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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节
    见风华不去绝代也不强求,嬉皮笑脸的点了点头就跑了出去。
    这家电玩城是风华和绝代开的,生意可谓是相当火爆。这一点在开业之初是二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告别了杀手这一行当,二人奔着无所事事图个玩乐的目的才开了这家电玩城,谁曾想竟成了他们的第二职业。
    电玩城里的事绝代是一点不管,一切都由风华这个老板娘打理,绝代只管猫在里面打游戏,碰见挑事的人教训一二。
    当绝代火急火燎的赶到时,杀不得已经和李心机与一众明星,企业家将彩剪完了。台上,杀不得可谓是春风得意,油光锃亮的脑袋更是镜头所抓拍的焦点,而李心机则始终笑脸相迎,不厌其烦的解答着一些和孤儿院毫无关系的问题。
    站在台下的绝代苦笑着,因为他知道他死定了,这件事杀不得先后和他说了不下十遍,可到头来他还是错过了。
    “既然剪彩已经完事了,那我倒不如趁机溜了,免得老杀找我玩命。”
    打定主意,绝代扭头就走,可偏偏就在这时候被台上的杀不得发现了。
    这一看不要紧,也不顾及什么形象了,攥着拳头就冲下了台。
    “绝代你他妈别跑,看老子不打死你的!”
    “老子跑是给你面子,你个死秃驴!”
    “……”
    这一幕注定是明日娱乐新闻的头条,李心机站在台上一个尽头摇头苦笑。
    “这两个人啊!”
    为了消除杀不得的火气,风华特意包了个饭店来宴请杀不得和李心机。原本是不用将整个饭店包下来的,可李心机是当红的明星,如果不整个包下来那这饭绝对是没法吃好。
    杀不得的气显然还没消干净,将桌上的菜肴都当成了绝代,一口一口的往嘴里塞,继而死命的嚼着。这看得绝代是冷汗直流,心中都有些渗得慌。
    场面之僵持了一会儿,随着几杯酒水下肚,杀不得这鼓气也随之下去了。风华和李心机都不喝酒,所以二人不掺和他俩的事情,而是在聊一些只有女人了解的话题。
    男人聊男人的,女人聊女人的,互相谁都不烦扰谁。本来是这样没错,可随着绝代的一句话,这气氛就变了味。
    “老杀,你和李心机啥时候办事给办了?”
    杀不得顿觉尴尬,酒劲仿佛也上来了从脖子一直红到脸。李心机听后则没什么反应,只是将目光对准了杀不得。
    这两年二人走的很近,但任谁都没有提关于交往的话题。老杀是没有往这边想,而李心机则是在等杀不得先对她说。今天绝代当面将这个问题摆了出来,李心机倒是真想谢谢绝代。
    杀不得吞吞吐吐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现在是今时不同往日了,这里是现实不是死亡基地,在一切都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很多细微的矛盾就凸显出来了。
    李心机才21岁,而他都要奔四了,李心机是现在当红的巨星,而他在外人眼里则是和尚……无论怎么想,这个组合在杀不得的眼里都是不合适的。
    笑着摇了摇头,杀不得说道:“你还想让我老牛吃嫩草啊。”
    虽未明说,但杀不得也等于是否认了。
    李心机的眼中有些黯然,但她并不是一个婆婆妈妈的女人,她心里清楚若是现在不说,或许就真的没机会了。
    深深的望着杀不得,李心机一字一顿道:“老杀,我要你娶我!”
    杀不得又一次笑了,猛的又喝了一口酒,占便宜似的答道:
    “这可是你说的,别说我占你便宜。”
    说完,所有人都笑了。
    杀不得和李心机又互相腻歪了一会儿,桌上的气氛却又不知怎么的降了下来。杀不得突然叹了口气,而绝代端着酒杯的手也一直没有放下。李心机和风华看到二人的表情,不解的问道:
    “你俩这是怎么了?”
    “也不知道风雨/老四过的怎样了,好久没和他一起喝酒了。”
    二人这次几乎是异口同声,说完,二人默契的相视一眼,继而将杯中的酒干了。
    这一天可谓是张风雨生平一次重要的日子,因为今天是他的恐怖小说《幽灵巴士》的实体书发布会。
    《幽灵巴士》是张风雨以在诅咒中的经历改编成的一本书,原本是以电子的形式在网络上发布的,但火爆程度空前,所以又签约了一个出版社走上了实体出版的道路。
    大侄子写的书出版,张雪成这个叔叔自然不会待满,拖了不少人弄来了一大堆的记者,硬是将这仪式弄得挺大。十几个记者围在桌前,张雪成,张父张母则一脸欣慰的站在后方。
    张雪成在去年拿了一届冠军,今年上半年对外宣布自己退役,而后成为了散打教练。从前线上退下来,自然也不用拼命训练了,所以有事没事的就去看看张父张母。平常喝多了,倒也会借着酒劲和张风雨聊起那个诅咒来,不过张父张母就当他是喝多了。
    张风雨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他尴尬的坐在位子上,不断从他僵硬的脸上向外挤着微笑。记者的后面站着不少这本书的读者,一个个如同粉丝般的叫喊着,张风雨心里暗笑,就是不知这些粉丝是不是张雪成托人雇来的。
    出版社的负责人一番漂亮的开场话说完,前头记者们便开始询问起来。
    记者:“请问你为什么要用执行者这个笔名呢?是否有什么特殊含义?”
    张风雨:“没有任何含义,只是觉得这个名字挺有趣的。”
    记者:“你写这本书的初衷是什么?它的创意来自哪里呢?”
    张风雨:“我写这本书主要是想激励一下现代人,让他们知道,无论出于何种绝望的环境下,只要心中有信念,敢于坚持下去,那么就有从中逃离的可能,或是成功的可能。至于它的创意,则来自我所做过的一个梦,一个很真实的梦。”
    记者:“你书里的这些配角也深受大家的喜欢,请问他们在现实中是否存在原型呢?”
    张风雨:“这个当然,他们都是我的兄弟,生死与共的兄弟!”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这本书既然这么受欢迎,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再写一本呢?同样是这种在绝望中挣扎,最终逃脱而出的小说。”
    张风雨:“或许吧,如果我再写的话,会起名叫《恐怖通缉令》。”
    记者的一系列问题问完,便轮到了下一个环节,第一批实体书签售。根据出版社的说法,时间有限所以只选取了10名读者,所以只要签完这10本书,他就可以解放了。
    张风雨签名的速度很快,9名读者,9本书很快就签完了。他本以为这场签售会就会在平静中过去,可这第十人却令失了神。
    甜美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声音中充斥着激动与喜悦。
    “风雨,可以为我签个名吗?”
    张风雨心神俱动,有些呆愣的抬了头,入眼的是小玲那饱含热泪的面容。这一刻张风雨的心乱了,他激动的叫道:
    “小玲!!!”
    (全书完)
    完本感言(免费)
    完本了,没有想象之中的情绪波动,但也注定会是一个无眠之夜。
    谢谢你们,谢谢订阅过本书,打赏过本书,看过,投过红票,给予过建议的朋友。
    作为新手,在一个流量不算好的网站,通缉令有作为一本小众书的情况下,它的成绩并不让我绝望。
    我是一个认真的人,通缉令因为没有大纲,开书仓促的原因,所以前期出现了不少问题。再加上那时候我的文笔太烂,算了,这个问题不说也罢。因为但凡是能看到这的朋友,几乎都是挺过前期的,我也无需多说。
    通缉令算是一本成功的练笔小说,虽然扑的一塌糊涂,但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很多。这是我在创作这条道路上的一笔财富,同时也是我创作上的第一桶金。
    第一桶金挣到了,今后的路就容易了许多。
    即使通缉令完本,我仍然只是一个新人,在我的眼里第二本书才是举足轻重的存在。写好了,自身会在上一个台阶,写得差了则会跌入绝境。
    这是近几个月来让我较为头痛的一件事,我不知道我下本书该写何种类型的。
    我有一个恐怖悬疑的构思,且我自认为这个创意非常好,无论在悬疑上,恐怖上,可读xing,坑的深度都要超过通缉令。但因为单元创意的积累不够,以及太过非主流,所以我放弃了这个想法。
    新书会写一本主流文,玄幻题材。
    或许很多人会离我而去,但没有办法,不试着走走看永远都不知道这条路上有着什么。我只能承诺,下本书会尽我所能,会认真负责的写好他,不求扑街与否,但求不要糟蹋了我的创意。
    创意,才是我最为看重的东西。因为这东西可遇不可求,只存在于点星之间。
    说新书只是提这么一下,毕竟我没有多少忠实的读者,所以也就没报什么追读的希望。
    回归正题,通缉令的缺点有很多,我自己心里有数就不过多说了。后期也就是结尾部分,因为本身心态出了点问题,所以对于鬼魂的能力描写有些无力。
    到后来已经懒得再去制造恐怖了,干脆全是悬疑。
    也曾拖过一段,比如风华和绝代那里,因为要存稿回家,所以拖了几章。
    还有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因为准备不足而不得不让他们草草收场。比如二瓜,禹忠,徐克勤。
    这三个人我原本想突出来的,可没准备好便破罐子破摔了。
    斯蒂文出场的时间有限,作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其凸显面也不大。
    叶孤尘的出现有着我的一个喻意在里头,处理的也有些潦草。
    这一切都归为我的阅历与创作经验的不足,日后我定会改善。
    结局也不知道大家满意与否,但这都不重要了,因为结局已经出了,我也不会再做改动。
    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结局,一些悬念我虽然没有直接点破,但都在文中留了线索。或许你的猜测是对的,也或许是错的。
    通缉任务就是这样,无论如何精妙的分析,它都只是猜测,是猜测就不是绝对的。很多人说通缉令就是一本作者想当然下的产物,这一点我不予否认。因为我就是我,我只有一颗头,无法去当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去用。
    人心隔肚皮,谁也不知道万千读者的想法,所以我只能按我的想法走,只要多数人觉得对,那我就是对的。
    看这本书的朋友,无论为了恐怖而看,还是为了悬疑而看,亦或是为了推理,为了创意而看,总之我希望你们可以从中看出些什么,哪怕仅记住主角的名字也好。
    这本书我写的很认真,也写的很累,写完了没有泪流满面,只是抽了根烟松了口气。
    挑战仍旧在前方等着我,困难,压力还会有很多,我的目标依旧遥不可及,但我相信,只要心中有梦,只要能坚持为梦想奋斗,那么终究会有得偿所愿的一天。
    这是这本书教会我的东西,是张风雨等人为我讲解的道理,我受益匪浅。
    以上就是我的完本感言了,看过那么多人的,本以为我可以写的更多,可是只有这些。
    或许是因为引起共鸣,认可我的人太少的缘故吧。
    我会在作者相关里,挑一些好的书评传进来,期限是在一周内。另外希望大家能将本书的红票顶到三万。
    最后的最后,我要告诉那些骂我抄袭的人,请你们管好你们的手,我本不想搭理你们的,因为你们在我的眼里就一帮纯粹的脑残。照你们的逻辑我也可以说公寓抄袭无限恐怖,所有穿越文都是抄袭寻秦记!你们喜欢作者喜欢你们的,别他妈总恶意中伤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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