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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陆夕瞥了一眼坐在角落里,又抱着蛋糕吃的欢快的吴森,她忍不住开玩笑,“那你们岂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监制嘿嘿地笑笑,在吴森背后大大方方地损起人来,“当然……不过我们都习惯了吴导这个样子。干什么事都像一头牛一样拉不回来,说话跟放屁一样直白……陆夕,他说什么不好听的你别放在心上啊。”
    那天造型定好后,陆夕就把短发造型给吴森看过了,吴森大叫100%满意,简直就是他心目中的叶飞,在好友监制面前还夸了陆夕敬业。今天全剧组第一次见女主角,看到她短发的模样,同样惊艳与惊叹并在的,对原来陆夕高冷的形象也有了改观,第一印象至少很好。
    同样作为好友,吴森也在女监制面前谈及了那天与陆夕见面的事情。监制自觉吴森太直白,容易得罪人。她还记得以前和吴森合作的时候,就是吴森话太直白,把女主角得罪了,人家罢拍,最后是公司出面摆平了事情。可是那位女演员最后也放出后再也不会和吴森合作了。
    陆夕自知监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她不甚在意地笑笑,温和的眸子即使在略显昏暗的灯光下仍让女监制感受到对方的诚意,“其实,我挺喜欢和吴森打交道的。”
    女监制很高兴陆夕是个明白人,于是也笑着回应道,“陆夕,你有没有想唱的。我去帮你切歌。”
    陆夕想了想,有些为难道,“《千千结》你听过没有,我怕没有这首歌。”
    女监制一愣,《千千结》是上世纪街头巷尾传唱度很高的一首歌,风靡一时。她还是小时候听她妈妈唱过,不过也没有多想。笑应道,“我听过……最近几年不是打经典怀旧嘛!我看有的。”
    女监制将霸占着点歌机的人挤到一边,很快找到了《千千结》。等现在唱的人唱完一首歌,就迅速切了歌。
    陆夕握着麦克风,看着熟悉的mv背景,她在心中打着节奏,就伴着伴奏唱起来,“你轻轻走过我身边,那一刻,我的心遗落了……。”
    自陆夕的第一个字出口,有些喧闹的包厢立刻鸦雀无声。低沉磁性的女声音传遍了每一个角落,略带惆怅的情绪似乎感染了每一个人。他们的眼前仿佛浮现了往日那些错失的美好与遗憾,陆夕的声音一遍遍传入耳中,一遍遍地在他们的心湖荡起涟漪。
    ……
    当陆夕唱到最后一句,“心有千千结,人海茫茫中,不曾将你忘记。”
    众人久久不能回过神来,心底有一丝遗憾,又充满着不舍与怀念,一时静默无声。
    陆夕将话筒递给了他人,回到位置上的时候,坐在了纪琮身边。她的左边正好坐着林宁,林宁一脸称赞地看着陆夕,“我看了《侠骨情缘》,只知道你戏演的妙!没想到你唱歌竟然也这么好,就没有进军歌坛的打算吗?”
    陆夕几乎没有思考,她很认真地回答,“以前也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回答她,如果这辈子就专心做好演戏这一件事就很满足了。”
    林宁和纪琮听了陆夕的话,蓦然无语,脸上都闪过思考的神色。
    后来,工作人员时不时地朝陆夕抛去橄榄枝,陆夕也不怯场。一首全英文的《fire》点燃了全场的情绪,和纪琮合唱了一首《亲密恋人》让众人大呼甜蜜到冒泡……后来大家考虑到陆夕的嗓子才没有让她继续下去。
    直到快完场的时候,吴森竟然都没有提他要高歌一曲准备压轴的事。反而很认真地对陆夕提议说,“陆夕,你唱歌真心不错……要不然,《神探》的片头曲和插曲你都包了吧。”
    众人打了鸡血一样的附和。
    陆夕脸上扬起一抹神采飞扬的笑容,她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亮晶晶的发光。一半侧脸隐在阴影中,露出半个清朗帅气的脸庞,让在场的几个女孩子都红了脸。
    “这个——可以。”最后两个字的语调微微上扬,带着某种惑人的味道。
    ***
    回到家中已经凌晨的的陆夕半点睡意也无,她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幕幕,嘴角的笑容止不住的上扬。她很久没有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了,好像浑身每个毛孔都张开了。
    陆夕的神经好像一直处于某种极度度兴奋的状态,导致的后果就是是失眠。无聊的陆夕打开卧室的电视机,画面停在青柠卫视的频道,青柠卫视在回放晚上的娱乐新闻。
    昨天《飞仙诀》剧组开新闻发布会,娱乐新闻正好在播这一段。
    不知是意外还是巧合,这次《飞仙诀》的导演、女主演、男主演都是《侠骨情缘》的原班人马。台上最中间站着王导,两边站着杨妍菲和安建白,安建白身边站着制片。编剧和作为加盟剧组的《飞仙诀》原作者红尘墨站在杨妍菲身旁。
    记者提问很犀利,直接向没有应付经验的红尘墨开炮,“听说《飞仙诀》这部戏,你刚开始属意的女主演是陆夕!现在变成杨妍菲,你感到愤怒吗?”
    红尘墨很是优雅地笑了笑,“不知道你们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我将小说版权卖给盛光影视是看好他们公司的精良制作,而我一开始看好的主演也是杨妍菲。网络上盛传我看好的是陆夕这件事的确是子虚乌有的,我表示很不理解,我想大概是一些演员为了自我炒作。”
    陆夕听这番说辞,兴致怏怏地关掉电视。
    红尘墨真正的职业是一个编剧,没想到编剧不红,写书倒火了。她是近年来红遍天|朝的商业写手,代表作很多,《飞仙诀》是第一本涉及影视业的作品。她跟很多传媒界甚至业内人士关系密切,曾经有个小作者爆料红尘墨的作品是她代写的,引起轩然大波。后来,红尘墨受到众人力挺,那个小作者被封杀,这件事不了了之。
    不过是为了作品博关注度罢了,相互勾结?陆夕想想就觉得有些好笑。
    但陆夕觉得她至少都都不用想的是,今天还有明天的微博上一定又有一批人要骂她借红尘墨炒作了。
    陆夕突然有了一丝困意,将被子往头上一罩,倒头就睡。
    ☆、第三十三章
    陆夕离开校园已经八年了,当她重新穿上一身崭新的校服,迈进校门的那一刻,总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一大早,《神探叶飞》的剧组来到了s大。
    剧组喜欢将一个场地发生的所有的戏份都集中在一起拍摄。这段时间神探剧组安排的都是校园部分的戏,因此之后有一段很长的时间陆夕要天天来s大报道了。
    九月初大学生已经陆续开学,有拍摄需求的过道已经清场完毕,但警戒线外挤满了男男女女,四处张望,手中拿着手机照照个不停。
    这群学生听说有剧组进校拍戏,无不欢呼雀跃。尽管这是一部他们没怎么听说过的电视剧,但是每个人猎奇的心理还是促使他们自发地前来围观而了。
    陆夕穿着剧中的短袖校服,上身海蓝色t恤,□百褶裙。短发利落潇洒,一股青春逼人的帅气。
    尽管陆夕之前有着诸多顾虑,怕她自己年纪大了演学生会显老,但是在妆容和服装都齐全的情况下,陆夕照镜子还挺满足自恋的。傻笑了挺一会儿,让站在她身边的纪琮都有些扛不住。
    陆夕见到这么多人,倒不显慌张,脸上扬起一抹桀骜又不失温和的笑容,简直亮瞎了群众的眼睛。
    路两边有人认出了陆夕。
    有人开始几人窃窃私语。
    “哎,这是谁啊?好有气质好帅,是新出道的男艺人吗?”
    “拜托,看清楚点,人家穿的裙子,是女的!”
    “哎,这不是那个《侠骨情缘》里的陆香寒吗?”
    “她在拍什么电视剧,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传出来?”
    “你们不觉得她的这个造型酷毙了吗?简直帅呆了……我要粉她!”
    有人自言自语,“wo槽,这么帅气的一定是男孩纸…这不科学!”
    但是更多的是被陆夕的造型惊艳到的女生男生顿时挥起双手,大呼,“陆夕……陆夕!看这边。”
    陆夕循声望去,脸上的笑容无懈可击,一双星眸熠熠生辉。接收到陆夕微笑和眼神的学生一个个都捂住自己的胸口,感觉自己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一般。
    今天拍摄的第一场戏是叶飞在校园中的第一次亮相,骑着自行车,裙裾飞扬。
    吴森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辆锃亮发光的自行车,往陆夕面前一推。拿掉嘴里叼着的棒棒糖,开口对陆夕道,“要不你先试试?”神情间有些不确定。
    陆夕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下意识地吞咽口水。有些东西天生与你犯冲,你是永远都学不会的,对于陆夕来说这件东西就是自行车。
    旁边的纪琮不知是担忧,还是补刀,“前几天我陪陆姐练过……过程不忍直视!”
    吴森顶着陆夕亮的可怕的眼睛,小心翼翼地开口,“要不,还是找个替身演员吧!”说起这话来吴森明显是底气不足的,他至今还没有遇到拍自行车戏还要找替身的。
    陆夕摇摇头,尽管神色间有些微囧,但还是语气坚定道,“还是先让我试试!这次不行,第二次就请替身。”
    吴森点点头,勉强答应了。纪琮看着两人的交谈,也觉得头略大。
    “action!”
    “咕咕”“咕咕”,一行白鸽忽的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由远及近,从远处的大本钟,到爬满爬山虎的图书馆,再到丛丛落落的砖红色低矮建筑,无不显示出浓浓的学术氛围。
    校门口到教学楼的林荫小道,两边栽满了香樟,没有走进,一股淡淡的清凉味道就铺面而来,却不令人厌烦。
    秋天还未到,路两边就铺上了一层薄薄的落叶。
    “叮铃铃,叮铃铃。”还未看见人,就闻一阵清脆的车铃声传来。路上依稀零落的几个路人纷纷闪开。
    叶飞一双漆黑似繁星的的眸子略带紧张地望着前方,紧握着车把手的双手微微有些出汗,手掌和把手间摩挲地有些黏湿感。
    叶飞集中精力控制车身,一阵清风袭过,百褶裙的裙摆随风飞舞。叶飞即使骑着自行车,她的脊背依旧挺的笔直,绷紧的姿态就像一张拉满的弓。她嘴唇微微抿着,脸上的表情认真而虔诚。
    直至路的尽头,叶飞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镜头中。
    “卡。”场记板啪的落下。
    陆夕从自行车上下来的时候,她背后的汗液已经快浸透体恤衫了,只感觉手和腿脚都是麻麻的。
    纪琮见陆夕嘴角往下耷拉,脸色有些白,他赶紧递过去保温杯,“陆姐,深吸一口气。”
    陆夕猛地往嘴里灌了几口温水,脸上的表情哭笑不得,“我以后再也不碰自行车了……这次我已经用光了这辈子的天分了……呜呜。”
    吴森凑过来,一脸同情地看着陆夕,“陆夕,你要不要来看看,这条拍出的感觉特别好……虽然你在某一方面摔倒了,但是你可以在演戏上成为巨人啊!”
    陆夕哭笑不得,嘴角有些僵硬地被吴森拉过去欣赏刚才的那段自行车戏了。
    ***
    中午午饭时间。
    神探剧组一行人在苦哈哈,或蹲着,或坐着小马扎,或倚靠着大树吃着手中不怎么能下咽的,快餐店刚刚送来还冒着热气的盒饭。
    纪琮本来兴致挺高的打开盒饭盖子,是一大荤一小荤两素。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见一坨几乎不能识辨的黄绿相间的青菜,一份素黄瓜,一只还沁出血丝的鸡腿,一小份番茄炒鸡蛋。纪琮朝身旁的陆夕一瞥,陆夕吃的毫不含糊,丝毫没有嫌弃的意味。
    纪琮顿时觉得自己大题小做了,他沾了陆夕的光,吃的已经比剧组其他人好了,还在这里犹犹豫豫的。肯定是在s市陆夕带着他下馆子次数太多,把胃给养刁了。想当年他可是一箱泡面解决所有问题,纪琮略自嘲地扒起饭来,真是从奢入俭难!
    ……
    “同志们,有人来给咱们加餐啦!”听这声音洪亮的劲道,明显是大嗓门的女汉子监制。
    陆夕一张俊脸从饭盒中抬起头来,眼睛刷的一亮。
    带头的是一个上下都穿着黑色系衣服,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的女生,走右手一边拎着一个大西瓜。
    是熟人!陆夕的眼睛更亮了,扒完了饭盒中最后一口饭,拎起纪琮就往那边那女生奔过去。
    陆夕好像换了一个新发型后,魅力指数好像蹭蹭往上涨。那女生才刚刚见到陆夕的身影,眼神才往陆夕的脸上一瞟,就立刻低下头数蚂蚁了。
    “余叶!”陆夕刚刚喊了女生的名字。就接过她手中的西瓜,一只递给了身旁的纪琮,一只往在一旁一副看戏模样的吴森手中一塞。把碍眼的两个人给赶跑了。
    余叶显然没有预料到陆夕竟然还记得她的名字,在一身全黑映衬下更显苍白的脸色倏地略过一抹微红,说起话来都有些结结巴巴,“是……是我。”
    陆夕笑着拍了拍余叶的肩膀,凑近余叶的耳边轻声道,“谢啦,会长。”
    等陆夕说完,余叶下意识地跳开几步,心扑通扑通地跳动的速度有些不正常。脸上牵起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这是应该的……陆夕你这么好,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你。”
    余叶朝身后的几个和剧组人员打成一团的男男女女看了一眼,眼中满是骄傲,“这些同学都是陆夕粉丝后援会的,这个队伍还会继续扩大的。”又继续道,“前几天得到你要来这边拍戏的消息的时候,都激动地差点昭告天下了!”
    陆夕听余叶这样说一愣,笑着道,“你们开看我就很开心了,不用破费了!今天的戏结束后,我请你们吃饭。”
    余叶有些不好意思,语气却很认真,“我们做的都是小事,如果剧组能包容你,在你危难的时候站出来为你说话。这些效果才是我们想要的。”
    陆夕看着几乎与阳光融为一体的余叶,她认真地述说着自己的理想,她虔诚地诉说着要护自己前行的誓言……那张脸似乎和她前世的那些永远无条件支持她的影迷相重合。这种没有理由的支持对她来说仿佛是一种无言的信念,陆夕只觉得自己的眼眶有些痒痒的。
    陆夕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今生战斗的理由——她背后也有一群需要守护的人。
    ***
    下午的阳光正盛,爬山虎却遮住了光亮,图书馆内部只显得有些森冷阴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