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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种田文) 第56节
    那么小的马车,身子都活动不开,也没见他出来走走,一缩好几天。
    也许他跟别人的作息不一样,也许是真的跟那天说得似的,白天人太多,不好意思,所以每次出来走动都在晚上?
    不是没有可能,沈斐性格内敛,喜欢背着人做事,腿瘸时自己一个人练习走路,元军来时对她隐瞒了很多,去了京城后干脆找了许多人安排她的行踪,自己就是不出现,以至于朝曦有一种京城之旅是假的错觉。
    房子是假的,院长是假的,书苑是假的,李安生也是假的,通通都是假的,所以严格来说,她气的不是李安生,是沈斐,因为怀疑是沈斐逼迫李安生不见她,发现是误会后对李安生有一丝愧疚,希望以后可以找机会弥补。
    对沈斐也有些愧疚,她把沈斐想的那么坏,转头发现这人与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就算真的对不起她,沈斐也能对得起全天下,她也是天下的一员,受了沈斐庇护,理应回馈这厮。
    也罢,看看这厮气死了没?
    朝曦站起来,随便披件衣裳,准备沿着山脚找一圈,能找到就找,找不到算了,脚刚踏出帐篷,还没来得及找,一眼瞧见坐在不远处烤火的沈斐,换个角度看去,发现这厮不是单纯的烤火,身子时不时矮下去,不知道在做什么?
    朝曦走近了些,发现他在剥鸡蛋壳,先小心翼翼磕在脚边的石头上,将壳剥掉很小一块,然后串到削掉皮的树枝上,有些树枝去掉皮里面是滑溜溜的那种,不干所以不会有细碎的枝条刮到嘴巴,沈斐用的就是那种。
    他似乎对烤鸡蛋有些误解,朝曦用的是熟的,他用的是生的,树枝插进去,登时有些蛋清流出来。
    沈斐似乎习以为常,就这么挂在树枝上烤,总共三颗,边烤边流,蛋清滴滴答答的掉在火堆里,发出嗤嗤的响声。
    就他这种烤法,被别人看见,尤其是大娘和奶奶辈的,一准打死他,太浪费,烤一半最少流一半。
    离得又近了一些,发现地上很多烤失败的鸡蛋,用油纸包着,蛋壳炸成稀巴烂,里面的蛋清蛋黄黏在壳上,有些瞧着像刚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的,上面还沾着烧过的火柴灰。
    朝曦叹口气,“放过蛋吧,失败了这么多次,怎么还有勇气继续?”
    沈斐回头,目光落在她身上,又随着她的步伐不断游走,朝曦坐到他身边时,这人莞尔一笑。
    眼角弯弯,嘴角勾起,笑得格外好看。
    原来想得到他一笑多难,沈斐就像一个河蚌,把自己闭的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别说是笑,刚来时如何都不肯说话,朝曦一直以为他是哑巴,还觉得惋惜,这么好看的人居然失了声,老天爷不公啊。
    谁料人家不仅好好的,说话还格外好听,笑起来也像谪仙下凡一般,哪哪都带着仙气。
    他不常说话,不爱笑着实可惜了好嗓子和这张脸。
    “我来吧。”朝曦将他手里的树枝拿过来,整串搁在油纸上,又捡了根长些的棍子,在火堆里扒拉了一会儿,把底下烧碎的柴火灰弄出来,堆积成一堆后直接丢了几颗圆润完好的蛋进去,埋在刚烧完还带着火星的柴火灰里准备闷熟,这样不会炸,小火闷出来的蛋比直接烤得还香。
    闷熟的食物需要很长时间,朝曦将油纸折起来,带着沈斐将他做剩和做烂的蛋捡捡,琢磨着做成茶叶蛋。
    茶叶蛋对蛋的要求没那么高,越是破的蛋越好吃,脏的地方切下来,只留还能吃的部分,还有几颗完好的蛋,是沈斐决定死磕到底,所以多准备的。
    她再不出来看看,这厮不知道还要浪费几颗?
    茶叶要选红茶,没有,只能用沈斐的茶叶,叫什么云雾的,朝曦也不管,倒下去一大把,就给他剩了一点,然后把茶叶盒子还给镜花姐姐,“这个茶叶不好,一点叶子都没有。”
    镜花拿着还剩下一层底的茶叶哭笑不得,这可是主子最喜欢的白山云雾,极其罕见,百金难求,东家任性,只卖合眼的人,十几颗母树每年只摘十斤,主子一年也只有这么一盒而已,只能省着喝,再省着喝,到明年开春就有了,结果还没等到明年开春,倒先被朝曦姑娘做了茶叶蛋。
    蛋才几个钱,不超过五十文,主子的茶叶好几十金,这顿饭价值不菲啊!
    原以为叫她拿茶叶是给主子泡茶喝的,谁能想到朝曦姑娘居然用这么名贵的东西做茶叶蛋,事后想想镜花觉得自己太天真,朝曦姑娘怎么可能对主子这么好,还特意给他泡茶,没有粗鲁对待主子已经算主子幸运。
    她跟在主子身边,亲眼瞧见主子因为走的慢,被她拽的一个踉跄,想上去提醒一下朝曦姑娘,对她家主子温柔些,想想主子都没意见,她说话就是她多嘴,就跟这次似的,瞧一瞧主子的眼色,跟往常没什么区别,似乎没有生气,还洗了手帮朝曦姑娘切辣椒。
    “我的天啊,你把指头切下来得了。”朝曦将他的刀夺过来,人挤到一边,教他怎么切,“手要弓起来,你那样竖着切,刀一滑指头就掉了。”
    切了几下示意沈斐,“这样切,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沈斐的手那么好看,万一一个不小心真的切掉了指头,就像一件上好的玉器碎了似的,多可惜。
    朝曦一直是自己做饭,熟门熟路几下将辣椒切好倒进锅里,又加了些酱油和醋,闷烧一盏茶的功夫,锅是给沈斐熬汤的那种,材料勉强算齐全,也没煮多长时间,水在朝曦预料之外提前滚了,里面的蛋歪东歪西,就像爬了一条条长虫似的,卖相不好,味道还行。
    朝曦捞上来,与沈斐你两个,我两个,你再两个,我再两个分吃了,一天不能吃那么多鸡蛋,剩下的拿去给镜花姐姐,让她分给水月姐姐,或是相熟的人也成,随便她处理。
    她与水月分了工,一个白天跟在沈斐身边,一个晚上,现在是晚上,只有镜花,水月去睡了。
    朝曦也打算去睡,沈斐指了指火堆提醒她,“那里还有呢。”
    朝曦这才想起来,赶紧将里面的蛋扒拉出来,竟然没烤坏,还能吃。
    总共搁了六颗,又是一人两颗,剩下的给镜花姐姐,吃饱喝足俩人进了帐篷,镜花也想跟进去,想了想不对,又退了出来,在门口站着,不小心听了个墙角。
    朝曦姑娘似乎又在欺负她家公子,听着像是因为公子占了她的床等等小问题。
    镜花假装没听见,守了一会儿公子还没有出来的迹象,便喊了人过来,做好睡前洗漱的准备。
    过了很久里面才传来公子的声音,她们早就准备好,端着盆和方巾进屋。
    “搁那吧。”沈斐随手指了个地方,正要去洗,朝曦哧溜一声跑去他前面,插队先洗。
    沈斐无奈摇摇头,等她洗完了才洗,又拿了本书,刚要躺上床,朝曦一点位置都不让,“躺里面。”
    原来一直是沈斐躺里面,他腿脚不好,又很能忍,一夜可以一动不动也不用去如厕,也就朝曦喜欢起夜,所以每次都睡床外。
    镜花听错了,他俩其实是因为谁躺里面,谁躺外面闹矛盾,争了半天,最后还是沈斐妥协。
    自古从来没有男人躺在床里,女人躺在床外的道理,偏偏朝曦喜欢躺在床外。
    天色还有些早,沈斐忙惯了,上床后也没睡,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书很重又很厚,需要两只手举着,朝曦可不管,直接拉了他一只手把玩,沈斐一只手举不起书,小小挣扎了一把,被朝曦死死拽住,理直气壮质问他,“吃我的,睡我的,凭什么一只手都不给我玩?”
    第67章 送上门来
    “原来在谷里时我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 现在是不是不需要我了?所以干脆不给我玩了?”
    这么一想好像是的,在谷里时别说是沈斐的手,就是沈斐整个身子,除了最关键的部分其它都任她折腾,怎么才回了趟京城,人就变了?
    记得以前吃饭喝水都是她喂到嘴边,洗澡擦身子也都是她亲力亲为,沈斐虽然不情不愿, 可他不会阻止, 晓得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即便朝曦不给他穿衣裳, 让他光着睡觉, 他也没有办法, 只一声不吭默默受了下来。
    现在是不是当回摄政王后腰板挺直了, 所以对她说话做事都有底气许多?
    沈斐幽幽叹口气。
    书也不看了, 往旁边一搁,两只手空出来都给她玩, 有一只手离朝曦有些远, 朝曦不客气的拉过来, 一手握住一个沈斐的手腕, 后来觉得这样没法把玩, 放弃了一只, 单手握住沈斐离她近的那只手, 跟以前一样捏捏摁摁。
    沈斐绝对瘦了,手背上的青筋比以前明显,看起来很脆弱的样子,叫她不忍心用力,可还是一样好看,光瞧着便很下饭。
    原来朝曦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癖好,现在发觉自己似乎特别注意别人的手,稍微好看一些的便忍不住跟沈斐的比,每每发现沈斐完胜。
    他的手如玉一般,像上等的白瓷,如果拿去拍卖,少说千两黄金的那种。
    如果把沈斐整个人拿去拍卖,肯定有很多富婆竞拍,千金难买一个沈斐,当然她也不会拿去竞拍,这么好看当然是自己留着喽,怎么可能便宜别人。
    朝曦将沈斐整个人拽过来,抱着他的手睡,睡着前似乎还听到这人无奈的叹息声,朝曦就喜欢听他叹气,那种拿她没有办法的感觉,仿佛她被沈斐宠着似的。
    事实上她确实被沈斐宠着,很多细节可能证明,沈斐从来不跟她争论,她做什么就依她,如果两个人的观念背驰,比如说谁睡床外,谁睡床里,一般是沈斐妥协。
    反正退让的都是沈斐。
    这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沈斐还在,居然没走,这是不是间接说明凤凰山战况稳定下来?
    沈斐太懒,问他估计也不会说,朝曦只能从他的表现上看出来,比如说沈斐今天出来的次数多了不少,白天也会到处看看,像视察似的,身后跟着浩浩荡荡一群人。
    这人实在出彩,走哪都像白天鹅,那么显眼,把别人衬托成了野鸭。
    也没用心打扮,简简单单竖了冠,黑发瀑布似的垂在背后,两天一洗,表面丝绸一样顺滑。
    许是五官过于精致,显得人清隽俊美,他走过之后十有八九大家都在讨论他,连男人也自愧不如。
    原来在村里时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现在腿好了,目光尽数被他的脸和气质吸引,朝曦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是第一天见到沈斐,反正他每次走来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下一刻这人便会飞升为仙似的,一股子仙气,难得没有被世间的金钱与诱惑熏陶。
    白天沈斐会假装不认识她,怕给她带来困扰,所以他从身边走过,朝曦也没去打扰他,她在给一个病人检查身体,这人背上受了伤,开始没当回事,都没告诉她,最近突然感觉很痒,实在难受才问她后背每天像有东西钻来钻去是什么情况?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将人衣裳一脱,发现整个后背红肿发脓,部分腐烂,被森林里的苍蝇叮咬,生了蛆虫。
    冬天并非没有蚊虫,只是少,其实只要环境合适,冬天也有少部分苍蝇存活,它们藏在动物的皮毛下,靠动物的体温取暖。
    因为山脚下潮湿,大家每天晚上都会燃火把取暖,这种环境下更适合苍蝇,或许是把附近泥巴里的虫卵孵化,也有可能是这人跑去森林觅食,不小心被动物身上的苍蝇盯上,也许在他看来就是被苍蝇叮了一下,实际上苍蝇已经在腐肉里产卵,它们可是无孔不入的。
    正常情况下隔着衣裳,蚊虫没办法叮他,一定是疼的难受,自己脱下衣裳查看,或是用湖里的水清洗过,没有烧过的水里面也有蚊虫的卵,总之在森林里哪哪都是风险。
    朝曦拿了刀出来,“你背后的腐肉要割下来,不然蛆虫爬进你的五脏六腑,你也就离死不远了。”
    这人吓的浑身一颤,“一定要割吗?”
    “肯定要割的,我给你抹点麻沸散,等你没感觉了再割,不会疼的。”朝曦骗了他,疼肯定是会疼的,就算有麻沸散,割下这么大一块肉,怎么可能不疼。
    “这样啊。”这人放心了,老实趴下等着。
    朝曦先给他清理了几遍,把表面露头的虫用银镊子拔出来,又抹了麻沸散,静静等了等,问他还痒不痒?
    他说不痒了立马动手,刀起刀落,几下将他背上的腐肉割下来,中途疼的这人整个身子绷紧,想站起来,被朝曦用膝盖牢牢摁住,继续割,虫卵蔓延到鲜肉上,怕有遗留,也一并割了,又用药洗了几遍,然后倒了刺激的药粉,药效发挥时里面的蛆虫难受,自己爬了出来,被朝曦一一逮住弄死。
    差不多后才给这人包扎,“好了。”
    朝曦开始收拾东西,将用过的东西一一清洗,“以后记得就算再疼再痒也不能用凉水清洗知道吗?尤其是湖水,里面很多动物的虫卵。”
    不用她说,这人已经记住了,连忙点头目送她离开,朝曦转身才发现不远处静静等她的人,沈斐坐在轮椅里,表面看来是找处有太阳的地方晒晒太阳,实际上就是等她。
    又不是不了解他,这人有多不喜欢晒太阳,不可能专门为了晒太阳出来,肯定是为了等她。
    “怎么了?”朝曦跑过去问。
    沈斐轻笑,“没事。”
    他只是意外发现,朝曦认真的时候竟意外迷人自信,仿佛胜劵在握似的,语气眼神都变了。
    “我是问你腿怎么了?”好端端的坐什么轮椅?
    “腿也没事。”沈斐摸了摸腿。
    “没事坐什么轮椅?”朝曦伸手去拉他,被沈斐避开,“你先去洗手。”
    朝曦:“……”
    忘了刚给病人处理过伤口,沈斐最爱干净,不喜欢她的手上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朝曦用棉布简单擦拭了一遍。
    她回去后又洗了几遍,沈斐亲眼看着她洗,洗完又换了身衣裳才肯让她接近。
    “你今天没事做吗?”不应该啊,沈斐这两天好闲,按理说闲一天还像话,一直闲说不通。
    “嗯。”沈斐低垂着眼,不怎么想说话似的,一句多余的都不肯回答。
    “凤凰山的战打完了?”朝曦又问。
    “嗯。”
    “我们赢了还是元军赢了?”
    “我们。”
    果然有些不对劲,沈斐的情绪莫名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