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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入洞房
    揖让!
    稽首!
    ……
    边子白一边磕着头,一边腹诽不已:“谁说先秦不用磕头的,他都快成了磕头虫了。”
    就算是后世在一些乡风乡俗的约定下,也只不过是拜见父母高堂的时候会有这等大礼。可在先秦根本就不按照这套来,反而是主人对客人下拜,客人呢?倍有规矩,也和主人客套,你磕一个,老子也要磕一个,总之,不能比你少了,少见显得爷们家里没有家教。这时代的礼仪就像是东洋鬼子鞠躬一样,大家都习惯了。
    新妇谢过客人之后。
    而此时才算酒宴正式开始,但是酒宴的过程绝对让人无语。
    作为新郎,新娘要开始一套完整的祭祀活动,比如说双手举着里脊肉,举肺,这一类极具特色的祭祀活动,却丝毫感受不到和结婚有联系的仪式被搬上了酒宴之上。尤其是让人无语的是,连黍米麦子都要祭奠一番。当然身份不够的还没有资格,糜子就挺眼热,可是她是媵妾的身份,属于陪嫁的女眷,就算是入了洞房之后,也只是庶妻,她可没有资格陪同主人一起参加祭祀活动。
    就算是陪嫁的媵,按理说比妾的身份要高一点。但是因为不是妾,没有庶妻的身份,住处只能是在
    正妻的房内。属于睡觉睡到的娘家援军。自然就没有和丈夫一起祭祀的可能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诸侯来说,能够够得上算是国家大事的就两件事:第一件,祭祀,特别重要,祖先要祭祀,天地要祭祀,神灵要祭祀,就算是八竿子都打不到的山川河流也要祭祀,还分为活祭和死祭,种类繁多,门道千奇百怪;第二件就是战争,这几乎是关乎到一个诸侯国生死存亡的大事。大国自然好过一些,他们基本上都是战争的挑起者,但是对于小国来说,战争带来的将是毁灭和绝望。不祈祷一番神灵,心里难以安宁啊!
    比这两件大事低一级别的能够算上的国家大事的就是邦交了。
    而对于士大夫和国人来说,战争是被动的,是不受他们意志控制的事件。但是祭祀就不同了,谁都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谁没有个家庙祖宗需要在特定的日子里缅怀一下?
    而且,不仅仅是祖先要祭祀,天地也要祭祀,甚至连食物都需要祭祀。后世的华夏,神仙多到让人头晕。当然比不上神奇的天竺国,大几千万的神仙出现在人们面前,按照华夏人祭祀的规矩,非累死不可。可即便如此,神仙的数量也是多到专业人士都是说不清楚的地步。
    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充斥着一个普通人的所有日常活动之中。就比如说士昏礼中有一个祭祀叫振祭,就是将动物的肝脏抹上盐,然后扔到盘子里,将肝脏上的盐震落下来,然后品尝味道,是否合适,就叫振祭。
    就这么一个看似滑稽的行为,竟然还是周礼九祭之一的重要祭祀手段。
    到最后,边子白甚至感觉自己身上都是血腥味,这哪里是结婚啊!感情和去屠夫跟前学杀猪似的,弄的一身的血气。
    尤其是当边子白脑子一片空白,做着他自认为其傻无比的事的时候,参加婚宴的客人却热情高涨,每当一种祭祀完毕,高声唱喝:“采!”
    用现代的语言来解释就是——干得漂亮。
    以至于连边子白听在耳朵里颇为刺耳,她觉得要是华夏的利益不改革,继续沿用周礼的话,华夏恐怕在野蛮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这并非是坏事,说不定是好事。华夏永远不缺乏够用的智慧,只不过因为太先进了,太文明了,往往会受到野蛮的冲击。造成无法估量的惨痛结果。但如果华夏的文明之中保留一份嗜血的天性,就完全能够有更强大的自保能力。
    好在礼仪终于有结束的时候,这通折腾也道了将近傍晚的时候。
    这一天边子白基本上是滴水未进,而路缦也是如此。结局了一段繁琐且无趣的祭祀活动之后,路缦跟着边子白再次拜谢宾客,然后在糜子的搀扶下去了后堂。
    她在后堂的婚房左顾右盼了好一阵,捂着肚子一脸的苦色。而坐在角落里的糜子见状,忍不住劝解:“姐姐,还是忍一忍吧,要等夫婿来了才能吃。”
    路缦看着脸上带着献媚笑容,一个劲巴结自己的糜子,翻了个白眼道:“我就是觉得哪些糕点放在这里有点碍眼。”
    啊!
    糜子整个人都感觉自己的智商有点跟不上趟了,心头腹诽:“您不至于因为看糕点不顺眼,就想要吃掉它们吧?”
    虽说自己也是饥肠辘辘,但是糜子还不想让自己第一次的婚姻就以不圆满的方式结束。当然,她也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了。至于说她去巴结路缦,首先路缦可是大妇,而糜子虽然出身于魏国宫廷,但自从送给边子白之后,边子白又将她安置在了路缦身边。之后列御寇有感于女儿人单势孤,身边连个能使唤的丫鬟都没有,于是认下了糜子这份因果,将其身份改变成为路缦的妹妹。于是她头顶着一个媵妾的身份跟着路缦再次嫁入边子白家中。而媵妾的身份在手握生杀大权的正妻眼里,等同于陪嫁的樟木箱子,想送人就送人,反正对她来说,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大妇了。
    路缦指着一个白色的,看着像是兔子模样的粘豆包道:“这是糯米做的,现在还是温热的,里面放包着红菽煮熟后绞出的豆沙,拌上猪油,还有饴糖混合。热的吃起来感觉有点黏牙,但是口感软糯甜香,还有猪油特有的香气,混着红豆的清香,不仅不夺走主要的味道,还能增加风味。等到冷了就不是这个滋味了,有点干,也不如热的时候那么甜了。”
    “好吃吗?”
    挺好吃的,路缦伸出两个修长的手指头,轻轻的捏起一个粘豆包,小心翼翼的放在嘴里,蠕动着腮帮子,看的糜子一阵眼热。
    “还有这个千层饼,是肉糜馅料的吧!这是酥油和麦粉不断混合之后,包裹馅料之后,在炭炉里烤熟的糕点。”
    “好吃吗?”
    “你要不要来一个?”
    糜子使劲摇头,心里头却想地要命。不过很快,她就放弃了,捂着嘴,像是上课偷吃东西的蒙童,一脸警惕的看着门口,要是让夫婿看到了,就糟糕了。没有人能够抗拒美食,就算是见识过皇宫辉煌的糜子也抵挡不了对糖的抵挡力。
    ……
    糜子虽然被魏侯送给了边子白,从魏国国军身边跟着到了府邸内生活,算是享受过这个时代顶级美食,对味蕾的冲击。可惜,那几天白圭心情不佳,府邸的伙食一般。就算是这样,也让糜子惊为天人。可没住两天,她就跟着路缦搬家了,因为要嫁人之前,总该回到娘家去吧?于是,糜子根本没有机会感受到边子白这个吃货对食物的精益求精的苛刻,自然没有运气享受这等美食。加上这还是婚礼的食物,白圭是拿出了十二分的本事做出来的,自然不比寻常。
    她心说,自己可是从少梁无忧宫里揍出来的歌姬啊!
    在一个士大夫的府邸之中,却仿佛像是一个没有多少见识的野人,动不动就大呼小叫,还一个劲的对食物咽口水,很丢人的啊!
    魏国的宫廷教育在她这里,算是夭折了。
    而在外堂,苟变醉眼朦胧地看着公子梁举起的酒爵,拨楞脑袋,傻乎乎的举起酒杯,一口干了。
    对公子虔来说,苟变是一个神奇的人。在他看来,一个人要是受到了如此大的屈辱,如果是他的话,根本就无法厚颜在这世界上存世下来。要是实在死不了的话,恐怕只能和苟变一个熊样子了,当一个脑子混沌的酒鬼。
    可一想到这个酒鬼以后还要一起共事,公子虔顿时不好了。
    老秦人强大的优势有两个,一个能打,一个就是能喝。要是没有燕人过来欺负人,每一个老秦都有自信喝趴下一群人。当然,这是在喝酒之前。
    更何况还是一个卫国的怂包蛋?
    公子虔决定先灌醉苟变再说。
    于是两人就一来二去的拼上酒了。
    这是边子白大喜的日子,自然不会做出让宾客不悦的事出来。尤其是边子白改进了米酒的提纯工艺之后,清爽甘冽的美酒,更是被这个时代的人们奉为酒中君子,人间忘忧圣物。公子虔这辈子都没有喝过这么清澈的美酒,有种不喝到死就亏大发了的感觉。
    一缸一缸的美酒被送来,一个个空缸被送走。
    等到将近傍晚的时候,酒宴上的客人都已经东倒西歪,尤其是公子虔和苟变两个人抱在一起大笑着,痛苦着,仿佛是失散多年的兄弟,显然都已经醉了。
    边子白的脑袋也有点晕沉沉的,但是今天晚上他还有一件人生最重要的事情要完成,嘱咐白圭道:“安排将客人送走。”
    看了一眼公子虔和苟变,他沮丧地叹气道;“送不走的,就安排住下。”
    然后一抬腿,朝着后院而去。
    大长腿,大胸妹子,小爷杀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