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学毕业了,我得回家,给父母一个交代吧。
我短暂地回了一趟昆明。家里的情况没有任何变化。
爸爸又做起了建材生意,他和一个温州女人生活在一起,几乎不再回家。我找他,除了要钱,没别的事,他给我钱的时候很小心,他会说,生意是他和温州女人一起做的,钱不是他一个人的等等屁话。其实我还小有积蓄,但我每天都管他要钱,我就是想看他拿钱时的痛苦样子,那种样子让我有种很心痛的开心。
母亲还是成天打麻将,据说父亲每个月给她一笔生活费。我分别给父母看了我的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他们也没什么表情。我在昆明差不多只呆了十天,然后告诉他们,我有一个同学在成都,替我找了一份工作,我要去成都。母亲含混地问我:“是男朋友吧?”我说不是,是女朋友。
说实话,那时候我挺绝望的。我成天想着“坏女孩走四方,好女孩上天堂”那句话,我想趁自己年轻,把全中国都走遍。我是个漂亮女孩,走到哪里,我都不怕找不到一张床睡,找不到一口饭吃。
我真的去了成都。
成都漂亮女孩子太多,做售楼小姐和卖酒小姐的压力都很大。很快,我就决定不再做售楼小姐,专心在夜场卖酒。
其实在夜场卖酒,跟在ktv“坐 台”也差不多,要想成打成打地卖酒,就得陪客人喝酒,有些客人借酒盖了脸,也会动手动脚,要想客人多买酒,就得忍着。所以我只有喝酒,喝很多的酒……啤酒像打开的水龙头,灌进我的胃;我像另一个打开的水龙头,把尿液灌进马桶;我摇摇晃晃从大厅走向卫生间,从卫生间走向大厅;震耳欲聋的音乐,惊天动地的尖叫,有人拉我跳舞,我就跳,跳不了三分钟,我捂着嘴,朝着通往厕所的小道一路狂奔……我的感觉会很快消失,酒液浇在我的胸口,陌生的手滑过我的大腿……都一样。崔健在使劲地唱: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无数的嘴巴无数的胳膊和腿跟着狂吼: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儿野……
那段时间,有个男孩似乎是真心爱上了我,他是我卖酒那家慢摇吧的dj。我叫他男孩,其实他比我还要大两岁,可我觉得他就是个孩子,也许是因为“蝈蝈”的缘故吧,在我的潜意识里,每一个试图与我接触的男性,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拿他跟“蝈蝈”比。
那个男孩对我是真好。
只要我们同时上班,不管再晚,他总会打个车送我回家。他想跟我上床,这我知道,所以我从不让他进我的房门,顶多跟他并肩坐在马路牙子上,聊聊天,城市里看不到星星,我们只能看午夜时分孤独的汽车亮着惨淡的大灯驶过。他搂着我,亲亲我的脸,温柔地抚摸我,仅此而已,这样很好。
有一天深夜,那个男孩悲哀地看着我,我也悲哀地看着他。末了那个男孩说:“难道你不想想老了怎么办?”
我怎么不想?我天天都在想,我想挣足一笔钱,就安定下来,找个人嫁了算了。我又想,我要嫁个什么样的人呢?什么样的人会娶我这样一个曾经的“坐 台”小姐呢?
而且,我还想真的好好谈一回恋爱哩!我想跟他说,你知道吗?我怕听情歌,怕问将来,因为我想恋爱的那个人,他不见了,再也找不到了!
我向他要了根烟,他给我点上,我“哈”地一声笑了,问他:“天天这样送我,陪着我,不烦呀你?”
那个男孩认认真真地说:“不烦。”
我问他:“喜欢我?”
他马上说:“那当然!”
我在他的腮帮上亲了一口,哄他:“我也喜欢你……”
那个男孩当真了,他鼓起勇气,嚅嗫着说:“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
我知道他想说“我会好好待你”或者“我要挣钱养你”一类虚情假义的大话,我大笑着打断他,我叫了他的名字,问他:“说实话,是不是想跟我做 爱?”
他低下头,说:“想,很想……”
我酒意上涌,莫名地想要作弄他。于是我装出眼泪汪汪的样子,万分悲戚地说:“跟我做 爱,你会死的。”
他惊问:“为什么?”
我连眼泪都懒得抹一把就扬声大笑,我搂住他的肩膀,贴着他的耳垂说:“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吗?我是做‘鸡’的,唉,得了病,现在做不成了!”
我的眼泪濡湿了他的耳廓。
那个男孩大吃一惊,本能地差点从我怀里蹦出去。但他努力克制住自己,思索片刻,努力表现得像个“大男人”,他说:“没关系的,我不在乎。我会挣钱给你治病,等你的病好了,我们就结婚。”
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拍了拍那个男孩的脸颊,柔声说:“那种病,是治不好的。对了,别跟人说啊,他们知道我有病,就不会再让我卖酒啦……”说罢,我站起身,把烟头扔到地上,用鞋底蹍灭,跟他说“拜拜”,摇摇晃晃地走开……
小男孩不会懂的,我说的“那种病”,其实是“相思病”,或者叫“单相思。”
没想到,我对自己的诅咒很快就应验了。
每天凌晨3、4点钟才躺下,睡到次日中午11、2点钟起来,冲个澡,发一通呆,白天吃盒饭和汉堡,晚上喝酒,我的身体很快垮掉。
我病了。
先是胃彻底坏掉,吃什么吐什么,接着是低烧不退,腹泄不止……都像是艾滋病的症状。尽管以前做“小姐”时,每次“出 台”我都坚持用套,但我仍然担心自己染上了艾滋病,我知道艾滋病的潜伏期甚至可以长达50年……
完了!我是不是艾滋病发作了?
我吓坏了,专门到大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我没有感染性病也没有感染艾滋病,医生说,我的病叫做“植物神经紊乱”,唯一的医疗方法是静养,规律地、健康地生活。
我决定不去夜场一个月。
开始几天很不习惯,生活一下子空了下来。我其实已经习惯了夜场生活,习惯了客人的奉承,习惯了莫名其妙地喝很多酒,习惯了男人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滑来滑去。我坚持住,咬紧牙关不喝酒。为了戒酒,我开始喝很多的可乐,喝得肚子咕咕乱叫。刚开始,我不习惯早起,也不习惯按时吃饭。我买了一大堆方便面和其它零食,直到现在,我一看到方便面就想吐。
我白日里睡得天晕地暗,夜里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克制着不要去网吧,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直到有一天,清晨7点,我突然醒了,清醒得像一只刚刚洗过澡的猴子。我起床,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出门。我买了格子衬衣和棒球帽。我在商场的更衣间里换上了新买的格子衬衣。我重新出现在太阳下面,感觉自己新鲜得像是换了一个人。
我在街上闲走,我坐公交车去杜甫草堂,去青羊宫,我躺在公园的草地上,躺在公园的长椅上,戴着耳机用sony的“walkman”听歌,那张收有《藤缠树》的cd被我听坏之后,我再也不用老掉牙的“walkman”,后来听歌都是用手机了。
我的出租屋上不了网,我有意不装“wifi”,我担心自己一上网就玩游戏,玩到昏天黑地,玩到发烧拉肚子,玩到怀疑自己染上了艾滋病。
我买了一台二手dvd机,淘了一大堆盗版碟。晚上我就看碟,我看《蓝》、《红》、《白》,看《布拉格之恋》,也看《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甜蜜蜜》……看《甜蜜蜜》的时候,我哭得稀哩哗啦,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其实“蝈蝈”一点都不像黎明,黎明可比他帅多啦,可我一看到黎明就想起“蝈蝈”,我甚至想,“蝈蝈”也许已经结婚了吧,可惜啊,我不能去参加他的婚礼。
有时候我也看看电视。
我主观地认为,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起“蝈蝈”,没有想起“四哥”,没有想起北京,以及我所谓的大学生活。过了好长时间我才明白,其实“蝈蝈”的影子一直留在我的心里。在北京,我们呆在一起的那天,他穿的就是格子衬衣,他就戴着棒球帽。
他就住在这个地方,我用右手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胸膛。
我想着他,所以我下意识地穿上了格子衬衣,像他一样,我在屋子里也戴着太阳帽。
看电影、看电视的时候,我会突然觉得某个男演员很像他……他是谁?我摇头叹息,笑自己连他真正的名字都不知道。
有一天晚上,我突然从电视新闻里看到了“四哥”。
那是一档法制节目,正在报道警方破获的一起贩毒大案。
被抓获的毒枭名叫赵勇,不久前被公开审判。当时我盘腿坐在床上,捧着一个很大的纸袋嗑着瓜子。
当毒枭赵勇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时,我差点把一颗瓜子嗑到气管里去。
我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尽管已经过去了两年,我仍然一眼就认出,那个叫赵勇的毒枭就是“四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