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七十四章 符纸上的油
    接二连三的案发,这才几天的功夫,又出现一个被害者。
    这个让周全感到异常的惊讶,凶手真是疯了么?
    这回他将受害者的双脚直接扔到了王村的村口,这又是什么目的?
    张狂?叫嚣?还是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不会被人发现的?
    在镇警署的停尸间,唐杰开始为那双脚进行检验。
    得出来的结果,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这双脚是女性的,按照双脚的大小可以判定受害者的身高在五尺左右,小腿的横切面是用柴刀劈开的,并没有血迹渗出。”
    周全仔细的看了眼那双脚,惨白的没有任何血色,不仅如此,就连外边的表皮也开始变干,褶皱。
    他问:“什么情况能造成皮肤这种状态?”
    唐杰思索片刻说:“一般来说是放置时间久了就会这样,但如果是放干血,洗干净了,那会更快一点。”
    聂晓婉眉头紧锁,嘀咕道:“这凶手真是变态,砍下双脚还帮人家洗洗?”
    周全说:“这个人很可能有洁癖,或者说他有着某种特别的嗜好,看不惯不干净的尸体。”
    唐杰问:“那也不对,如果看不惯的话,他为什么要拿掉受害者身上的零件,不拿不就好了?”
    “那是因为这几样东西,应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逼着他不拿不行,所以他才不顾自己的习惯去拿。”
    众人陷入沉寂当中。
    周全的目光集中在那双脚上,它从小腿三分之一处被劈开的,光看上边的切纹,就证明凶手是极度危险的,他的力量也绝非是常人能够匹敌的。
    柴刀、力量、五尺三寸、洁癖。
    这几个名词始终在周全的脑海里盘旋,他试图在组合凶手所有的特征,但总感觉他脑海里的那个人影,跟真实的凶手有着极大的差距。
    那凶手在凶器上涂抹酒,这又是什么意思?
    周全迅速跑去拿了张纸,将自己所想到的特征写在上边。
    “咱们都看看,这就是现在所掌握的凶手特征,到底能不能把这个人给描绘出来。”
    唐杰也非常配合的将所有的证物摆在了桌子上。
    符纸,干草,白布,还有一壶酒。
    周全的目光在这些证物上扫视着,突然间,他的目光凝视在包裹那双脚的符咒上。
    “这张符咒很大,目的是为了包裹双脚的。”唐杰说。
    周全疑惑道:“之前包裹手臂的也只有那么一点,这回为什么弄这么大的纸?”
    唐杰也纳闷了。
    周全问:“唐法医,这符纸检查过了么?”
    唐杰说:“看过了,跟之前的质地几乎相同,没有什么差别,而且上边所画的图案也是随心所欲的,用的都是颜料配朱砂。”
    周全拿起符纸,对着灯光看了眼,他忽然发现符纸上出现了一块跟符纸颜色截然不同的地方。
    “唐杰你看,这是什么东西?”
    唐杰跟聂晓婉也凑了过来,三双眼睛盯着那张纸瞧。
    聂晓婉脱口而出:“那不是油渍么?”
    周全跟唐杰的目光转向她,看得聂晓婉浑身不自在。
    “你们看什么?”
    周全点了点头:“行,你还真行。”
    “啥意思?”
    “共事这么久了,还是头回发现你的观察力这么好。”
    周全的话说完,聂晓婉直接哼了声。
    回过头来,周全问唐杰:“能不能看出这上边的油脂是哪来的?”
    唐杰立刻开始检验,没多久她就说到:“这应该是动物的油,一般熟食上都会沾有这样的油渍,比如烤鸭,烤鸡,猪腿什么额,难道这张纸之前是包过熟食?”
    周全摇了摇头,他顺手又将之前的几张符纸拿了起来,对准了灯光观察,发现几乎每张纸上都有那么一块跟符纸不太和谐的部分。
    聂晓婉拿起包裹手臂的那张符纸,兴奋的说:“唐姐你看,这上边好像有指印。”
    他们将所有的符纸再次精心验过,周全将上边的印记描绘在一张纸上。
    他说:“你们看,这个人的手指好像有点问题。”
    周全描绘下来的手印,左手的五指印记非常的明显,而右手却只有四个指印。
    “凶手的右手有缺陷?”
    周全摇了摇头,他又指了指另外一个指印。
    “你看这个指印是右手的,他的小指还是很有力量的。”
    聂晓婉疑惑道:“那他为什么第一张图纸上只有四只手指的印记?”
    周全说:“你再看包腿的这张符纸,上边的指印是不是也很清晰,但你看再次叠加上去的指印,小指是不是不见了?”
    包裹双脚的那张符纸上,两张右手的指印间隔叠加,第一个指印是五指齐全,而且力道均衡,第二个指印却只有四根手指的印记。
    聂晓婉跟唐杰全都疑惑了。
    唐杰从她法医的知识上去分析,不管她怎么琢磨,都觉得这不太对劲。
    “如果小指有问题的话,那个有力的印记又没法解释,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为什么总没有小指印记?”唐杰疑惑。
    聂晓婉说:“要我说凶手在拿符纸的时候,不过就是位置不同罢了,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吧?”
    周全无奈,他将所有的符纸摆到一起,又在凶手特征那一栏上填上了几笔。
    凶手行凶前,喝过酒,吃过肉,其手掌宽厚有力,是干力气活的壮年。
    “喝过酒?”唐杰诧异:“不是他行凶前用酒来洗刀么?”
    周全摇头道:“刀是没有思维的,听说过酒壮怂人胆,你可听说过酒壮温柔刀的么?”
    聂晓婉笑了:“还温柔刀,刀本来就是凶器,天生就自带的杀气。”
    周全说:“晓婉说的对,所以我断定凶手平时未必就是个胆大妄为的人,而是喝了酒之后才能让他失去理智。”
    他提起笔,在凶手特征上又写了几笔。
    凶手内心懦弱,喜好喝酒壮胆,而且右手习惯性的出现兰花指。
    “兰花指?”
    唐杰跟聂晓婉全都愣住了,这是个什么特征。
    周全嘴角微翘,用手指了指那几张符纸上的手印,自己摆了一个兰花指拿起了符纸,脸上露出一种极其自信的神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