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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45】鬼缠身的怪病
    章氏顿了下,对于是不是就此把李敏说出来,心里存了一丝顾虑。
    六姑姑见她煞然而止,虽然不知道为何缘故,然而此次前来确实是由于听说了章氏难治的病被治好了,说:“夫人病是好了,大太太和大老爷都高兴。可是,大太太身上也有些不适,不知道夫人有无听说?”
    章氏一惊,今天才刚想着找机会给大太太介绍李敏,没想到这机会马上就来了,连忙佯作忧心的样子探问:“大太太身上不是小毛病吗?我未曾听说大太太大病。”
    “毛病是小,可是像夫人一样经久不愈,大太太的心里也烦。”
    “请了大夫没有?”
    “这几年,普济局,麻生堂,永芝堂的大夫都请过到府上去看。”
    听到永芝堂,章氏马上想到了杨洛宁,心里头正恼着上回杨洛宁不仅没有给她治好病还吓唬她。章氏帕子捂住嘴角轻咳一声:“这永芝堂的大夫据说好是好,就是有时候当大夫的,喜欢把病人的病情说到天花乱坠。”
    “咦?”六姑姑吃惊她竟然对永芝堂生意见。
    这个永芝堂,谁不知道是华才人娘家的舅子开的,华才人在皇宫里正是得宠的时候。
    章氏也是知道这点厉害,肯定不敢直言永芝堂的过错,只说:“这病人和大夫,要看医缘。有些大夫能看好这个人的病,不能看好那个人的病,当然也不能说这个大夫不好。皇宫里,给皇上看病的御医,也不是每次都是一个人看好皇上的病。”
    “夫人这话说的有点道理。”
    “大太太的病没好,怎么不叫宫里的御医给瞧瞧?”章氏问。
    六姑姑说:“夫人您这就不知情了。大太太这个病,有些难言之隐。平常大太太不发作时,像是寻常人一样不痛不痒的。到了发作的时候,不得了,痛到在床上打滚都止不住。可是,到大夫请来的时候,大太太又不疼了。请了御医过来,还生怕御医说人家装病。”
    章氏诧异地听着,知道卢氏平常是有些小毛病,却没有想到这小毛病鬼怪成这样,好像鬼缠身一样。只听六姑姑描述,都觉得阴森森的挺吓人的。
    于是可以理解为什么大太太谨慎求医了,因为这个病传出去的话,容易被人谣传大太太身上沾了晦气,皇后娘娘是卢氏的女儿,到时候,谣言传入宫中,皇后娘娘的地位不就受到了威胁。
    难免会有人从中作梗的。
    “那些请来的名医,对大太太的病,都没有说法吗?”
    “有些大夫说大太太是气虚,气不够,即犯痛。”
    “大太太哪儿疼?”
    “肚子疼。”
    “肚子哪儿?”章氏自己病过,加上上回李敏给她看病时说了一堆肝胃不同治的道理,怕这些大夫也是拿卢氏的胃病当作肝病来治。
    结果,六姑姑在肚脐眼的周围,全部指了一圈:“这次疼这儿,下次疼那儿。”
    章氏都被吓住了:这岂不是,真的鬼上身了?
    不然,怎么可能连疼都不是一个地方。
    六姑姑起身,对章氏重重地一个深福:“大太太如今还不能走,家里大事小事,都需要大太太做主。大太太暂时找不到接班人。夫人深知其中厉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大太太这个病,只能仰望夫人出手援助了。”
    章氏不敢怠慢,急急起身:“大太太是我娘家的人,即便不开声,我怎有坐视不理的理儿?只是我这位大夫有些特别。百花宴不是过两日举办吗?到时候,我带大夫过去顺道给大太太瞧瞧。”
    六姑姑是不明白为什么章氏要选择百花宴再带大夫过去,但是,一定有章氏自己的道理,只要章氏答应了这事儿,她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再次谢过以后,六姑姑告辞。
    第二天清早,这张请帖送到了李敏手里。
    百花宴的请帖,尚书府里,众人皆知,李莹有一份。没人知道李敏也接到了。
    王氏装了两天病,想到要陪李莹去皇后娘娘的娘家赴宴,也就不敢装下去了。
    老太太见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拿王氏说话,怕耽误了李莹出席百花宴。李莹要嫁进皇室了,若李莹在百花宴上,能有所表现,取个好名头,无失为锦上添花。
    尚书府上上下下,都在为李莹出席百花宴做准备,所有人像是都忘记了,没过几天,李敏要嫁了的事实。
    同样一家的女儿,哪个得宠哪个失宠,一目了然。难怪俗话说,没娘的孩子没饭吃。
    念夏向徐掌柜要了点银两,这回,绝对不能让李敏穿的一身灰去赴宴了。
    看自己小丫鬟忙于为自己添置新裳,李敏多个心眼,说:“如果给我做衣服的那个布有多余的,给你和春梅也做两件。王德胜那身旧衣服,我已经让徐掌柜帮忙张罗一块好布,给王德胜量身定做一套新衣。”
    念夏急忙说:“主子穿的不好,做奴才的哪敢穿的比主子好。”
    在她看来,李敏的衣服全部都需要换,李敏都没有换完旧衣服,他们怎么可以换。
    李敏伸手一点她鼻梁:“你不想想,你们要随我去护国公府的,如果你们穿的寒酸,还能到人家府上为我撑腰吗?眼光放长远点,姑娘。”
    念夏脸红红的,答:“二小姐说的对,是奴婢目光短浅。”
    两天匆忙赶制的新衣,终于送到了府上。念夏找的裁缝工,手艺据说还不错。李敏试穿了下,对着铜镜望了眼。
    明净的镜面里,映照出一张两颊渐润的鹅蛋脸,两道柳眉如朱墨一点,秋水泓眸,眼波含情。李敏被吓一跳。原来自己近来这幅身子调养越来得当,不止气色渐佳,可能从徐氏遗传下来的美貌基因,逐渐显现了出来。
    李大同爱美女,怪不得李大同当年会娶了徐氏。
    看念夏拿了一把头饰过来要往她头上戴,李敏伸手拦住:“我们是去给人看病,不是去选美。”
    “二小姐?”念夏想的是李敏要到百花宴上绽放光彩夺头魁的。
    她家的二小姐,本来就是个美人,肯定能把李莹比下去!
    ☆、【46】帝王绿
    李敏只得把这事先给丫鬟说清楚了:“大夫衣着得当,到人家家里给人看病,叫做不失礼。如果穿得像青楼里的花魁,去给人家看病,谁还信得过你是个大夫?”
    念夏劝道:“总得在哪儿戴件首饰吧,免得又被人看不起说是寒酸。”
    李敏在她手里捧的铜盘子里一扫,见里面的珠饰是玲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
    “什么时候咋们家多了这么多首饰?”李敏问,记得之前自己的珠宝匣子里不是寒酸到连一支像样的珠钗都没有。可如今,念夏在她头上戴的那支钗子,为双鱼银纹珊瑚珠宝钗,无论花工雕艺,都不是之前她戴的那些素钗能比。只是,貌似这样一支钗子也不是很多钱。
    李敏想的没错。
    念夏嘟嘟嘴巴说:“小姐,咋们这是以次充好,打肿脸充胖子,刚和徐掌柜讨来小姐赚取的几两黄金,除了买了匹像样的花布给小姐做衣服,余下的,买了些首饰,像这些银饰,其实,有点钱的丫鬟都能买得起私下戴戴了。”
    “谁让你们打肿脸充胖子了?”
    “总不能一点首饰都没有,去到人家被当成丫鬟奴才吧?”
    李敏听不得她唠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自己口味和小丫鬟的口味完全不一样。之前,她之所以挑了些素净的首饰,正因为她讨厌花色,喜欢一切从繁归简的东西,自然最美。花花绿绿的东西她看了都眼烦,哪能喜欢。偏偏这些丫头片子,一个个给她挑的都是时下最流行的花色。可能这个时代流行花花绿绿的东西,并且是越繁越好,这雕工,简直是把一颗珊瑚珠雕成十八罗汉才能善罢甘休的趋势。
    无奈之下,只得在铜盘子里挑出一件唯一看来比较素净的东西,也就是一只绿镯子。
    说它是绿镯子真是绿镯子。同样是玉镯子,璃王那件定情礼物凌波烟云是透明澄净,贵在一个透字,玉本身的绿色倒是其次,里面的玉绪犹如天上云烟,缥缈如仙,一看就知道是上品。后来确实也确定了,凌波烟云是当年西域使者进贡给皇帝的贡品,皇帝之后送给了静妃。
    眼下这一只绿镯子,全身都是绿,绿得都快流油的感觉。价值如何,看不出来。听自己小丫鬟说那几两黄金买来的一大堆东西之中的一件,想必只是件廉价品。李敏没有犹豫地捡起它,道:“就这只吧。”
    念夏愣了下。
    李敏看见她表情,问:“怎么了?”
    念夏赶紧摇摇头,不敢说,这只镯子,是有人拜托她摆放在这里面的。
    夜凉如水,静静的一轮明月悬挂在屋顶上。
    明日,光禄寺卿家的百花宴要召开了,想到明日她会穿着新衣,戴他送的翡翠镯子出席百花宴,朱隶的唇角微弯,显出几分得意的笑意。
    伏燕拎着铜壶,在他泡脚的木桶里小心翼翼加上热水。按照李敏的吩咐,朱隶这是寒气重,驱寒最好的法子无非于泡脚了。李敏让徐掌柜给他包了几包磨碎的药粉,到了晚上,临睡前,拿这些药粉冲进开水里泡一泡脚,一次一炷香的时间。
    这个法子很有效,自从有了第一次泡脚之后,朱隶不会晚上疼到不能睡觉。
    “咋们王爷好福气,娶了个了不起的王妃。”伏燕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朱隶想的却不是这,伸出手指在伏燕脑袋上敲了一把,再问:“你说是她自己选中了本王送的镯子?”
    “是。”伏燕无语地想,光这句话,主子已经重复问了他不止十遍了。
    “如何,本王眼光是不是很好?”
    “是——”伏燕回答得更是有气无力。
    莫非,今晚上,主子就这两个问题,要问他上千遍!要命。
    “为什么她会挑中本王送的镯子?”朱隶摸摸下巴阂,兴趣一丝不减。
    伏燕哪里答得上来这样高深的问题,他不是李敏肚子里的蛔虫。这种问题,怎么回答都是不讨好的,不如将烫手山芋扔给公孙良生。只得向公孙良生使个眼色求助了,虽然他从来不喜欢求助这个家伙。
    公孙良生微笑着走了上来,对朱隶说:“王爷送王妃的翡翠玉镯,不是普通的镯子,是帝王绿。帝王绿不需雕琢,为浑然天成,巧夺天工,非护国公府的王妃,是配不上这块玉的。”
    言外之意,这块帝王绿,是护国公府从祖上流传下来的宝物,那肯定是传到了朱隶手里后,要朱隶送给未来自己王妃的。
    朱隶听了这话却还不是很满意,问:“本王这只镯子,比起凌波烟云如何?”
    凌波烟云是璃王当年送给李敏的定情物。
    公孙良生和伏燕立即明白了朱隶急于送李敏帝王绿的原因,朱隶对璃王当年送凌波烟云给李敏然后却又移情别恋的事耿耿于怀。
    “凌波烟云是西域送来的贡品,哪能比得上帝王绿为护国公府祖上传承下来的原宗宝物。”公孙良生理所当然地说。
    “对!本王就是要他明白,不要以为只有皇室的才是好东西。没有什么东西,是比靠自己得到的,更名副其实。”
    公孙良生和伏燕,都屏住声音听他说话。
    朱隶从木桶里走出来,伏燕立马给他肩头上披上一件衣褂。
    青布的褂子,绣了几条金色滚边,仔细看,绣工犹如龙腾云飞。当年,护国公府不是没有能力称王,后来像是屈就,外面的人,谁也不清楚护国公府里是什么打算。
    许长的褂子,是将朱隶修长的身材衬的益发高大挺拔,犹如一株长臂伸天的绿松。外面传朱隶长的高大,此刻看确实没错,朱隶个头是高,但是,人家长得不是像魔鬼。知道朱隶的人,亲自看过朱隶的人,都知道朱隶的样貌遗传自护国公。
    前护国公,在朝廷上是有第一美将军之说。
    朱隶摸了把自己嘴上的大胡子:该什么时候刮一刮,免得她整天看见他时喊他大叔。不老都得被她喊老了。可是,听她喊大叔时,其实心里蛮甜的。因为,他知道作为大叔时,她对他的防心低了许多。
    明日的百花宴,一定很有意思……
    ☆、【47】百花宴
    如今并不是百花盛开的春季,夏末秋临,秋季的花,无论种类数目,都要比春季少的多。怎么叫做百花宴,总需要摆些花吧。
    李敏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儿,当年,她最喜欢随祖父一齐去公园秋季看菊花展。各式各样的菊花,缤纷多彩的颜色,给那一片凋零的秋树,增添了一抹生趣的色彩。
    美丽的秋菊,成为了她毕生难忘的风景线。
    说起来,菊花,也是一味药。
    不是中医大夫,普通老百姓,都耳濡目染的名字,叫做杭菊,是称种在江浙一带的菊花,药效甚佳。至于观赏用的菊花,花冠很大,实际上并不适合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