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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龙傲天 第141节
    燕凌云拉了拉马,巍然不动。
    “这是怎么了,草原这么大,我们也没挡他路啊。”叶秋水传音。
    “不知道。”莫恙也愣住了。
    这样的车队,说明主人起码也是中等部落王子级的贵族,最好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阿苏默勒也骑在马上,平静如初。
    两方对峙,几百人护卫如摩西分海,全身覆盖战甲的护卫长走近,拿着一卷轴画像。
    莫恙心里一跳。
    这个小护卫长修为不过四阶,金丹后期,姿态却傲慢极了,仔细打量几人,冷冷轻哼一声。
    “把武器放下,抬高脸。”他打开了卷轴,一一比对。
    莫恙心说难道是太阳王发了画像来抓他们吗,可他是不是拿错了剧本,这是仙侠世界又不是武侠,修士改变样貌是分分钟的事情,他们甚至拿了法宝,连灵魂波动都改了。
    不过在神识扫到画像的时候,莫恙思维一停,又面目扭曲地松了一口气。
    画像上的人不是他们,而是一个极为俊美的妖族男子,长得风流多情,唇角眉梢似笑非笑,还是全身画,长长的尾羽说明他是一只青孔雀。
    不过莫恙越看,越觉得有点诡异的熟悉。
    燕凌云也多看了两眼。
    “见过他吗?”小护卫长冷冷问。
    “没有,大人。”莫恙摇头。
    “料你们也不知道,”小护卫长便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你等长得太丑了,少主命你们停在原地,日落后才可以继续走,不然进了少主神识的感知范围,脏了他的眼睛,格杀勿论。”
    “低贱的下等妖。”小护卫长啐了一口,马蹄重重撅起沙尘扑了最丑的秦开一脸,随即带人扬长而去。
    莫恙:“……”
    秦开额间青筋直跳,却按捺住了,只是狼头有些狰狞。
    叶秋水忍不住想笑。
    “那个,”徐饶眉头狠狠皱了下,最后找到了一个形容词,“那个妖族,是他的男宠吗。”
    妖族果然奔放,画像上的男子虽然俊美异常,但……穿的很不正经。
    好吧,莫恙心想,是根本没穿。
    也不是很刺激。
    没有他见过的好。
    莫恙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燕凌云轻轻一笑,看了看他。
    他顿时脑袋一懵,头顶都冒烟了。
    *
    为不生事端,几人当真没继续往前走,而是停在这片山坡,打算休整休整,猎些新鲜肉食,享受一下春光。
    莫恙陪燕凌云去打猎,走远了后,他就抱到了燕凌云的背上,燕凌云反拿着长弓,背手将他背稳了。
    莫恙脑袋贴着他的侧脸,心里很开心。
    燕凌云侧过头,吻了吻他的鼻尖。
    两人虽然不说话,莫恙却觉得安心,想一直和他抱着。
    燕凌云亦是。
    新婚燕尔,焉能分离,只是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
    春天草原上的动物都要繁衍交配,这片地虽然是无主的,燕凌云打猎也十分有节制,打了几只便停下了。
    剩下的时间,他将莫恙抱到草地上,在青葱纤细的胡木下,半蹲着,和他接吻。
    莫恙搂着他的脖子,背靠着树,和他亲了好久。
    他摸到了他的弓箭,还有他的肩,也被吻遍摸遍了全身,发带都散乱了。
    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的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了起来。
    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了,继续喊他“阿兄”。
    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了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的接过食材,做好了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
    她们还做了烧烤。
    众人饱足的吃了一顿,难得闲适的在星空下休息。
    兔子们挤在了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
    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只被掀翻了剥皮,被吞入肚中。
    ……
    吹笛的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的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了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的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了一大群饿狼,个个都是一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么,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一挠,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但某个瞬间,他一回头,却汗毛倒竖。
    铁灰色的眼睛冷冷的盯着他,没有一丝人性的温情,青年身躯已经不算单薄,矫健而极具爆发力,月光下仿佛一道银白稀碎的月影,如梦如幻,却带着暴力残狞的杀戮。
    似要把他撕碎。
    但他投掷出标枪,却是将想要一跃而起偷袭莫恙的狼妖贯穿,从狼口直直穿透狼背,钉死在了地上。
    莫恙虽然已经发现那头妖兽想要偷袭他,却还是顿了顿:“谢谢。”
    血溅到阿苏默勒身上,他将标枪拔出:“不必。”
    狼妖侵袭只是个小小插曲,收拾完后,队伍便又出发了。
    路越来越好走,接下来的日子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赶到了荒北东南部的中心,陶都。
    据996探测,这里就是地裂的原点。
    陶都不是妖都,太阳王占据的妖都在极北,但显然,陶都也算是妖族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城,远远便见妖气冲天,城墙高耸巍峨。
    更要紧的是,一靠近陶都,996又发来了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莫恙:“?”
    第137章 铺子
    妖域高原地形奇特, 从西北到东南划开一条弧线,东、北是戈壁高山,西、南则是茫茫草原, 西霄就是从东南底部翻上的高原。
    东南中部, 恰好能看见戈壁与草原交汇的奇景,地裂在这里戛然而止, 没有再撞进深深的高山群中, 而交界的地方,静默矗立着妖族建立起的超级大城:陶都。
    草原乱草蓬飞,陶都就像一艘巨船,时时刻刻都可以启航,城墙巍峨,旗旌飘扬, 在午后反射着炫目的阳光。
    996播报个不停, 莫恙暂时把它按灭了, 把杂念清空,和同伴一起进城。
    进城要先登记, 守城的妖族是鹰族, 盘问得很仔细。
    “从哪里来?”
    “南边。”
    “南边哪里?”
    “南边阿疆部落。”
    “那就是南部沿边了, ”鹰妖眼睛微眯,“什么时候出发的。”
    “去年秋冬。”
    “秋冬你们不留在族里,在草原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