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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节
    唯一的一颗玉石。
    竟给了瑄弟。
    ☆、第367章 一念私欲燃起
    更新时间:2013-11-27
    “不要,四叔!疼!”孟瑄只觉得全身一波剧痛,于是又开始拼力的挣动,口中哀求道,“我的心就像是烧尽了的灰,没有一点而生念了,四叔你放过我吧。小逸还在下面等我,我怕去晚了她又被别人带走了!”
    “嘘,你乖一点,”孟兮蹙眉,额上有薄薄一层汗水,口中柔声安慰着,“我不是说只有开始疼吗?你应该早就不疼了,可你一直无法收敛心神,才会疼痛加倍。”
    孟瑄面容死寂,闷闷说:“身上的疼算什么,我最无法忍受的胸口的剧痛,想到我前世曾经离她那么近,我却将她放走了,我做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却逃避责任将她扔在一旁不管不问,一想到这些,我就痛悔难当。四叔你说,天意为何要如此弄人,前世叹一句有缘无分,可今世,明明就是有缘有分,却还是让我失去她,四叔你帮我算算,我二人究竟何时才能在一起?”
    因为他一心求死,说话也没有任何避讳,将“前世”“今世”的话挂在嘴边,孟瑛固然一点都听不懂,只觉得七弟是伤病交加,脑子犯糊涂了,才说出这些怪话。而孟兮能听懂他说的“前世之事”,却也不了解具体的事情经过,有瑛儿在场,他也不方便询问更多,只有含混地安慰说:“世事如此,好东西不会一次到手,太轻易得来的东西,你也不会视若珍宝,一旦两相嫌隙,怨怼成殇,那才是最煎熬的事。如今你与那名女子之间的火候刚刚好,我会帮你,但你现在要乖乖听话,静心受用我给你的东西。”
    孟瑄不可置信地睁眼,回头问:“四叔你是什么意思?莫非小逸还活着,我还能跟她再续前缘?小逸她在哪里……啊!四叔别这样,疼!”
    孟兮略感无奈地说:“传功是何等重大的事,你一分心神都不肯放在上面,疼也是活该,你再乱动,更疼!”
    “啊!呀!”孟瑄疼出两汪泪花,可怜巴巴地强扭着头问,“小逸呢,她还活着吗?四叔你就给我个准信儿吧,我的命并不在我这儿,整个都搁在她那儿呢,她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两个人是绑在一块儿的。”
    “我不打诳语,那女子的情形何若,我也不知。”孟兮告诉他,“既然你念着她,那你就更改安心养伤,接稳了我赠你的东西,伤好后再去寻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对不对?”
    “那,”孟瑄求道,“四叔你轻点,这种滋味也太难受了,不能换个别的地方来吗?”
    “死小子,莫得了便宜还卖乖,”孟兮更大力地压住他,喘息道,“现在你我一体,你有多疼我就有多疼,还不是怪你不专心。”
    “……”
    床上交叠的两道人影渐渐在眼前变得模糊,孟瑛双目失焦,心中升起了巨大的疑惑,为什么?为什么四叔对瑄弟特别的好,好得过分,好得甚至超过了寻常人与生俱来的私欲和最基本的伦理纲常?最好最宝贵的东西,为什么谁都不给,却只给瑄弟一个人?从“齐央魔主”到“不寂不灭”,从长风诀到昆仑棠,从传授武功到言传身教,四叔对瑄弟可真好啊,好得胜过了亲生子数十倍。
    孟瑛无法否认,自己心头盘旋的想法和酸涩的感觉,自己分明就是在嫉妒瑄弟。他实在不愿这样想,不喜欢这种火一样烧心上头的嫉妒的感觉,何况他嫉妒的人还是自己的亲弟弟,可是他控制不住自己这么想。
    从前的事都姑且不论,只这“不寂不灭”,是他和瑄弟当年才四五岁的时候,一起缠着四叔讨要的。后来听说只能传一人,那他们就双双断绝了这个念头,因为四叔送人,他自己就没了,他们当成神一样崇拜的四叔怎么能变成凡人呢?而且只有一份儿的宝贵东西,当然是要传给亲生儿子了,千秋万代的皇帝老子,每个都将皇位传给他的儿子,有那个是让侄子当太子的?
    可是,只有一份儿的“齐央魔主”给了瑄弟,只有一份儿的“不寂不灭”的奥义和“两世为人”的法则,还是给瑄弟,什么都只给瑄弟。四叔的长子孟景二十二岁,次子孟添二十一岁,俱是人中之杰,他要依照常理,择一传之,自己或许也没那么嫉妒了吧……
    而长风诀和昆仑棠,这两样四叔的生平最得意绝学,前者是最厉害的心法,后者是最厉害的锏法,不是只有一份儿的东西,四叔还是只传给瑄弟……
    当年,他们一群孟氏子弟,谁不渴望拜四叔为师,随在他身边聆听教诲,可四叔却说自己闲云野鹤惯了,收弟子要等到哪天收心安定下来的时候,于是,所有人都知道,齐央魔主没有传人,连他的两个儿子都没能一窥长风诀神秘面纱下的精髓。
    当年四叔说不收徒弟时,他和瑄弟年仅六七岁,可才过了小半年时间,某一天他就看见瑄弟用长风诀救人,用得似模似样,跟四叔使的是同一路数,可见练了绝非一两年。他问瑄弟怎么回事,对方支吾难答,他心中却是有数了,原来,四叔在偷偷传授瑄弟武功!瑄弟成了长风诀的唯一传人!四叔不是不想收徒,而是瞧不上除瑄弟之外的他们这群孟家子弟!
    当时,心里也是像这样发着浓浓的酸意——四叔既然暗地里收了徒弟,为什么不能多添自己一个?自己的资质比小七差很多吗?自己没小七讨人喜欢吗?四叔对自己的态度不是也很亲密吗?原来,“亲密”也是分等级的吗?瑄弟跟四叔是“极亲密”,自己跟四叔是“很亲密”,两者之间差了一个等级?
    还有瑄弟,既然他暗中拜了一位神功盖世的好师父,为什么不捎带上自己一个?从小到大,自己对他可是推食食之,解衣衣之,只要自己有的,从来没短过他的,每次他闯了祸,自己都不由分说地站出来替他顶包,父亲的鞭子自己可没少吃,至少有一半儿都是为他吃的。
    可一向乖巧听话又聪慧懂事的小七,为什么这一次却对自己隐瞒这么大的事,为什么对自己这亲哥哥藏私,为什么不跟四叔提几句其实凭三哥的武学天分也能学懂长风诀这类上乘武学,两个人一起学不是更好吗,有一个武艺高强的兄长保护他不是更好吗,难道他怕自己超过他吗,难道他在暗中将自己视为竞争对手,难道他也对保定伯府的世子位心向往之……
    从那以后,口上虽然不说,心里还是有了点嫌隙,对瑄弟的心也不如以前那样热忱了。然后仍带着点儿期盼,巴望着瑄弟能从自己的言行举止中发现端倪,猜出自己生了他的气,进而做出弥补,让四叔再多收一个关门弟子。可是连等了三四年,这样的好事都没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不知不觉中,自己就生了他更大的气,同时也气自己为什么一直生闷气,为什么不当面锣对面鼓地去找他问个明白。可连生几年的闷气,年岁一天天变大,心中的话也跟着长久地闷在心中了。
    就这样,十一个兄弟之中跟自己最好的瑄弟,渐渐也生分了不少。事情原本不会变成这样,只要瑄弟更坦诚一些,或者自己更豁达一些,可两个人同时都没做到这一步,亲兄弟就没从前亲了。自己不是不想做出改变,可瑄弟越长大越神秘,自己也难以跟他太亲近。就算他什么都不说,自己也知道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他瞒着的事太多太多了,常常还有一些未卜先知的惊人举动,倘或一时不防被自己察觉了,他就央求自己帮他隐瞒。自己每次总是笑着说,好,哥帮你。可心中对他愈发忌惮。
    自己不是没告诫过自己不能往邪路子上想,身为兄长,应该对下面的弟弟更包容和友爱,可嫉妒的毒草生了根发了芽,一天天在繁衍生息,怎么拦都拦不住,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每日在书院抱着书本儿念“吾日三省乎吾身”,也时时刻刻反省着自己,但这一切都不能阻止,自己一直暗暗嫉妒着那个优秀得不可思议的弟弟。
    为什么他做什么事都成竹在胸,水到渠成,为什么自己连他一半的程度都做不到?他是上苍的宠儿吗?老天为什么将最好的天分和运气同时赐给了一个人?何其不公!
    所以说,在孟家里,嫉妒他的人不止有老大孟贤,还有自己这个亲哥哥孟瑛,只是前者的嫉妒表现在他的一言一行中,而自己则深埋在心底,从没表露出来,明里暗里也没对瑄弟使过坏,所以瑄弟从未刻意提防过自己。大概在他眼中,自己还是那个和蔼可亲的好兄长,跟小时候骑竹马打仗时一个样。
    大概因为天赋优越的人,神经都比较粗条,不会多想这些事。大概是,这样阴暗的想法和负面的情绪,都只属于那些不被上苍眷顾和不被光环笼罩的人,自己还算好的了,生了一副好看的皮相,又生来就有世子的身份,到哪儿都高人一等。而大哥孟贤身为庶子,在家里在外头,他常有不少冷遇遭遇,从小到大他一定积了不少怨气,长大之后才会变得那样激进,处处针对兄弟中最拔尖儿的瑄弟。
    有一次,瑄弟在街头从马车下救了一个小孩儿,所用身法惊人之极,落在父亲眼里大感意外和欣喜,认为他乃天纵奇才,假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于是将他破格提调军中,不久就擢升为先锋将军。一时人人瞩目、羡慕、敬仰和议论瑄弟这个十岁就一战惊人、击杀胡虏匪将的神武小将军。
    自己当时苦笑,瑄弟又一次一鸣惊人了呢,自己在书院门门第一的光芒又让瑄弟给掩去了呢,有个分外出色、又跟自己一心一意的好弟弟,是幸还是不幸呢?自己偶尔冒出的“既生瑜何生亮”的想法,是否太小鸡肚肠太不应该了呢?那个人可是自己的亲弟弟啊,他出色,自己脸上不也有光吗,将来自己袭了父亲的爵位,做了戊边元帅,不是也多一个忠心而得力的帮手吗。
    后来,瑄弟在扬州呆了一段时日,回到军中后就变得叛逆不听话了,还出言顶撞父帅,仿佛是一串一点就着的炮仗。可好巧不巧,父帅那几天也是一点就着的暴躁心绪,父子俩一模一样,于是这两人就别上苗头了。当时,老大孟贤和自己都在,孟贤趁机进谗,唆使着父帅杖责瑄弟,让他买个教训学个乖。自己从中劝了两句,却没尽全力,鬼使神差地。一番推搡哄闹下来,瑄弟没有一点服软的意思,彻底激怒了代表着绝对权威的父帅,最后,他就挨了不少重重的板子。
    看着血透重衣、奄奄一息的瑄弟,自己的心中升起了点点快意,那一点邪性的欢愉而得意的感觉,几乎立马将自己吓着了。
    ☆、第368章 公子失身于贼
    更新时间:2013-11-27
    孟瑛自谓自己是亚圣孟子的嫡系传人,不想在嫉妒和算计之中自毁,于是他告诉自己,瑄弟太优秀又不是他的错,而自己的自惭形秽和妒意滋生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往后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否则瑄弟照常蒸蒸日上,而自己什么创举都没有,就要先被自己的心魔给摧毁了。
    秉着眼不见心不妒的原则,孟瑛离开山海关的戊边军,也没再回京城,而是四处游学闯荡,希望开阔自己的视野和心胸,将往日的阴霾驱散。后来,他就结识了宁王、风扬和齐玄余那帮人,他对他们的实务和强干心生羡慕,于是就殷勤拜访,寄望可以提升见闻。而宁王那帮人一发现他是保定伯世子,更是着意结交,加上彼此脾气性情都相投,双方渐渐就越走越近。
    几个月后,孟瑛竟然获准接触伍樱阁的情报网,还得到了自由出入漕帮的优待,不止见闻大大提升,还跟风扬结为莫逆之交,从他那里获益良多。正在孟瑛庆幸,自己这次外出游学的决断真是最明智、最正确的一次选择的时候,他却一时大意,接触到了宁王一伙儿的核心机密,抽身不及,只得半强迫式地正式入了他们的团伙。
    再之后,他就越陷越深了。伍樱阁的所作所为和行事理念,跟他从小到大被教育灌输的“礼义仁信智”格格不入,让他几度想从这些人身边逃离开,可朱权是何等虎狼之辈,怎容得一个把柄被其牢牢掌握的棋子逃离?几次明里暗里的谋算手段斗下来,孟瑛除了拜服,就是败服,他输的心服口服又心胆俱寒,自认自己全然不是这位天潢贵胄的对手。
    在此期间,他头一次听说了“何当归”这个名字,在过了一幕香艳的眼瘾之后。
    宁王虽然掌握着他,胁迫着他,但另一方面,宁王对他已经不是礼贤下士的程度,而是平辈论交,殷勤拉拢。他每次到了大宁,都是第一时间被接进王府,在府里面的受尊重程度,甚至超过了他在自己家里的时候,“宾至如归”被诠释地恰如其分。
    孟瑛当然明白,自己得到的种种礼遇都是有代价的,也知道豫让的“国士众人”论——宁王待他以“国士”之礼,当然不可能让他泯然“众人”,一定是因为他这名“国士”要去做的事,是那些不被礼遇的“众人”绝对做不到的。孟瑛甚至能够预料到,终有一日,宁王会软硬兼施,迫使他树明旗帜,彻底投向宁王派系,并且不是他一个人投诚,而是要让他掌控了孟家上下之后,带着整个从来只效忠皇帝的孟家,一起投身在宁王门下。
    孟家是大明所有望族之首,与王、谢、李、常、关、徐六家并立为“大明七大望族”,而且,孟家、王家、常家、关家这四家之所以二十多年来荣宠不衰,皆是因为他们全都是坚定不移的保皇一党,对皇命向来帖服恭从。以常家为例,早在洪武二十六年,他们的姻亲蓝家被查出有逆反举动,常家的态度分外鲜明,当场就与蓝家断绝干系,并协助皇差彻查“蓝玉谋反案。”
    蓝玉也是大明鼎鼎有名的开国功臣,一代名将,常遇春妻弟。他素有谋略,勇敢善战,屡立战功,在天下初定之后,他官拜大将军,封凉国公。只是他攀上高位后恃功骄纵,又多蓄庄奴和假子,恣意横暴,夺占民田,这些举动大大激怒了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乃草伍行列出身,贫贱时极贫,糠菜不能糊口,父母兄嫂等一大家人纷纷病死饿死、弃他而去,因此他当时就立誓要“杀尽天下贪官”。蓝玉居功自傲,捋了皇帝的老虎须,于是蓝家被以他的亲家常家为首的皇家屠刀彻底血洗。蓝玉以谋反罪被杀,人皮整张剥下,内中填满稻草,传示各地,之后厂卫查究蓝玉党羽,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那一万五千人中,囊括了所有跟蓝玉有书信往来,甚至是几面之交的官员,一时朝野为之震动,人心惶惶。可那一万五千人之中,却无一人是常家人,可见皇帝对常家的信任和宠幸有多深。这样的宠幸,全都是用他们素日谨言慎行,对皇权惟命是从,数十年如一日地良好官声换来的。而孟家也受到这样的宠幸,甚至更盛于常家,在“官场经”上被称为“万年青”,举朝竖拇指,独一份儿的恩宠和荣耀。
    这种极高极贵重的位置,一旦跌下来,会有多痛多伤可想而知。到时举朝动荡,惊天巨变,会不会又是另一场“蓝玉案”呢?
    孟瑛被宁王拉拢之后,心中一直忐忑于这样那样的臆想。会否有一天,老皇帝朱元璋还没归天,宁王朱权就已经收敛不住他的野望和利爪,要裹挟着他这些年来积累的所有势力,或武装压境京师,或逼宫迫使皇帝禅位,或发动朝野哄变,强迫皇帝立他为东宫。会不会有这样一天,而孟家也要因为自己的缘故,被绑上宁王的战车呢?
    尽管孟瑛非常希望逃离这一切,可朱权却偏偏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不让他抽身。硬的也来,软的更多,让孟瑛渐渐迷失自己,明明心里清楚自己失身于贼,早晚孟家也会被自己连累,可宁王府的温柔乡,却一度让他欲罢不能。
    没错,朱权对他大方得令人咂舌,不只让他住在王府,还叫各色娇艳颜色的歌妓和俏婢,乃至朱权他自己的姬妾来伺候他。孟瑛自小在孟府守惯了规矩,一言一行都有家法家规的条条框框在约束他,骤然离家,走入宁王那个圈子里,顿时有一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畅快感觉。再加上朱权赠他的美人中不乏人间绝色,他心道,愁也过一天,乐也过一天,索性就苦中作乐罢。
    就这么着,他在温柔乡中实实在在地缠绵了数月之久的光景,还在梅林中撞到了朱权抱着一名绝色美人抵着树枝行乐的风流事。本来登一撞见,孟瑛也是羞惊交加,打算立马回避,可是接下来的景象着实骇到了他,让他屏息驻足,瞪眼瞧完了全过程。
    一开始,朱权与那美人极尽缠绵,对她更是温存俯就,惹得她水眸迷蒙,溢出更多的泪来。孟瑛心道,这女子一定是朱权的心爱之人,常听说朱权对女子极冷漠绝情,见他将正经娶来的小妾随意叫出来待客,当家妓使唤,就可见一斑,而朱权对那美人如斯怜爱,可见他也有柔情乍现的时候。
    可刚这样想完,可怕的事情乍现了,朱权在欢好中突然惊变了脸色,他的眉间显出一种红黑夹杂的竖条花纹,然后整个人也从内而外地散发出迫人的气势,与孟瑛一向熟识的那个朱权大不相同,比后者的霸气、戾气和煞气都重了好几倍不止。“变身”后的朱权对身下的美人毫不怜惜,动作也变得狂野粗暴,将美人折磨得哭叫求饶。
    他将美人死死按在梅树中间,上下推动其人,只几下子就将美人的雪背擦出二十多条深浅不一的伤痕,血流如注。有几根还直接刺入了女子的臀和背中,随着朱权的起伏动作而更深地陷入皮肉之中,美人哭得脱了力,渐渐陷入半昏迷的状态,恐怕等到云收雨散的时候就要断气了。孟瑛看得十分不忍,没想到朱权在床笫之间的爱好如此残忍不仁,有意阻止他这种变相杀人的性事。
    可朱权却先一步自己清醒过来,停止了暴行,抱着美人大哭不止,口中直唤着“逸逸”“逸逸”,还输气为美人治伤,可美人不堪蹂躏,最终气绝而亡。朱权登时又“变身”成魔头,不止继续对断了气的美人施暴,还狂性大发地四处发掌,转瞬间就摧毁了整座梅林,并仰天暴喝“何当归,纳命来!”“何当归,你负我何其深!”
    香艳情事转瞬就变成了凶案现场和硝烟战场,而朱权彻底变成了另一个人,时而大哭大笑,时而擂胸劈树,一会儿泣声叫“逸逸”,一会儿又大骂“何当归”。
    孟瑛终于被吓走,不敢再看下去,接下来的日子,他在王府中住得极忐忑,想走却走不脱,简直是度日如年。直到半月之后风扬来大宁,孟瑛跟他说了此事,才从风扬处得知,朱权变成这样,是因为两年前在扬州爱上了一名叫做“何当归”的女子。
    那女子容貌如仙,却也心如蛇蝎,生生就将一个正常的朱权逼成了这副情状。可是朱权深爱此女,立意给她正妃之位,如今还在筹措之中,所以为了解决平日的相思之苦,就从各地寻来了十几名跟她容貌有相似之处的美人来当她的替身。因为何当归的小字是“清逸”,因此那些替身美人的名字中统一都有一个“逸”字,穿跟何当归一样的衣裙,作跟何当归一样的打扮,供朱权解一时之渴。
    孟瑛对此事咂舌不已,等回到了京城,又在段府见了一个同样害着“何当归病”的段晓楼,对何当归此人的印象可想而知。所以,当得知他最优秀的弟弟孟瑄也深爱此女的时候,孟瑛自然在心中首先就划了个叉号。其后,无论是宁王的人找他,还是段晓楼找他,为了那名叫做“何当归”的神奇女子,孟瑛都是满口答应着帮忙。
    而这一次,他对垂死中的孟瑄坦白了段晓楼找他的事,却还是瞒下了宁王朱权找他的事——虽然宁王那一日见到何当归的“丑陋”容颜后心生厌恶,立刻就将积攒了三年的炽热爱恋给丢进长白山里去了,可是宁王事后又来找过孟瑛一次,让他帮忙将何当归弄到手,一为报仇,二为练功,三为掩盖去一个跟何当归身世有关的秘密。
    当然三条原因,朱权只对孟瑛说了前两条,又是一番威逼利诱,一定要将何当归给他毒哑了绑来。只因朱权日前自己去捉何当归,却遭遇了跟段晓楼一样的事,那就是他发现何当归的屋子外竟然布了一个很怪的桃花阵,来来往往的人都可以如常通过,只有他连半步都不能接近。
    柏炀柏的“桃花百杀阵”创于永乐年间,虽然他什么都教给朱权,可是这个桃花阵他自己现在还布不出来呢,现在才是洪武三十一年,那朱权就更不能破解了。上门迎娶的正常途径,朱权也嫌太麻烦,易旁生出变故来,因此就想到了一个跟段晓楼不谋而合的法子,那就是利用孟瑛的有利地势,近水楼台先得月,直接一瓶药翻到之,打横抱走之,秘密贮藏之。
    ☆、第369章 蛇妖迷恋书生
    更新时间:2013-11-28
    此时在何当归的闺房,孟兮还在对孟瑄传功,孟瑛努力驱散心头的妒意,转身去外室凭窗望月,纾解内心的苦涩感觉。“”明明都是同一个爹娘生出来的儿子,在同样的环境中长大,为什么七弟就出类拔萃,步步身莲,即使遭遇了逆境,也立刻有贵人现身相救。而自己就处处比他差一截,运气也比他差,想要游历四方以增广见闻,却遭逢了宁王朱权那样的野心家的觊觎,从此不能自拔。
    孟瑛对着天上的明月叹了一口气,难道自己往后都要受制于朱权,做一个任由他摆布操纵的傀儡?瞧老七对何当归那种“生则同衾、死则同穴”的死心眼儿情状,就算不知道何当归对老七是什么样的心,也不能一错再错下去,去盗走老七的命根儿何当归。
    之前答应了段晓楼,又应承了朱权,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老七对何当归的情竟有这么深,深到让一个聪明绝顶的男人变成了呆子傻子。问世间情是何物,能将一个从来不变的人,彻底变成另一个人?老七才开了情窍几年工夫,怎么说生死相许就许下了,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何当归。又是怎么喜欢上她的?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喂,那个,孟三公子?”甜脆如甘蔗的女声响起,孟瑛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廖青儿在说话,“我想问问,小逸她究竟出了什么事,怎么才能救她?”
    孟瑛蹙眉看向内室,果然,廖青儿话音刚落,孟瑄又咳嗽气喘起来,孟兮又纠正他说,“意守丹田,意在神间,再这样下去,我也不能阻止你走火入魔下去,你不全瘫也要半瘫,怎么去追你爱的女人回来?”
    孟瑛的目光又落在身前的少女面上,横眉立目地表现出自己的愤怒之意,吓得廖青儿连忙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孟瑄的情况这么危急,可小逸将他一个人丢在这里,她自己倒不见了,这也太急人了吧,她的爱心充沛,连猫猫狗狗都会努力救,没道理不救孟瑄,会不会是她现在连自己都救不了了?”
    这乌鸦嘴的断言让内室的孟瑄再次变得躁动不安,孟兮又是一番耳提面命,危言恫吓。于是,孟瑛对廖青儿气恼非常,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往外带,一直拉出门去,拉到离卧房很远的桃花林中才停下来,甩手立定,双臂抱胸,俯瞰着她说:“廖小姐,你不该再在这里逗留,快走吧,何当归不在桃夭院,就算想救她也不该在这里浪费时间。你去城外看看吧,城外十里坡,何当归中毒了,怕是活不成了。“””
    廖青儿大惊失色,恶声骂一句“见鬼,现在才说,刚刚就该让你抹脖子!”转身跑开,边跑边回过味儿来,十里坡是锦衣卫据点,小逸中毒的事跟锦衣卫有关系,那么,锦衣卫中跟她恩怨情仇牵扯最深的人是……段晓楼!怎可能?那家伙也耐不住动手了?!
    孟瑛在原地默默望了一会儿她的背影,不由又想起了三年前做的一个光怪陆离又愚蠢之极的梦。在梦里,自己做过什么蠢事就姑且不提了,只记得身边的女子就是这个廖青儿,不过她在梦里可比现在漂亮多了。一句“没想到廖之远的妹妹这么丑”,好像立刻就得罪了她,其实他想说的是,“梦里的你很漂亮”。
    当然,比她漂亮十倍的女子,他也见过不少,眼光早就被养刁了,怎么可能说出“廖青儿,我暗恋你整整四年了,你再不嫁给我,我就切腹自杀了”这种可怕的话,真蠢。虽然她比较奇特,但他的口味很正常,他还是喜欢像娘亲那样的传统美人……不过,三年前她递情书的样子,现在想起来真好笑……那封情书好像还留着,被他搁哪儿了呢……
    穿“油纸雨衣”的身影越跑越远,越跑越快,孟瑛忍不住又出声叫她:“廖小姐!廖小姐!廖小姐?”不理他?“廖青儿!廖青儿!姓廖的!”
    她还是咚咚咚地跑远了,孟瑛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女人果然是不能得罪的动物,真没气量,不就是那一次在应辉书院让她下不来台么,竟然记恨到现在。可她怎么不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一下,十三岁的男孩子,对女人的兴趣本来就缺缺,有个十五岁的胖大姐来递情书,第一反应当然是惊吓,而不是自豪或感动或,呃,萌生好感。
    可那件事过去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听娘和庶母们议论“连续剧戏目”,据说是廖府的一位小姐的“专利权”,在官府新设的“专利司”报备过的,只要哪个戏班子唱她写的连续剧,就得二十抽一的分利钱,即使不唱她写的戏,而是戏班子模仿连续剧的形式排长了剧目,又打着连续剧的名号对外宣传,那也得五十抽一的将戏班子的收入分成给她。
    要是戏班子不肯给,那就是犯法的事儿,根据新兴的那套《专利法》,戏班子犯了盗版罪,银子要加倍的罚,最高可罚到十抽一的高分成,由当地县衙衙役强制执行。最绝的是,“专利权”乃是终身制和继承制,不止她可以终身收取这样的红利,连她的子孙后代都能继续拿这个钱。不想给?那就别唱时下最受欢迎的连续剧!想少给?那就别唱正版的《新白娘子传奇》,用你们戏组浅薄的智慧自己写盗版的《蛇妖迷恋书生》吧!
    ——廖青儿的古代第一桶金,就是用连续剧的提出和推广赚来的,当然,为了让《专利法》变得合法,她不停地用小鞭子在家里抽打其兄,其兄又去麻烦锦衣卫众人,足足谋措了三年才梦想成真。“连续剧是廖青儿发明的”,此事只有少数作为连续剧迷的夫人小姐知道,不过也渐渐变成了廖青儿乃京城名人的理由之一。
    廖青儿在京城住了几年,特立独行的各种杯具事,除了将她变成“丑”名远扬的人之外,还带动了一点名人效应,有一些年少不懂事的小姐,竟然开始模仿起廖青儿的怪人做派来。
    比如扎光秃秃的马尾辫,将辫子甩得很高,自以为很帅很潇洒可以去骑马;比如雨天把油纸伞的伞面拆下来穿身上,美其名曰雨衣,比蓑衣轻便比雨伞方便;比如对“封建制度下的包办婚姻”勇敢地说不,爹娘给定的亲事统统要退掉,因为老人家眼神儿不好品味太陈旧,选的女婿个个像古董;比如从此不再吟酸溜溜的闺阁清词,却在闺房中挑灯写连续剧的剧本,将心目中最向往的爱情述诸笔端,让男人看看新时代的女强主义;再比如牛13地将各种稀奇古怪的自创新词挂在嘴边讲,看到别人露出困惑的神色,就洋洋得意地以女大学士自居,装13并忧郁地说一句,姐已经超越了现今人类的智慧,不用崇拜姐,姐已成传说。
    这些举动都是廖青儿成为名人的来由,但廖青儿自己却把这些当成是“古代不适应排异症”,是她的一种病。自从魂穿到明朝来,她就生了一场一直好不了的大大的病。
    其实她在现代的时候也没那么时尚,需要时时刻刻将新新词汇挂在嘴边上讲,多数时候,她不过是一个钻完实验室再钻小黑屋看书的山顶洞人,早就被时尚甩出去八百条街。那时候,她最爱读的书是关于古人爱情的小说,觉得在那个没有手机,一封信要走上半个月才能从a点到b点的时代,谈恋爱一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又唯美又浪漫又古风又忧伤的美好的事。
    试想一下,男人没了手机,就不能偷偷给各种异性发暧昧短信,不能再以“哥们儿”或“闺蜜”的名义跟别的女人精神出轨。在古代,只要将男人栓得够牢,那他的精神和肉体就能高度统一了。而女人如她,只要表现得像所有穿越人士一样,集所有美貌智慧才干和人格魅力于一身,那她玩转古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那时候的她不喜欢现代,不喜欢跟别人包括家人讲话,还偶尔做着穿越的美梦,觉得她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个古代人,所以才会对“古代”这个词这么心仪,提起来就心波荡摇。
    而她穿越的经过,其实她也对何当归隐瞒了不少。首先,她是被她爸在外面跟情妇生的女儿抢走了男友兼未婚夫,可她立刻就安慰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是棵烂草,于是就没伤心出来。其次,她又被一辆单行道逆行的自行车撞倒摔破了膝盖血流了一地没人管,可她还是安慰自己,今天是十三号的星期五,人人都倒霉,喜大普奔。最后,她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医院里打来的电话说她妈妈哮喘发作打120送去医院还是没救过来半路上就没了。
    于是她就走进最近的公园公厕里,开始发声大哭起来,一想到自己平时沉浸在精神世界里而忽略了跟妈妈的言语沟通,一想到自己平时厌烦听妈妈怨妇式的诉苦而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再一想到自己从来不知道妈妈患有哮喘症今天第一次听说就是噩耗传来,她顿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渐渐就真的喘不上气来,仿佛溺水的鱼儿一样,明明大自然里有无限的免费的空气,可就是不能钻入鼻腔,透过肺叶,滋润她的全身。
    她这才惊觉,他们家是不是有什么家族遗传的突发性哮喘症,今天又是十三号的星期五,老天爷发威,赤井秀一那么强大的男人都中招了,可见今天有多凶险,而自己家走了大霉运所以要一天被带走俩!天!人家家里都是家传古董花瓶,怎么我家只家传哮喘症!天!你既然要带走奴家,为什么不赶在高考复习之前,害奴家平白多受了那些等苦楚!
    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在她凄厉的血泪控诉中,前年从布达拉宫外面的小地摊上买的一串红绳穿佛珠,据说是高僧喇嘛开过光的,能牵引魂魄的厉害东西,她虽然附庸风雅地戴着但从来没当真的饰品,那串偷工减料到只有四小颗檀木珠子的佛珠,突然就爆发出一阵惊人的蓝色镭射光线,将哮喘发作的她给整个儿包裹住了。
    于是,她带着“外星人将我抓去做实验”的最后一念闭上眼睛,睁开眼睛后,却瞧见之前用自行车轱辘来轧她的那个二百五穿着一身古装,傻笑着问她:“妹妹,你醒了?你头还疼吗?我买了糖浆炸排叉给你吃,你别跟爹娘说我带你爬树,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