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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每年这时候都是最忙碌的,故此,碧青吃了晚上饭才过来,在院外正撞上从里头冲出来的王小三,这小子看见碧青扯着喉咙冲院里喊了嗓子:“爹,娘,大郎嫂子来了。”喊完了眼巴巴望着碧青胳膊上的挎篮,一个劲儿的咽口水。
    碧青笑了一声,从挎篮里抓出两块麦芽糖来塞在他手里,小子一股脑塞进嘴里,甜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正砸吧嘴呢,脑后就挨了一巴掌:“我说你这混小子有事没事就往你大郎哥家跑呢,原来是馋虫勾的。”
    王小三儿嘴里的糖险些掉出来,回头一看是她娘,咧开嘴嘿嘿笑了两声,哧溜一下跑没影儿了。
    王富贵家的跺着脚骂了两句,这才让着碧青进了院,王富贵跟王家的两个大小子,正趁着天没全黑下来,收拾今天拉回来黍米,父子仨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类似双节棍的东西,用力往黍米堆上敲打。
    也是过了一个麦收,碧青才知道,这种类似双节棍的农具叫连枷,是专门用于脱穗的农具,现代麦收的时候,只要联合收割机在地里走几趟,就把麦粒跟麦穗分开了,哪需要这么麻烦,所以碧青还是头一次见这东西。即便古代,碧青也记得有个叫扇车的东西,远比这样拍打省力的多,怎么这里没有呢,想不明白。
    王富贵的婆娘招呼了一声,王富贵把灶房里刷碗的大女儿叫过去,手里的连枷交给她,这才走过来。
    王富贵如今越来越觉得,大郎这个媳妇儿是个过日子的人,别的都是虚的,就瞧这媳妇儿嫁来之后,王家越来越好的日子,就知道。
    之前王家什么样儿,村里人谁不知道,虽不至于吃不上饭,也差不多少,别人家里黑杂面都是喂牲口,她家还当粮食吃呢,吃顿白面就算过年了。
    如今再瞧,一院子的鸡崽子都长成了,隔不几天就能攒下半篮子鸡蛋,也不知道喂的什么,就数她家的鸡能下蛋,鸡蛋还比别家的香,不是王富贵吃过都不信这个邪。
    那二十只鸭子,天天嘎嘎叫的欢实,拳头大的鸭蛋,一篓子一篓子的下,弄的自己的婆娘都瞧着眼热,说等明年开春,也在房后的空地上圈个水池子,养群鸭子。不止会过日子,手还巧,针线活儿平常,却会画花样儿,听人说,从她手里画的花样子如今能卖二十文呢。
    手里有了钱,日子过得就宽裕,不说别的,就瞧二郎那小子蹭蹭窜的个头,就知道王家日子过得好不好了。
    王富贵让着碧青坐下,叫婆娘倒了水过来道:“柴火若是不够烧了,让二郎来说一声儿,我叫老大给你拉一车过去,哪用你自己还跑一趟。”
    碧青知道王富贵人好,不然,自己今儿也不会跑着一趟了,笑着说:“上次大拴兄弟拉过去的两车,能烧好几个月,亏得富贵叔跟婶子照应着,不然家里做饭的柴火都得发愁呢。”
    王富贵家的笑道:“这话说的,那点儿子麦秆儿值什么,就你给我画的那几张花样子,随便一张都不知能换多少车了,行了,你也别跟婶子客气了。”
    碧青笑了一声,把胳膊上的挎篮放到桌上:“叔跟婶子帮了这么多忙,我婆婆心里过不去,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菜园子里收了这个,婆婆吃了说好,就让我给叔婶子送两块来,尝尝鲜儿。”
    说着,从挎篮里把蒸熟的红薯拿出来,用布盖着,这会儿还热乎着呢,见王富贵两口子盯着发愣,碧青笑了笑,伸手掰开,顿时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
    刚没影儿的王小三,不知从哪儿钻了回来,直接拿了半个就往嘴里塞,一边儿塞一边儿嘟囔:“这个番薯昨天二郎给了我半块,可甜了。”大嘴吧嗒几下,半块红薯就进了肚,还要伸手抓另一半,让他娘一巴掌打了回去:“就知道吃,你爹还没尝呢。”说着忙捏了一块放在嘴里,急忙塞给丈夫一块:“当家的你尝尝,我都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王富贵吃了一口,半天没出声,旁边儿打谷脱穗的仨人也跑了过来,一人一块,不一会儿碧青带来的红薯就没了。
    王富贵咽下最后一块红薯,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闭着眼砸吧了砸吧滋味儿,看向碧青:“这就是你在菜园子里种的那两垅叫番薯的东西。”
    碧青点点头,王富贵又问:“你那两垅得了多少收成?”
    碧青道:“没过称,估摸着不少于二百斤。”
    二百斤?王富贵倒吸了一口气,因碧青叫二郎送来几次清炒番薯藤,王富贵还特意去看过碧青鼓捣的那两垄番薯,没看出的什么特别的来,就是觉得,比别的庄稼长得旺,虽只栽了两垄,那生出的番薯藤蔓了半个菜园子,却不想那些番薯藤下面竟结着这么多果子。
    在王富贵心里,只有果子才能如此香甜,而且,收成这么多,如果地里都种上这个叫番薯的东西,得有多少收成啊,王富贵都算不清了,也不敢算了。
    如果别人家有这样的东西一定不舍得拿出来,得当宝贝藏着,可这丫头怎么就给自己送来了呢。
    王富贵这人虽然善良,到底当了多年里长,跟那些只知道种地的村汉不一样,挥挥手把儿女都赶到一边儿,看着碧青道:“大郎媳妇儿,叔知道你是个有成算的,既然来了,想必是有事要跟我商量,咱庄稼人没那么多弯弯绕,有什么事儿说就是了。”
    碧青笑了,就知道这王富贵是个聪明人,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省心,碧青如今万分庆幸自己接连遇上了俩聪明人,小五的聪明劲儿,外头的事交给他一准儿干的稳稳妥妥,王富贵看似稳重实诚却大智若愚,是个靠得住的人。
    而且还是里长,里长的官不大,可碧青相当清楚,自己家里孤儿寡母的,如果没有王富贵这个大靠山,手里攥着的宝贝也得让人夺了去,王青山两口子就是例子,无论什么年月都短不了弱肉强食,一个利字当前,老实的庄稼人,也会变得狡猾无赖。想在王家村站住脚,就得拉着王富贵一起干,任何时候只有利益共同体才是最牢靠的。
    更何况,番薯是自己无意间发现的,或许在这一两年里奇货可居的能赚一笔,却不可能长久,种番薯没什么技术含量,种地方面,村里随便一个人都比自己内行,可以想见,一两年之内番薯就会遍地都是,到时候就算不得好东西了,所以,碧青未来的筹划还是落在了那片水坑上。
    而无论她想干什么,拉上王富贵绝对没错,想到此,开口:“富贵叔想种番薯吗?”
    王富贵道:“大郎媳妇儿咱庄稼人靠的就是收成,你这番薯的收成,哪个种地的能不动心,虽说有私心,我也不是全为了自己,你是刚嫁过来的,不知道咱们村里的底细,这两年日子好过,是老天开眼,赶上了好年景,这样的好年景可不是年年都有,赶上大旱,雨水跟不上,地里的粮食收不上来,一样吃不饭,若是有了番薯,家家户户都有余粮,就算再闹灾,也不至于饿死人了。”
    碧青不禁有些惭愧,倒是自己狭隘了,总想着发财,远没有王富贵大气,不过,这也不能怪自己,在沈家村实在饿怕了,那种绝境,碧青这辈子都不想陷入第二次,所以,未雨绸缪也是为了自保。
    正想着,怎么张嘴说水坑的事儿,王富贵却忽然站了起来,颇严肃的道:“干系到收成,就不是小事,大郎媳妇儿,你家收的番薯还有吧,给我几块,明儿一早我就去县衙。”
    碧青愕然看着他:“富贵叔去县衙做什么……”
    ☆、第13章
    种个红薯而已,碧青做梦也没想到会惊动官府。到这会儿,碧青才搞清楚,自己所在的王家村是属于冀州府间河县治下,亏自己上回跟王青山两口子争执的时候,还口口声声说去敲什么鸣冤鼓,若不是王富贵说了这些,恐怕自己连县衙的大门都找不着。
    王富贵是个觉悟贼高的村长,弄清楚番薯种植简单,产量奇高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县衙禀告了管这事儿的人。
    然后,在碧青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已经层层上报给了知县大人,再然后,王家的小院里就迎来了两个人。
    碧青是给王小三从地里叫回来的,小三来找她的时候,碧青一家三口正在翻地,上个月碧青给王青山的婆娘送了两张花样子,那婆娘才一万个不乐意的把地还了回来。
    地是还了,却连地里的肥土都掘走了一层,气的婆婆要去找王青山家理论,被碧青拦下了,那两口子既然连这样没品的事儿都做得出来,找去也没用,一惯就是不吃亏的主儿,这两年施肥养地,哪会给王家留下一丝便宜。
    碧青早就知道那两口子不地道,防着这一招儿呢,一早在坑边儿挖了个老大蓄肥池,现代时,在老家看亲戚家这么干的,老家蓄的是河泥,自己把坑里的泥弄出来,估摸也差不多。
    平常的鸡粪鸭屎都收起来倒在里头,沤了好几个月,应该能用了,搀着土平在地里,下个月挑了麦种撒下去,就算播种了。
    碧青从没干过农活,但是看别人干过,本来还觉得不难,自己一上手才知道,真是重体力活儿,三人没歇气儿的干好几天才平出一亩地,把碧青累得险些撂挑子,可看看何氏跟二郎,何氏比自己年纪大,二郎还是个孩子,都没叫一声苦,自己也只能接着干了。
    终于把一亩地平完了,刚坐在地头的树荫里喝口水,王小三就来了,说家里有客,他爹叫他来找自己回去。
    碧青看了何氏一眼,琢磨是不是家里的亲戚,何氏刚要问,王小三就跑过来小声说:“是衙门里的人,来瞧番薯的。”三人只能跟着王小三家来了。
    老远就看见篱笆门前站着的人,王富贵在后头立着,瞧着有些战战兢兢的,前头一老一少,老的看着有五十多了,微微躬身站在年轻的后头,年轻的背对着自己,看不清脸,可从挺拔的身姿来看,应该不是猥琐之人,这份从容的气韵,就不是那些县衙里小吏能有的,却又没穿官服,一时间,碧青倒猜不准这两人的身份。
    大概怕怠慢了贵客,一看见碧青,王富贵就忙道:“来了来了,她就是大郎媳妇儿,就是她种的番薯。”
    一句话那个背对自己的年轻人转过头来,碧青不禁愣了愣,脑子里不由闪过四个字,儒雅清贵,这男子是自己穿过来至今,见过最体面俊美的男子。
    年纪瞧着二十四五的样子,虽身穿便服,隐隐的官威还是不知不觉透了出来,从他深沉的目光来看,应该是个颇内敛之人,大概没想到嫁了人的媳妇儿,竟是自己这样儿,脸上也流露出意外的神色。
    虽说顶着妇女的名头,碧青也不过才十三罢了,而且,因为之前在沈家村险些饿死,发育严重迟缓,看上去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
    年轻男子脸上的意外一闪而逝,却侧身问身边的王富贵:“她真是你说王大郎的媳妇儿?”王富贵忙道:“正是正是。”
    碧青不理会他们怎么看自己,既然来了,也只能接着,上前推开篱笆门,把三人让了进去,从院子里的水缸里舀了水在陶盆里,拽下头上的布巾。
    秋天的日头太毒,碧青不想自己白皙的皮肤晒出黑斑,就找了旧麻布当头巾,下地的时候裹在脸上,省的太阳直晒,洗了手脸,五灶房捧了水罐子大碗出来,倒了三碗水放在桌子上,却不见那个年轻男子,侧头看去才发现年轻男子正站在院里水缸边儿上往缸里头看呢。
    日子好过了些,碧青自然也要为自己着想,吃饱穿暖了就开始考虑生活品质,这是人的本能,有限的条件,也不可能大折腾,至少得洗澡吧。
    碧青就叫小五又弄了口大缸,搁在院子里,挑满了水,太阳好的时候,敞着盖子晒上一天,水就成了温的,晚上洗澡正好,灶房也麻烦小五装了门,关上门就可以洗澡,虽说仍有些不方便,比起之前已经好太多了。
    水缸里同样装了过滤层,这样一来,缸里的水还可以用来做饭,一举两得,年轻男子走过来,看了看桌上的水碗,端起来喝了一口水,指了指院子里的水缸:“那里头的麻布是做什么用的?”
    碧青目光闪了闪,琢磨这事儿解释不清,还是不说的好,想到此,便含糊的道:“你说那个啊,院子里的缸里是洗衣裳用的水,想是出门前婆婆丢在里头打算家来洗的头巾。”
    男子看了碧青一会儿,摇摇头:“莫要说笑,我知道那缸里的麻布是用来过滤水的,若没有那两块麻布,你这水怎会如此清亮。”
    碧青愣了愣,没想到他看出来了,只得眨了眨眼,故作不知的道:“哦,原来是做这个用的,我都不知道呢。”
    男子倒也没再说什么,抬手指了指窗台上晒着的红薯:“那就是里长说的番薯?”
    王富贵点点头,走过去拿了两块过来,舀水洗干净了,一掰两半,露出里头淡红的瓤儿,递了过来,仿佛怕男子不信似的,极力推销:“别瞧这东西像个土坷垃似的,蒸熟了香甜无比,生着吃也好吃,不信您尝一口。”
    年轻男子接过去一半红薯看了看,刚要吃,旁边的老者急忙拦住他:“公子,不可。”
    公子?不是大人,碧青暗暗琢磨,若称呼大人就是上下级的关系,这公子吗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记得王富贵家的跟自己提过,这间河县的县太爷是今年开春新上任的,去年京城会试,金榜得中的进士老爷,一听是老爷,碧青还以为是老头子了,却忘了,也可能是年轻的。
    碧青猜这位估摸就是新任的县太爷,而这位老者大概家仆,也许是管家,也许是别的,总之不是衙门里的人。
    男子还是咬了一口红薯,眼里流露出些许讶异,又咬了一口……他的吃相相当优雅,即使手里抓着的是半块红薯,依然能维持着优雅,这不是短时间内能装的出来的,是长期教育的结果,碧青猜这个男子的家世应该不差。
    男子把半块红薯几乎快吃完了,才开口:“的确丰美甘甜。”看向碧青:“这东西你是从何处得来的?”
    碧青觉得这种事不是编瞎话能混过去的,于是就半真半假的说,是阮小五褡裢里掉出来的,本以为是个泥疙瘩,洗净了才发现是这个,丢在墙根儿没理会,不想过几天生出芽来,正赶上收拾菜园子,就把这个种到了园子里。
    “既如此,你怎知道这东西叫番薯?”
    碧青眨着眼,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这东西叫什么?小妇人可不知道,只是随口起了这么个名字,公子若是听着不顺耳,起个别的名儿就是了。”
    王富贵忙道:“大郎媳妇儿,怎么跟大人说话呢,这可是咱们间河县的县太爷杜大人。”
    大概怕碧青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王富贵急急忙忙把身份揭破,碧青暗暗点头,果然自己猜的没错。
    正想着,一边儿站了半天不出声儿的何氏,忽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着磕头,浑身哆嗦成了一个,脸都白了,仿佛眼前的男子是吃人的怪兽,一边磕头,一边儿还拽着二郎也跪下,二郎也吓的不敢抬头。
    依着碧青是不想跪的,可婆婆跟小叔都跪下了,碧青也只能跪下,心里想着这就是官跟民的差别。
    杜子峰瞧着眼前的小丫头,说不清自己心里的感觉,来的路上里长已经跟他说了这个大郎媳妇儿的身世,是王大郎的娘为了给二儿子冲喜,用一口袋黍米换回来的,年纪幼小,命运坎坷,照理说,应该是一个凄苦的女子,可她给自己的感觉,却并非如此。
    杜子峰也说不出来哪儿不一样,就是觉得她不怎么像一个乡下丫头,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又不禁暗暗摇头,或许是自己多想了,这丫头只是胆子大些,运气好些罢了。
    而发现番薯并且种植成功,的确是大功一件,从大齐开国,圣明的太祖就制定了详细鼓励农桑的条例,并颁布各州府县,其中明文规定了,对于发现新的庄稼品种并种植成功者的奖赏。
    想到此,杜子峰亲自搀起跪在地上的何氏,温声道:“你家并无人犯王法,本官前来只是想亲眼看看这个番薯是不是真的,并无他意。”
    除了王富贵这个里长,何氏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就是当年来征兵的那些人,哪见过县太爷啊,在她眼里,县太爷就是云彩尖儿上的人,虽然心心念念的想着大郎当官回来,可要让她说清楚希望大郎当个什么官,她自己也不知道,只不过作为最底层的老百姓一听官儿,下意识就怕。
    即使杜子峰温声安慰了两句,何氏依旧怕的腿软,碧青见她站都站不住,就叫二郎把何氏搀进屋里去。
    即使心里害怕,走到门边的何氏依旧回头看了碧青一眼,眼里的担忧令碧青心里不由一暖,短短的几个月,自己跟何氏二郎已经成了真正的一家人。
    碧青深吸了一口气,记得古代都颇重视农桑,自己发现番薯的事儿,怎么也不该是罪过吧,想到此,看向杜子峰:“番薯是我无意发现的,随手栽在菜园子里,不想就活了,还结出了这么多番薯来,大人若是寻根究底的非要问来处,小妇人也是不知的,如此,大人还有旁的话问吗?”
    杜子峰愣了一下,半晌儿方低声道:“你念过书?”
    旁边的王富贵眼睛都瞪的老大,直愣愣盯着碧青,那种目光,仿佛碧青念过书是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碧青脑子里迅速转了不下十个念头,这里不是现代,即便是男人,识字的也不多,能念起书的大都是富家子弟,哪怕是所谓寒门出身的士子,也不可能是自己这样的乡下丫头。
    从小五嘴里碧青知道,这十里八乡都算上,识字的一共也数不出五个来,其中还包括给二郎看病的那个庸医,自己这样的是完全不可能有念书机会的,又怎会识字。
    可碧青也知道,自己露出了太多马脚,让一个受过多年教育的人,装成不识字的乡下丫头,比什么都难,说话用字不自觉就会带出来。
    自己是个外来人,村子里人心思简单,性格朴实,又都是没什么见识的农户,自然不会留意这些,而这个男人是当官的,在官场上混的人,心思缜密观人于微是基本条件,所以这件事自己不可能瞒过去。
    哪怕他刚才这句话是试探,自己的迟疑也说明了一切,好在自己并不是王家村土生土长的,这就给了她闪转腾挪的机会。
    想到此 碧青摇摇头:“并不曾正经念过什么书,在家时,邻居住了个落第的秀才,跟我家走动的勤便,闲来无事就教我认了些字。”
    王富贵的眼睛瞪的更大,心里就琢磨,这王大郎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一口袋黍米就能换来个识文断字的媳妇儿,这可真是,大郎爹的坟头上都冒青烟了。
    大概觉得碧青的理由说的通,男子并未再问下去,而是说了发现新的庄稼品种有奖励的事,碧青愣了半天,以为自己听差了:“大人是说,官府会奖给我银钱?多少?”这么说着,眼睛直勾勾盯着男人。
    大概被碧青市侩的嘴脸惊住,男子有些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点点头:“朝廷规定,发现新的庄稼品种,并栽种成功者,奖银十两。”
    十两?碧青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一瞬间有种中了大奖的感觉,本来王富贵把这事儿捅到官府,还以为赚钱大计黄了呢,不想,竟然官府有奖赏,还是十两银子。
    碧青现在初步弄清楚了,这个世界的物价水准,十三文钱可以买一斗黍米,一斗黍米等于十二斤,这么算下来,一斤黍米也就一文钱多一点儿,而一千文铜钱可以换一两银子。也就是说,十两银子就是一万文,可以买一万斤黍米。
    碧青眼前仿佛堆满了黄澄澄的黍米,有了这些黍米,爹娘弟妹再也不会挨饿了,这么想着眼睛竟忍不住有些酸涩,一眨眼两串眼泪就落了下来。
    碧青赶紧抹了去,现在可不是感伤的时候,看向用奇怪目光盯着自己的男子,碧青也顾不上他怎么想了,冲着他一伸手:“既如此,银子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