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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16节
    不想现在居然出了完结本,他忙走过去一探究竟,报童机灵的招呼:“这位少爷,一看您就是读书人,要不要买本最新最热的《提刑官宋慈》?这可是现在卖的最好的一部小说了!”
    胡竞之接过书翻看起来,果然是《提刑官宋慈》,而且那断开的剧情衔接顺畅,绝对是同一个人写的。
    只是两元一本,也太贵了些,他也不是什么富家公子,花这么大笔钱买本通俗小说未免太过奢侈了。
    报童看出他的犹豫,立马说道:“少爷,我这里可就剩最后两册了,这书可好卖的很,我一上午就卖了二十多本出去,都是像你这样的读书人来买的,这书印得不多,市面上可紧俏了,我卖完这两本都没处进货啦!”
    哎,罢了,罢了,实在心痒难耐,就买上一本吧,大不了下个月俭省一些,况且这书如此厚,可见内容丰富,也不算很亏了。
    全本小说看起来自然比追连载爽得多,胡竞之回到学校,发现此书居然风靡全校了,许多同学都在埋头苦读,有的边读还边用笔写写划划的,显然是在记录文中的各种破案线索,比作功课还要认真细致,这都是读连载时养成的习惯,大家都习惯了先自己猜想破解,再去看答案,久而久之大家的敏锐力和逻辑力都大大提高了,显而易见的成效就是,在与人辩论时言语更有说服力、反应更加敏捷了。
    而且冬秀还在书里写了几十个小测试题,类似彩蛋一样,用来增加阅读趣味,这几十道题里既有脑筋急转弯,也有逻辑推理,还有刑侦断案。
    书局在印书时直接把测试题印在了最前面,还加了一段文绉绉的话,大意就是:如果你猜不出测试题的答案,那就证明你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可能无法看懂此书之精妙,请将书赠与他人,或是退还到本沪商务印书局,我们原价收购。
    冬秀觉得这印书局也是绝了,这段话的挑衅意味如此明显,看着很是狂妄惹人气恼,却偏偏戳中了自视甚高的读书人们的痒痒穴,这下子谁会把书给别人看或是还回去啊,这不是明摆着承认自己蠢嘛,这下买书的人基本只能自己独享此书了,其他想蹭书的人便只能自己去买了,再加上它前面还整了个“限量发售”的饥饿营销,这样一来,书籍再版时的销售量肯定也会增加不少啊,真是聪明的了不得,不愧是最大最强的印书局之一啊。
    胡竞之自小就聪慧博学,好为人先,再加上热血年少,自然也有很强的求胜欲。
    他看着第一道测试题:一名罪犯被判死刑,县老爷允许他从三个房间里选择死亡方式,第一个房间里满是烈火;第二个房间里是几名刽子手;第三个房间里是一群多年没吃东西的饥饿老虎,死刑犯选了其中一个房间,却活了下来,请问他选的哪个房间?为什么没死?
    这,进第一个房间会被烧死,进第二个会被砍头,进第三个会被吃掉,难道是第二个?死刑犯是个武艺高强的江洋大盗,打败刽子手后逃走了?胡竞之猜想,继而又摇头,按照《提刑官宋慈》的种种设定习惯,答案肯定十分明显,根本不用做无味的假设和猜想。
    一直想到中午,肚子饿的咕咕叫了,才突然灵感一闪:死刑犯选了第三间房,因为老虎饿了几年,早就是枯骨一堆了,哪里还能吃人。
    翻到书的最后面一看,答案果然如此。
    胡竞之大感畅快,仿佛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心里的成就感大大的,连脑后的辫子也分外轻盈的摇来荡去,显示出他的好心情。
    饭桌上大家不免讨论起这最火热的话题来,纷纷称赞这测试题简直巧妙绝伦,看着复杂深刻无比,偏答案却极其简单明了,不由得感叹这破案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
    自《提刑官宋慈》面世以来,就一直牢牢把控着沪市的话题榜top1的地位,先是“有奖竞猜”,然后“销量翻倍”,再是“连载中断”,最后还来个“逻辑测试”,短短一年时间,高潮迭起,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刺激极了。
    而这位初出茅庐的“支付宝”先生也一炮而红,在通俗小说界可谓一文封神,还赚得彭满钵满,可谓名利双收,真是羡煞旁人。
    冬秀对“支付宝”这个名头在沪市是如何的响亮那是一点不知道的,断更事件稀里糊涂的过去后,冬秀又过上了以往平静而无聊的闺阁生活,当然现在还增加了一项趣味活动:数钱。
    她不由得感叹,这时代写小说真尼玛赚钱啊,不像后世那些苦哈哈的小透明作者,费心劳神的写一本小说,赚得钱还不够交网费的,真是心酸至极。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眼下最叫她揪心的却是大姐的境况。
    第36章 买田
    “再过些日子你大姐就要回去了,趁她现在精神好,你过去看看,陪她说说话,多安慰安慰她,”吕氏拿出竹篾编制的红漆八宝盒交给她,“我瞧慧姐儿这次耗损得不轻,人都廋得脱了相,得好好补补才是,那人参鹿茸燕窝虫草的金贵物什咱们家是没有,好歹还有秋天刚买回来各色干果,都是补气养精的好东西,你拿过去叫她平日里当个零嘴吃罢。”
    冬秀接过东西,疑惑道:“大姐还要回去?那个陶家先是骗婚在前,之后又害得她染上鸦片瘾,连半条命都没了,还回去干什么,送死啊。”
    吕氏拍她一下,怒道:“什么死呀活呀的,你最近是越发口没遮拦,再叫我听见这话,仔细你的皮!你大姐身上还带着孝呢,哪能在娘家常住啊,当然要回去,这次回娘家本来就是养病来了,现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去守孝的,你可别在慧姐儿面前瞎说八道,徒惹她伤心。”
    说完便推她出门去了。
    大姐的精神果然好了很多,整个人甚至显出一种反常的亢奋来,枯黄的脸上一双眼睛却泛着神异的光彩。
    冬秀看她那副身心舒畅的样子,还有屋子里那股说不清的怪味儿,顿时明了,这应该是才吸过大烟了吧。
    “大姐,你,你瘦了很多。”
    “还好,就是前段时间病了一场,茶饭不思,自然瘦了些,不打紧的。”慧秀幽幽的抚着自己的面颊,皮肤糙了,腮帮子也凹了,自打嫁人,她就没顾得照镜子了,现在有时间照,她却不敢照了。
    “陶家待你不好对不对?”冬秀悄声问她。
    “有什么好与不好的,给人做媳妇的自然不比在家的时候自在,三妹妹,我真羡慕你们。”
    “大姐,你还年轻,要是在那个家里过不下去了就回来呀。”
    “真是孩子话,都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都嫁人了,以后就是陶家人了,回来哪里还有我待的地儿呢。”
    “怎么没有,嫁人了又怎样,说到底你也是我们江家的姑娘,是我大姐,你回来大家都高兴,好过眼睁睁看着你在那陶家受罪。”
    冬秀还要再劝,却见慧秀掩嘴打起了哈欠,眼角湿漉漉的有泪流下来,一幅极其困倦慵懒的模样,冬秀忍了忍,还是说道:“大姐,那鸦片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别再抽了。”
    惠秀听罢,静默了好一会儿,望着妹妹关切诚恳的眼神,终是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这东西只能叫人一时快活,其实极损人的根基,可我宁可要这短暂的快乐,也不想长长久久的那么,那么没意思的活下去。”
    自她嫁过去就没有一时一刻的好过过,本以为是进了福窝,哪知却是入了苦海里,苦不到头……
    丈夫在时,她要夜以继日、衣不解带的忍着恐惧和彷徨奉汤侍药,丈夫去了,她就得整天深居简出、茹素祈福,夜里还要抱着丈夫的牌位入眠,那种寂寞和恐惧足以叫她发疯,要不是还能抽这大烟,叫她暂时忘却现实的苦痛,只怕她早就不好了。
    反正她是没了指望的人,能乐一时算一时吧,也许死亡并不比那么活着更坏呢。
    冬秀原以为她是不晓其中利害,所以才不知轻重的染上了大烟瘾,现在看她那副心如死灰的样子,才知道她是故意如此的。
    不过半年时间,一个娇俏可人的姑娘竟萌生死志,心灰意冷至此。
    “这都是我的命。”慧秀凄然一笑,拉着妹妹的手,“你不要为我担忧,不过是抽点大烟而已,死不了人,那陶家老太太也是爱抽这玩意的,如今都六十了不也活得好好的,实话说,自从抽了这鸦片烟我睡得也好了、吃得也多了,倒也不是全没好处的。”
    命,什么狗屁命,分明是陶家不义骗婚,大伯母又贪财势力,才害苦了大姐。
    “大姐,你听我说,这鸦片烟真的对人很不好,那就是□□,久而久之会叫人精神失常、五脏俱烂,还会脱发掉牙,加快人的衰老,你再抽下去,是不会死,可却会生不如死!”
    面对残酷的事实,言语总是苍白无力的。
    尽管冬秀绞尽脑汁、苦口婆心的极力劝告了半天,可她知道,这能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不是大姐没把这话听进去,而是她不愿意去听,因为听了也没用,即便她不抽鸦片,对她的处境也没有任何好处,甚至还可能叫她过得更加艰难了。
    几天后,陶家果然又派了马车来将大姐给接回去了。
    他们前脚走,后脚冬秀三叔一家便回来了。
    要说她们江家四房,早些年便分家另过了,感情自然不如一家人那么密切了,她娘又是关门守寡的人,与他们的关系就更疏远了些,三叔一家常年在外,只隔几年才回来祭祖扫坟,冬秀对他们的印象十分模糊。
    不过因为他们的到来,家里倒是难得的热闹了起来,连先前因为大姐的事带来的阴霾似乎也一扫而空了。
    “哥,三叔一家是不是打算回来定居了,我看他们最近到处在购置田产呢?”
    按照徽州人的习性,一辈子在外奔波忙碌,行商做买卖,赚得银钱后十有八九是要衣锦还乡,落叶归根的,回来自然就要大建屋舍、广置良田,以求晚年安泰。
    看这些日子她三叔一家的动静,可不是回来小住那么简单啊。
    “你消息倒是灵光,没错,三叔一家是打算搬回来了,我最近也帮着三叔看地呢,真是涨了不少见识。”
    “哥,趁这次机会,咱们也跟着置办些田地吧。”
    “我也想啊,可你知道咱们这里的地有多难找吗,零星的薄土倒不少,可买了不划算,成片的地又少有肥沃的,好容易有人要出手了,一亩稍微肥沃些的良田便至少要价三十元呢,而且这田还都是成片买卖的,这些天我跟着三叔看了好几处田地,最小的一处也有五十多亩呢。”
    五十亩,那可够大的啊,冬秀在心里换算了一下,这大概得有四五个足球场那么大呢,种些粮食,足够他们一家吃用不尽的了,余下的还能卖了换一笔可观的收入。
    “那赶紧把咱们家那个茶楼卖掉呗。”
    她哥性格实诚憨厚,可不适合经营茶楼,当个地主收收租子倒是最好不过的了,一来离家近,不必长时间外出,免得吕氏和曲氏担忧悬心,二来轻松省事,也少了好些麻烦。
    自他们茶馆因为说书拉拢了一批批客人,生意重新红火起来后,便时有流氓地痞、甚至差役巡捕的过来找茬勒索,虽然也能应付推诿过去,可到底烦不胜烦,叫人十分无奈,她哥年轻,火气旺,又性情耿直,受不了气,忍无可忍,自然也起了些冲突,有一次还差点被人敲了闷棍,把她们吓得半死,自那时起她便时常劝他把茶楼给卖了,免得哪一天真受到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可惜江耕围一直都犹豫不决的,毕竟茶馆的生意可是一天比一天好呢,好容易尝到了甜头和乐趣,哪舍得轻易割舍。
    “娘也跟你说了好多次了吧,她年纪大了,可再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了,况且茶楼的生意也未必就能长久,咱们不过就是赶巧得了头一份,那些人看个热闹图个稀奇而已,现在小说已经出完了,其他的酒楼饭馆照样可以买了书来请人照着念,到时候咱们可就什么优势也没了。”
    妹妹说的倒也是,要是没出报社那档子事,他倒是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一直掌握第一手资源,保证没人能越过他们去,可现在成书都出来了,自然少不了模仿他们的人,而且这本书说完了,后面可就没有新的小说来续接了,到底不能长久。
    江耕围听了妹妹的一番分析,终于下定了决心,对田地的渴求到底是占了上风。
    “哦,对了,你们买田的时候可一定要先仔细打听清楚了,我看报纸上有人在买田前还要先登个公示广告呢,就怕那田地的卖主并不是真的所有者,或者那田地的所有者不止一个人,闹不好就要打官司的。”
    这个时代的田产买卖复杂得很,政府管控力十分薄弱,加上连年战乱,导致田地登记信息很是混乱,她时常就能在报纸上看到因田地买卖发生的纠葛新闻,最典型的一种就是买家买到田地后,突然就冒出许多其他卖家,声称也是这块地的主人,原来这时候的田地往往都是一家一姓甚至一族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在交易时也要得到其他人的同意,这样一来买卖就麻烦多了,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很多人都选择在报纸上打个广告,类似于:这地我买了,有事来说,没事就这么定了,过期不候;政府也是同意这样做法的,即便后面再打官司那也是占了优势了。
    “这是自然的,那田地在买卖之前也要先问过亲属族人的,若他们中没人收购才能托人找别的买家,三叔找了可靠的中人,对这一片的情况了如指掌,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何况签约时那些叔伯兄弟们还能拿一份画押钱呢,肯定没有闹事的,最后还有报官投税这一节,经了官府衙门就算过了明路了,怎么都错不了的,放心吧。”
    听他这么一说,这田地买卖可比她想象的还要复杂些啊,不过有三叔这么个老江湖在,的确不需要她来操心。
    买田倒是容易,办各种手续却很费时间,等一切打点妥当又是三月过去,江耕围也正式进阶为了一枚中产阶级的地主。
    曲氏对这一结果欢喜不尽,对一个徽州女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丈夫能守在身边更叫她们开心的呢,“一世夫妻,三年半”,有多少女人一辈子就跟那大明湖畔的夏雨荷一样“等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想了一辈子”,过着真正丧偶式的婚姻生活,这其中的艰辛痛苦是无法言喻的。
    冬秀是真希望自己能做一辈子老姑娘,赖在这个简单而温馨的家里。
    第37章 才子变形记
    乍然清闲下来,还真有些无所适从,以前招猫逗狗、摘花弄草是一天,护肤美容做锻炼也是一天,虽然无聊,倒也自在,想着总比朝九晚五的上班舒坦多了,可自从写了《提刑官宋慈》,她就越来越难以从这些事中得到乐趣了,有种“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索性还有许多从沪市搜罗来的书籍供她消磨时间。
    这一日,她正在房内看书,门外却传来两个小丫头的窃窃私语声。
    双红早已经嫁人了,现在跟她男人一起帮着照管她们家里的田地,现在都是带弟和春柳在服侍她。
    说起来,这两个小丫头的遭遇正是这个时代最典型的两桩悲剧。
    带弟,看名字就知道他爹妈对她寄予了怎样的期望,可惜她没带来弟弟,倒是一口气给她爹娘带来了六个丫头,一家子人为了求个传宗接代的儿子,那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直到她娘英勇壮烈的死在了产床上;她爹还没有完成人生终极任务,哪有时间悲伤,转头就娶了个寡妇回来继续生,这寡妇倒是争气,居然一胎得男,自此奠定了在那个家里至高无上的尊崇地位,有了后娘便有后爹,为了让儿子过得更好些,都不需要那寡妇吹枕头风,他爹便自发自觉的主动卖起女儿来,带弟因为年纪最大还算个劳力,能当个使唤丫头,便留到了最后,不过在家里又添了个弟弟后,她照样被卖了出来,幸亏她长得粗苯人又憨傻,那种地方的人不想要她,人牙子也可怜她,辗转的就卖到她们家里来了。
    直到现在带弟还感激那人牙子呢:“哎,要不是那人牙子好心,我也来不了这么好的地方,一天三顿有饱饭,也没人打我骂我,活也轻松,要是我那几个妹妹也能交到这般好运就好了。”
    至于春柳,原本是秀才家的女儿,家境不算富裕,可也不愁吃喝,家里甚至还请得起长工帮佣,可惜那秀才屡试不第,心情愁闷,被人拐着抽起了大烟。
    这个时代抽大烟的人可太多了,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贫民百姓,那叫一个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谁也不拿这当回事,反正也没见人抽死了,抽过的人还都说好,体弱的人抽了气壮如牛,重病的人抽了苦痛全消,至于文人抽了嘛,那自然是文思泉涌、笔绽莲花咯。
    那些说鸦片姻不好的,都是抽不起的人,吃不着葡萄说普萄酸呢,他一个秀才公可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区区鸦片烟那还是供得起的。
    是的,这时候可不像几十年前,鸦片烟还是个金贵的玩意儿,只有上层人士才享用得起。
    当初为了把鸦片大量倾销给大清国,那些外国人可是不惜发起战争来维护贸易的,清政府打不过别人,居然脑洞一开,想了另一个出奇制胜的法子,鼓励民间自种鸦片,以此来加大贸易战的筹码,把外国货给挤兑出去。
    种鸦片烟可比种粮食赚钱简单的多了,在上面的号召下,山西、陕西一代的农民们纷纷把那最肥沃的土地种上了罂粟。
    华国农民的种植天赋那是毋庸置疑的,这罂粟甫一允许种植,鸦片膏的产量便果然大增,使得其价格一再降低,果然对洋人的生意造成了打击。
    在各位朝廷大佬们沾沾自喜于自己的奇思妙想时,殊不知有多少百姓因为这鸦片烟葬送了家人、土地、钱财和自己。
    鸦片烟的确是不贵了,给人一种谁都能抽一口的假象,就好比那猪肉,以前一年才能吃得起一回,平日里自然没人去肖想,现在降价了,一个月就能吃得起三回了,大家自然不再当回事了,反正挤挤扣扣也吃得起,可这鸦片烟毕竟不是猪肉哇,它是会上瘾的,一旦开吃,那就必须一天吃三回;一月吃三回还勉强供得起,一天三回就要了亲命了,偏偏还停不下来,接下来便要开始典当变卖了,一开始是器物、田地、房屋,接着便是老婆、孩子。
    不过三两年的时间,秀才把家当抽光后就开始卖女儿了,好在他还要几分读书人的脸面,没有为了多拿几个钱就把春柳卖到那下三滥的地界儿去,而是卖到了冬秀家里,而春柳从此也由个在内宅绣花的小姐,变成了伺候人的丫头。
    她们俩年纪还小,又有这样不幸的遭遇,冬秀平日里自然很是优待她们,尽量不叫她们干活,也不拘着两人出去玩耍。
    这会儿冬秀正好看得眼睛乏了,便让两个小丫头进来说笑解闷。
    她们来的时间长了,胆子也大了,加上平日里行动也还算自由,知道的新闻倒比冬秀多多了。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热闹,也说给我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