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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当年的真相
    “我当时想的,这种事情,只有‘专业对口’的医生,才能一目了然,没事最好,有事就直接帮我给修好了。
    然后呢,我就直接去了医疗美容那边,结果医疗美容科医生,那个要给我做检查的医生,居然是个男的,我吓的直接落荒而逃,什么就诊记录什么手术预约单,一个没拿,统统丢在医院,直接和五十米测验似的跑走了。
    那时候,也是李丽蜜陪着我去的,这也是为什么,最后这些记录会到了你的手上。
    我成人礼想要和你坦白的时候,没搞明白,现在也还是一样。
    刚好判了十年,到底算是十年以下,还是十年以上?
    到底是未遂还是既遂?
    我和你讲这么长的一个故事,是想要告诉你。
    一直到今天,我……也还是没有办法确定。
    嗯,那个……以上呢,就是我当年想要告诉你的故事,和我的一整个孩提时代。”现在讲起这个故事,醋谭还是一样有些不知所措。
    但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过,大概是唯一的这个听众的颜值太高,以至于这个原本血淋淋的故事,也变得没有那么血淋淋了。
    “这些话,其实我是成人礼的那天想要和你说的。
    我想把选择权交给你,如果你会介意,会离开,我也会尊重你。
    可是你提前看到了手术申请,提前知道了这件事情的一个部分。
    你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给我,你根本就没有出现在我的成人礼。
    成人礼那天,我妈是拿我的手机给你打过电话,一开始还能打通,再打就直接关机了。
    我当时不知道你因为我出事。
    你那天的缺席,对于我来说,打击太大了。
    我差不多是回到了小时候失语并且对外界的人和事都没有什么反应的状态。
    我爸我妈怕我会再次出现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就急急忙忙地带我离开了。
    如果……如果我第二天再给你打一个电话。
    或者你在成人礼的那天给我打一个电话,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了?”醋谭的心里,百感交集。
    醋谭以为尤孟想是介意李丽蜜拿给他的就诊记录和手术预约申请,才没有出现在自己的成人礼上的。
    尤孟想这边,是不想因为自己出事,而破坏了准备了那么长时间的整个成人礼。
    事发的时候,尤孟想没有第一时间给醋谭打电话,想着做完手术等情况稳定一点再打,那个时候,成人礼就应该差不多结束了。
    可他左手的伤势比他自己预想的要严重一些,并不是做完手术就没事了,手术进行了很长时间,医生在做手术的时候就已经在说这手可能保不住了,即便是没有后来的术后感染,尤孟想也一样需要面对截肢的可能。
    醋谭成人礼的那天,一大早就有很多人给尤孟想打电话,问些要注意什么,或者其他有的没的,直接弄到尤孟想的手机都快没电了。
    最后一个打通电话的,是谭士萍,再打第二个,就直接自动关机了。
    李丽蜜的刻意误导和太多的意外夹杂在一起,才会让两个原本刚刚要开始童话般幸福生活的人,一错就错过了这么多年。
    “你说我说你什么好呢?
    首先呢,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的定义是有特例的。
    如果被强·奸的是幼女,是以接触为即遂的认定标准的。
    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接触到,就算犯罪既遂,并不需要产生所谓的实质性的伤害。
    如果强·***·女情节恶劣的话,无期徒刑、死刑都是可以的。
    所以,你说的那个人被判了十年,是判的轻的。
    再加上他还有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才十年的话,就说明并不存在情节特别恶劣的行为。
    我就没有见过一个比你更傻的人。
    你自己应该比谁都更加清楚事情的经过,这种事情怎么还会想到要去找医生问?”尤孟想不知道应该说醋谭是傻的离谱,还是傻的可爱。
    “事发的那个时候,我还不到五岁,我哪里能知道这许多?”醋谭对尤孟想给自己冠上傻字头衔有小小的反抗情绪。
    反抗完之后,才发现有哪里不对:“你怎么会对法律条款这么熟悉,连特例都能知道?”
    尤孟想张口就来的法律特例,让醋谭感到惊讶。
    尤孟想并不知道她当时的那个手术申请,具体是怎么回事。
    总不致于早早就背好了法律条款,找好了其中的特例在这里等着她吧?
    “因为我刚好是法学院的啊。瞧你那大惊小怪的傻样。”尤孟想就差因为醋谭的“傻”而直接“抓狂”了。
    他面前的这个女生的脑回路是怎么长的?怎么能有是不是未遂这样的事情,都去医院找医生问清楚的想法?
    更重要的是,她怎么会觉得自己看到那种莫名其妙的手术申请,会介意到连成人礼都不想参加了?
    初三的时候,相处地那么融洽的两个人之间,连这么点信任都没有吗?
    尤孟想如果不是因为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搞不好气地直接掉头就走了。
    大概是身体被病床给桎梏了,尤孟想觉得自己连脾气都没有了。
    “啊?你怎么会对法律感兴趣?”醋谭还没有来得及问尤孟想现在是在哪里念书。
    “我那个时候不是打人最后变成了救人吗?
    那个主任的办公室不是独立的,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医生。
    我刚进那个办公室的时候,另外一个医生就以为我要医闹什么的,直接报了警。
    后来我手的情况不太好,医院可能怕担责任,就一直坚持说我是来医闹,而且动脚打人了。
    我出院之后,我爸爸妈妈担心报警这件事情会对我有影响,就找了律师。
    律师说我未满十六岁,不要说没有真的打人,就算真的打了人,只要情节不是特别严重,都是可以免于拘留的。
    我当时就感叹自己的无知,连有这样的法律都不知道。
    我就不应该看到是女的就心软,要什么不打女人的条条框框。
    我要是直接把那个医生给打了,她也就没机会从办公室跑出去。
    她不跑就不会撞到送药的推车,那我也就不用因为要救她,弄得自己搭进去一只手。
    再往后,我才知道,免于拘留,并不等于没有案底。
    因为起因涉及到你的隐私,我什么也没有说,后来医院还以为是我理亏,想翻过来告我来着。
    中间波折有点多,最后解决地也还算挺好的,也没有留下案底。
    要不然,有了案底,连护照都办不了,出国什么的就想都不要想了。
    在这件事情之后,我深以为,对法律的无知是很可怕的,所以就决定大学要念法学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