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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13节
    更让林馥馥不能相信的是,那个人真的是沈梦之吗?这真的是她认识的那个沈梦之吗?
    想当初,她们无话不说,上厕所都要手拉着手一起去。高中三年,认定彼此是唯一的好朋友。可随着高中毕业去了不同的大学,林馥馥考上了一本院校,而沈梦之则上了一所技术学院,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渐渐地疏远。
    刚大一的时候,初林馥馥还总是会三不五时给沈梦之发消息,她是想和沈梦之分享自己的生活,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沈梦之回复她的消息总是又简短又少。时间久了,林馥馥心里也明白她们之间的关系难以维系下去。
    当时林馥馥想的是,距离远了,难免生疏。她渐渐不再和沈梦之发消息,沈梦之也没有和她联系。
    然而一晃几年的时间过去,两个人几乎成了陌路。若不是缘分让林疆疆和沈梦之在同一桌上相亲,林馥馥几乎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还有过那么一个好朋友。
    回忆里,沈梦之是一个爱笑又讲义气的女孩子,她见义勇为,嫉恶如仇,几乎可以说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女孩子。所以当林馥馥知道哥哥林疆疆相亲的对象是沈梦之的时候,也是打心底里祝福的。
    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林馥馥心里酸酸的,她不知道是因为这段逝去友情想哭,还是因为哥哥林疆疆被欺骗而想哭。
    保姆车停稳,林馥馥恰巧看到林疆疆骑着自己那辆小电驴停在家门口。他双腿踩在地上,伸手摘掉了安全帽,顺手挠了挠自己那半长不短的发,模样放荡不羁。
    今年二十九岁的林疆疆,黑衣牛仔裤板鞋,眉宇间是英俊不凡。
    地税离得近,林疆疆的代步工具就是这样造型可爱的小电驴。他人手长脚长的,骑这个电驴的样子莫名有趣。
    林馥馥之前还笑话过这辆小电驴太娘了,不想翻被林疆疆呛一声:“还不是因为顾及到你可能要骑我才买的这种造型,你老哥喜欢什么你知道吗?aprilia懂么?得,说了你也不会知道。”
    林馥馥忍了一路的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流了出来。
    其实林疆疆真是个不错的哥哥呢。从小到大就一直保护她的哥哥,什么时候有人会保护他啊?
    一旁莫炀的角度其实看不到林馥馥在哭,可他感觉不妥,喊了一声:“馥馥?”
    像是怕惊扰到睡梦中的婴孩,他的声音很轻。可他那天生唱歌的嗓子,低沉又有磁性,这两个字从他的嘴里出来,像是天籁。
    林馥馥伸手抹掉了自己脸上的泪,转过头对莫炀说:“对不起,我先回家了,谢谢你送我。”
    “没有对不起,也不用谢。”
    他说完,深沉又锐利的目光和林馥馥对视一眼。
    她颔了颔首,推门下车。
    他不方便下车,只能这样静静地坐在车上,目送着她进屋。
    = = =
    林馥馥家里的一楼是门面,现在主营的是私房甜品蛋糕。到了这会儿基本上没有什么生意,自然也是一个客人都没有。
    林馥馥一进门就看到林疆疆弯腰在橱柜里拿小蛋糕,林疆疆嘴上那句“欢迎光临”说到一半,侧头见是林馥馥,于是笑着说:“怎么回事呢?比我还晚呢?”
    林馥馥正想开口说话,老爸林建安从楼上下来,说:“都回来啦,咦,馥馥不是说不回来的嘛?”
    本就不知如何开口的林馥馥,见到一脸笑意的老爸,心里更觉得不是滋味。
    林建安和薛白梅这个年纪的人,现在日盼夜盼的就是儿女早日成家,左邻右舍的都抱上了孙子孙女,他们二老也想得不行。所以当时知道沈梦之未婚先孕的时候,二老不是怪罪,而是开心。
    可是如果让二老知道,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林疆疆的,甚至是在欺骗他们,他们该有多失望啊。
    先高高兴兴地把这顿晚饭吃完吧,林馥馥自我安慰地想。
    饭桌上,林建安特地把林馥馥最喜欢吃的糖醋里脊端过来放在她的面前,叮嘱她多吃一点,“别老是学人家减肥,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胖。”
    林馥馥心里酸酸地笑着,嗯了一声。
    她这个爸爸老实巴交一辈子,文化水平也才到初中,可却是一个极其顾家的男人。虽然林建安赚钱不多,可是在林馥馥儿时的记忆里,老爸每天早上不到三点钟就起床开始为早餐店做准备。
    其实这顿晚饭和平日里任何一次都没有什么两样,可是林馥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感慨却是那么多。
    饭后林疆疆准备出去,被林馥馥小声喊住:“哥,我有话要对你说。”
    林疆疆的脸上一派轻松,问:“什么事?”
    见林馥馥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林疆疆走过来也跟着小声说:“做什么坏事了?”
    “我没做坏事。”林馥馥一脸无辜,“是关于你的。”
    “我?”林疆疆来了兴趣。
    “你和沈梦之的。”
    林疆疆闻言沉默。
    林馥馥在脑袋里组织了一下措词,将自己听到的事情简明扼要地跟林疆疆说了。
    怎料林疆疆听后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好的,我知道了。”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林馥馥一脸焦急。据林馥馥所知,两家人都已经在着手准备婚礼的事情了。
    “什么怎么办?我去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我的我负责,不是我的我不做这个便宜接盘侠。”林疆疆一脸的轻松,转过来问林馥馥,“倒是你,你下班后怎么去了水湘谢?”
    林馥馥心虚的目光躲闪,林疆疆眼尖看过来,漫不经心地问:“谈恋爱了?”
    林馥馥连忙道:“没有。”
    回答地越快,反而越像是掩饰。
    林疆疆轻笑着哼了一声,“我家这个笨小妹也长大咯。”
    “你才笨呢。”
    话说开了,心里那块石头也落地了。
    林疆疆笑着离开说是马上就去找沈梦之问清楚。
    林馥馥总有种感觉,他哥好像挺开心的。等等,从始至终就只有她一个人在心疼对吗?
    夜幕早已经降临。
    林馥馥转身上楼回房间打算就明天试镜的事情做个准备,她突然想到莫炀,于是下示意地走到阳台上往下看了一眼。
    这一眼,竟然看到莫炀的保姆车还停在楼下。
    天,他怎么没有回去?
    没有多想,林馥馥就穿着脚上的拖鞋风驰电掣地跑下楼。
    此时的莫炀正百无聊赖地在玩手游,他时不时地侧头看一眼林家,其实心思根本不在游戏上。这会儿刚抬起头,就见到林馥馥朝自己跑过来。
    “你怎么没有回去呀?”南方姑娘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听得莫炀心里酥麻。
    莫炀想下车,被林馥馥拦着,“这会儿这里人多呢,你不要下来。”
    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倒是有种偷情的紧张感。
    莫炀低着声喊了一下她的名:“林馥馥。”
    “嗯。”
    “你心情好点了吗?”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她的心情不好。所以不想离开,想守着她,再看她一眼。
    林馥馥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我没事呢。”
    回想起来,她一直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刚才那个情况下她的确是震惊又难过的。所以表现的有些失态了。
    “那还去我那儿吃饭吗?”如果莫炀是一只狼,此时他的尾巴一定打着圈圈地在摇晃。这个表面上漫不经心的男人,在自己心仪的女孩子面前,总是不经意地变得有些患得患失又孩子气。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心里有些纠结。
    一来她已经吃过饭了,二来她还想准备明天的试镜内容,可是她也的确是答应了莫炀晚上去他那儿的。
    就在林馥馥犹豫的这个空档,莫炀直接下车。他也不管自己有没有戴口罩会不会被人认出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林馥馥的手腕把她强行按在副驾驶上。
    不管。
    她都答应了晚上去他那儿的。
    第13章 (*^▽^*)
    看莫炀吃饭实在不会让人有太多的食欲。
    虽然他这张脸就让人看着很有食欲,但一看他碗里这毫无色泽可言的食物,胃口也能倒掉三分。即便是满满一桌的菜,他选择的依旧是过水的青菜以及低脂的鸡胸肉。
    林馥馥生平最佩服的人有一种,就是能忍住不吃贪吃的。她虽然老是嚷着想要减肥,但是每每一见到好吃的饭菜就忍不住大快朵颐。失去了美食的世界,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吗?
    反观一旁的朱嘉上,一桌的好菜是他自己掌勺,口味喜好自己说了算,他呼哧呼哧吃得满嘴油,毫无任何形象可言。看,这才是吃的最高境界。
    “林妹妹呀,你吃过了也再吃一点嘛,看我做的这一桌子菜。”朱嘉上还不忘招呼林馥馥,一声声林妹妹叫得那叫一个甜。他抬起头一看,就见莫炀冷冷的眼神像刀子一样飞过来,好像在说:谁允许你叫我的心肝宝贝林妹妹的?
    林馥馥倒是很给面子,拿起筷子每样菜都试过一遍,直夸朱嘉上烧得一手好菜,顺便请教:“牛肉好嫩呀,为什么我总是烧不出来这么嫩的牛肉呢?”
    这就问到了朱嘉上的专业上了,想当初他x东方厨师毕业的优异成绩可不是说说的。
    “想要牛肉嫩,方法也有很多,比如牛肉的挑选,以及后续的腌渍、快速过油。我今天做的这个蒜香牛肉选用的就是最嫩牛里脊。”
    “牛肉拿回家之后要给它裹上一层薄薄的淀粉,为什么要这个淀粉呢?就是因为怕这个水分流失。水分一旦流失了,这个牛肉吃起来就干巴巴的,嚼都嚼不动。”
    “再来就是这个快速过油了。牛肉下锅后,要用筷子巴拉巴拉几下,让它受热均匀,记住了啊,一变色就马上捞出。不用担心不会熟,牛肉真的很容易熟的呢。”
    朱嘉上说得仔细,林馥馥也听得认真。
    做饭这件事情林馥馥是很喜欢的,所以总是有事没事的给老妈打打下手或者自己动作做。每次看到自己亲手制作的成果就会有一种满满的幸福感,要是被人再夸一句她做的饭菜好吃,她能乐上天。
    “那猪肉的话也是同理吗?”林馥馥虚心求教。
    朱嘉上摇摇头,“猪肉不同,比起牛肉来,想让猪肉变嫩的方法就更多了,比如刚才说的淀粉嫩肉法,还有蛋清法嫩肉法,盐水嫩肉法,苏打嫩肉法。”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似的看着朱嘉上,不由赞叹:“你好厉害呀!”
    找到了共同的话题,林馥馥便和朱嘉上聊开,到了最后,两个还互加了微信,林馥馥表示要拜师学艺。朱嘉上感觉自己的潜力终于被人发现,像是找到知音一般二话不说添加林馥馥为好友。
    朱嘉上更是拍拍朝林馥馥胸脯,“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就问我!”
    “好的,朱大哥。”
    一旁备受冷落的莫炀很希望某只猪自己有点眼见力,实在不行的话他会考虑把人从自己的家里赶出去。
    好在朱嘉上跟在莫炀身边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他吃饱喝足之后便早早离开。他很明白自己不能再做电灯泡了,也很怕莫炀的十万伏特把自己给烧死。
    房子里少了一个活泼多话的人,一下子就显得特别空荡荡。
    莫炀吃完饭之后亲自将碗筷收拾了放在洗碗机里,转头问林馥馥:“要喝杯水吗?”
    他在家里换了一套更为休闲的套装,看起来让人亲近不少。
    林馥馥点点头,“好的,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