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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到这里就有些头疼,干嘛偏偏赶到今天回来,晚一天多好。
    他不喜欢他在家的时候我往外面跑,这是他以前明确提过的规定,可我今天已跟安琳她们约好一起逛街吃饭,连地方都已预定好,如若不去,实在不妥。
    可要怎么开这个口?我有些为难。
    常为安递给我纸巾擦嘴,似随意问道:“怎么,有事?”
    我期期艾艾的犹豫着,撇去他的喜好不谈,他刚回来,我就丢下他一个人在家,也不太说得过去。
    常为安杯中咖啡快要见底,他一手托着杯身微微倾斜着摇晃了一下,慢悠悠说道,“那就当你没有了,吃完后陪我……”
    在他后面的话语还未说出来之时,我急促出声打断他,“有事有事,我跟安琳她们约好一起逛街吃饭,因为不知道你会提前回来,所以我都答应她们了,今天一天的活动都安排好了。”
    他这个人一旦有计划有决定后很难再能让他改变注意,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木已成舟之前尽力阻拦。
    至于能不能最终力挽狂澜,大部分要看运气。
    他将杯子放下,搁置到一旁,青瓷杯底与红实木桌面相碰发出沉沉一声,让我心弦跟着一紧,如果他不同意……
    如果他不同意我也要去,吃饭逛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雅如就要出国,我跟安琳与她关系最好,很舍不得,就想多在一起待待,更何况我还有事需要拜托雅如。
    如果常为安不同意,那大不了我跟他吵一架,论起吵架来,我真生气的时候他不见得吵的过我,至于后果,容以后再说。总之今天我非去不可。
    我紧盯着他,已做好吵架的准备。
    下一秒,他终于开口了,语气轻淡,“哦,既然已约好,那你就去,爽约不是个好习惯。”
    我全身的吵架气势颓然散去,明明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可偏偏被一口气堵在嗓子眼上,上不来下不去,憋闷的很。
    他就是这样,永远让人摸不透他的心思,永远猜不到他的下一个举动,想想也是,要是我能摸透他心思,也就不会落他手里,不会落到今天这个田地。
    大概是我的表情太过可笑,常为安的眼里闪过一抹称得上愉悦的光芒,他故意挑眉,“看你的样子好像并不乐意去,既然这样……”
    我哼一声,“自然要去,你既已答应,容不得反悔。”
    他轻轻勾唇,“我答应你的事,哪一件反悔过?”
    看来他今天心情还真是不错,我也乐的高兴,收拾好表情,习惯性的拍马屁,“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我起身,准备上楼去换衣服。
    常为安却看着我,以一种缓慢的语调问我,“你真的知道?”
    他明明坐在那里,却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而他的眼里带着一种莫名的审视,说实话,我最讨厌他这种表情,这不仅仅意味着质疑,更多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他知道某个秘密,而他把这个秘密摆放到我面前我却一无所知的蠢笨。
    他偶尔喜欢这样故弄玄虚,我心中鄙视,面上永远自如敷衍,我露出一个明媚笑容来,“我当然知道啦,好了,我得赶紧换衣服出发,迟到也不是什么好习惯的。”
    想不到他也跟着起身,“我送你过去。”
    我一怔,下意识的拒绝,“不用吧,王叔送我就行。”
    王叔是家里的司机,平常负责接送我出行,也是常为安亲自挑选的人。
    常为安已经站起来,闻言,周身的气压似乎突然冷了下去,面上却依然平静无波,只一双黑沉沉的眸子盯在我眼上,“怎么,不愿让我见你朋友?”
    他语调平缓,又似携着无形的压迫,“觉得我见不得人?你可别忘记了,法律上我是你丈夫,名正言顺的丈夫。”
    我当然没忘,可我并不愿意参与他的朋友圈,也不喜欢他渗透到我的朋友圈内,也许是想要维护日后的一点尊严,可这些把戏逃不过常为安的眼睛,他一定觉得我很幼稚很可笑。
    不管怎样,我矢口否认,“怎么会?我的朋友你又不是没见过,再说她们也都认识你。不让你送,是怕你会累。”
    常为安盯着我看了两秒,不再追究,“不是最好。去换衣服,二十分钟后在门口等我。”
    我只好上楼换衣服,简单化了个淡妆,拎着一个小包出门,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
    常为安已从车库开了车出来,几辆车中他最喜欢开这辆白色路虎,但凡我跟他一起出去,几乎每次都是开的这辆,几年下来,说实话我都坐的有些腻烦了,真不知他怎会如此喜欢它还这么长情,车库里的另外那些随便拖出一辆也都比它更高级。
    常为安也换了衣服,上身一件针织咖啡色薄毛衣,下身一条宽松浅色长裤,他平日里总是严谨西装,衬衫也多半是单调的黑白几色,只有休息的时候才会有不同风格,这种装扮让他看上去少了几分严峻,更显年轻。
    这套衣服以前见他穿过一次,今天再看,觉得他似乎瘦了些,他一向是个工作狂,这次原本计划的一个月居然提前半月完成,可以想像他有多忙.
    不过也许是我的错觉,他一直都不胖,严格说起来他其实算偏瘦,也许是多日未见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他将车门打开,我坐进去,一边系安全带一边报上地址,“到万园路十字路口,她们在那里等我。”
    他开了电台,载着我上路。他开车很稳,但并不龟速,万园路本身不远,很快就达到目的地.
    我在车内就已看到对面马路上安琳和雅如的身影,正是红绿灯,又是路口,车子要绕到对面去颇为麻烦,又费时,我等不及,让常为安在路边停下来,下了车想直接过去。
    红灯倒数几秒就要变绿的时候常为安从车上下来,手里拿着我的小包,“永远都丢三落四的,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我接过包,也有点汗颜,“忘记了嘛。”
    见他并没有立即转身上车,我有些疑惑,“还有事?”
    他眼风严厉,“这么急着赶我走?”
    他这个样子真是让人难解,貌似有点依依不舍样,要不是我多少了解他一点,只怕也会自作多情以为他舍不得我。而实际上,他只是不喜欢被不重视而已。
    我可不能功亏一篑,最后关头得罪他,于是没话找话说,“你等会回去做什么?”
    他懒洋洋答道,“补觉。”
    这样一说我才注意到他眼下有淡淡青色,明显睡眠不足,想想也是,长时间的飞机,半夜两点多才到,洗完澡一折腾怎么也得接近四点,早上又跟我一起起床,能睡好才怪。
    我连忙说道,“那你快回去休息吧,看你都有黑眼圈了,叫你不来送我你偏要送,真搞不懂你。你这个状态,回去路上开车小心点。”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似乎觉得我唠叨,但他倒没说什么,简短的嗯了一声,转身上了车。已是绿灯,斑马线上的人流穿息如潮,我迈步前行,却听到常为安在喊我,他的声线清冽迷人,嘈杂的马路上也不难分辨。
    我回头,见车窗摇下,他在车里看着我,“明朗,晚上早点回来。”
    有人不断从我们面前经过,时不时阻隔住我们的视线,但他一直看着我,断断续续的眼神接触中,我居然从他眼中看到了一抹类似温柔的光芒。
    真是见鬼了。
    我冲他挥挥手,“知道啦!”
    穿过马路,顺利与安琳雅如汇合,两人一看见我就围过来,眼睛却盯着马路对面。
    安琳问道,“你老公回来了?”
    她问的是废话,我也懒得答,只点了点头,和她们一起往商场的方向走去。
    安琳拍我的脑袋,她下手不轻,后脑勺上传来疼痛,我没好气看向她,“干嘛?”
    安琳跟雅如对视一眼,然后齐齐怒视我,口中啧啧有声,“看你这幅德性就想揍扁你。”
    我不明所以,“我又怎么了?”
    第三章
    雅如脾气是我们几人中间最好,此时也怒瞪我,“还敢问怎么了,居然自己都不知道原因!谢明朗小姐,你真是会拉仇恨。
    安琳也在一旁凶神恶煞,“你今天仇恨拉太多,非杀了你才足以泄愤:你知不知道你这种拥有最好的东西却一点都不在乎的样子真的很想让人掐死你。”
    我疑惑的看着安琳,安琳几乎要抓狂,“试问有谁能做到老公回来却如你一样看起来一点都不在乎?”
    雅如在一旁适时补充重点,“像你老公一样的老公。”
    虽然绕口,但我总算听明白,这两人是在为常为安打抱不平,我很不满她们如此冤枉我,出言替自己叫屈,“哪有,我很高兴很在乎,只是我比较内敛,不擅将感情肤浅的外显而已。”
    言毕又被两人凶残暴打一顿。
    打完后两人依然喋喋不休,雅如没有安琳那么夸张,但也是忍不住赞叹,“明朗,你老公真是正点,长腿长身的,刚刚从车里下来的模样堪称男神,瞬间秒杀一大片。”
    安琳兴奋接口,“何止一大片,应该是整条马路,刚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天,他今天简直是马路男神。”
    我被马路男神四个字逗笑,要是常为安自己听到别人这样评价他,不知会是何种表情。常为安的皮相不错我自然知晓,但客观来说,还达不到男神级别,至少在我心中还达不到。安琳和雅如如此推崇他,大抵是被他这几年所做的事而征服。
    要知道,常为安做事一向细致自律,该他要做的本分他从不懈怠,就连我有时候都会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会误以为我们是真正的恩爱夫妻,更遑论安琳雅如她们这些局外人了。
    她们看到的都是他美好一面,自然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迷人。
    我顺着她们话头附和,“替我家马路男神谢谢你们的夸赞。”
    安琳横我一眼,“得了便宜还卖乖,得瑟死你。”
    雅如跟她一唱一和,她段数更高,“也没什么好得瑟,在别的女人眼中,不过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当然,显然,你不是那朵鲜花。”
    我被气的不轻,“喂,你们够了,有完没完,我今天可是特地丢下我的鲜花老公出来找你们的,你们再继续这般埋汰我,我就回去了。”
    安琳雅如马上姿态亲密的一左一右挽起我胳膊,说出的话却让我依然想吐血,“不行,不要你独占鲜花,能留你一会儿是一会儿,以免鲜花被你蹂腻过度。”
    对于她们的态度,我其实已习惯,在她们眼里,常为安是个体贴温和的好男人,虽然她们并没有真的与他有多少直接接触,然而他表面功夫太到位,几年下来,早已逐渐在她们心目中构建出一个颇为稳健的好形象,反观我,则成为她们眼中走狗屎运霸占了好东西却不知好歹不知珍惜的恶人。
    这当然怪不得她们,因为就连我自己第一次见到常为安也对他感觉甚好。
    跟他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里,我那时才上高一,学业并不算太紧张,但也开始被重视起来,下学回来不允许再随便外出,晚饭后便要乖乖进房间复习功课。
    妈妈是家庭主妇,除了丈夫和家务外,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盯在自己孩子身上。
    我跟明媚两个真是苦不堪言,夜夜枯熬在书桌前,只盼家中来客或有事发生,好让我们偷的一时闲。
    所以当妈妈晚上来告诉我们不要乱跑家中来了贵客时我跟明媚简直是喜不自胜,表面乖乖答应,妈妈一走,我们就从椅子上蹦起来。
    明媚从枕头下摸出小说,我则忙着换衣服,擦口红。
    明媚瞪大眼睛看我,我得意洋洋告诉她我要去约会。
    我们只相差两岁,从小手拉手一起上同一所学校,姐妹之间没有秘密,我一点也没想向她隐瞒我交了男朋友的事,况且,我的男朋友志宇她也认识,实在没必要遮掩。
    明媚却有些不高兴,我当然明白她的小女孩心思,于是安抚她以后绝不会丢下她一个人,但同时也希望她能帮我打掩护,就比如现在,我要出去,她就要随时帮我关注家中动静,若是会客结束,一定要及时通知我。
    明媚不情不愿答应下来,我有些内疚不能带她一起出去,可志宇前几日才对我表白,我们的关系才刚刚确定下来,正处于甜蜜热恋期,不愿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待在一起的机会,只能暂时对不起明媚了。
    我准备出门前给志宇发了短信,他很快回复。
    我们相隔几条街,但他有自行车,飞快骑过来也不要多长时间。
    我将头发梳理好,黑色直发柔顺披在肩头,然后蹑手蹑脚出发,从院中经过客厅时,不由自主心虚的往里面看了一眼。
    客厅大门半掩半开,从院中看过去,只能望见厅内一半境况。
    主位方向的沙发上端坐着一个年轻男人,黑发黑眸,面容清俊眼神沉静,这人就是常为安。
    第一眼我心里有生出他长的不错这个念头,但他的颜并不足以让我为之惊艳和花痴,大概是因为那时候我更偏爱志宇那种唇红齿白的阳光少年型。
    我只是觉得奇怪,主位那个位置一向是爸爸的专属座位,爸爸是个商人,自己开了个小公司,下面有几个工厂,靠着小县城的无污染环境和适宜种植果树的地理条件,做加工天然绿色饮料的生意,生意做的不大不小,他也逐渐越来越权威。
    在厂里他习惯发号施令,在家中更是一家之主,他尤其喜欢坐在那个视线极佳的主位上,随便一抬眼,就能将厅内厅外一览无遗尽收眼底,我跟明媚谁也别想从他眼皮子底下溜出去玩耍。这个小小县城里,极少有人能让他主动让出这个位置来。
    现在,爸爸却让这个男人坐在了那里,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
    奇怪归奇怪,我却没有多余心思去关心此事,我只惦记着与志宇的约会,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出院门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