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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不知者无谓,所以没什么见识的余当当在面对这一切时,仍旧是兴奋的。
    她旁边的余叮叮却苦着脸,谁叫这破地方既不能穿漂亮的衣服又不能化妆。她是女生,漂亮的女生,她可不想呆在里头被训练得像个男人一样满身的肌肉。更何况在这里,她不能时不时享受做女人的权利。
    余叮叮就像普通的女人一样,有了第一次就会忍不住去想第二次,紧接着就是第三次。吃惯了肉肉,一下子叫她改食素,那可是要人命哦!
    她偷眼去看蒋晔的时候,他正在发呆,他想不通余兰芝对他的态度怎么会突然转变的有些冷淡了,他做错了什么吗?
    还是说别人做了什么会使她冷落他的事情?这里头的别人除了蒋甜甜便是蒋邦,还有可能是老太爷看她太过宠他从而施加的压力。蒋晔的心里越发的不是滋味。
    四个人里头,脸色最正常的是隋旭初,完全没有表情的脸庞任谁也想象不到他的内心在翻江倒海。
    比完全军事化管理还严格的有一个地方叫监狱,上一辈子他死在了那里。
    看着眼前高高的铁丝网,他怎么可能做到不动容!
    学校里来了专人接待他们,即将要走上男女校区分别的岔道口时,余当当忍不住转过身对跟在最后的隋旭初道:“旭初哥,你…照顾好自己。”
    一句话掀起了三人心里的浪。
    蒋晔,妒忌死了,想宰了隋旭初。
    余叮叮觉得她是浪蹄子,恨不得掐死她。
    隋旭初自打踏进了学校,就像回到上一辈子初踏进监狱的心情一样,觉得路漫漫通往的地方充满了恐惧。就在他快要被恐惧打倒的时候,是余当当的话救了他。
    隋旭初陡然活了过来,看向他的盟友。
    这时余当当做了一个动作,拍了拍自己的心口,意思是他说的话她都记在了心间。
    隋旭初并没有仔细去体会她传达的讯息,只是忽然觉得自己比上一世幸福很多,类似监狱的高墙铁丝网内,有她陪伴。
    隋旭初上前了两步,将余当当抱在了怀里。
    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在众目睽睽之下。
    隋旭初:“你也照顾好你自己。”
    竟有些生离死别的意味。
    余当当的情绪低落了下来,隋旭初已经放开了她,大步走向男生校区。
    愣在原地的蒋晔原也想抱抱余当当做个告别,可他觉得自己若是抱了她,难免会生出别的心思,他有点儿别扭,还有点儿心虚怕别人看出异常。
    他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当当,保重。”顿了一下,才又补充道:“叮叮你也是。”而后便追着隋旭初的脚步去了。
    余当当和余叮叮,因为不同年级,分在了不同的宿舍。
    振鹰学校里虽然都是富家子弟,但学校秉乘的教学原则就是如何修理这些富家子弟。
    是以,宿舍真的很普通,六人间,上下铺。
    像余当当和余叮叮这种插班生,是没得铺位好挑选的,只能睡在最靠近门的下铺,进进出出的多灌不少风。
    三零一宿舍里,余当当从善入流,铺好了自己的床铺,然后拿出了专门准备的肉干,分给了同寝的同学,收获了不少好感。
    同寝的小姐妹便指点了她不少这里的规矩,譬如把手机调成静音和吃的一起藏在柜子的最里头,外面得放一层卫生巾卫生纸掩盖,要不然就会被变态教官收了去。
    另一边的四一一宿舍,余叮叮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挑剔的大小姐不愿意睡在对着门的铺位,打着体弱不能见风的幌子跑去找负责管理宿舍的老师,要求调整铺位。
    按理说任谁看见她一副娇弱的模样,总会激起怜香惜玉之心的。
    但那个穿着迷彩服比男人还粗壮的女老师却冷哼了一声,道:“不能见风,那你回家躲你妈怀里一辈子不要出来。”
    请求被人严厉地拒绝了,余叮叮臭着脸回到宿舍的时候,同寝的几个女孩的脸上皆挂着幸灾乐祸的笑容。
    余叮叮一来便给人留下了事精的印象,没人愿意多搭理她,理所当然的在教官查寝时被搜走了刘真芹为她准备的高级零食和与外界联络的必备工具——手机。
    这年头没有手机用,那可是会死人的。
    到了晚上十点,寝室的熄灯号一响,四周准时地陷入了黑暗里。
    余当当埋头躲在被窝里,郑重地给隋旭初发了个信息。[你还好吗?我很好。]
    闭着眼睛沉浸在黑暗里的隋旭初,感受到了身|下手机震动,他翻开瞧了瞧,嘴角不自主地扯了扯,扯出一个很好看的上挑幅度,回了一个字[好]。
    这尼玛是有多惜字如金啊!余当当生气地将手机塞进了被窝里,既然他没话跟她说,那她也不要再理他了。
    就在隋旭初正纳闷这丫头怎么不回他信息的时候,与他一墙之隔的蒋晔做出了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那便是要像初回余家一样,刻意去讨好余兰芝。他清楚地明白,只有余兰芝的心在他这里,才有他在余家的立足之地,他才能有资格去谋划余家的财产和余家的继承权。想通了这些,蒋晔没有犹豫给余兰芝发了这么一条信息。
    [妈妈,才离开你一天就好像离开了很长时间一样,想念你。我会照顾好自己,妈妈也不要光忙着工作,要注意休息。还有甜甜,妈妈记得多抽空陪陪她。代问爸爸好。]
    要说余当当和隋旭初有手机用,是因为天时地利人和,是有先见之明。但连蒋晔也有手机用。
    以上只证明了一个理论,看不清现实状况的多半是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已经接到编辑的入v通知,如无意外会在本周日入v,从第二十六章起顺v.
    25你过来
    振鹰中学的教程安排也秉承了它的教学原则,不玩死学生不罢休。科目一每天四点结束,紧接着是科目二会一直操练到六点半,其凶残程度五颗星。
    一般娇生惯养的学生很难适应的了,若是想偷偷地溜走,其结果只能用悲惨而言。据说学校会派出六辆迷彩越野车,每辆车上四个身穿迷彩的彪型大汉,身背野外对战时用的镭射激光枪,用尽一切办法将人抓回来,那阵仗和真的押解逃兵没什么两样。这其间家长还不得干涉,只因入学之前家长们已经签署了一份同意交孩子由学校处置的协议书。
    再说“逃兵”押解回来以后,会先上学校法庭,由庭长审判,一般的惩罚方法是先关紧闭,别以为这就完了,放出来以后,扫厕所、倒垃圾这些最脏最累的活就成了你的了。
    所以说,谁要是想逃走,那么恭喜你,你中奖了,由振鹰中学负责提供的年度变态大奖——将你带回家。
    听说完这些以后,余叮叮收拾起了想要逃走求助刘真芹的心思,先不说她丢起丢不起这个人,光是刘真芹的小胳膊小腿又怎能硬的过老太爷。其实就算是硬的过,刘真芹也不一定会帮她,肯定还会打着让她讨好老太爷的旗号,继续留在这里受罪。
    其实有的时候她挺不待见她这个亲妈的,想要的太多,偏偏还顾忌这顾虑那,到头来是该得到的没得到,倒是落了一身的骂名。
    余叮叮想通了,便老实了下来,不找事,好好学习,好好操练。她的身体底子不错,从小又学过舞蹈,体能训练什么的除了累一点,其他的还真难不倒她。
    可余当当就不一样了,身体不行,一切白搭。她已经连续三天在体能操练中得倒数第一,也连续三天被教官留下罚站了。
    春末夏初,天已经长了不少,可饶是这样,六点半的时候,天色也已经暗了下来,眼看橙色的夕阳就要消失在地平线。
    余当当站在高高的桐树下,感受着操场上空旷的寂静。
    这种寂静很快便被一伙人打破。
    离桐树只有三两步远的铁丝网的的那头,原本早已没人的男生专用操场上来了好几个男生,约莫有七八个,推搡着两个男生,直到把那两人推到了铁丝网边。
    瞧着样子,得会儿恐怕时要鲜血飞溅的。
    按照隋旭初的交代,不能多管闲事,但余当当操心万一待会儿那边打了起来,血溅她一身可就坏了。操练都累个半死,她实在是不想洗衣服了。
    于是,她大着胆子喊了一嗓子,“喂,走远点儿打架,没看我在这儿罚站了么!”
    那边儿的几个男生顿时安静了下来,为首的那个高高大大模样很好的男生吐了嘴里的烟头,寻了一圈儿,才在桐树下发现了一个小女生,见她昂首挺胸地站立在教官画的罚站圈里,眼睛斜斜地瞟着他,表示着不满。
    小女生长得还不错,虽然不像他的现任女朋友那般波涛汹涌,不可清纯可爱,完全的幼|齿萝莉啊!他笑了,正想说话,被他死死摁在铁丝网上的“待宰羔羊2号”,艰难地回头叫了声“当当”。
    余当当一看,咦,这不是蒋晔嘛!
    那另一个呢?该不会是隋旭初吧!
    余当当仔细瞧了瞧,嘿,还真是。
    其实隋旭初早在余当当说话的时候,就认出了她,可他不想让她看见自己被人围堵的样子。
    想想自己还叫她别惹事,没想到倒是他先“惹”上了事。其实他已经够低调够忍耐了,但搁不住别人看你长得帅不顺眼,故意找茬修理你。
    别以为这个修理人的理由很幼稚,像方水敬这种已经过了中二年纪的老年型中二病患者(换句话说是年纪过了,智商仍停留在中二阶段,停滞不前),真的很在意别人比他帅的好不好!
    可隋旭初总不能为了这个去毁容吧!
    于是,他被方水敬带人堵了,连带着长得也很不错的蒋晔也被堵了。
    尼玛,刚好还被余当当碰见了。隋旭初烦躁的要死,越发的觉得方水敬这熊孩子倒霉的要死,欠打啊。可是他真的不想打架,真的只想继续保持低调,也真的不想和赫赫有名的黑转白的方家人有什么过节。
    余当当见隋旭初没有任何表示,只当他是觉得丢人没脸见她,便声音又清脆又腻歪地叫了声:“旭初哥。”
    当然,像“你也有今天”这种不合时宜的话是绝对不能说的。
    不是说余当当幸灾乐祸,也不是她还记恨着他只回了她一个“好”字的简短信息。只是一直以来隋旭初在她面前所表现出来的都是高深模样,像这般被一群小屁孩压迫的场景,估摸着很难碰见哦!她这是中了□吧!
    隋旭初没有答应她,不是没有听见她叫他,只是他瞧见了在她出声叫他的时候,那一瞬间方水敬眼里迸发出的爱的小火花。
    隋旭初暗骂了一声,怕什么来什么。
    果就见方水敬放开了蒋晔,反过来摁住了他的头,低声问:“你马子?小子,才进校门几天,就勾搭上女生了。老子果然没有看错,你就是欠收拾。不过,你把她让给我,我今天就饶了你。”
    “饶你妈!”隋旭初爆发了,一脚踹了出去,挥拳就打。
    那几个看似魁梧的男生,实际上就是花架子,经不住隋旭初三拳两脚,原本摁着他胳膊的那两个倒霉孩子已经率先亲吻向大地。
    方水敬道:“哟,还是行家。”
    他来了亲自动手的兴致,也有故意在余当当面前显摆的意思,叫其他人将蒋晔摁倒了一旁,他要和隋旭初单练。
    方水敬臭屁地活动着手指,冲隋旭初勾了勾下巴。他很轻敌,自有轻敌的资本。换句话说,是小时候被打的多了,长大以后自然而然就学会了打人。这得益于他那曾经做过黑帮老大的老爸的特殊教育方式——棍棒之下出孝子,拳脚之下出英雄。
    上一世的隋旭初就知道他很能打,同时也很滥情,崇尚暴力包括性|暴力,便创造了个机会,叫他认识了余当当,使得她跌进了他的魔掌好一段时间,直到他玩腻了她,寻找到了新的蹂躏目标。
    这一世,隋旭初当然不会再让余当当成为方水敬所谓的未婚妻。
    再说,他也不是吃素的。上一世,黑带五段可不是花钱买来的!
    隋旭初报之以冷笑。
    就在两人皆严正以待要动手的时候,余当当也顾不得教官说的出了惩罚圈罚跑十圈的恐吓,来到了铁丝网边,对方水敬勾了勾手指头。
    “喂,小子,你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回寰宇噤声的话,姐是母的,还下过崽,姐家的包子快一岁半了。你要是因为上一章的最后一句话怀疑我的性别,我解释一下,那句话纯粹是讽刺余叮叮的,可能有些过了,但暂时还没想到更合适的,就暂且放着了。不过,你要是因为我的行文风格和文笔过于流氓而怀疑姐的性别,嗯,那只能说其实姐的心里住了个汉子。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26方水敬
    方水敬愣了愣,没有动。
    像他这种中二期的男生,通常都是招手让人家过来,别人招手让他过去,哼,死一边去。
    再说,正打架呢!没空啊!
    余当当见他不动,有点儿恼,跺了跺脚,又道:“叫你呢!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像这种骗小孩的伎俩,按理说以方水敬的智商绝不会上当。但一瞧余当当跺脚叉腰小脸粉红的模样,方水敬的心动了。这可不是经过爱情发酵后的产物,这纯粹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想找刺激。
    方水敬收起了架势,走了过去,拽的二五八万似的,道:“想说什么说吧,我听着呢!”
    余当当笑了笑,伸出了手掌给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