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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_212
    因为埃布尔并不怎么喝酒。
    另一边,詹姆斯他们又在拍照。
    这次拍照是为那家音乐杂志《十字路口》拍摄封面照。
    经过被冷落、被无视、被泼水、又被骂的摄影师费恩终于争取到了三个小时的拍照时间。
    他这会儿倒是不怎么记仇,目光专注地望着行星乐队四个人,一门心思想要拍出点儿‘真正富有思想、生命力和灵魂’的作品出来(他自己说的)。
    介于之前的不愉快,这次詹姆斯表现得格外配合一点儿。
    但在按照摄影师要求换服装的时候,他一看到上衣的样式,表情就变得十分古怪起来:“这种泡泡袖和蝴蝶结……真不是女装吗?”
    摄影师费恩正色回答:“当然不是,这是男装。”
    他还非常骄傲地告诉所有人说:“这是我自己设计出的衣服款式,我亲自找人做的,我才不会让你们随便穿那些从商店里买来的普通衣服。”
    詹姆斯觉得匪夷所思。
    他嫌弃地拎起那条明显不分叉,也就是整块布的衣服:“那你告诉我,这他妈是男装?除了苏格兰裙,哪家男装见鬼地会有裙子?”
    摄影师费恩立刻愤愤不平地怒斥起来:“到底是谁告诉你穿裙子是女人的专利了?你思想也太肤浅了!着装的规则难道是与生俱来、固定不变的吗?主流的观点难道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为什么女人现在既可以穿裙子、也可以穿裤子,而男人就只能穿裤子?而且,既然女人现在都可以穿裤子了,那男人就应该也被允许穿裙子!否则,那就是性别的不平等!那就是思想的禁锢!”
    “……可性别不平等他妈的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来拍个狗屎的照片……”詹姆斯不耐烦地打断他问。
    “因为这次我拍照的主题就是叛逆!”
    摄影师费恩激动地解释:“对整个世界既定秩序的勇敢挑战,对社会固有模式的理解反抗,对自我存在的重新定义,以及表达‘我活着!我的存在!就是为了去尝试和体验与众不同的东西,而不是去随波逐流,去做别人都会做的无聊事情’,你不觉得这很酷吗?”
    詹姆斯睁着一双绿眼睛,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回答:“不觉得,我他妈只觉得你想骗老子穿裙子。”
    摄影师费恩愤怒地说:“我看错你了!我以为你是桀骜不驯,又骄傲不羁的摇滚明星,可你骨子根本就是个没有一点儿时尚感和先锋意识的俗人。”
    “你说得我不太懂,但我他妈只觉得你在骗我穿裙子。”詹姆斯狐疑地回答。
    摄影师费恩深吸一口气:“听着!你们这群混蛋只给了我三小时的拍照时间,所以,我要抓紧时间把照片拍完,而不是浪费珍贵的时间来骗你,所以,一切都是为了照片效果。我发誓,拍出成品后,会先给你们看,不满意就重拍。”
    “这句我算听懂了。”
    詹姆斯犹犹豫豫地又看了一眼裙子,嘀嘀咕咕地说:“但我他妈的还是觉得你在骗我穿裙子。”
    摄影师费恩濒临崩溃:“你卡带了吗?翻来覆去就一句话?”
    詹姆斯想了想,总结着:“但我他妈的真觉得……你就是在骗我穿裙子!”
    作者有话要说:【注】之前大家弄错了一个点,我总忘记解释。
    埃布尔不是乐队的经纪人,他原本是Mixer唱片公司的职员,所以他的工作是卖唱片和打造年度金曲,给公司赚钱。但由于他在事业低谷遭遇行星,加上喜欢詹姆斯,在两方商业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就帮忙做了一部分经纪人工作(乐队当时对埃布尔的态度很一般,主要也是因为他不属于自己人,而算是唱片公司的人)。
    至于乐队为什么没有找经纪人,一个是没有合适的人,再一个初期乐队业务太少,兰斯控制欲太强,而且不想和任何人分钱,使唤戴维斯当临时经纪人,给友情就行了,不用给钱(我早说过,本文最大的反派就是两混蛋主角,詹姆斯是明面上的反派,兰斯总在背地里搞事),所以,暂时没签经纪人。
    本章为什么又签了呢?因为埃布尔开的工作室是和兰斯合伙一起开的,也就是说,这混蛋自己给自己的乐队签了个合同。
    总结一下就是:兰斯既不想让经纪人分钱,(以后)也不想让唱片公司分钱,他要最多最大的那份钱。
    PS.大概意思是这样,如果有错漏的就请忽略吧!毕竟没真混过这行,肯定有不对的地方,多多见谅。
    第81章性别解放
    很多人都觉得美国开放,而英国作为一个出绅士的国度,应该相对保守。
    其实,这完全是错误的认知。
    英国人在疯玩的时候,那些没文化的土鳖暴发户美国佬连杯茶都还泡不好呢!
    错了,他们直到现在也泡不好一杯茶。
    早在英国六十年代兴起的不列颠摩斯运动中,就已经证明了阳刚之气不是衡量男子气概的唯一标准。
    傲娇又矫情的英国男人们搞不好会坐在一起,像是小姐妹们开茶话会一样,一本正经地讨论着TPO(时间、地点、场合)——除了修身西装窄领带、几何图案的布料再加上尖头皮靴外,还要有连一根头发丝都不能乱的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