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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屋(第五章Hermaphroditus)
    门厅处的水晶自鸣落地钟是阿克塞斯三世时期的古董。白色珐琅表盘,边饰铜鎏金藤枝花纹,内嵌两种数字时间刻度,指针是薄金雕刻的茛苕叶,钟体连着基底是一整块提琴形状、晶体浓郁的黄水晶。摆锤上的卷发胖天使怀抱里拉琴,睁着两颗圆亮的葡萄眼珠从开窗里面与他对视。
    “ex...oriente...lux”
    他垫着脚,艰难辨认面板顶端的刻字。
    “太阳从东方升起。”
    温斯顿扭头,把来人清浅的笑看在眼里。
    “好美的钟,”小心翼翼碰了碰表盘边缘,面露惜色,“可惜不动了。”
    森管家来到他身边,两人一起看向那行字,“或许是因为它走得太慢,已赶不上时代的脚步。”
    温斯顿感慨,“那真是令人伤悼。”他对这处神秘的老宅和它的主人兴趣正浓,孜孜不倦向森讨教,
    “茜小姐果然是欧瑞尔人吧。阿克塞斯三世时期可是被称为东方摄政!”温斯顿回想历史,“书上说,当时的整个帝都,也只有皇帝才能在欧瑞尔贵族们的包围下维持必要的体面。”
    森管家的指尖来回在凸起的刻字上游摆,轻声附和,“东方的名门,确实一直都有排外的传统。血脉是象征地位的第一等大事,就连我们这些近侍,一样十分看重。有的家族勿要说人种通婚,就连同是欧瑞尔裔,也会被挑剔血统不够纯正。”
    “在他们看来一副高贵的长相,头发要黑得发湿,眼珠浓到几乎看不见倒影。盐白的皮肤下,流过青色的血。”
    “这般样貌的欧瑞尔人被认为是与生俱来的上位者,因为是智慧与美的集合体。太阳从东方升起,你知道这句话真正的涵义么?”
    温斯顿听得入神,冷不丁被提问,结结巴巴搜肠刮肚,“我记得......文明从东方来?大概、大概是这个意思......”
    森管家的眼睛弯成两泼温润的湖泽,“多么傲慢。”
    一时拿不准他的言下之意,温斯顿讷讷抬起半边眉毛,小声提醒,“您也是欧瑞尔人呢。”
    他笑容更甚,“这是茜小姐的原话。”
    品鉴了水晶钟,温斯顿又被领去看挂在一楼墙壁上的名画,雕塑和装饰家具都用白布罩起,不会单独为了一个投宿的路人展示。饶是如此,感官仍是经历了一场震撼认知的饕餮盛宴,他站在上了锁的玻璃柜前,一一数过里面摆放整齐的小提琴群,
    “一,二,三......九。”
    森管家指着尾列一架悬在红丝绒上,线条柔曼端庄的琴,示意他仔细留意拉弦板上的花体字,
    “a,k.”温斯顿眯眼辨认。
    “akane。茜小姐的琴,”食指勾住黄铜锁,握在指间慢慢揉搓,“用了最好的云杉和带波浪花纹的槭木,可惜从未开声。”
    温斯顿的目光擦过他清隽的面孔,不知为何,仿佛能从那缠绕着锁头的指缝间嗅出一股淡淡的遗伤。他被这情绪感染,也不由自主地久久凝视着琴身上的标志,总觉得......似曾相识。
    午餐是一块煎鱼排,黄油土豆和白面包,以及一杯酸涩的葡萄酒。饭后酣睡一场,滴落在窗台的雨水唤醒了好梦。
    温斯顿揉揉眼睛,看了手表才知竟然睡了快三个小时,这期间整栋老宅静得像空无一人,窗外雨势停停走走,此时难得渐歇,却依然没有虹光来驱散迷雾。
    温斯顿裹着睡衣躺在床上,骨头缝里生出丝丝懒意。不如干脆一觉睡到天亮?这个念头刚一冒芽就被他否决了,两只眼珠瞪得圆圆,四下溜过这间客房,最后停在床头柜的白瓷绿玛瑙烛台摆件上。
    烧了半截的蜡烛稳稳立在松果形的鎏金顶盖上,温斯顿两手支颐,摇头晃脑打量瓷面上的彩画——一个下体浸在湖水中、枕靠在岸边沉睡的女人。
    不经意的发现引起了好奇心。他回想上午的经历,这间宅邸展示出的所有艺术品中,竟有半数都在描绘这个衣衫半掩的女性形象。
    到底是谁呢?
    他盯着烛台思考。柔美无力,不是阿尔忒弥斯;深林水潭,也不该是阿弗洛狄德;珀耳塞福涅庄重又冷傲,唯有那伊阿得——这类依傍河泽而生的仙女是最贴近的答案。
    温斯顿不懂为何存在于高山和原野中的家族有水精崇拜,所以他打算去问问明白人。
    “赫马弗洛狄德丝(hermaphroditus)。”
    森管家将热红茶递给他。
    温斯顿微微一怔后恍然大悟。带着答案再去回想,似乎也确是当然。
    从名字就能看出生父母的一位人物——阿弗洛狄德和赫尔墨斯之子,容貌美丽绝伦。古神话里的漂亮少年似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关于赫马弗洛狄德丝最广为人知的故事,是他不得不与一位疯狂的爱慕者共享一具身躯,从此在数千年的文学艺术乃至医学发展的长河中,作为“雌雄同体”这一符号存在。
    相比声名赫赫的诸神和人类英雄,赫马弗洛狄德丝并不是一位耳熟能详的角色,他在神话世界体系里,俨如一整刊报纸内页、靠近中缝的最便宜的广告版位。不过是源于自身生理结构的特殊性,被后世赋予了寥寥伦理和宗教上的意义。
    有古老铭文记载的一种说法,这类性别糅杂统一的过程即是结合与生育的真谛,本人也因此被当作是婚姻的缔造者。这并不稀奇,俄耳普斯宗教观中备受崇拜的光明神法涅斯即是二元一体身。等到了中世纪,在炼金术手册与版画中,他又以两头一身的怪异模样出现,由其衍生出的“雌雄同体(hermaphrodite)”一词,被认为是物质间完美的非自然的再创造。
    如此分析下来,森管家侍奉的家族,或许正如他所言,是一个极其看重礼法约定的守旧派欧瑞尔姓氏。先代的祖辈们于艺术上的造诣非比寻常,每一代家主都是慧眼如炬,受其资助过的名家画作和匠人工艺堆砌起一间偏僻的黄金屋,子嗣后代们又延续了守护宝藏的自觉,从纸醉金迷的大都市中脱离避世,这般严谨古板得近乎超脱的做派不就是祖父最向往的贵族品格么?可惜他早已不在人世,是否便藉他子孙的眼睛,看一看时代洪荒里仅存的方舟。
    温斯顿为脑中瞬间涌现出的一股可谓为“命运”的激流身心震颤。他不再懊恼把自己抛弃荒野的火车和在雨中悲惨求生的经历,甚至不再去想这一趟喻示梦想与现实拉锯的旅途会有怎样的结局。所有的自我感动和迂腐浪漫,证明了他献祭给文学的心跳会将这一刻的不朽永远传递下去。
    “要去藏书库里参观么?”
    森管家的眼睛似乎能洞悉一切,温斯顿望向他套着金环钥匙的手指,像是驻足徘徊在藏宝地的大门外。他深吸一口气才能平复战栗的心绪,
    “感激不尽。”
    一楼南向的格局是由会客室、藏书库和私人书房联结直通的三进套间。装潢的朴素平常在意料之外,可细一想,又是情理之中。
    整栋大宅的规格无异于一座乡绅私宅,一面靠山,一面望野,坐落在地势高缓的丘原上,脚下是环绕的村落城镇。从会客室的窗外看去,圆形场地中央有一棵巨大的紫藤,花叶落尽,露出灰褐色粗糙的皮肤骨干,隐隐如溟溟雨雾中佝偻垂首的怪物。
    天花板没有漆绘色彩浓丽的大幅圣母圣子像,和贴墙的丝绸用了同一种淡蓝底黄菱花团图案。壁炉上方放置的也不是兽首,而是一尊玉石雕沉睡的赫马弗洛狄德丝像。
    壁饰丝带结雄鹿纯金烛台、吊顶的珐琅枝形灯、青花瓷器、图腾挂毯,还有绣着贝壳树叶的平背扶手椅,每一件都是淡雅迷人,物似主人形,像极了欧瑞尔人内敛含蓄的个性。
    ——如果没有那九幅画像,这也可看作是时下任何一间中产家庭的会客室。
    “少了。”温斯顿指着第七位一处的空缺。
    森管家抿了抿唇,低声道,“家族丑闻。”
    他立时联想到玻璃柜中的九把小提琴,连忙道歉,销紧喉咙转移视线。
    这一转,便看到了她。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始终克制目光的游动,任何一位访客,任何一人,都不可能不会在踏进这间屋子的刹那,就被她夺去全部心神。
    黑得发湿的头发,看不见倒影的瞳孔,盐白的皮肤青色的血......
    还有那呼之欲出的、穿透了颜料,画布与空间的,傲慢孤冷的美丽。
    那一晚,温斯顿躺在二楼客房的床上做了一个梦。梦里淅淅沥沥的雨声渐次清晰,一滴一滴,像鞋跟踢踏在木质楼梯上的脆响。
    他循声沿着台阶拾级看去——那里站着一位穿茜红色丝绸长裙,手持金仗的少女。
    —
    立志要把这个我非常喜爱的故事写完。也希望有缘看到的读者能与我共鸣。
    hermaphroditus的故事是之前在乌菲齐参观时知道的,当时展览的(大概是复制品)沉睡雕像美不可言,但我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后来美术馆里的东西忘得七七八八,唯有这一件记了好久好久。单独被放在一个展厅围了起来,漆黑的屋子里唯有那一处被打上莹白的光。
    关于hermaphroditus和salmacis的故事,最广为流传的是ovid在变形记里的记载,也就是美少年被水仙女逼奸两人物理意义上的合二为一了。当然在ovid之前,也有hermaphroditus生来就是雌雄同体,而salmacis作为养母将他养大的版本。关于他作为婚姻结合的符号,也是有据可查(用词还挺大胆,lawgiver)。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非常有意思,由此衍生出的一些研究观点也很耐人寻味,比如salmacis的泉水,ovid写的是凡是之后进入泉水的人,都会变成雌雄同体(听起来还挺报复社会),但是古希腊民间流传的说法,认为这泉水能削弱驯服男性身上的野蛮气息,当然这是贴合了现实——殖民与征服,种族融合——的一种美化。
    我的构想会把这个符号的喻义改写,毕竟是自己虚构架空的世界观。
    贴上手机里翻出来的拍摄的hermaphroditus照片。希望大家观看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