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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这件事情给我的影响就是,每当我寂寞、害怕的时刻,居然开始疯狂的加陌生好友。聊的,不聊的,等我发完疯,就会把人家删了。那些人对我来说是陌生人,留在我的qq栏里,说不定会窥见我的小秘密,我不喜欢别人走进我心里,尤其是不相关的人。我的戒备心是很强的,因为在我心里,那片温柔的地方,只能专属一个人。而那些不相关的,就没有必要了。
    妖孽,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我加上了。不管是这个认识的环境,还是我这个认识的目的,都是不吉祥的开始,所以这个故事,注定要以悲剧收场。
    刚开始其实并没有称呼他为妖孽,因为他说他叫叶子,于是我便称呼他为叶子。真与假,我并不介意,我只要有个人可以陪我说话,不要让寂寞侵袭我。妖孽这个称呼,是我在看过他的照片之后,才这么称呼他的。光是看他的长相,就不像叶子那样简单。这样的感觉让我心跳一下子变得没有规律,糟糕!难道我对美男子没有定力,就这么被俘虏了?不妙的感觉让我只想称这个人:妖孽!
    我是很久之后才知道妖孽的名字的,与其他那些网友相比较,这个男生有些稚嫩,虽然有防备心,但是心机没有那么重,而他的言语里更多的是幽默成分。或许,只有性情幽默的男生才适合和我在一起。我是一个比较淡情的人,生活虽然是过得有些糟糕,但是,性格却是不温不火的。
    妖孽的幽默,让我很快就开始关注他,而他似乎也不拒绝我的存在。妖孽这个称呼也是有一定来源的,除了那不妙的感觉,带我不安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我一直觉得,像卓越那样的男生已经够魅惑众生了,长着一副人见人爱的皮囊,能力还那么强。可是我看到妖孽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惊叹了,居然有长得这么妖精的男生!比那些漂亮的女模特还要好看,让我忍不住想,这个男人要是去从事模特的话,一定会迅速走红。
    心里感叹着世间尤物,同时心里也涌起不安的感觉,尽管没有近距离接触这个人,但在他身上却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尽管只是看着照片,居然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很早的时候就听说,女生的直觉是很准确的,我不禁胡思乱想。难道这个人会跟我有什么联系?不过,我很快打消了这种想法,因为这种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两个网上认识的人,能发生点什么啊,我敲了敲脑袋,觉得我是太敏感了。
    这个星期天的早上,是冬日里的第一个明媚天。我早早的起了床,室友们都觉得我反常了,特别是平时喜欢玩笑的陶陶,又开始涮我了:羽衣,你不要想不通哦,至少我们还有陶然。陶然是陶陶的哥哥,比陶陶大一岁,也在这所学校读书,是我们很有亲和力的学长,由于陶陶的关系,对我们也当妹妹一样看待。不知道这丫头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老是喜欢拿我和他哥开玩笑。我没有感觉到陶然对我有什么不同,在我看来,他待我,和寝室的其他室友没有什么区别。或许是整颗心都在卓越身上,没有发觉什么异常。自从和卓越分手了,陶陶就老喜欢把我和他哥扯到一块儿。原本反应迟钝的我,也察觉到了不寻常。
    我知道,陶然是一个很温柔的男人,却是和我完全不搭调的人。我白了一眼陶陶,没好气的说:你以后再给我找茬,小心我把你交给我们班的那个某某人。陶陶一听,露出一个很可怜的表情,乖乖的噤声了。其实陶陶和我不是一个班的,只是开学有一次去我们班上课的教室找我,被那个某某君发现,不知怎地就触动了某君的情丝,居然向我探听陶陶的事情。
    某君还是有个很有个性的名字的,叫博弈,姓罗。估计他爸爸很喜欢下棋,才给他取了一个这么霸气的名字。可惜的是,博弈同学身上所流露出来的气质有些复杂,感觉不是好男生,长得一双剑眉,却给人的感觉是阴柔。陶陶总是对他能避则避,不能避就直接逃跑。值得庆幸的是,还好陶陶有个哥哥在学校可以照顾她,否则我真是不敢想象这个男生会采取什么做法来猛追陶陶。
    趁阳光微露的时候,我走到了学校的后山坡上,那里有一片浅浅的草地,名为情人坡。这都初冬了,虽然这是稍偏南的北方,也有明显的凉意了。这个时候还比较早,所以还没有情侣到这儿来约会,我也暂时的可以把这片天地据为己有。我走进阳光里,想感受这冬日里的阳光,给我懒洋洋的感觉。闭上眼睛,深呼吸,想嗅一嗅这阳光是个什么味道,眼泪就忽地划过脸庞,这清晨的阳光居然明媚得我流泪。
    蓦地,就忆起了和卓越一起来的情景了。那是初夏的晚上,有皎洁的月光洒满这个山头,还有满天星辰。卓越和我就那样躺在这片草地上,手牵着手,一起数星星,一闪一闪的星光迷了我们的眼,就像那美妙的幸福一样,让人辨不清要去的方向。直到很晚很晚我们才离开,晚风习习,多情风流的晚风携带了不知哪种花的花香,营造了一个很浪漫的氛围。
    我穿着白色纱裙,小肩外露。卓越担心我着凉,很贴心的把衬衣脱下来给我披上,里面只剩一件小背心。我害怕他感冒了,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已经察觉出卓越的体质有点虚,会在流行感冒的季节,轻易的感冒。想要把衣服给他重新穿上,他坚持给我穿着,两人就那样推让。
    最后卓越很霸道的说:“你把衣服给我穿上!”
    我一愣。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才这么霸道的。但我的眼里却泛着狡黠的光,然后把衬衣拿着去给他穿。
    他狐疑的看着我,我撅着小嘴说:“卓大少爷,您不是让我把衣服给你穿上吗?奴婢这就在给你穿啊。”卓越没好气地笑,拉着我的双手,害我不得不停下手里的动作。
    “你这小调皮,居然跟我咬文嚼字!看我不惩罚你。”说完居然挠我痒痒。我很怕痒,咯咯的笑个不停,就躲他,结果不小心撞入他的怀里。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靠近,贴着他结实的胸膛,感觉到了他的体温,像是想到了什么,我不禁一阵脸红,卓越却双手环住我的腰。感觉到暧昧的气氛,我想要从他怀里挣脱,却被他抱得更紧了。我仰起头看他,他的眼镜在黑夜里也依稀是那么耀眼明亮,依旧散发着深情。我喜欢他的黑色眸子,很喜欢,于是就那样喜欢的望着他。忽然他低下头来,缓缓的靠近我。或许是因为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晚风,这样的花香,这样的夜晚在作祟。不像是第一次接吻一样青涩,虽然我还是有些紧张的抓紧了手,把手放在了越的腰上,享受和越的第一次接吻,他的吻很温柔,相比于我比较冰凉的嘴唇,他的唇是温热的,很好闻的薄荷气息,卓越身上,没有我讨厌的烟草味。一切的感觉都是那么美好。美好得让人觉得,那样的初夏,那样的星夜,那样的晚风,都像是特意为了这个吻而设置的前提。
    时间悄悄地,不知流逝了多少。我还失神在我的过去里,忽然听见有人声,我收敛好自己的情绪准备回宿舍,经过那对情侣的时候,他们拿异样的眼光看了看我。我当没看见一样走过了,心想:难道没有男朋友就不可以来情人坡啊?真是的。
    回到宿舍,有同班其它寝室的室友们都来我们宿舍八卦。我不是喜欢围观的群众,也没太关心她们交谈的内容。自顾自的打开电脑,登上qq,打开音乐,独自消遣这寂寞的时光。这时候,妖孽发来信息了,我一看,是昨晚发的。上面显示的信息是:如果我来找你,你会好好跟我在一起吗?
    来找我?开什么玩笑?他跟我的距离那么遥远,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这孩子,又在拿我寻开心了。不过,要是他真的从温暖的南方飞过来,说不定我真的会很感动。可是会不会在一起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两个完全不一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虽然已没有封建旧时期门当户对的观念,但是在各自的人生观点上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在想这些天来我们的相处。感觉很奇怪,有时又很微妙。虽然我的心,还会因为想到卓越而隐隐作痛。但是,因为有妖孽的幽默,时常说些很有趣的事情,心里已经悄悄地升起一种情愫。而在与卓越尝试过一段爱情之后,我明白了,那种感觉,应该就是喜欢,有些甜甜的,像要开出花来。我知道网恋不会有结果,就算有结果,那也是会经历无数的艰难险阻的。经过千苦万难之后的人,还可以若无其事的在一起吗?我不知道。而且,我爱卓越,心里对他始终还抱有一些幻想,尽管,那个事实一直刺痛着我的心。
    电脑里重复的播放着一首曲子,这首曲子是根据莎士比亚的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改编的,是法国的钢琴王子理查德.克莱德曼的名作。曲子的格调很忧伤,听在心里有些甜蜜的疼,那样的感觉,或许可以用我现在的状态来描述。心里想着那些和卓越曾经拥有的美好,可毕竟是分手了,分手了!我保留了一些对自己不好的坏习惯,尽管我沉溺在痛苦的世界里不能自拔,但是心里喜欢这样沉沦的感觉,固执的认为,这样,至少证明我爱过。
    这首曲子是卓越的最爱,记得我们在一起谈论外国文学的时候,我们一人塞一只耳塞,闭上眼睛,享受那绝望的美好。当时我听哭了,卓越他仿佛懂得我的感受,紧紧的把我抱在怀里。再多的言语,在此刻也是枉然。我们都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能在一起的悲剧,莎士比亚的笔触诉说了这对情侣的伤,历经了四百多年,这悲伤不减,反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个天才戏剧家得到了专属于他的最大的荣誉。
    和卓越在一起的那个时段,流行的是《奋斗》和《蜗居》,讲述的是现代社会城市男女面对繁华都市,怀揣着梦想,最后拾起伤痕累累的人生。我喜欢这些现实到极点的东西,它们告诉我,梦想的东西,与现实是没法触碰的,一碰就会碎。所以这两部最两部最火的电视剧,我却一直没有勇气看下去,我怕那一层层揭开的,有自己的痛。
    我是一个没有梦想的人,相处了很久,卓越发现了我和他的最大差别,这也是他背叛我的理由。刚开始并没有什么觉得两个人有什么不适合,最后才发现,这是我跟他之间最大的矛盾。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这句话,也适合爱情的规则。一开始,他以为我只是比较懒散,但是因为爱,所以事事都将就着我,直到最后爱情的花枯死,死得没有复活的奇迹。
    虽然明知道两个人不适合,过去虽然也已经过去了,爱过的事实也存在了。或许我追忆的,不是那个和我在一起过的人,而是追忆那段属于我爱恋的过往。一朝用情深似海,我那么用力的爱过,就已经足够了。
    当我还在一遍一遍回味心疼的时候,陶陶问我:“羽衣,你知道你们班转来一个大帅哥吗?”我戴着耳机根本没听见。谁知陶陶示意夕颜取下我的耳机,我看着她,不满的问:“干什么?”她不回答我,她知道,我跟她之间是无话可说的。这时陶陶说:“是我啦,叫你半天都不应!”
    “什么事?”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特别是在我专注一件事的时候。
    “你知道你们班转来一个大帅哥吗?”陶陶并不介意我的语气生硬,她知道我是那样的人,已经习惯了。
    “不知道,怎么啦?”来了大帅哥关我什么事啊?我没有特别喜好的男生类型,难得发花痴。大多数女生就不一样了,记得高中的时候,也是班里转来一个男生清瘦,冷漠,额前的发遮住一只眼,那些小女生个个花痴的和他接近。我就在想:这也叫帅哥?品味到哪儿去了!只是没想到,到了大学居然还是有那么多花痴。
    “他可是从港大转过来的哦!”陶陶一脸兴奋的说,“且不说长相怎么样,光是这魄力,就够帅的了。咱们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二流学校,要迎接这座大佛啊。”
    怪不得这些天学校有些莫名的骚动呢,这果然不是件小事。至少我是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放弃美好坦荡的前途不要,选择路走偏锋,这男生,八成是脑袋出问题了吧?拿自己的人生开玩笑。就算有那个底子,耍帅也要有个限度吧。唉,真是鸟儿多了,什么林子都有。
    我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陶陶马上就维护那位所谓的帅哥了。我直瞪着她,这小妞,还没见那帅哥呢,就这幅德行了,还真是本性外露呢。或许是我们还太青涩,还不会掩饰自己的心机,这或许就是轻易受伤害的原因吧?只是,难道单纯一点不好么?非得要算计算计再算计,连自己最亲最近的人,也只是被算计的其中一个人之一。世界的苍凉,压抑得人难以呼吸。一直以为承受了那么多痛的我,直到最后才发现,自己是被保护得最好的那个。
    “有了帅哥,就忘了我是吧?”我佯装生气的说。我知道陶陶的性子,就像她知道我一样,我们彼此了解彼此,所以根本不会有什么冲突。她知道我是在挖苦她,傻傻的咯咯笑。
    这样的笑声,勾起我的回忆,让我忽然想起我们的相遇来。
    还记得那是刚到这所学校报到的时候,偏巧是一个下雨天,我独自一人来的这个学校,尽管那位所谓的父亲都待在家里,他依旧没有送我到学校。他的无情冷血,我早就认了。只是走的那天,我独自坐在车上,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我是恨他,也恨我自己,为什么是他的女儿。可是,我心里还是多么希望,那么不争气地希望,他可以来送我,十多年的分隔,十多年的怨恨,说不定只因为这件事,我就会原谅。可他,却始终舍不得给我那样的机会。
    我独自一人到了学校,把仅带的几套衣服整理好后,就去注册了。在注册的时候,雨还是下得很大,行人匆匆,没有一个相识,全世界,就我一个人行走。忽然,一个女生跑向我,我诧异的看着她,粉嘟嘟的脸,是很可爱的娃娃。
    她说:“同学,你鞋带散了。”
    我低头看了看,准备弯身系鞋带。
    “我帮你拿伞吧!”她很热情的说,没等到我点头,她就把伞拿过去了。还真是一个急性子热情的人呢。她似乎话很多:“知道吗?鞋带散了代表有人在想你哦。”
    我一震,系鞋的动作停了一下,谁会想我呢?我心里苦笑,却很感激这位温暖的女生。我系好鞋带,看她似乎是没有带伞:“你去哪?要不我送你吧?”反正我也是一个人,去哪都是一样,注册稍微去迟一点也没关系的。
    “真的可以吗?”她惊喜的问,“那你方便吗?,我想去注册报到交学费。”
    “我们顺路呢,那就一起去吧。”我语气很平静,心里却有些欣喜有一个同伴了。
    第六章 高调的转学生
    我们边走她边说,而且一直都是她在说。我话比较少,她问我什么我就回答什么,关于她的问题,我也不问。不过,像是为了公平起见一样,她很主动的告诉我她的相关信息。真是个单纯得透彻的女生,跟刚认识的人也可以这么坦白,真是一个毫无心机的女孩子啊,连保护自己的心思都没动。或许是因为她太相信我,让我无端的忽然很感动,这是个陌生的城市,不管怎样,我需要朋友。
    等到注册的时候,发现我们居然住的是同一间宿舍,虽然不是在同一个班级,但这已经让人足够兴奋了。她很激动,我也很喜欢这个女生。当我们注完册走出大楼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接了电话没一会儿就过来一个男生。刚开始我以为是她男朋友,看她和他亲昵的样子,让我很难不生出这样的想法。结果被告知那个男生是他哥哥,这两个人居然是兄妹!
    这是个一个温文尔雅的成熟男生,眉宇之间流露出高贵的气质。可这个女生,无论是从长相,还是气质,都跟这个男生相差甚远。能把这两个人想象成是兄妹,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更何况有最直接的表演,两人之间的亲密,让人看着就像是情侣。后来也有不少人这样认为过,所以这不是我眼光太差的问题啊。
    很久之后,有一次,宿舍里只有我和陶陶两个人,不知怎么的,两个人就谈起心来。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陶陶和陶然是同父异母。在陶然母亲死后,她的爸爸就把把陶陶她们母女接进了陶家。陶然的母亲是一个政治婚姻的牺牲品,因为嫁给不爱自己的男人,她郁郁而终,在陶然十岁的时候不幸的离开了。之后,陶然的父亲得知自己爱的女人,而且还有一个自己的女儿,爱人独自带着自己的孩子,他很想把她们接到身边自己照顾。顶着舆论的压力,只在经得小陶然同意后,就把陶陶和她妈妈接了回去。陶然很喜欢自己这个小妹妹,虽然不是同胞妹妹,但看着那可爱的小样子,他像一个小男子汉一样,在心里发誓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妹妹。
    虽然是不幸的婚姻,但是他们的结局也算是很好的了。在那一刻,我心里是那么想的。这样的情况,难免会想到自己。我呢,有双亲。可是有却跟没有一样没有差别。自己的父亲十几年不见踪影,母亲忙于赚钱,也是几年无法相见。父母的婚姻观往往影响着孩子,就是这样,小小年纪的我,便知道男人不是好东西。邻人的闲言碎语会传进我的耳朵,小小年纪的我,就知道我那父亲经常跟一些有夫之妇出去鬼混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生,是我没法掌控的。既然一切都已经成了定局,我抱怨会有什么用呢?只有用沉默来让人觉得我不关心,不在乎。不过,我并不觉得没什么不好,我习惯了。人多了,反而不习惯。求不得,那么我就不要吧。
    这样的习性,让我养成了很容易满足的性格。
    时间,一晃眼,就到了晚上。
    不知道其他学校都有些什么规定,我们学校规定的就是星期天晚上要晚点名。在铃声响起的时候,我拉着陶陶,冲进了教室,不算迟到,时间刚刚好,虽然有些紧迫。
    坐在后排的我们,很快就发现了坐在前边的陌生男子。头发很迷人,闪亮的黑色。头发漂亮的男生,总是能给我好感,虽然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很干净的背影,瘦削。因为一身黑色,散发着危险魅惑的气息。让我不知道是这个人的原因,还是黑色给人感觉沉重的原因,这样的感觉很有压迫性。这,就是我们班那个高调的转学生?
    没有过多的关注他,直到教授走进教室。
    “同学们,想必大家都知道我们班转来一位新同学吧?”教授微笑着说。想必他很高兴班里来了这么一位优秀的人物吧,平时几乎都不笑的人,很难得的把笑容挂在了脸上。
    “知道。”大家异口同声的附和着。那么高调的事情,谁会不知道呢,恐怕全校已经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了吧?我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说话。对于这样的形式,我有些反感。垂下头,把耳塞塞进耳朵里听歌去了。静静的等着时间游走,对外界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
    “下面我门就请新同学给大家自我介绍一下。”教授望着男生示意。
    男生很自然的走上讲台,王者气质尽露,好像这舞台本来就是属于他的。他一扫教室里的人,眼神好像在寻找着什么。坐在后面的女生一阵骚动,陶陶用手肘碰我,头也不转的说:“羽衣,传说都是骗人的,这男生哪是什么大帅哥……”
    没听完陶陶的话,我就没好气的说:“传说怎么可信啊,现在失望了吧?”依旧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
    “不是大帅哥,简直就是尤物。你快看,快看哪!”她激动地一个劲的用手推我,把我都弄疼了,我不满的抬起头向讲台望去,正好对上那个男生的眼睛,他看着我,笑得有些诡异,邪魅。这样的笑,让我心里翻江倒海了!这个男生好熟悉,好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
    想着想着,我失了神,忽然一震:是妖孽!不过我只从照片上见过妖孽,没有见过真人。尽管妖孽给我的感觉,也是一副魅惑众生的样子,可是完全不像这个男生的气质,至少我心里是那么以为的。
    最后他说了些什么,我什么都没听到,整个人属于隔绝状态,直到班会开完,我仍在发呆,陷入自己的思绪里去了。陶陶兴奋的摇着我,我才回过神来。
    “羽衣,今晚来你们班,还真是没来错,居然看到这么美丽的男生。”她笑嘻嘻的跟我说。
    “你既然知道他是男生,那还用美丽形容他?”我是学语言的,总是喜欢抓字里出现的歧义,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病。就像专研普通话的老师一样,他们对字的读音几乎到了神经质的地步,不管是在哪儿,总会有意识,无意识的关注字的发音是否错误。而我,貌似也是属于这样的神经质人群。
    “哎呀,哎呀,是真的很漂亮嘛,比女生还要漂亮。”陶陶辩解到。
    这时,我们看见罗博弈向我们走来。陶陶想逃也已经来不及了,为了看帅哥,要面对自己害怕的人,陶陶的牺牲也算是很大了。
    “陶陶,你来我们班啦。”罗博弈很开心见到陶陶,开心很明显的写在脸上。
    “对呀,来看你们班的大帅哥嘛。”见没法躲掉,陶陶很勇敢的面对。虽然陶陶是个没心机的孩子,可是对于自己不喜欢的,就会很直接的表示出来。这话果然刺激到了罗博弈,他脸色显得有那么些尴尬。他喜欢陶陶,当然容不得她在他面前说别的男人的好,这似乎是所有男人的通病。都说女人是嫉妒心最强的,其实男人的嫉妒绝不亚于女人。我是知道罗博弈为了追陶陶都用了那些手段,招数用遍,可惜却依旧没有讨得喜欢的人的芳心。罗博弈是家里有几个小钱的富家子弟,属于高傲的富二代,可他似乎不太关心行情这种东西。像陶陶这样有家底的女生,怎么会看上这样的男生呢!罗博弈不了解陶陶,以为一见钟情的单恋就是爱情。对追女生很有一套,但是在面对爱情,这样的纨绔子弟,真不知道他懂不懂。
    “他那也叫帅哥?”罗博弈很快就讥讽道“长得一副女人相,哪有一点男人味儿啊。”
    “你怎么就知道他没有男人味了。”陶陶几乎把人家当偶像喜欢了,哪里容得罗博弈诋毁她的偶像啊。语气提高了几十个分贝,捍卫她的帅哥。
    平时里,一个班一起上课,见得罗博弈老是和班里的女生打成一片,对他很是没有好感。我拉着陶陶径自走了,不给他们继续吵闹的机会。
    帅哥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了。
    独自一人回到宿舍,发现宿舍就我一个人。本来是有陶陶陪我的,却在回寝室的路上,被陶然打电话叫走了,至于什么事,我没想知道那么多。和陶陶分开,我径直回到宿舍,无聊的打开电脑打发时间。
    很多时候,宿舍里都只有我一个人。其余三个,除了陶陶在的时间多一点之外,两外两个因为要和男朋友约会。除了早晨和晚上,几乎见不到影子。
    这样的情形,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都算黄昏恋了。现在的孩子,容易早熟,而且更多的是独生子,很多孩子在初中就恋爱了,虽然还是很幼稚的阶段,但世俗已经阻挡不了早恋的这样的事情了。很多人在高中都已经换过好几个对象了,在大学谈恋爱,肯定就是黄昏恋了。而且,大学就是拿来给人恋爱的地方,不谈恋爱,还能干什么呢?
    管它黄昏,还是世界末日。我单身,我依然存在。没有哪条规定明确的说明大学生单身是可耻的,我却固执的认为:如果爱,必定要是自己最爱的人。如果不是,宁愿不爱。爱情,终究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两个人的故事。
    第七章 情——网
    我是一个比较想得开的人,也是一个不喜欢去争的人,喜欢随意的生活,不刻意的追求什么。人生如果能够这样一辈子,那也应该算是幸福的吧。
    照旧是首先登上qq,浏览网页,一层不变的生活步骤。别人的一万天就有一万个样子,我的一万天就是一个样子,这就是我和别人的差别了。
    一上线就有人发来了信息,是妖孽!
    “你来啦!”他似乎有些开心,那开心波及到了我的领域,我可以感受得到。
    “嗯。”我简单的回答。
    “你见到我会不会很开心?”他的问题让我马上想到那个转学生,也让我想起他那次问过的同样的问题。才发现我只顾自己的情绪去了,连人家的名字都没有听到。我总是落在别人之后呢,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我想,既然是一个班的,以后自然会知道他的名字。再说了,现在的大学生,班里的同学之间感情是很淡薄的,何况只是个没有关系的男生呢,不用我在意那么多。只有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室友,感情才会比较好,在乎的人有那么几个就差不多了。
    “对了,我们班今天来了一个转学生。给我的感觉很像你。”自从认识妖孽后,两个人比较投缘,所以他成了我聊得最好的网友。由于待在网上的时间又比较多,只要他在,我也在,两个人就会有说不完的话。聊喜欢的动漫,追踪的动漫,聊最近的生活,聊当天的心情。这不,我就又在向他诉说今天发生的事了。
    “是吗?”不知道怎么的,从他的语气里,我感觉到了他的落寞,有些自嘲的洒脱。不过他紧接着发来的话,让我觉得我刚才的感受是错觉。
    “那你是喜欢他多一点,还是喜欢我多一点?”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喜欢说一些胡话,我只当他是开玩笑。偶尔心里想要恶作剧的时候也会跟她开开玩笑,就像他以前说:“爱妃,时间不早了,要注意早睡保养皮肤哦。”我就会回敬他:“那是本宫自己的事情。”说完,才发现自己中了圈套。不管是爱妃,还是本宫,都是皇上的女人啊!这不等于间接承认了我是他的女人嘛。这妖孽果然厉害,居然可以让我这个对语言文字擅长的人中计,这激起了我很大的兴趣。生活有太多无聊了,总要给自己找点游戏玩才不会觉得无所事事。
    “当然是不喜欢多一点啊!”我对转学生没有特殊感情,况且才认识,或许根本就还谈不上认识,哪里会有更多的感情在他身上呢?我只是惊讶他与妖孽如此相似而已,一样的妖异,一样的邪魅,一样的危险。
    “呜呜……好伤心,小衣居然不喜欢我。”他装腔作势的表演,而且叫我小衣。这是一个让我很郁闷的名字,听起来怪怪的,总感觉不舒服,因为我总把它和内衣联系起来。因为我称呼内衣的时候,总是说小衣服。他这样叫我,不免让我想到那儿去,真的让人很不爽。
    羽衣是妈妈给我取的名字,据说是有一种植物,叫羽衣草,妈妈很喜欢它。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会喜欢这么奇怪的草,但是至少妈妈是喜欢的,所以我很开心,这至少可以表明一点,我也是妈妈喜欢的,我的身上寄托了她的某种情感。
    “不要叫我小衣!难听死了。”我很直接的表达自己的不满。
    “你是不是想多啦?”他发来一个很邪恶的表情,心想:难道他知道我忌讳这个名字的原因?果然,他的答案证实了我的猜想。
    “小衣听起来多性感啊。”他继续他的胡诌。“幻想一下你的样子,应该是很妩媚的。比起雨衣雨衣的叫,高雅多了呢。”说到最后,居然还装起无辜来了。
    雨衣?这下真是郁闷死我了。我那么好听的名字,就连卓越都说过我的名字很美。居然被他说成是雨衣,真是煞风景了,我的名字居然被他解释成这样。很少情绪波动的我,很容易的被他挑起战火,只是沉迷在这样的温暖里,让我一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我容易被这个人左右情绪。
    “慕轩逸!”我有些抓狂,直接叫了他的大名。
    是的,妖孽名叫慕轩逸。
    “到,亲爱的。”他很不识趣的应我。
    对于妖孽,我是越来越没办法了,是的,他能让我开心,总是很容易的就让我开心,他的话仿佛能令人着魔。和他这样的生活,让我有些上瘾,有些迷恋。他就像是毒品一样,令人上瘾,然后就戒不掉。谁会不想要开心一点的生活呢?谁会想要一个人独自面对孤单痛苦呢?虽然我是在这样做,也是在这样过。但是,在潜意识里,我是很抗拒这样的生活的,所以我喜欢妖孽,成了一个必然性,他有医治我的良药,而且这药没有副作用,至少我当时是认为没有副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