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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3)
    女孩安慰地回抱他,轻轻拍打他的背,问了他一句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话:知道啦,怎么又回来说一遍?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小豹子最后会选哪个角色呢
    第97章
    伏白没有明白女孩那句话的意思, 但时间紧急, 他只得匆匆出发。
    他很快就得手了。然而,那珠宝大亨在临死之前, 却告诉了他一件事,让他身体里的血液足以在一秒钟的时间轰然沸腾
    当初女孩一家的遭遇,不是意外, 而是有人得知暗杀一事后,故意把他们引进了那个有毒的房间。那人姓洪, 因为跟女孩的父亲有过节,所以想害死他们全家。一同参与策划的,还有洪某的妻子, 最后把女孩他们引向房间的,是洪某的女儿。
    伏白勃然大怒,而大亨却只说完那人姓洪就没了呼吸。他心里很乱,火速跑回女孩的住处, 问她认不认识一个姓洪的人。女孩说, 认识, 那是她爸爸的一个朋友。
    伏白问了住址之后欲打算走,女孩却突然拉住了他的手臂,问:
    玫瑰花呢?
    他以为女孩预感他要告白, 怨他没有送花, 所以说:晚些给你。
    却没留意到女孩黯淡的神情。
    他带了世界上最剧烈的毒药,带着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要浓烈的杀气,很快就朝洪姓那人的住处出发了。但是, 在踏进洪家大宅之前,他却听到了里面尖锐的枪声。
    他飞快地跑进去,从玄关到楼梯,从楼下到楼上,一路一路躺着的都是保镖的尸体。洪某最后死在二楼的书房,伏白冲进去时,却发现一个身中数弹的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伏夜!
    他惊呼着跑过去。
    伏夜的脸上身上都是血,显然是一路杀进来的。他单膝跪在窗台边,挣扎着站起来,眺望远方的天空,好似在看着最亲密的爱人。
    他濒临死亡,却唇带笑意,仿佛做成了一件天大的事。他杀了洪家所有人,做杀手这么多年,却头一次因为杀戮如此满足。他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从上衣的口袋里摸出一片玫瑰花瓣,只有一片,薄薄的,还带着他身体的温度。随后,轻轻放在唇上,印下一吻,如猛兽舔舐伤口一般温柔。
    玫瑰花?
    刹那间,伏白好似明白了什么。为了躲避警察,他在洪家放了一把大火,然后趁乱匆匆逃走,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再去了女孩的家。也是那时,他才明白,原来,他一直都生活在梦里。
    你不是他。女孩孤零零坐在院子的门口,偏着头说。
    伏白问:我不是谁?
    女孩的嘴唇颤抖:我爱的人。
    伏白的大脑一片空白,但却隐约将他的猜测推向真相这些天女孩越来越依赖他,甚至在早上拥抱的时候,她还亲昵地蹭自己的肩膀,他以为,女孩是爱他的。可这临到头,突然又跑出来一个额外的他,是否,就是珍爱玫瑰花的伏夜呢?
    你爱的,不是我吗?他不死心地问。
    我以为是,但现在醒了。女孩说。
    那时候,伏白才知道,原来有一个人比他更关心女孩。
    那个每周只来一次,却在来的时候都会送一支新鲜的玫瑰花给她的人,是伏夜。
    那个顾及到女孩的自尊心,不说话,而用盲文跟她交流的人,是伏夜。
    那个在他因为误伤无辜而自责时,第一个去安慰女孩的人,是伏夜。
    所以,女孩在听到他说生命还会继续的时候,会笑着问他,怎么这么啰嗦,因为有个人先他一步说过了。
    所以,在他跟伏夜袒露自己对女孩爱意的时候,伏夜会说刀在最悲哀的时候,就是他自以为是人。因为这句话说的不是他,而是伏夜自己。
    所以,伏夜那晚看他的眼神才那么落寞和决绝。因为他已经决定帮女孩复仇,洪家的势力和保卫系统,足够让他搭上性命。
    而枪战的那天清晨,他去找女孩之前,伏夜已经先一步去了。所以伏白说今天过后,你的生命将只剩阳光时,女孩会奇怪怎么又说一遍。
    所以,女孩才心生疑窦,才会开始怀疑这个频繁出现在她生命里的男人。而真正使他暴露的,是玫瑰花。
    每次伏夜都会送去一支玫瑰,鲜红的颜色足以给女孩漆黑的世界带去一丝色彩那是他们之间的约定。
    女孩以为只会在每周特定的周日才会有花,所以平时伏白出现的时候一直没问。而当她意识到这是两个人的时候,玫瑰花,就是唯一的凭证。
    那天,伏夜最后一次见女孩,送给她玫瑰花的时候,自己揪下了一片花瓣,放进上衣的口袋里。
    是的,他已经送过花了。而伏白面对女孩的询问,回答的是晚些给你。
    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伏白只以为做了一场梦。
    他以为今日之后,可以和女孩双宿双飞,自此做一对平凡夫妻。却不想,东风有意,红花无情。
    他以为,他的存在是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却不想,只是见证了一段可以谱为悲歌的爱情。
    这场爱情,那个永远在小院子的门口等着玫瑰花的女人,和那个攥着花瓣葬身在洪家火海的男人,注定一开始就是悲剧。
    因为,刀在最悲哀的时候,就是他自以为是人。
    黑夜,是属于他们这些茹毛饮血的狠戾的杀手。白日,是属于那些拥有让所有人羡慕的情感的平凡人。
    刀与人不可合一,白与夜也不可共存。
    而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正是那些想变为白日的夜,不切实际的飞蛾扑火的冲动
    白彦是通宵把剧本看完的。
    故事的情节其实并没有多新颖,剧本也不像小说有那么多情感和环境的渲染描写,只有简单的几句台词,但他却真真正正被那种强大的人格震撼到了。
    故事是以伏白的眼睛去看世界的,虽是双男主,伏夜的戏份几乎只有伏白的一半。然而,真正触动他的人,正是这个不怎么出场,看上去比所有人都冷漠实则却是最深情的人。而故事最高/潮的矛盾,也都出现在伏夜身上。白彦几乎可以想象他倚在窗边,带着一身骇人的伤口亲吻玫瑰花的心情。他帮女孩报了仇,杀了随时可能危害她的敌人,也杀了她最爱的人。
    今天过后,你的生命将只剩阳光。
    因为再没有人能伤害你。
    剧本的最后一幕,是女孩一个人坐在院子的篱笆门边,手里捏着一只枯萎的玫瑰花,说:
    你才是我生命里的光。
    夜最后,得以成了白。
    白彦给人物写了小传,手写的,满满十页纸。他好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来自陌生人的震撼了,许是故事的代入感太强,又许是人物的吸引力太大,读完剧本之后他只觉得自己仿佛也置身其中了一般,胸口似刮了一阵猛烈的风,掀起惊涛骇浪,让他心潮澎湃。
    睿姐,你之前给我的剧本我看了。扣上笔盖之后,他很快拨通了施睿的电话。
    施睿正要去跟一个品牌方谈代言,听到他这么说,于是也放慢了车速,问:
    怎么样?有中意的吗?
    找白彦的本子一直都不少,水平参差不齐,有校园青春的,有霸道总裁的,以及,《白夜》这种映射人心,偏文艺的。她自己心里有规划,但是也想看看白彦自己的意思,毕竟,如果艺人和经纪人的想法不谋而合,成果会比想象的更快更好。
    我想演《白夜》。
    不是我喜欢,是我想演。前者只是表露自己的喜好,后面往往会跟个但是,但后者,却是志在必得的野心。
    施睿的唇角一勾,继续问:《白夜》是双男主,你想演谁?
    白彦脱口而出:伏夜。
    施睿的笑意更加明显了,不过她压了下来,语气淡淡地问:你确定?伏夜的戏份只有伏白的一半,而观众是从伏白的视角看故事的,不论从代入感还是表现力而言,伏夜这个角色都不讨好。
    一说起演戏,白彦仿佛有三天三夜的话都说不完,跟平时吊儿郎当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从戏份上来讲,伏夜确实很吃亏,但是他才是整个故事所有的矛盾中心。他看上去比伏白成熟,比伏白稳重,甚至比伏白无情。但是这样一个认定自己不是人而是一把刀的角色,却比伏白深情,甘愿用生命换取女孩的安宁。因为一个想拥有平凡情感的想法,他摒弃了从前所有无情的坚持,他才是故事思想的体现,是整个故事的灵魂。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显然对伏夜这个角色爱到了极点。施睿很满意他这样疯魔的状态,于是道:
    后天这个角色有试镜,去试试吧。地址和具体时间我马上发给你。
    好!
    白彦欢喜答应之后,又奇怪施睿的态度,毕竟之前在繁希,他要接这种非偶像剧非大制作古装的本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很难维持流量,每天出来大批大批的偶像剧,小姑娘们很容易就爬墙了。如果没有热度高的角色维持,流量就会日渐下滑。
    睿姐,你这么容易就答应了?你也觉得《白夜》适合我吗?
    适合两个字钻进施睿的耳朵,刺刺的惹得她不舒服。
    小白,你要明白一件事。
    嗯。
    你挑的本子,初衷应该是它本身的魅力以及角色的可塑性,你需要打破观众给你的标签,以及自己加注在自己身上的刻板印象。你需要塑造出一个可以让观众忘记你本身是谁的角色,而不是看它是否适合你。
    嗯,我知道了。
    白彦意识到方才说错了话,虽然施睿的语气比较强硬,但却是真真正正的在鞭策他,所以比起之前黄老大和颜悦色逼他接无脑剧本的嘴脸,他更喜欢跟施睿的相处模式。
    谢谢你,睿姐。
    施睿听出他话里的颤抖,心尖软了一下,但紧接着又恢复铁血女强人的状态:
    我只是不想浪费你这双眼睛,别多想。
    作者有话要说:  有尽力在诠释伏夜这个角色,大家get到了吗
    第98章
    《白夜》的试镜很成功, 导演让他无实物表演了一下最后伏夜亲吻玫瑰的镜头, 他眼中的悲伤和希冀交糅得恰到好处,一分半的时间里, 片场一点声音也没有,人们看着他,却仿佛听见了远处悲壮的哭声。
    制作方是靠口碑出名的盛中, 导演名为徐远宁,年少成名, 曾凭靠13分钟的电影获得过柏林电影节的最佳短片奖。《白夜》是他获奖之后的第一部 长电影,所以格外器重。
    接下来的时间,白彦一直处于研读剧本和跟陆至晖嘚瑟要演一个好故事的状态。不过, 在他准备进组的这段时间,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伏白敲定了魏佳辰?
    他惊的差点跳起来。
    不是,虽然这部电影对伏白的要求不怎么高,但也不至于次成这个样子吧?魏佳辰那演技能看吗?
    这消息是施睿告诉他的, 显然, 施睿已经从心里上接受了这个事实。
    试镜的那天, 我一个朋友在场,他说,魏佳辰的表现确实不错。虽然没到惊艳的地步, 但也已经足够诠释角色了。所以, 徐远宁会选择他,情有可原。
    白彦心里有点膈应。
    他当然是厌恶魏佳辰的,尤其是知道他被绑架很有可能就是魏佳辰在幕后指使的时候, 他恨不得把人撕成渣。要他息事宁人都要多亏近日他跟陆至晖甜甜蜜蜜心情好,现在还要让他跟他合作?
    首先他心里就过不去这关。
    演员之间是要互相成就的,跟他演对手戏,我做不到。
    你觉得这是什么?施睿两臂分开撑在办公桌上,虎口压着桌面,身体前倾,这是战书。他现在在跟你宣战,你却选择退缩?
    这不是战书不战书的事,是他纯粹在恶心我!
    不可否认,魏佳辰那边的确是听到你要出演才去争取伏白的。不过他跟你不一样,他一开始看中的是伏白这个角色,毕竟戏份多。他们以为你也会选择伏白,所以才费尽心思去争取。甚至,魏氏财团还为电影投资了三千万。没想到,伏白这个角色压根没有人争,最后他轻而易举就拿到了。
    白彦心中鄙夷:看戏份不看深度,没眼光。
    所以,你打算为了这个没眼光,还故意恶心你的人退出?
    我白彦欲言又止。
    你之所以生气,是因为魏佳辰根本不是热爱伏白这个角色,而是因为某种私心,要跟你争夺。但,你因为他而放弃伏夜,这难道就不是私心了么?你,又凭什么跟我谈热爱这个角色呢?
    施睿的话字字如针,每一下都往他心里最深处扎进去,让白彦突然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演员,演的是角色,不是自己。
    他说他对好剧本求贤若渴,甚至愿意零片酬出演好角色,但,真正让他碰到的时候,却因为自己的某种私心而推却,的确太小家子气了。
    回去的路上,陈小信一边开车一边辱骂魏佳辰,诸如阴魂不散的各种成语疯狂往他身上套,几乎要把他肚子里为数不多的墨水统统搬空。洪志拼命踹他靠背,让他别再说了,不然要惹得白彦更加心烦,却也没什么用。
    白彦回家的时候,陆至晖正在顶楼的健身房跑步,穿着一身灰色的运动装,衣领处蔓延了一大片汗水,深灰变成了黑。白彦见他跑得正起劲,酣畅淋漓的,于是也换了运动装,开始甩动地上的战绳。战绳又粗又重,好似蜿蜒在热带森林里的大蟒蛇。白彦平时疏于训练,甩起来的幅度很小,大蟒蛇活生生被他抡成了小蚯蚓。但他也咬着牙齿抡着,一个字也不说。
    陆至晖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看出他心里装着事情,于是姑且先让他发泄,不多问。
    砰砰!砰砰!嗖啪!
    健身房传来跑步机上的脚步声,以及偶尔的战绳抽打空气的声音,二者的节奏逐渐融合,听起来倒像是一段重金属的奏乐。
    响动在三十分钟之后才慢慢消减下来,白彦累得瘫坐在地上,两条手臂几乎失去知觉。陆至晖取来毛巾,半跪在白彦跟前给他擦汗。毛巾轻柔地在他脸上拂过,再仔细擦拭他的脖子,十分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