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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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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阴倌》
    作者:流浪的法神
    文案:
    好友闪婚娶了貌美如花的妖娆媳妇,不料在结婚当晚惨死新房,临终留下遗言,不要征婚!
    你确定跟你征婚的就一定是人吗?
    然而,天意弄人,命犯桃花的我,还是走上了征婚之路,与我相亲的竟然是一个……
    征婚须谨慎,等待你的或许是一场噩梦!
    他从来都不完美,但这丝毫不能掩盖他那无与伦比的光辉,沈浩永远都是我心中最伟大的大阴倌。
    ——瞎子张秦
    标签: 惊悚 刺激 诡异 灵异 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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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午夜佳人
    前两天我去参加了一个哥们的婚宴,婚宴自然是喜庆、热闹的,但谁也不曾想,这竟然是我最后一次见我的哥们,甚至可以说是一场毛骨悚然的噩梦。
    婚礼搞的很热烈,中午、晚上各来了一场,我属于夜猫子型的,参加的是晚间场。
    晚宴过后,嘿,重头戏来了,闹洞房,我这人平时比较懒,若是平时,我肯定狠狠吃喝一顿,找点心理平衡就闪人了,但那天偏偏鬼使神差,我居然留了下来。
    我留下来并非是闲的蛋疼,我跟这哥们的关系也就是个酒色朋友,和大家一样,留下来目的只有一个,新娘。
    新娘子太漂亮了,不,准确来说是太妖艳了,白色婚纱下,那火辣、妖娆的身段,束胸挤出的一抹嫩白,足够点燃任何男人的下半身情绪。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妖媚的女人,当她在台上娇嗲嗲叫着我那哥们“老公”,拥吻时,我想到新郎那牲口能与这么美艳的女人同床共欢,心理顿时有种牙痒痒的妒忌,我相信所有在场只要那玩意还没废的爷们,都是我这想法。
    晚上十一点多,我们醉醺醺的冲进婚房,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大闹一场,从那些牲口狼一般的目光中,我知道这些孙子肯定跟我一样准备趁乱吃新娘子豆腐,趁着新娘成人妻前,过下手瘾。
    也许你会觉的我很不仗义,但有种女人,对男人天生就有致命的吸引力,多看一眼都是美的,更别提有下手的机会了。
    是以,那天晚上闹洞房,足足有三十几人,看来好色是男人的通病啊。
    然而谁也想不到,当一堆人嗷嗷叫冲进婚房时,新郎全身赤裸,倒在地板上痉挛,口吐鲜血,而新娘却早已经不知所踪。
    很明显者小子很急,刚一入洞房,就开炮了,只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懵了,谁也不曾想新房内竟然会发生血案。
    我胆子并不算大,又怕血,远远躲在人群中,新郎的嘴角在冒着血泡,手半举着想说话,眼睛睁的大大的,在灯光的反射下,有种异样的感觉,那是一种我至今都无法完全分辨的感觉,有喜悦,有悔恨,有恐惧,又惊喜。
    我略微读懂了一点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救护车还没赶到,新郎就挂了,死前,他说了一句话,因为隔得太远,我听得并不真切。
    后来在分局录笔录的时候,我才知道新郎是肾亏透血而死,这就奇了,如果我没记错,从新郎进入婚房到我们冲进去闹洞房,前后最多不过三分钟,三分钟就肾亏还吐血,跟港片的西门庆似的,太匪夷所思了,要知道我这哥们号称一夜七次郎,那可是身经百战的硬汉啊。
    我又找了一在场的哥们问他新郎到底死前说了啥。
    那人告诉我四个字,不要征婚。
    原来新郎、新郎是通过一个网络婚介平台认识的!
    也许你会说,征婚咋了,这年头征婚不是很流行吗?只要你情我愿,大可热恋,甚至闪婚。
    但你有没有想过,跟你征婚就一定是人呢?
    我一直觉的我哥们死的有些冤,他的婚房在六楼,我们是从大门进去的,新娘却不翼而飞,凭空消失了,这不怪的很吗?
    当然,破案的事情,都是警察负责的,也轮不到我来管。
    要说人死如灯灭,我很快从哥们的惨案中走了出来,他死前留下的那句不要征婚,也被健忘的我抛到了脑后,倒是那不翼而飞的妖娆新娘时不时会从我脑海里蹦出来,勾的我心痒痒。
    在我看来,哥们是赤裸肾亏而死,这至少证明,他应该一亲芳泽了,像他这种色中恶鬼,虽死而无恨了。
    但我没想到的是,健忘不仅仅是种病,有时候还会要人命。
    因为,我征婚相亲了!
    在这之前,我打死也不相信这事会来的这么快。
    结婚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是人生一大快事,但对于我这种人来说,简直就是地狱。
    我叫沈浩,“无业良民”,爱好泡吧、泡妞,但凡跟炮有关的我都喜欢。
    整个三号胡同,谁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情场浪子,祸害少女专业户,交过的女友都够组成一个加强连了。
    眼看着我马上就二十七了,我倒是潇洒,无所谓。我妈就有些急了,整天唠叨张罗着给我找门亲事,但奈何我名声太臭,谁敢把自家闺女嫁给我这种渣男啊。
    左不成,右不就,我妈就让我去参加相亲节目。
    我最讨厌的是征婚类的作秀活动,比如某某卫视的“穷鬼勿扰”,一群秀丫在台上搔首弄姿,偶有屌丝逆袭,但下场嘛,大家懂的,毕竟肉都是卖给有钱人的……
    我死活不去,眼看着婚事无望,我妈就愈发的着急,唠叨的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她老人家急着想抱孙子,另外也希望有个女人能管管我。所以,不是给我找婚介,就是在公园到处给我征婚。
    作为一个屌丝,我也不想让老娘操心,给老爹面上抹黑。
    但这还真不能怪我,因为除了泡妞,我一无所长。
    大学毕业以来,我像是被鬼迷了一般,阴差阳错的不顺,找了无数工作,都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被辞退,用我妈的话说,我是“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
    好吧,工作不顺,咱只能在情场找点存在感。万幸,我长了一张酷似华仔的明星脸,还有一双棒子李那样的销魂大长腿,走到哪都能吸引妹纸的眼球,三天两头的换着跟美女们约会,时间一长就成了花心萝卜。
    因为名气太大,征婚对方往往一打听我的情况,就打了退堂鼓,但这并没有难倒我那无所不能的老妈,在她坚持不懈的往婚介给我投简历后,见鬼的是,就我这情况,还真有女人愿意跟我约,也不知道这女人是怎么想的。
    这年头愿意出来相亲的,要么自以为是,要么就是丑的旮旯的,我原本是不打算去的,但当我看到对方的资料时,我立即改变了主意,因为那妞长的的很漂亮,至少照片上是这样的。
    我是这样打算的,结婚就免谈,但是交个“朋友”,嘿嘿,那岂不是正好送上门的菜……
    关于这个女人,婚介公司的文叔告诉我,她叫田甜,在一个晚间电台当主持。
    电台主持,那她的声音应该很甜美,我脑海中开始yy起来,又想起那不翼而飞的新娘,要说女人有把好声音,那可是一件很销魂的事情。
    因为田甜下班时间晚,根据她的要求,我们的第一次相亲约会选择午夜十二点,东江公园。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个大好机会,午夜十二点,怎么着也是发生点啥的好时候。
    晚上十一点多,我刻意精心打扮了一下,揣上兜里仅有的两百块,在花店买了束便宜的月季,到了东江公园正好是十二点。
    等了一会儿,我四下瞅了几眼,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了,丫的,公园一带连个鬼影都没,就我跟傻叉似的杵在昏暗的路灯下。
    这娘们不会是蒙我吧,或许她是图方便,想野战?
    想到这,我又想起这娘们照片上那风骚样,光亮、柔顺的黑丝美腿,紧致张弛的身材,总觉得就这么走了有些可惜。
    要知道她可是女主播啊,我这些年交过的女朋友,护士、学生、老师,啥都有了,就这女主持,还真没试过,就冲她那把好声音,我也得等啊。
    耐着性子又等了片刻,“草,就算她那玩意是镶钻的,老子也不等了。”我弹掉烟头,站起身准备走人。
    就在我要离开的时候,一个白色的影子出现在转角处,人未到,一股奇特的香水味扑鼻而来。
    她来了!
    “你是沈浩?”她微笑打量我,圆润的红唇呈圆弧上翘,温柔又不失妩媚。
    “田甜?”我微微有些惊讶,她比照片还要美,一张精致的鹅蛋脸上,组合着近乎完美的五官,白色的长裙包裹着那s形的丰润身姿,仿若夜间的妖精般,充满了诱惑。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她脸上的粉扑的多了些,显得有些惨白,眼影画的太浓,眼眸少了些许生气,还有她今天穿的有些素,我还是更喜欢照片上那个性感丝袜女。
    不过总的来说,在我交往的女人中,她绝对是排前三的。
    我心里那个美啊,快速盘算着怎么把她弄到手。
    “不好意思,电台加班,让你久等了。”田甜有些歉然解释。
    我连忙把花递给她说,无妨,花儿还没谢呢。
    在情场混了这么多年,我深知,女人最怕跟闷葫芦男人约会,一个风趣的男人往往更容易获得女人的好感。
    她妩媚的冲我眨了眨眼,略带挑逗说,你这人倒也风趣,你看咱们是去公园走走,还是……,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彼此了解越透彻越好。
    晕,了解透彻些,这话的含义大了,这可是我经常泡妹子的官方语啊!这么晚了,除了床上那点事,谁没事瞎唠嗑,浪费时间啊。
    好啊,你想怎么个了解法,我强作镇定问。
    田甜微微俯身,双手拢在我的脖子上,妩媚轻笑,“这得看你了。”
    说话之间,她刻意把腰身放低,昏黄灯光下胸前白嫩、沟壑若隐若现,看的我直咽了唾沫。
    我擦,这么奔放,不会是个“卖艺”的吧?不过想想又觉得有些怪,要知道去婚介公司投简历,得花不少钱。再说了,真卖艺的,也不会找我这样的穷鬼啊。
    “田甜,我听文叔说,你是电台的主持,做的啥栏目,午夜情感?”我想到了小时候看的故事会,下面经常是一些女人的撩骚图,什么寂寞了,哥哥请call我。
    “我做的是午夜惊魂,鬼故事专栏,你怕吗?”她神秘兮兮凑在我耳边轻声说。
    我最怕的就是听鬼怪一类的故事了,从小就怕,一听到鬼字就发憷,她这一说,我耳朵根子都麻了,顿时打消了在公园野战的想法。
    “我家就在这不远,要不去我家里,咱们了解、了解。”我用力吸了一口她身上迷人的清香,眨了眨眼,坏笑说。
    “好啊。”她自然明白我话中的意思,却没有任何的不悦。
    碰上这么懂味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有些急不可耐了,就说,这么晚了,打车回去吧。
    到了路口等了会儿,我拦了辆的士,的哥是个大光头,浪浪的嚼着槟郎,一看就是个老油条,上了车也不问我去哪,先踩一脚油门,走了再说,这是他们的规矩,起步就他妈得给钱。
    走了百十米,司机问,“老弟,去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