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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种田小扎 第91节
    林敬松稀奇起来,竟然还真说过相声!
    把新买的三轮车油箱加满,再接上几桶柴油打包带走,乡镇上面管制比较松,虽然不太好,但实实在在方便了。
    回到翠山,把新三轮车送到山上正在割草的钱叔身边,他又禁不住的冲着林敬松比划,这次林敬松立马就能猜到,肯定是埋怨他又花钱之类云云。
    虽是埋怨,可接下来钱叔干活儿效率高也实实在在的。
    第125章
    上午十一点,地里的三个人顶着大太阳回来,看见林敬松新买回来的农具跟三轮车,一个个的都高兴起来。
    他们干活儿拮据本以为林敬松是故作不知道,没想到竟然是真真切切的看在眼里,还动手解决了,一时间,他们对林敬松这个老板更是忠心满满。
    吃罢午饭,林敬松午睡结束,老规矩上山转一圈。
    林敬松转山可不是白白转的,而是趁着没人注意,悄摸摸的在各处洒空间水。
    之前科技启动之后的空间里面的溪水只对空间里面的草籽才有效果,可是一旦科技暂停之后,空间水不拘泥于空间里面的草籽,还能影响到普通的草籽。
    林敬松猜测应该是空间原主人对空间当中的神奇元素进行了科技排列运用,所以当科技机器开启之后,原本的作用才会消失,他甚至于还猜测,应该是集中空间全部的神奇力量转而到实验土当中,催生种子迭代进化基因。
    不得不说,林敬松的猜测已经很接近于现实了。
    虽然由于知识能力有限,林敬松并不能灵活运用空间里的一切规则,但他一步步的试探当中,确实在一点点的进步。
    空间水经过稀释,再撒到山坡上,并不会令山上的牧草一瞬间长得非常恐怖,而是润物细无声的对它们进行潜移默化的改变。
    外人在山脚下看着,只会觉得这山好像比别的山更加青翠一些,等到靠近了观察,才会发现,原本漫山都是各种各样杂草的,现在大半都被牧草占领。
    但也并不代表着其他的野草没有生存空间,而是两边在不断的相互竞争,存留下来的草都是最强壮的。
    强壮的草叶子也就能蕴藏更多的养分物质,再给奶牛们啃吃掉,奶牛们吃得好,自然就能挤出品质更加优秀的奶。
    这边,林敬松的日子渐渐向地主靠拢,另外一边得到终于拓展供奶量的顾卿忙得焦头烂额,而他本人,既觉得麻烦,但更多的是享受着。
    毕竟,羊城的上层人士,他们的人生几乎上已经定格了,而如何把自己一生的心血顺利的传递到下一代、甚至于下下一代,则是他们基因当中对家族荣耀延续的渴望。
    那么,一个优秀的接班人就显得极为重要。
    他们不缺钱,而稍微能让自家孩子变得聪明优异的东西,他们一点儿都不想放过。
    只是碍于林敬松家的入户奶只供给政府家属院,而那边也有不少家庭还没能全面顾及到,不少富商只能把争取入户奶的念头打在了王耀武身上。
    可林敬松在接手到那五十余头奶牛之后,陆陆续续提高了对入户奶的供应量,那个时候顾卿就已然悄悄的重新对政府家属院里面的入户奶分配进行了小规模的洗牌。
    这次林敬松公开宣称将会大幅度增加入户奶的供应量,不少精明的商人们就已经嗅到了机会,直接找到了顾卿。
    事实证明,能在生意场上抢占先机的,在这方面也是快人一步,早早的就把名额预订上了。
    等到剩余家庭反应过来跟风时,他们也就只能跟在后面吃风了,林敬松增量供奶的头一波已经全部瓜分完毕。
    仍然有人精明,他们找到了顾卿要求先交钱排队,意思是先跟那些享受了入户奶的人家一样正常交钱,等到要是有奶新增供应上来,挨个儿给他们开始供。
    第二波新增的牛奶林敬松也供应给了顾卿那边。
    等到反应过来的人们纷纷找顾卿排队等候时,林敬松把第三波新增的牛奶供应给了王耀武,毕竟他已经打了不下十个电话问什么时候能给他们家增加供奶的事儿了。
    顾卿
    早有预感,这一批的预订他都没敢答应的,全推了去。
    过了两天去,新享受到林敬松家入户奶的人们,总算是感受到了他家牛奶的威力。
    别的不说,由于现在是晚上送当天出产最新鲜的奶,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晚上孩子喝了牛奶之后,晚上睡觉更安稳了,以前精神着玩到十一点多的孩子喝了牛奶之后,十点钟准备睡觉。
    睡得早了,自然第二天醒来就早,再加上喝了牛奶的孩子睡眠质量蹭蹭的上涨,香得简直雷打不动,睡眠质量一高,孩子们的大脑在发育期间就能得到更好的舒缓和休息。
    大脑一好,学生的脑子们当然好使,再加上对身体方面的梳理,以及莫名的喝了牛奶之后的心理方面的自信,也就更显得各方面越来越好了。
    ……
    到了跟王麻子约定去萝水镇大集上看牲畜的这天,天气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不过一会儿便是倾盆大雨落下来。
    瓢泼的大雨带着裂天的电闪雷鸣,这样的天气根本没办法让人外出,林敬松只能给王麻子打电话询问。
    王麻子那边也是真·震天响的雷声,电话里他着急忙慌的说:“这天肯定是没办法起集了,我估计也就是跟往常一样,等雨后天晴的那一天再起,不过应该是比平常的要小上一些。”
    “成,那咱们就等雨晴了再去。”林敬松跟他商定好,便两边挂了电话。
    外面雷声大得吓人,林敬松突然就想起大王,把手机往桌上一放,就出去找它。
    还不消他挂念多久,林敬松转头就在屋檐下面看见了大王,它身上淋湿了个透,不过倒也真是聪明,巨大的身子蹲在小小窄窄的屋檐下面,大大的眼睛就在一边看着林敬松,接着来一声:“啊嗷~”
    这声音软得可真不像平常威风凛凛的它!
    “进来吧。”林敬松冲着它招手。
    林敬松说的什么大王是不懂的,但是完全不影响大王明白林敬松软下来的态度和开门往里面招手的动作,于是小步伐乐癫癫的跑了进来。
    经过林敬松身边时,还因为它体型实在是太大,蹭了林敬松一裤子的雨水。
    这家伙!林敬松那叫一个哭笑不得。
    进到屋里的大王就显得很自在了,就感觉这是它多年的老家一般,一点儿陌生的拘谨都没有,先到客厅中央打个滚儿,把一身的雨水粘在地板上,接着又熟练的跑到林敬松的屋里。
    那熟得简直让林敬松怀疑,它是不是除了那次进屋里把他电脑嚯嚯了,还什么时候进来过?
    眼看着大王又浑身湿淋淋的往他床上蹬,林敬松站不住脚了,赶紧上前阻止,慌忙之下却只能拽着它的尾巴:“嘿!注意你那蹄子!”
    大王不爽了,它抑着眼睛扭过来看林敬松,那小脸蛋儿要是能说话,林敬松估计它肯定吐出来最近网上一句吐槽热度很火的话:你在玩火!
    林敬松没忍住,淡淡的笑了。
    他这一笑,大王也没来得及燃起心中的小怒火,全身扭过来,在林敬松身边转了一圈又一圈儿。
    看它总算是没再打他床的主意,林敬松赶着趁着它还能掌控,拖着它到卫生间。
    林敬松实在是住够了狭小的石屋,所以这次建新房子另外一个强烈的要求就是,空间要足够大!
    特别是见识了林觅那阔气的大别墅之后,简直刷新了林敬松对房子建筑面积的认知,从小都在城市里生活,住的还都是老破小,突然又见了跟大殿似的豪气别墅,再回来看自己的房子,林敬松是怎么都不觉得空荡了。
    特别是卫生间进了大王这个家伙后,简直就是刚刚好
    ,不会过分的拥挤,也能给他们俩足够的运动空间。
    林敬松担心大王淋了雨会感冒,便放了热水给它泡一下,跟大部分的猫不同,大王很喜欢泡澡,从全过程中它一直都处于眯眯眼的状态下,就可以得知。
    等到水凉的差不多,大王竟然还聪明的望着水龙头,伸着爪子想拨弄它。
    不过林敬松可不给它泡了,把浴缸里的水一放,扑过来他的浴巾对湿漉漉的大王上下其手。
    大王非常不明白林敬松这个两脚兽在麻烦什么,立起耳朵正准备甩身上的水呢,突然就想到了林敬松,它脚下滑唧唧的到浴室最角落,然后用浑身的肌肉那么一甩,立马就从全湿变成了八分干。
    林敬松本来看着大王的动作还有些不解,但看到这里就全然是感动了,甩水还能顾着自己,太贴心了啊!
    接着他还不忘感叹一句,还是家里地方大好哇!大王擞水完全不会甩他身上的。
    等到大王把自己身上的水甩得差不多之后,林敬松又拿个干毛巾把它身上擦一边,重点在它四个爪爪上,被洗香香放出来的大王,看着自己刚才在地板上踩下的污迹,非常嫌弃的避开。
    而刚才还在感叹家里地方大了还是好的林敬松,这会儿望着整个屋里乱糟糟的一片,手边再杵着个拖把,嗯……
    第126章
    晚上,大王就睡在了客厅里面,等到林敬松睡着以后,它霸占了客厅软乎乎的沙发,然后与林敬松一起,伴着外面狂风与暴雨安然入眠。
    不管林敬松此时心里有没有家这个概念,反正大王这是头一次有了。
    第二天一早,天空完全放晴,湛蓝湛蓝的天空与青翠欲滴的树林,雨后的一切都那么的明亮。
    林敬松早上起来的时候,看见大王正在自家门口,两个前爪就趴在自己的床上,也不知道它有自知之明还是怎么样,反正就那么两个爪爪越矩,然后瞪着两个大眼睛。
    瞥了眼旁边的手机,息屏显示:早晨五点半。
    林敬松心想:该不该表扬一下,大王今早没有四点多就闹他
    其实林敬松很想表扬一句的,但是又怕它误会,明天更早的喊他起来,那就……
    大王其实也刚醒,它就想看看这个脆弱的两脚兽到底得有多迟钝,结果没想到它刚到这家伙房门口,他就隐约有了些清醒的感觉,竟然还不差!
    “嘿!早上好啊!”林敬松没有赖床的坏毛病,醒了缓缓神儿就起床,对着大王打了声招呼。
    大王颇为高傲,竖着尾巴离开了。
    林敬松:“……”
    起来,照例把饭焖上,林敬松挎着篮子准备去深山里转一圈儿,还专门挑了个大的篮子,昨晚疾风骤雨下个不停,今早林子里肯定要起不少的野菇子。
    前两天去采的那么点儿都给了村长做谢礼,今天正好趁着时机多采一些。
    大王好歹跟林敬松住几天了,也知道他挎这么大的篮子定然是要往林子更深处去的,它非常的自觉的出门就跟着林敬松不远处,不远不近的缀在后面,当个称职的保镖。
    至于不走在林敬松前面,是有原因的:
    大王也不清楚,这个两脚兽天天不吃肉,对林子里的各种草钟情个什么,原本是以为他受伤了,需要特定的药草止血,结果观察半天完全发现是这家伙嘴馋!
    大王它是一点儿也想不通的,就那么些破草有什么好吃的!每次它走在前面准备带这个两脚兽去打个肥肥嫩嫩的野兔子,这家伙总是半路走丢!
    他这么个两脚兽弱得一批,也就会个闪避,要是稍微不注意就完蛋了,他也是一点儿自知之明都没有……
    不得不说,大王为了林敬松的安全问题,那可真叫做操碎了心。
    就这么跟在林敬松的后面,昨夜外面风雨飘摇,屋里岁月静好,大王昨晚睡得不错,可就这么跟在林敬松的后面它也没事儿干啊,无聊得又打起了哈欠。
    与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林敬松摘野菇子摘得是一身起劲儿,摘了一篮子又一篮子的香菇,接着就看见不远处的野木耳长得不错,于是再往前走。
    原本以为带的篮子就已经够大了,没想到还没走到更深处的林子,野菇子就已经摘了个满满当当。
    看看时间,已经七点多了,林敬松心里还挂念着跟王麻子的约,只能打道回家,开吃早饭。
    第127章
    吃罢早饭,林敬松就开车去了镇上,而提前约好的王麻子也早早的到了会场起点等着。
    寒暄两句,林敬松跟他都不是个爱多嘴的人,直奔里面的牲畜交流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