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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4章 世代混搭,臭味相投
    兰泽看着妈妈二号和儿子在半空中开始辅导功课,一个勤学好问,一个耐心细致。
    他就有点来气。暂时不想理小麦。
    他问清楚了霄霄的目的地,就决定先不送小麦回大学城。
    飞机在半空中绕了一圈,在一片仙境般的小镇降落了。
    兰泽就跟着霄霄下了飞机。
    夕阳西下,道旁树的每一片叶子,镇子上建筑的每一片瓦,都在金色阳光下闪烁。
    这里是一处未成年人学校,仙女就住在镇上养老。
    小七跟他们到了舱门,犹豫了一下,转身坚定地留在了伯父身边。
    小麦带着曲小怜正在上课。反正飞机上有吃的,饿不着他们,也有躺平了睡觉的舱位和毯子。
    走在安静无人的街道上,兰泽的手环收到了末末的联络。
    “爸。”
    “嗯?”
    “我请个假。”
    “啊?”
    “不打算马上回山里。我出去玩几天。”
    “……”虽然兰泽想嘱咐混小子别胡来,但考虑到末末的年纪,“玩归玩。差不多就安定下来吧。”
    “爸,你想多了。我只是想去名山古刹上个香。”
    “啊?那你……”
    “超度亡魂。一想起太空城我就浑身难受,说不定其中也有无辜者。”
    “这让我怎么说呢。太空城的亡魂早就被他们的神收去了,就算有飘出来的,宇宙辐射下面,也早就灰飞烟灭了。”
    “……这事,你还想用科学解释?”末末哭笑不得。“我就想去上个香。陶冶下情操不行嘛?”
    “去吧去吧,有合适的儿媳妇带回来一个。”
    “和尚庙上哪找儿媳妇啊。你老糊涂了吗?”
    “滚!”
    骂完末末那混小子,兰泽顿觉神清气爽。
    仙女住的是镇上的联排公寓。霄霄也没来过。一路查看定位,好不容易找到房子。又沿着每一户的独立小院找门牌号。
    兰泽听到一阵喧哗,向前方放眼一望,立刻觉得自己走错地方了。
    兰绪安,兰绪宁,坐在小院子里一人掰着一个石榴。身边围着一大帮孩子,吵吵闹闹的。
    一个老妇人,从房子里端了个盆出来,盆里满满的石榴。孩子们立刻把她围住了。
    那老妇人,兰泽好像认识。
    “王阿姨。”霄霄已经招呼上了。
    “你妈妈在学校车间里玩。一会就回来了。”王沐诗跟霄霄亲得很,忽然瞥见了兰泽,“哟,这谁呀?真少见呐!”
    “我爷爷!”院子里那帮熊孩子比较给兰泽面子。“爷爷好!”
    “爸,你怎么来了。”两只儿子丢下石榴到了院门前。
    “该我问你们的吧?我是飞过来的,为什么你们先到了?”
    答案很简单。
    镇子离家本来没多远。兰泽几乎是最后离家的,还在家磨叽了半天。
    他们俩出发得早,自然早就到这了。
    父子接上头了,王沐诗就没理由赶人了。
    兰泽直到吃过了晚饭才离开。仙女回来之后,带路去了个小饭店。
    镇上的小饭店是学生在运营的。开饭时间偏早,做菜水平不够稳定。但瑕不掩瑜,食材是极好的,价格也非常良心。
    有个退休的国营大牧场的场长跑来养老,顺便教孩子们养猪养羊,养长毛兔和走地大鹅。鹅肉吃起来很美,有牛肉的风味,但比牛肉环保得多。
    虽说技术是上一代技术,但各地的未成年人学校本来就是时代错乱的存在。
    远古与未来在此汇聚。
    田园牧歌的生活,受到生态技术的保护。
    不然的话,神州大地怎么承载得起三十亿人的未来呢?光是11岁到20岁就有几亿人了。
    未成年人学校再加上童校。孩子们和他们的老师,超过十亿人生活在神州大城市之外的地表平面上。
    这也是为什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被送到镇子上养老。
    因为,青少年太多,老师不大够用了。
    李仙女有管理经验,带着好几百孩子学物理、自制设备,有条不紊。每天忙得很充实。
    王沐诗与她同住。同教书,同养老。
    她教画画、艺术史和手工。每天倒是相对清闲。种花养草,晾鞋晒被,打理小院子。呈现给了半大孩子们一种不同的生活情调。
    校领导挺喜欢这两个老太太的。
    老年人几乎没什么功利性。
    他们已经为了权、责、利奔忙了大半辈子,总算摆脱了下来,做事情就图个开心。这对于教学环境的建设和少年人的心性养成都有好处。
    晚饭后,兰泽被前呼后拥地送到了自己的座机旁。
    两个老太太带着孩子们散步消食。镇子反正不大,都在脚步丈量范围内。
    兰泽目送她们两个带着大队人马在夜色中往回走,自己才慢慢登机。
    他那三个儿子留了下来,在这陪他们的妈妈。
    兰绪安难得回来一次。李屹霄则是刚刚结束闭关。兰绪宁时间相对自由,他纯粹是认为这次相聚机会难得。
    老太太的小房子里,肯定住不下这么多人。但镇上有招待所,儿子们已经订好了房间。
    兰泽特意从小饭店多带了一份鹅肉回来。给飞机上的三个……孩子吃。
    小麦四十多是儿子,小七十多岁是孙子;曲小怜到底算是兰泽的什么人,到现在他稀里糊涂,闹不清楚,也不想闹清楚。反正她确实……还是个孩子。
    小饭店的鹅肉嚼起来太香。兰泽完全是下意识地,多要了一份打包带着。
    顺便还带了几个朴实无华的发面饼。夹上鹅肉比馒头好吃。……张荷喜欢面食。
    飞机上的三个人饿得眼睛发绿。小麦带头,已经翻了一堆零食和速食出来。正在集体研究食用说明。
    他们三个人里,属曲小怜的做饭技术最优秀。但她的专业方向是白案。飞机上没带面粉,基本没有曲大师傅发挥的空间。
    这三个“孩子”看见兰泽回来,快乐地接过了投喂的鹅肉,愉悦地享受起了晚餐。
    他们分着吃完了鹅肉。面饼也被他们撕成了小块,蘸着残余的肉汁吃光了。
    兰泽直觉地认为,小七的吃相,是被小麦和曲小怜这两个野蛮的家伙带坏了。
    小麦虽然以前学过音乐,现在教着数学。时不时还作个曲子,送给鲸鱼研究所的非人组合,让大家开心一下。
    但他大人的外表下,依然是那个爱挑衅,爱找茬,想打架非得刺激别人先动手的小屁孩。
    文雅那种东西,在他身上不存在的。
    而张荷,只是习惯性不动声色。其实她最喜欢看热闹偷着乐了。她儿子豆子,差不多也是这德行。
    当年豆子和小麦哥俩,整天凑在一起关系最好。
    现在曲小怜和小麦,娘俩混在一起,工夫不大,已经显出臭味相投的迹象了。
    眼看着大孩子小麦带着两个小孩子洗手漱口。兰泽想起别的事了。
    “对了。霄霄的申请提交了,院里有回音了吗?”
    “哪有这么快的。”小麦回答。“我会过问的,你放心吧。”
    “送你回校吧。”
    “哎。可算能回去了。”
    “要不带你回山?”
    “爸,别闹。我还上课呢。”小麦扶额。
    “你们怎么住呢?”兰泽看看曲小怜。这是个女生……
    “你别操心了。这点小事,系里任何一个老师都能搞定。”小麦不以为然。“实在不行,教工宿舍我们仨也能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