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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噢。”杨绵绵住得近,倒是不用赶时间。
    等她慢悠悠锁了门捧着一杯热热的关东煮下班的时候,突然听见了一些响动,她腮帮子里咀嚼着一只贡丸,好奇地探头去看。
    是一只小狗在翻垃圾桶,它实在是太小了,几乎大半个身体都埋在垃圾里,只剩下两条小短腿在外面蹬着。
    杨绵绵还以为他是卡住了,刚想走过去帮忙,就看见这只小狗叼着一袋子东西跳了出来,那是一袋吃剩的面包,只剩了边角没味道的一块,它用尖利的牙齿撕开包装袋咬着面包吃,两只眼睛还警惕地看着杨绵绵,虽然它没有发出警告声,但是杨绵绵觉得她如果敢乱来的话,它肯定会毫不留情给她一口,绝对是只凶悍的小东西。
    她嚼了嚼嘴里的贡丸,难得大发好心,把剩下的几个肉丸子拨到地上,自己一口气喝了汤,潇洒地扔进垃圾桶里:“算你运气好,我今天吃得饱,这个归你了,不谢!”
    她说完就走,也没在意那只狗到底吃还是不吃,不过,应该是会吃的吧,毕竟现在野狗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为了半根香肠打得你死我活的比比皆是,这只狗还那么小,恐怕很难从那些大狗嘴下讨得残羹冷炙。
    不过……杨绵绵想着,这只狗好像以前没见过啊,新来的吧?她记得没错的话,老城区这一片里的野狗老大是一只杂毛土狗,凶得要命,记得有一次有个熊孩子见了拿石头去砸,它冲过来一口咬在那个小孩的腿上,然后桃之夭夭。
    那户人家的家长费了老大劲儿想弄死这只狗,但就是没能逮到,堪称老城区一带的传奇。
    杨绵绵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她听围观的小伙伴们聊起过,大家的台词一边倒:“那个小孩子太不省心了,大黄看见人都是绕着走的。”
    “对啊对啊,大黄从来不咬人!”
    “都是那个孩子去拉它尾巴又踩它肚子!不能怪阿黄!”
    “谁让大黄是只狗,那个小孩是个人呢?”
    最后一句话让大家都沉默下来,杨绵绵当时从它们身边走过,觉得半张脸都是火辣辣的。
    丢人。
    唉,这么小的一只狗,要从大黄爪下讨生活也是蛮拼的。
    她回到房间,照例被小伙伴们嘘寒问暖了一番,她关上门,锁非常自觉地给自己上锁了,她丢掉书包,瘫倒在破旧的床上不想动弹。
    “好累啊,完全不想起来,我就这么睡了吧。”杨绵绵蹭了蹭软绵绵的枕头,觉得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白天上课晚上还要上班实在是太吃力了,她觉得有点吃不消,但是也没办法,不干活就没有饭吃。
    从来不关心她的老爸死了,继母就更别指望了,暑假打工的钱交完学费就所剩无几,而这个世界上最令人心塞的事情莫过于一年前她中考得了胃炎,痛晕在考场上被送进医院花了一笔钱(她爸付的),然后作文没写,扣了几十分,最后成绩出来虽然依旧进了一中,但是无缘传说中的学费全免。
    不过,少了几十分依然能进市内最好的高中充分证明了她的成绩有多么棒棒哒,要不然也不能一边病着一边考完后面的科目了。
    至于得胃炎什么的……从来都不好好吃饭的她没得胃癌已经是老天保佑了,胃炎就胃炎吧。
    那句歌词怎么唱的来着,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妈妈?
    杨绵绵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那时候她还很小,但已经能看出如今美丽的影子,粉雕玉琢的,据她们家的床和柜子说,当年她一出生,左邻右舍不少人说要把她预定回去当媳妇儿呢。
    她生得那么好,父母的功劳不小,她的母亲有一张非常漂亮的瓜子脸,特别精致小巧,据说曾经家里也富裕过,但是没落了,照片里也是无端一股憔悴之意。
    相比之下,她的父亲要意气风发许多,面容英俊,剪了那个时候非常时髦的头,绝对是个帅小伙,很多人都说他长得像费翔,不过杨绵绵是一点没看出来。
    据说她的父母是别人介绍结婚的,那时两个对对方都还挺满意的,但是现在她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另有真爱。
    青梅竹马的真爱嫁了别人,男人因为工厂事故守寡了,她一个人带了个儿子活不下去了,然后不知怎么的,就和她父亲勾搭上了。
    那时她的母亲还没有病重,后来真爱闹开了,成为了街坊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三姑六婆大约也不是抱有恶意的,只是那指指点点,或看好戏或同情的目光让她母亲受不了了。
    所以一病就没熬过来,去世了。
    办完丧事没多久,她的父亲就接了小三进门,她有了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弟弟。
    在继母手下讨生活的日子当然不好过,什么弟弟吃面她喝汤,什么弟弟新衣她就是破棉袄啦,数不胜数。
    可杨绵绵到底不是普通的小孩儿,她那天站起来把面碗泼了继母一脸,和她父亲说:“房子是我妈留给我的,你们都滚。”
    继母一哭二闹三上吊,她巍然不动,早就把房产证从保险箱里偷出来藏好,连同家里一万块的存折。
    那是她母亲留给她所有的遗产。
    她靠着这笔钱过到初中,实在没钱交学费了,厚着脸皮去找了她爸要抚养费,然后每个月能拿到两三百。
    现在想想,太遥远了。她把脸埋在枕头里,觉得现在回忆起那个美丽而柔弱的母亲,英俊而无情的父亲,都觉得他们的脸已经苍白模糊。
    他们或许给过她少少的爱,但绝大多数的时候,爱她的,都并不是人类。
    作者有话要说:
    第14章 碎尸(新)
    荆楚早上五点钟起来,五点半开始去楼下晨跑,他跑完一圈的时候碰见了一身白色运动服扎着马尾的罗裴裴。
    “早。”他对她微微颔首。
    罗裴裴对他笑了笑:“我以为我起得够早了。”
    “你已经很早了。”
    荆楚和罗裴裴住得不远,荆楚家不到五分钟的步行距离就有一个大公园,每天早晨都有人来这里晨跑,他也是其中一员。
    而罗裴裴和他交往之后听说了这件事,便表示自己也希望早起锻炼,以保持身材,荆楚也就每天五点钟打电话给她叫她起来,两个人约好了一起晨跑。
    对于这两个工作狂人来说,这反而是难得的相处时间。
    “我听说那个雨夜屠夫案已经破了?”罗裴裴显然对这件事十分好奇。
    荆楚点点头:“有了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到现在还觉得杨绵绵突然出现在那里撞个正着十分巧合。
    之前他们对于周大志的分析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心思缜密的人,并且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要不然也不至于让警方一无所获,但这样一个难缠的凶手,竟然会被一个高中女生捉个正着,实在是匪夷所思。
    但无论如何,凶手落网都是一件好事。
    公园极大,罗裴裴跑了一圈半就表示体力不支,从小跑改为了慢走,荆楚随她的速度放慢了脚步,陪她在清晨的公园里散步。
    “早起果然是一件好事。”罗裴裴对他微笑,“看来我今天都不需要咖啡提神了。”她这样的咖啡爱好者是每天早上必喝一杯咖啡提神的,她这么说,不过是为了哄荆楚高兴而已,实在是难得的高手。
    荆楚对她也笑了起来,在路边买了一瓶水给她,记得先拧开了:“慢慢喝,不要急。”
    罗裴裴顺着他的话小口小口咽着水,心中道,荆楚这样的男人,错过了实在可惜,他是那种从来不花言巧语,但是会很妥帖照顾人的好男人。
    如果不是他的职业,她的满意度可以打90分,100分?不不,天下间哪里有这样十全十美的男人,60分可以交往,70分就很难放手,80分,快快快,结婚吧,难得有这样好的男人。
    不,这并不是女人恨嫁,而是哪怕再南城这样的大都市,女性一到30还没有对象,亲朋好友就觉得你犯了罪丢了脸,女人不结婚好像这一辈子没有意义,白做人了。
    她从小到大读书到现在,努力拿奖学金,努力读最好的大学,一路披荆斩棘成为公司副总,付出的精力时间心血都不比男人少,但是到了年纪,照样被人说做人失败。
    就因为没有男朋友!
    她就是不想因为这个找男朋友才拖到现在,不是不希望有人陪,而是不容许自己因为别人说必须结婚就要匆忙找一个男人结婚生子,好像完成任务似的。
    荆楚很好,但他们是否合适,却还有待商榷,她不能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因为一旦你着急了,接下来的较量就处于下风。
    她深谙谈判之道。
    现在是难得的独处时间,罗裴裴想找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谁知还没有开口,一声惊叫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一个扫地阿姨跌坐在地上,脸色苍白,身如抖筛,她粗糙的食指指着放在垃圾桶旁边的一个黑色提包,拉链拉开了一半,看不清里头是什么:“死、死人!”
    罗裴裴能感觉到旁边荆楚的眼神一下子变了,他原本的神情的安适的,温和的,但是现在却一瞬间变得警觉锐利,好像被他扫一眼都觉得要浑身冒冷汗的。
    他快步走上前去,挥手让其他涌过来的人群推开:“警察,让开,保护现场。”他严厉地说着,一边蹲下来查看情况。
    提包里是码得整整齐齐的肉片,其中3根手指清晰可见。
    他顿时就倒吸了一口冷气,掏出手机打电话:“柳玉,通知人来人民公园,出命案了。”
    特案组的人很快赶到,现场被迅速封锁起来,罗裴裴站在隔离线外看了一会儿,在等荆楚看见她,和她告个别。
    可是没有,他的心思好像已经全部被案件占据,再也没能分给她一丝一毫,她静静看了一会儿,转身离开。
    荆楚恍然未觉,依旧是在发布命令:“白平、武涛,你们去调查附近的监控,看看能不能发现抛尸者的线索,柳玉,你去问问周边的人有没有注意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卫寒,尽快确认死者的身份,常雁,你带人去排查附近的垃圾桶和其他可能的抛尸场地,看看有没有相似的提包,这个包里,绝对塞不下一个人!”
    他有条不紊地把事情吩咐下去,等到他想起罗裴裴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他的手机上就一条简简单单的短信:
    “你忙吧,我先走了。”
    他盯着手机看了一秒钟,迅速装回了口袋里,现在,他没有时间去想这些男欢女爱的事情了。
    卫寒的初步结论出来的很快:“女性,十八到二十岁,皮肤细腻,这是人体左臂到小腹的部分,没有明显的生理特征。”
    荆楚点头,对白平吩咐道:“排查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有没有符合条件的,常雁,你那边找的怎么样了?”
    “在梧桐公园发现一个相似的提包,已经让人送来局里去了。”常雁刚刚打完电话,和他汇报情况。
    截止到晚上八点,警方找到了两个相似的黑色提包,里面都装着肉片,但是经过卫寒的分析,尸体依然缺少最重要的一部分。
    头颅。
    杨绵绵放学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儿,但是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劲,骑上车的时候嘀咕了一句:“怎么觉得毛骨悚然的。”
    粉红色的山地车表示:“Σ( ° △ °|||)︴天啦撸,绵绵你还不造啊!出人命了!”
    杨绵绵:“……天天有人死,你大惊小怪什么?”
    “不是不是!”山地车激动地表示,“不是车祸自杀病死,是有人被杀掉了!”
    杨绵绵依然淡定:“人就是这种自相残杀的动物啊,不是挺正常的。”
    山地车委屈了:“可是,她被人分尸成了一块一块,不,一片一片!肉片!装在包里丢在了垃圾桶里。”
    它说这句话的时候,杨绵绵正嘴馋地看着街边摊上卖的炸里脊,一片一片,刷上甜面酱别提多好吃了,她没钱买,看看也解馋。
    但这句话一出口,她当下一个急刹车,差点没从车上摔下来:“你们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山地车:“……就是那样一片片!”
    杨绵绵这回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去便利店打工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赵涛从她开始上班就嘀嘀咕咕说起今天的事情来,手机不离手,时不时就刷一会儿微博:“大家都说那个会不会是有一个雨夜屠夫,专门把人片成烤鸭的那种!”
    “呵呵。”杨绵绵冷嘲脸,理都不想理他。
    一个人就这么死了,但是居然会有人津津乐道,像是在说一件新鲜的八卦,而不是一个惨烈的凶杀案,实在也是滑稽透了。
    不过,也是托他喋喋不休的福,因此杨绵绵回家路上看到那只狗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个和新闻上描述得差不多的黑色提包。
    虽然她觉得现在看到的情况有些怪诞。
    那只她见过一面的小狗凶狠地压低声音,呜呜威胁着对面的三只大狗,巧的是,那三只大狗杨绵绵都认识。
    老城区三霸,大黄,老黑,小花。
    对了,这三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