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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1)
    我只是休息天想要吃个饭而已,为什么一来要面对凶案现场
    万达欲哭无泪,只得将心爱的小毛驴交给了一旁的力士。
    走到临水居后院的空地上,远远就看到一群人围在墙根边,地上躺着一具尸体。
    万达抬头,用力地做了几个深呼吸,在做好心理建设后,才慢慢地踱到了众人身边。
    还好还好,尸体还算完整,没有死的很惨
    快速地瞄了一眼地上的死尸,万达稍微舒了口气。
    万大人怎么来了?今天不是休沐么?
    蹲在地上检查完尸体,杨休羡接过身边校尉递上的白帕擦了擦手,一转身就看到万达有些发白的脸庞。
    路过
    万达尴尬地笑笑。
    那巧了,正好这桩案子和万大人有些联系,不如就留下来一起办案吧。
    杨休羡看了看万达脑袋上,那根不戴帽子就照例支棱起来的呆毛,碍于自己刚摸过尸体,暂且忍下了伸手上去给他撸一撸的冲动。
    杨休羡说这个案子和万达有些联系,是因为死的不是别人,就是上回茅厕诈骗案里姓候的骗子嘴里的,那个卖给他假银子的癞子头。
    根据北城兵马司的仵作检查的结果,结合杨休羡的勘察,确定死者是从高处跌落摔死的。
    死者癞子头,大名赖大宝,顺天府本地人。家住城南郊外,年过三十,不事生产,是个顶出名的无赖闲汉。
    听闻他死了,周围邻居各个拍手叫好,说是老天长了眼,终于把这个天杀星给收了上去,竟没有一个同情伤心的。
    他只有一个年过六旬的老母亲,年纪一把了还要走街串巷靠卖鲜花讨活,这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以为这癞子头是个彪形大汉呢,原来比那个姓候的壮不到哪里去。
    万达叹道。
    酒色掏空了身体,能壮起来才奇怪。
    仵作搭话。
    摔死的?高处跌下来摔死?
    是,从高处跌落,折断了脖子,当场死亡。
    身上没有外伤么?
    没有其他的致命伤口,但是右手的手背上,有一道划痕,似乎是被什么尖锐的刀子之类割伤的。伤口很浅,没有什么杀伤力。
    听完仵作的报告,万达双手叉腰,抬头四顾。
    临水居顾名思义,就开在水边的斜街上,大门北侧对着鼓楼,南侧就对着什刹海的湖水。因为景色好,厨艺佳,在京城很有名气。
    因为是酒楼是沿河而建,故而不是标准的坐北朝南,在东北角下面有一块空地,与旁边的人家并没有连接在一起,平时酒店的伙计会在这里堆积杂物。
    癞子头的尸体,就是打更的更夫,凌晨时分在这个空地上发现的。
    是从酒楼上失足跌下的么?不会啊,隔那么远,除非是先助跑,然后撑个杆儿
    万达眯着眼睛,比了比被标出的尸体所在地和临水居的距离判断到。
    临水居的掌柜和小二,包括几个夜夜来喝酒的常客,都说不曾见过这个癞子头。而且,这里不是他进的来的地方。
    因为这里是京城最贵的酒楼之一。
    在临水居喝一杯酒,在外头可以喝一壶。往来宾客都是非富即贵,这里的酒菜,不是癞子头这种地痞能够消费得起的。
    即便他想进来,门口站着的那几个人高马大的打手们也不答应。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杨休羡已经命人将昨晚在这里喝到的深夜,留宿在酒楼里的几个客人都带回了北镇抚司衙门。
    不是说这里是酒楼堆杂物的地方么?会不会夜里踏上堆物然后不对啊,杂物呢?
    万达看了一圈,发现这里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啥都没有。
    墙角种了几棵冬青树,还不到人的腰部高,想从这上面跳下来摔死颇有难度。
    这个月十二日不是册封新皇后的大礼么?锦衣卫满京城纠察市容,这酒店靠着海子,属于重点关注的地方,闹不好要积水的,早被我们打扫干净了。
    邓总旗答道。
    啊呀,辛苦了,邓城管。
    万达抿了抿嘴。
    你以为的锦衣卫在抄家灭族,实际上的锦衣卫在街边整理杂物、疏通下水道。
    那边的民房呢?为什么不查那边的人?说起来,这尸体还是靠民房近些呢。
    万达指了指临水居对楼的两层民宅。
    那是老乔家的宅子。一楼是前头绒线铺,后面老乔夫妇住。上头是他家尚未出阁的姑娘的绣楼。之前已经问过一圈了,这家人闺风严谨,姑娘从不下楼。非但如此,平日里连窗户都不随便开。
    杨休羡摇了摇头。
    校尉们之前已经对乔家绒线铺的掌柜和伙计问过话了。
    乔氏夫妻两人睡到后半夜的时候,隐约听到门外传来声响。但是只当是隔壁酒楼的客人,喝醉了之后摔倒在路边。
    平日这种事情多的很,他们也没当回事。
    谁也想不到,居然是有人摔死在了自家的墙根外头。
    死者是从高处跌落致死,但是附近没有可以让他跌落的地方。而且没有目击的人证,经过搜查,尸体上也没有任何线索。
    案情一下子变得很焦灼。
    咕噜
    没吃早饭的万千户摸了摸已经开始叫唤的肚子。
    正所谓来都来了,这个点了,吃了再走,万达决定不委屈自己。
    再说了,今天他本来就是冲着吃饭来的嘛!
    走!吃饭去!今天算是出公差吧?午饭可以报销对吧?走,走,走,高会,这家的黄河鲤鱼可好吃了,不骗你!
    高会闻言,把头点的跟捣蒜似得,一马当先转身走进酒楼。
    三楼,上三楼,要靠海子的好位置坐!
    上回他和杨休羡来吃饭的时候,不巧三楼的雅座都被人坐满了,这才不得不在二楼用餐。
    据说坐在三楼吃饭,顺着银淀桥的方向往东北看去,能看到秋天的玉泉山山景。
    万达一路小跑了冲进店去,掌柜的一脸苦笑地带他上楼。
    因为锦衣卫查案,今天酒店是注定不能开门营业了,这位爷还不是想坐哪里就坐哪里么。
    杨千户,万大人今天不是休沐么?怎么他就能自己跑到案发现场来呢?
    邓翔对着身边的杨休羡问道。
    他是个多年的老兵油子,衙门里上面那些大人的心思,不用明说也能猜个七七八八。
    今天这个案子,他们收到五城兵马司的消息,第一时间就赶来了。
    不到半个时辰,万千户后脚就到,还是骑着驴来的。
    虽然他说自己只是路过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前段时间混在膳堂里,已经把卫所里上上下下兄弟们的好感刷了个遍,如今看来,是准备要插手办案了。
    知道么,吴废后鞭笞万娘娘那天,万大人也是休沐呢。
    杨休羡笑笑,拍了拍邓翔的肩膀,没有正面回答。
    后者眼珠一瞪,僵硬地转过脖子,看着杨休羡淡定的笑容。
    你是说
    吴皇后被废不止和万娘娘有关,还和万千户有关系?
    如果是真的,这个人也太会扮猪吃老虎了吧!
    阿嚏!
    坐在酒店三楼靠窗临湖最好的座位上,正等着小二上菜的万达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身子单薄就不要坐在这种地方,秋天湖上的风可凉了。
    高会看了他一眼,说出了直男经典语录,多喝热水。
    你懂个屁!整个酒楼,就我现在坐的这个位子是最值钱的。一壶汾酒这里要卖五十个铜板,其中四十个铜板买的就是这里的景致。
    万达之前在霸州打工的的临清酒楼也是临河而建,客人们最喜欢坐在可以看得到河景的位置了。
    不过霸州城的小河跟北京城的什刹海那完全没有可比性,就这个位子,可以同时看到燕京知名的太液秋风和银锭观山两大景观,堪称vip中的vip。
    尤其是现在,阳光灿烂的中午时分,一片金色的波光洒在海子平静的湖面上。湖边的残荷都被罩上了一层薄薄的金黄色彩。
    湖边的杨柳枝条坚守深秋来临前的最后一抹绿色,往下看只见岸上碧带环绕,湖中冷水生烟。
    不过依我说
    万达抬起头,对着外头不远处挑了挑眉毛,原来更好的景观在这里呢
    杨休羡走到三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万达这副狡黠的表情。
    阳光照在他的脑袋散乱的毛发上,杨休羡几乎怀疑自己看到了一只刚偷吃了鱼腥的大肥猫。
    第11章 镜中孽缘
    朕看过下面递上来的折子。
    北京城地界发生了这种案情,做皇帝的就算不过问,也是知道基本的情况的。
    朕记得,这个案子三天之内就告破了。
    朱见深笑道。
    虽然是一个案件,但涉及到了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和顺天府两个衙门。
    那个锦衣卫那边,袁彬递上的奏折里,对主导办案的杨休羡和万达二人,尤其是万达,那那是好一顿的赞扬,说的他仿佛是包青天再世一般。
    对比之下,顺天府尹那边上的奏折就显的寡淡多了。只是简单陈述了一下案情而已。
    两个奏折同一天呈上来,朱见深同时看了之后,将他们放在一起一对比,就看出了京中大臣们对于万达,和对万达身后所谓势力的态度了。
    袁彬已经接受了万达被嵌入北镇抚司,并且参与办案的事实。这位前朝老臣,还身段柔软地向皇帝推荐了那个叫做杨休羡的年轻试千户。言语中多次提及万千户对杨千户也是非常欣赏的。
    顺天府则公事公办,甚至可能对于外戚势力的加入有些不屑。不过也不会特意显露,干脆轻轻带过。
    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年轻的皇帝很满意。
    望向他小郎舅的眼光愈发和蔼。
    真的么?弟弟真是能干。
    万贞儿听说了,也是与有荣焉,欢喜得不行。
    哪里哪里,我只是坐在窗边,看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所以得到了些启发。
    万达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耳朵尖都红了。
    那天他在那个位子上,看到了一个佳人。
    一位身着粉色衣服,二八出头的俏佳人,出现在斜对街下方的一扇小窗的菱花镜里。
    万达大大的眼睛和俏佳人秀丽的眉眼,在镜子中交汇。
    下一刻,菱花镜被人罩上了一块红布,一只带着银色手环的素手探出,将撑着窗户的竹竿收回了屋内,窗户被彻底关上。
    万达举起筷子,微微一笑。
    好一个不下绣楼的小姐,好一个连临街的窗户都不会随便打开的严谨闺风。
    回北镇抚司衙门的路上,别人锦衣卫们要么骑马,要么步行,各个都是猿背蜂腰,气势凛然。
    只有万达,既没穿制服,也没佩刀,坐在小毛驴的背上,慢悠悠地跟着前面的队伍走。
    面无表情的高会一手牵着驴。
    高会,我给你唱首歌!
    万达清了清喉咙,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都不骑
    嗓音之优美,让四周的同僚们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大人歇歇吧,太难听了。
    真是不懂欣赏。
    杨休羡坐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和邓翔并辔而行。日上正中,他回头看了看跟在后头的万达,觉得他现在又不像猫了。
    像个成婚不久,骑驴回娘家的乡下小媳妇。
    就是前面牵驴的高会有点碍眼。
    万千户,可是不会骑马?
    杨休羡起了逗弄的心思,驱马转身来到他的身侧。
    我可是从小在霸州军营里长大的,你说我会不会骑马。
    万达抬起头,迎着阳光说道。
    秋天的阳光照在他白净的脸上,从杨休羡的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少年人脸上绒绒的白毛。
    果然还是像猫的,脸上肉嘟嘟的,像只大橘猫。
    杨休羡家里就有一只大橘猫,叫做金丝虎。又肥又大,虎头虎脑,平日里最得他的喜爱,喂得鱼儿都比别的猫要多些。
    那怎么大人不骑马呢?
    以新乐伯府的财力,养个八、九匹马都不在话下吧。
    据说宫里的那位娘娘就喜欢骑马。
    皇城的西北角有内校场,东北角有御马监和毗邻的里草栏厂,娘娘时不时会带上宫女们策马奔腾。
    倒是皇帝陛下,因为自小身体不好,对于习武一事无甚兴趣,反而更加喜欢书画弹琴。
    杨千户,你骑过驴么?
    万达说着,俯身摸了摸小黑驴的脖子,后者温驯地摇了摇脑袋。
    啊?
    杨休羡一时语塞。
    这倒是不曾骑过。
    他家是世袭锦衣卫,从小跟着叔父在校场习武,几乎是刚学会走路就学会了骑马,何曾骑过驴子。
    正确地说,杨家根本没有驴子!
    我骑驴,是因为骑驴很舒服。
    万达一本正经地答道,这跟我会不会骑马是两件事。你不能因为我骑驴,就觉得我显然不会骑马。
    杨休羡挑起一侧的眉毛,觉得他话里有话。
    所以,不下楼和与世隔绝,是两码事。你明白么?
    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审案子的万达,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审讯厅,看到的就是非常愁云惨淡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