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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红皮肤地精被按倒的时候还一个劲地大喊:“你个笨蛋,老不死的,被盯梢了,该死的老家伙!”
    果然,这两个地精是串通好了的,不过,我却没在红皮肤地精的四周找到智慧之泉的踪影。
    我一脚踢在红皮肤地精的身上,厉声呵斥道:“小家伙,告诉我,你把智慧之泉藏在哪里了?要是不说的话,我弄死你。”
    结果,这红皮肤地精却瞟了我一眼后说道:“我已经65岁了,比你老的多,你居然敢叫我小家伙,不要脸的人类!智慧之泉被别人抢走了,不在我这里,我要你立刻放了我!”
    智慧之泉又被抢走了?这倒是让我心里一沉,才短短几天时间,这玩意儿居然又易手了,而且连索尔都不知道这个情况,显然是刚刚发生没多久。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这个红皮肤地精骗我,毕竟这些邪恶的小东西,骨子里没有一个是好的,它们的话,多半是不能信的。
    “被谁抢走的?”
    我蹲下来问道。
    “一个头上长角的家伙,身材魁梧的很,有点像是米诺陶斯,不过身上冒出火焰。它抢走了我的宝贝,而且还差点杀了我,要不是我逃出了房子,早就被杀了!”
    被一种长的像米诺陶斯,也就是长的像牛怪,而且身上还冒火的家伙抢走的,对于西方鬼怪我不熟悉,所以我转身看了一眼索尔,他想了想后,却自顾自地摇了摇头。
    “怎么了?连你也不知道吗?”
    我问道。索尔给我的感觉,一直是一个百科全书,但是此时此刻,他居然也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不,我知道那是什么怪物,应该是一种来自极炎地狱的牛魔,不过,它们一般智力非常低下,受到女巫的操控,所以,如果这个小地精没说谎的话。这一次,实际上抢到智慧之泉的是女巫们,但是在北欧,女巫的势力比较大,而且,如果她们和圣殿骑士团联手,我们很难和两个强悍的势力对抗。”
    索尔的分析,没有错,事情一下子就变的复杂起来。
    第388章 女人脸丑不要紧,关键心灵不能脏
    女巫是一个很特殊的黑暗势力,正常上来说,她们全部都是女人,而且是有血有肉的人类。可是正常的人是活不了那么久的,据说女巫会将自己的生命之火控制起来,收缩在心脏的部位,而其他的身体就用黑暗的树木或者是怪兽的皮肤来替代。
    她们学习黑暗的魔法,却学艺不精,相比起那些利用真正魔法力量的男巫来说,女巫更偏向于实用性比较强的黑巫术,简单的来说,就是走旁门左道。
    不过,事情也并没有绝对,女巫,作为一个黑暗的团体,她们的身体甚至比幽灵还要脆弱,因此,女巫总是会习惯性地控制或者是依靠一些强悍的生物。
    比如,红皮肤地精所说的来自极炎地狱的牛魔,身披火焰,手舞巨大的战斧,威武霸气的很,不过智力太低,是女巫非常喜欢奴役的对象之一。
    想要在赫尔辛基藏一个女巫很容易,但是想要在这个发达的城市里藏一个牛魔,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牛魔是一种喜欢高温的动物,一旦身边的温度下降,它们就会非常暴躁,而且开始到处走动,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来。有时候,脾气火爆到,连女巫都控制不了它们。
    而赫尔辛基,既不是一个重工业城市,而且还是一个被水环绕的地方,想要藏一个极炎地狱的牛魔,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
    因此,要么就是红皮肤地精撒谎,要么就是女巫们有了更加高超的手段!
    我是比较倾向于前一种,毕竟地精的话,就和放屁一样。但是索尔显然不这么认为,这位资深的老巫师告诉我,红皮肤的地精没有说谎,因为索尔观察到,地精的皮肤上有灼烧过的痕迹,这肯定是和火焰搏斗过之后留下的。
    地精虽然不是一种怕火的生物,但是它躲在下水管道里,怎么可能会和火焰接触?这么一想,显然这个红皮肤地精没有说谎,那么,问题就摆在了我的面前,极炎地狱的牛魔,去哪里了?
    在赫尔辛基转悠了老大一圈后,还是没有任何发达,哪怕附近有一个炼金场,或者是重工业生产基地也好,但是赫尔辛基还真没有。
    难道躲在餐馆的厨房里了不成?我自己都被这种奇葩的想法给逗乐了。
    不过,我们没找到它,不代表,没人能找到它。被夺走了智慧泉水的红皮肤地精,主动提出和我们合作,这一点倒是让我吃惊。
    用它的话来说,宝贝既然它留不住了,那就不能交给那些肮脏的女巫!在地精的眼里,女巫是一种比它们更加低贱和邪恶的种族。
    有了红皮肤地精的帮忙,很快我们的调查就有了眉目和进展,在赫尔辛基的郊区,最近来了一批奇怪的女人,她们说自己是环游世界的梦幻厨师,要在赫尔辛基开设一个分店,并且制作一个超大的烘焙蛋糕,为此还特意搭建了一个超大的锅炉房,因为实在是买不到那么大的烤箱。
    这一点一直被我们忽略了,如今被红皮肤地精这么一提,我们顿时茅塞顿开,超大的锅炉房,高温的住所,不仅仅能够容乃一头极炎地狱的牛魔!
    红皮肤地精告诉我们,一共来了四个女人,看起来都很年轻漂亮,但是它晚上偷偷侦查过,这四个女人全部都是女巫幻化的,本来的面目非常丑陋。
    有了这个消息确认,到了晚上9点多,基本上赫尔辛基的市区都是一片安静,我带着人离开了下榻的酒店,开车到了郊区附近,果然看见前面有一个巨大的锅炉房,甚至在晚上的时候,这个锅炉房里还在冒着热气。
    在红皮肤地精地带领下,我们抹黑走了过去,一路上因为红皮肤地精带路非常不错,因此,我们绕过了好几道魔法防线,避过了几个类似防御法阵的东西。
    终于站在了锅炉房的外面,此时,蹲在墙外面的我,偷瞄到里面有身穿黑色斗篷的女巫飘来飘去的身影,看来红皮肤地精果然没有说谎!
    “走,进去吧。”
    我正打算攻进去,却被红皮肤地精给拦住了。
    “不要急,这里被施加了黑巫术,一旦有很多人涌入,脚步声会被提高数十倍,会惊动女巫和牛魔,万一它们将智慧泉水倒掉了,那我们就都白辛苦了。所以,你跟着我,先进去,一旦发生了战斗,后面的人再跟进来不迟。”
    红皮肤地精的话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在征求了众人的意见后,我跟着它悄悄地流进了锅炉房的后面。
    我的目的是来这里拿走智慧泉水,如果可以不发生战斗,自然最好了。绕到锅炉房背后,我看见前面有一幢矮小的房子,里面亮着幽深的绿色灯光,窗台上还有一只黑色的猫咪在睡觉,体型超大无比,简直就是猫中的巨无霸。
    “小心,那是女巫养的魔女猫,它们很警觉,我们小心点走过去,不要惊动它。”
    红皮肤地精带着我往里面走去,此时我已经看不见锅炉房的外面。跟着地精,走到了深处。就在我们绕开黑猫,准备打开门把手的一刻,我却看见红皮肤地精一下子大叫起来,这一声大喊,黑猫立刻被惊醒,一双眼睛看着我们,瞪得老大,滋溜一下向我蹿了过来,猫爪想要攻击我的脸。我一闪而过,抬起脚,将黑猫给踹飞了出去。
    此时,我厉声呵斥道:“你骗我!”
    红皮肤地精则洋洋得意地说道:“人类真是可笑的动物,特别是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类,真是太幼稚了,难道你就没看出来,我从一开始就没说真话吗?告诉你,我早就和女巫联手了,我要的可不是智慧泉水,而是无数的金子。女巫们答应给我金子,但是让我帮她们偷出智慧泉水后,引诱后来的追踪者到这里来,方便她们下手干掉竞争者。小子,你已经不是第一个中招的了,乖乖受死吧。”
    红皮肤地精此话一出,我看见四个女巫骑着扫把,从远处飞来,同时,整个锅炉房四周罩起了一个巨大的半透明魔法结界,彻底地将我和黑蛋他们隔离开来!
    “这种结界,你以为我破不了吗?”
    我冷声说道,抬起手,赤霄宝剑出击,一剑劈向身边的魔法结界,然而,一向无往而不利的赤霄宝剑,这一次却没有劈开这魔法结界!
    “怎么会?”
    这下子我吃惊了,这魔法结界看起来并不强,但是为什么赤霄宝剑劈不开!
    “这是魔法的力量,代表的是元素本身的能量,除非是最纯粹的能量体,否则,根本无法撕开我们的魔法结界。你这个人类身上宝贝也不少,看来,地精你立功了。等一下,多给你一些金子。”
    一个胖胖的女巫骑在扫把上,满脸都是脓包,露出一嘴的黑牙,笑的时候看起来别提多恶心了,比我之前在地精房间里看见的尸体还要令我想吐。
    “你是我见过最丑的女人。”
    这句话是我今晚最诚恳的一句话,却让四个女巫同时大怒,她们呼啸地飞在空中,不断地对我施展各种类似闪电,旋风,火球之类的法术。
    说真的,威力不咋滴,根本就破不开我的铁壁符,我抬起手,赤霄宝剑砍出,剑芒劈向空中的女巫,就在此时,四声怪叫从锅炉房里传了出来。
    四个身高超过3米,孔武有力,浑身都在冒火,手舞巨大斧头的牛魔从后方冲了过来,其中一头挡在了女巫的身前,被赤霄宝剑的红色剑芒正面击中,一条手臂被当场砍断,疼的牛魔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怒吼。
    “哼,你以为让我落了单,我劈不开这魔法结界,你们就能对付我了?告诉你,女人脸丑不要紧,关键心灵不能脏!你们这些女巫,长的就够丑了,心里还这么肮脏,简直无可救药!今天,看我不斩了你们!”
    此时,我一声厉喝,赤色的剑芒在空中飞舞,在这夜幕下,绽放出比烟火还要漂亮的光芒,四个女巫发出惊叫的声音,一个个被我从空中打落下来,牛魔全部当场砍死,而红皮肤地精正要逃走,被我放出来的黒木一把抓住,根本挣扎不了!
    “哼,就你们这样还敢算计我?”
    我冷哼一声,正想走进房子去拿智慧泉水,此时,却看见远处的山路上,亮起来一道金色的光芒,我看见一个身披金色铠甲的圣殿骑士骑着马,站在路上看着我。
    “智慧泉水,你不能带走。我乃是圣殿骑士团,第三军团副团长,里维斯,今天你交出智慧泉水,可以活着离开,否则,将会埋骨此地。”
    他拔出长剑,面色冰冷。
    第389章 光明不代表正义
    有光的地方是否就一定代表了正义?黑暗的地方是否就一定是邪恶的?
    当现代人被无数的宗教灌输了一个念头,也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认为最可悲的笑话便是,光明就代表了正义。
    里维斯骑着高头大马,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不得不说一句,这家伙的卖相真是不错,身披金甲不说,还看起来一脸正气,相比之下,仿佛我就变成了邪恶分子。
    我脸上带着轻笑,因为女巫死亡的缘故,魔法结界已经破开,黑蛋和索尔带着人从锅炉房的另一面绕了过来,显然是来支援的。
    不过,我却没有在这位圣殿骑士团第三军团副团长的脸上看见任何惊慌的表情,他很淡定,即便独身一人,在我们这群人的面前,也显得很有信心的样子。
    “里维斯,我和教廷素来没什么过节,今天只要你不难为我,我可以放你走。”
    我高声说道,毕竟教廷在整个欧洲乃至是西方的灵异世界里,都是有这举足轻重的地方。不过,里维斯独自前来,这一点让我有些疑惑,根据索尔的情报,圣殿骑士团应该已经拿到了属于他们的智慧泉水,而且,这一次参加世界灵异大师比赛的应该是圣殿骑士团第三军团的军团长,而不是里维斯。
    想到这里,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难道这个里维斯自己也想参加比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一切就说通了。
    里维斯坐在高高的马背上,俯瞰着我说道:“端木森,我知道你曾经帮助过我们教廷,也是红衣主教的朋友,不过,这一次是比赛,是公平的竞争,因此,不影响中国灵异界和西方灵异界的交往。今天,我希望你将智慧泉水交给我,我也可以放你一马。”
    里维斯果然很有自信,但是他的自信源于哪里呢?这一点我还真没看出来。我看的出来,面前这位看起来神骏无比的里维斯副军团长,其实本事并不大,用我们圈子里的话来说,就是有点装蒜了。
    我嘴角轻轻一笑,摇摇头说道:“那如果你觉得吃定我的话,就自己进来拿吧,不过你要先闯过我的同伴们这一关。”
    黑蛋和索尔已经带着人挡在了里维斯面前,我们还算是比较友好的,毕竟虽然我不觉得教廷就是正义的,但是至少比这些女巫要好的多,因此我给足了里维斯面子和后路,他不动手,我们不会先出击。
    黑蛋他们一到位,我立刻转身走进了这四个女巫居住的的小房子,外表看起来还是挺普通的房子,里面却是一片狼藉。
    桌子上点着绿色的烛火,看起来就和鬼火似的。墙壁上挂着很多动物的尸体,有老鼠,毒蛇,蝙蝠,甚至还有好些昆虫的躯体,蜘蛛,蜈蚣,我甚至还看见了好几条蚯蚓。
    在远处的台子上,摆放着不少花花绿绿的试管,有的里面还在冒泡,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中央放着一口大锅,里面有些浑浊的液体,甚至还有一个狗头漂浮在里面,我撇了撇嘴,这应该不是女巫们的晚饭吧,这回我可是真被恶心坏了。
    赶忙走到了房子的深处,看见桌子上放着一个黑色的木箱子,我打开一看,从里面透出来淡蓝色的光芒,照亮了我的眼睛。
    不用细想,我就知道这一定就是智慧泉水,淡蓝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玻璃瓶子里存放着,散发出令人安静的光芒。
    这样神奇的液体,如果落在普通人的眼睛里,一定会被惊讶地说不出话,但是此时落在我的眼睛里,却让我微微一愣,因为,我打开瓶子后,里面散发出来的气息几乎和中国的灵泉一模一样,不过中国的灵泉是没有颜色的,但是这所谓的智慧泉水却是散发出蓝色光芒的。
    “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失望啊。”
    我叹息了一声,不过还是拿起了智慧之泉,正要走出房子,却听见外面传来了一声声低沉的吟诵声,就好像是有人在吟唱古老的咒文一般,随后,我看见窗口外面有光芒亮了起来,非常刺眼的光芒透过玻璃照进了房子里,照亮了我的眼睛,让我感觉到了片刻的恍惚。
    不过可能是因为站的比较远,我的恍惚很快就过去了,剩下的便是我心中的震惊。这是信仰之光,是教廷招揽信徒或者是举办大型仪式的时候会释放的一种法术,作用和幻术差不多,是用来蛊惑人心的!
    我曾经在古皮魔书上看见过,关于信仰之光的记载。这是一种对于人的心灵造成冲击,并且让人感觉温暖和束缚幻觉的法术,施放的时候,需要是个苦行僧全力放出自己的精神念力,通过咒语在空中营造出如同太阳一般明亮的发光体,让普通人彻底相信神的存在。
    看见信仰之光的一刻,我总算是知道了,为什么里维斯敢一个人来找我?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打算用信仰之光来征服所有的人,甚至我猜测,他一开始还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能解决了女巫,所以,这一招也许他还想对女巫们使用!
    这家伙,是明目张胆地来抢智慧泉水啊!
    我立刻冲出了房子,看见站在了房子外面的一刻,我看见除了黑蛋和索尔两个人还站着没有倒下,其他所有人都已经匍匐在了地上,所有人的脸上都是泪水,在小声地说着自己的罪过,就算黑蛋和索尔还能坚持,他们也已经快要到达极限了!
    “里维斯!停止信仰之光!”
    我大声地喊道。
    里维斯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在他的身后站着是个身穿褐色斗篷的男人,这些男人,每一个都非常瘦,透过斗篷的空隙,我能看见他们骨瘦如柴的身体,此时没有一个人抬着头,全都低头在念诵咒语。
    而且,我注意到,这些人连鞋子都没穿,右手拿着一根粗壮的木棍,左手捏着十字架,无比虔诚!
    “端木森,你拿到智慧泉水了吧,快点交给我,你的朋友们马上就要撑不住了,一旦他们在这信仰之光中,被照耀的时间太长,就会发生可怕的心里扭曲,他们会彻底成为神的信徒!我想,这不是你想看见的画面吧。”
    说实话,我很像掐死里维斯,但是没办法,这家伙现在占据非常大的优势。我没动声色,什么都没说,脑子里在飞快地盘算,古皮魔书上说,必须有十个苦行僧才能完成信仰之光的召唤。那么,如果我能打倒一个苦行僧的话,或许,信仰之光就会停止!
    趁着里维斯哈哈大笑之际,我反手握住赤霄宝剑,狠狠劈出一剑,赤霄宝剑发出红色的剑芒,直冲里维斯身后的苦行僧而去!
    然而,就在红色的剑芒在空中滑行的时候,里维斯却奇迹般地转身,从马背上拿下了一块巨大的盾牌,挡住了赤色剑芒!
    虽然冲击力还是将里维斯打的连续退了好几步,但是我却惊讶地发现,里维斯手上的盾牌根本就没有碎,赤霄宝剑的剑芒竟然劈不开一块破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