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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而且那地方的温差非常大,大清早可能是零度以下,也不适合跑步,重新回到学校,就好多了。
    发现人还是喜欢自己熟悉的地方,陌生的风景虽然惊艳,可是熟悉的地方更加然人觉得眷恋舒适。
    秦心回到学校已经开学了,不过泰西在这方面管理的并不严格,你只要考试考好,基本没啥问题。
    这学期宿舍里就只有秦心和陈玉了,林嘉已经出国,因为高三了,学校也没有再调整宿舍。
    两人好像还是暑假一般,两人一个房间,不过盐城气候比草原那边好多了,不会忽冷忽热,这边也安静,门口没有公路,半夜不用听大车呼啸而过。
    秦心把陈玉也拽来一块跑步了。
    陈玉长的不胖,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那样,戴着大眼镜框有点偏瘦,#大雾#绝对是眼镜框太大,把脸显得太小了,这货吃东西的速度和容量,绝对不会营养不良,但是天天看陈玉坐着看书,一到学校就恢复一名书呆的模样,秦心就忍不了。
    不知道这货属性还好,知道了,就必须抓着她一块跑步,良好的胃需要有强壮的身体支撑,否则容易发福,记忆中陈玉就是有那么点胖,所以秦心回来再看到陈玉的时候,几乎是很难认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或许是那时候秦心在监狱里太缺爱,记忆中陈玉就是跟妈妈一样,有点肥胖,脸也圆润,陈玉不说,秦心都压根没有认出来这货是自己的舍友。
    这辈子决不允许这货成为那样的胖子,不过如果按程玉这吃货本质,学呆本质,必然会发胖。
    所以早上大清早,秦心拖着陈玉去跑步了,把她的大眼镜框也摘了,跑步的时候戴眼镜根本跑不好。
    陈玉也是早起星人,就是不怎么动,以前都是抱着书,早早的到食堂,看书看到食堂开饭,然后她继续抱着书,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那时候秦心还为这货勤奋学习感动过,回想起来,这货就是想去食堂等开饭,光坐着等不好意思,所以拿本书当掩饰……真相总是一点都不美好。
    跟秦心相处了这么久,陈玉也知道秦心就是个嘴硬心软的货,看起来不好接触,实际上是傲娇,很好打发,而且特别容易感动,自己帮她提个开水,她都会感动,如果自己随身有个系统能收感谢值,一定每天都能收到秦心无数感激,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表现的那么高傲,却实际上很小心,你只要对她一点点好,她都会努力的加倍感激回来,缺爱缺的比自己还严重。
    秦心很少要求自己做什么事,第一次要求自己,居然是让自己去跑步,陈玉虽然懒惫,要知道有一颗吃货的心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具懒惰的身体,在陈玉看来,努力学习是最容易获得最大回报的方式,也是一种偷懒方式,看看书就有无数赞誉和好吃的,是最简单不过。
    不过因为秦心第一次要求自己,她还是答应了一块去跑步。
    泰西校园很美,依山傍水,秦心身体锻炼的不错,跑的很轻松,陈玉就有点累了,跑几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样,真的是很缺乏锻炼,不过摘下眼镜,脸因为跑步边的红润,整个人不像平日那样苍白寡淡,显得漂亮许多,这时候的陈玉才像是18岁的少女。
    秦心看着陈玉,脸上露出了笑容,她其实真的像陈玉想的那样,很容易满足,她放慢了脚步陪着陈玉跑,听到她呼吸,秦心脸上满满的笑容,在成长的路上有朋友陪伴是很美好的事情。
    ……
    莫兴宁在奔跑。
    他很少在外面走路步伐这么快,除了在健身房里锻炼,在其他地方,任何时候,他的步伐速度都是匀速的,他工作很努力,可是走路的步伐绝对不会特意加快,显得忙碌,他是个很从容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加快脚步的时候会显得他脚跛的严重,他的自尊心很强,却对不会去表现这样的缺点。
    可是此刻他再健身房以外的街道上奔跑。
    脚不仅有些跛,还有些疼。
    他不知道小胖妞住哪,不过这个很好问,他去参加过几次留学生聚会,不像小胖妞就记着吃和玩,莫兴宁看着沉默不太活跃,实际上却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看着条件比较好的一些人,莫兴宁也有保持联系的。
    他一问就知道小胖妞住哪了。
    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
    他每次看她在一个超市等他,还以为她也住附近。
    没有想到那么远。
    莫兴宁是奔跑出的小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出了一种焦急的情绪,许是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让他很不自在,总之他打破了平日的作息,连衣着也没有特别的穿好,身上穿的只是一套家居的运动服。
    莫兴宁在外面很少穿这么休闲的,他不像大多数人喜欢穿t恤,t恤软趴趴的贴在身上,他不喜欢,他比较喜欢衬衫,笔挺干练,裤子哪怕是休闲裤,也是烫慰的非常好的,而此刻的他因为是原本准备睡觉的,身上穿的时一套柔软的红色的运动休闲服。
    他其实不喜欢红色,但是在家里的时候,老爷子喜欢红色。
    所以莫兴宁选家居服的时候会让人选红色的。
    他五官挺拔,脱去除黑白的颜色,换上一身大红的颜色,却越发衬托出他的俊美。
    莫老爷子很喜欢穿着一身红色休闲服的莫兴宁,这时候和孙子谈话似乎都是心情愉快的。
    莫兴宁尽管自己不喜欢,还是保留了这种习惯。
    他没有开车出来,他不习惯开车到陌生的地方,而且是深夜,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来,也没有想到去开车,他对车有天然的恐惧,平日就是去超市购物会开开,去上学固定的路他会开车,其他时间都宁愿打车。
    但是跑出来很远,他就有些后悔了,周五的夜晚很不好打车。
    他站在空荡荡的街角上,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冲动的跑出来。
    好在,在他后悔的那一刻,有一辆车过来了。
    莫兴宁坐上了车,看着窗外,陌生的街景,划过眼眶。
    在车上,度过了凌晨,周五结束,到了周六。
    这让莫兴宁很不自在,这个时候原本应该在床上的,可是他现在却在一辆陌生的车上,他很不舒服,原本有些胃疼,吃了点东西,许是那东西太香,也不是他平日吃的东西,他现在的胃又有点疼起来。
    他脸色苍白,原本就白,现在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服,显得更加的惨白。
    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跑出来。
    他喜欢按部就班的生活,不喜欢意外。
    可是今天他自己造就了这个意外,好像非出来不可。
    莫兴宁捂着胃,脸色苍白,一身的红装,却更加有点病态的美感。
    好在地方终于到了,他按照地址找到了小胖妞住的地方。
    莫兴宁很绅士的敲门。
    没人开门。
    莫兴宁很用力的敲门,还是没人开门。
    给小胖妞打电话,关机。
    他有点懊恼,自己发什么神经跑过来。
    胃又疼了,很疼,他跑的有点累,脸色苍白的在门口坐了下来。
    他很怕脏,平日打死他也不会坐到地上,可是此刻他很难受,几乎不是他自己想坐下的,而是身体就顺着门滑到了地上。
    他靠着门,脸上露出了个自嘲的笑容,真傻,还好没有别人看到,要是老爷子知道自己这样,不知道会怎么嘲笑自己。
    从小他就害怕爷爷失望,每样事情都争取做到最好,他能把爷爷要求的所有事情做好,可是不包括爱上一个女孩,也许曾经他时喜欢那个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女孩,可是如果这是一件事,是爷爷要求的事情,他却做不到。
    他反抗了,心生快意。
    唯一的一次反抗,之后他后悔了。
    看着爷爷高深莫测的眼神,好像他一辈子只能按爷爷要求的走。
    他努力的读书出国留学,究竟是为了逃避秦心,还是为了逃避爷爷?
    他现在才明白,他其实逃避的是爷爷。
    他很累,无论多么努力都在老爷子的掌控之下的感觉,让他绝望。
    他是一个自尊心很强,却格外渴望自由的少年。
    在莫家那么多年,他觉得自己从来都不自由,而出国留学,在这片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他感觉到放松,感觉到开心。
    莫兴宁靠在门边,仰着头,小胖妞住的地方不错,虽然是公寓,可是比他住的地方更低调奢华一些,是那种老牌的公寓住所,门口都有着暗沉的雕花纹路。
    莫兴宁坐在地上,想休息一会就离开,因为此刻他的胃很痛,也让他觉得孤单,他抱着双腿,曲卷着身体,这样会减轻一点疼痛的感觉。
    ……
    陈丽去喝酒了。
    小胖妞的人缘很好,说不开心,一堆的人来安慰她,拉着她去喝酒了。
    一直闹腾到了半夜,大家看小胖妞这模样,妥妥的失恋了,不过怎么问都不说对方是谁。
    就是一杯酒接着一杯酒喝。
    中间还出了一次洋相,本来台上有人唱歌的,然后两个歌手交接的时候,小胖妞冲到了台上,对着话筒叉着腰大喊:“我要老天送我一个帅哥放到我门口!”
    她朋友把她又拖又拽才从舞台上拽下来。
    看样子明显喝大了,就送她回来,一路上都在说胡话。
    拖拖拽拽的好不容易把这货送到门口,结果就看到这货门口居然真的坐着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少年,皮肤白皙,五官笔挺英俊,靠在她门口,闭着眼睛,昏暗的灯光下,睫毛长的逆天,我去……这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发现本文多了一个小盟主,谢谢土豪萌物们。今天周六……允许一更吗?
    ☆、第一百四七章 :你妈来了
    看到莫兴宁,小胖妞还没有酒醒,一把冲过去把莫兴宁抱住,笑呵呵的道:“我的,谁都不能抢!”
    莫兴宁胃疼的起来不来,差点睡过去,突然间觉得自己被一个火箭炮击中一样,胸口疼的要吐血……
    睁开眼就看到小胖妞那笑眯眯的模样,坐在自己身上,莫兴宁真是醉了。
    还有一群小胖妞的朋友,看到小胖妞重重的砸那帅哥身上,看的都疼,尼玛,并不是每一个女孩投怀送抱都是美好,见到这帅哥一副要陈丽压死的模样,大家赶紧手忙脚乱的去拉陈丽……你的男神要被你砸死了。
    喝醉的小胖妞力气神大,跟八爪鱼一样抓着莫兴宁,别人怎么掰都掰不开,这时候的莫兴宁只有一种感觉,这货的确是能把那一大袋东西从华夏拎到米高再拎到自己住处,尼玛他快被小胖妞勒死了。
    冲动是魔鬼,冲动要付出代价。
    终于在大家的帮忙下把小胖妞拉开送进了屋子,小胖妞死活抱着莫兴宁的胳膊,其他人看到两人进屋了,也就默契的离开了,看小胖妞跟莫兴宁的样子,谁欺负谁还不造呢?
    怎么看都比较像小胖妞会霸王硬上弓的模样,都给莫兴宁丢了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没义气的离开了。
    莫兴宁从来没有伺候过别人,此刻一只脏兮兮的胖妞跟八爪鱼一样扒着他,他气的简直都忘记胃疼了。
    主要是她一边抓着他还一边喊:“我的,我的,都不准跟我抢!”
    莫兴宁都想踹死这二货。
    老子是人,不是你的东西。
    但是不知道为何,胖乎乎的胳膊抓着他,热热的,他心里虽然那样想着,却没有那样做,费好大劲把她放到沙发上,他先去给自己倒了点开水,没有,只好先烧了开水……
    屋子很乱,至少在莫兴宁眼里是非常乱,桌子上都有一成灰了。
    小胖妞一个暑假都没有收拾了,走的时候也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满地丢,整个房间都是以粉红色为基调的,她今天回来,还没有整理就先兴冲冲的区找莫兴宁了,然后悲剧的回来,可想而知,不会有心情整理东西。
    烧了开水,想倒水喝,胃疼,可是发现杯子好脏……洗杯子,粉红色的杯子,莫兴宁给自己倒杯热水,喝完,就觉得好多了,想了想,又去厨房找了一盐,想放点盐到开水里,喝点盐水可以解酒,不会那么难受。
    结果好不容易找到调料,发现里面脏的不忍直视,大概只是做过几次饭,然后就丢那里了,莫兴宁把面上的盐全部挖掉,中心的盐挖了一勺倒杯子里,过去给小胖妞喝。
    却见她已经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好脏的地板,如果可以,莫兴宁很想把沾着地板灰的小胖妞提出去丢掉。
    可是看着她睡的脸贴着地板,嘴巴吐泡泡的模样,莫兴宁认命的过去扶她,把她扶起来,喂她喝水,喝水倒是很配合,乖乖的喝了,然后脑袋一歪,又想躺地板上去。
    莫兴宁回头看了看沙发,沙发也干净不到哪里去,把她抱上沙发一会估计又要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