然是摸多了物件的缘故。徐凤年自然早已看到,只不过并不想去深究,穷习文富练武,这三人分明是常年练枪之人,至于为何如此寒酸落魄,连练习抖枪的枪杆子都是最粗劣的白蜡杆子,谁家还没有一本不愿再去翻开的难念经书?
    秀气少年压低嗓音,咬牙切齿说道:“爷爷,听说荀家搬去中原了,姓贺的魔头肯定也跟着,咱们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