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六百四十五章 花花的回归
    “花花你吃饭了没有?”
    说完这句话,我就知道自己错了,这么个孩子,她在这又没有一个熟人,她怎么会吃饭呢?
    我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看来她刚才的那些行为把我气糊涂了。
    于是我又重新地说道:“花花,你想吃点什么呢?现在去楼下的小卖铺里面还可以买到,你说叔叔我给你买。”
    “叔叔,我什么都不吃,我不饿。”花花小声地对我说。
    听到她说这些话,虽然我觉得她很是懂事,不勉你为她高兴。但是我,又想到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她已经离家出走这么长时间了,想到这儿,我就不由得担心起来,会不会有人在背后挑唆她,或者教导她什么?
    我被脑子里飞出这样的想法,吓了一跳。还好经历过这么多事情的我,还是让自己很快的平静了下来。
    我要想想,这背后到底是谁挑唆的,或者是谁教导的?他们为什么这样对我,现在不说了,我已经学佛好长时间了,跟周围的人相处得非常的融洽。要是,要是,那也是我学佛之前,曾经得罪过的人,即使他那样对我,我觉得我也应该理当受了。
    因为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净空法师他老人家的话。那就是自己的业障,自己消。无论是自己的亲人或者父母,都是帮不上忙的。
    既然这样,除了我积极的面对,还能等待什么呢?
    “都这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怎么会不饿呢?要不我还给你买你喜欢吃的夹心面包怎么样?”我对华华说道。
    “叔叔我真的不饿。”花花再一次重复她的话。
    虽然她这样说,我相信她肯定会饿了,即使有人教道她,不让她再麻烦我的话,我还是要让她从心里面感谢我。
    我让她感谢并不是我将来的图她对我有什么样的报答,而是让她在心里面,把我当成她的亲人,让她知道我不会也不曾虐待过她。
    于是我拉着她的手说:“走!跟叔叔一块去,叔叔还要买其他的东西,并不是光给你一个人买面包的。”
    我这样才算拉得动花花,下楼去了。
    这样过了,大约有一个礼拜的时间,我就问幼儿园小班的班主任,这段时间花花的学习成绩怎么样?
    我这样问,当然作为她的幼儿园的班主任,明白我的意思,对于这样刚入学的一个学生,谁还能指望他考一百来分?只是想说她最近对学习感不感兴趣?
    她的班主任这样就回答道:“刚来的前几天,也就是前两三天吧!感觉还行,可是最近这几天她上课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似的,不知道她是在想什么样的问题?”
    听她幼儿园的班主任这么一说,我想这问题肯定大,我决定要把这个问题查清楚。
    当然了,要想把问题查清楚还得从花花下手,再加上她班主任老师的配合。
    “花花,要不咱们学不上了吧,可以不可以?”我这样跟花花说。
    谁知爸爸的反应和我想的一样。
    “可以吗?”花花说。
    “当然可以,为什么不可以呢?”我这样跟花花说。
    我这样跟他说的目的,看他是不是对上学真感兴趣,如果不感兴趣的话,那她的学还得上,只不过我会采取另一种让他上学的方法,如果她感兴趣的话那就算了。
    今天既然她这样说,说明她对上学真的不感兴趣。
    看来我必须想另一种方法,要不然的话,这样她整天也是心不在焉的,弄得自己不高兴,也影响她班主任老师的心情。
    我背着她,就跟她的班主任老师打电话。
    我的方法还没有实施一半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她又不见了。
    我想,她说不定又去什么地方了,上次如果说她是迷了路,我相信。
    这次她要是回来后,再迷了,我是万万不会相信的。
    因为她跟我跟了我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不会连回家的路都不知道,更何况我没有带她去更远的一些地方。
    我这样想的,等到他回来了之后,我一定要好好的问问她。
    可是我还没有等她回来的时候,我就接到了法院的电话。
    原来有人,报告说我是拐卖孩子的份子。
    我管饭,没有拐卖孩子,我自己清楚,学校里面的所有的领导和老师也清楚。我想我更相信这件事,一定和花花有联系,虽然她现在没在我这儿。
    果不其然,出庭那天,花花就和一些大人身边的人出现在了法庭上。
    这些大人我是两面的招呼,都没有见过他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让花和我扯上了联系,我相信这里面肯定有说不出道不明的一些关系。现在我想那么多没有用,我想法官一定会给我一个合理圆满的说法。
    那些大人,我相信不是她的父母,就是和她有血缘关系的一些亲人了,当然具体是什么样的人,我没有现在去打听。
    到时候,我想等一会儿开庭了之后法官会说出来的。
    后来,原告就说我拐卖了她的孩子,法官让他们拿出拐卖孩子的证据。花花她身边的人就让花花,说我拐卖了她。
    这个时候,花花在法庭上就一直在哭,无论如何也不肯说我拐卖了她,这本来就是应当有的事实。
    可花花身边的人在法庭上逼问:“花花,你当时怎么被这个人引诱走了?你给法官说。”
    任何一个人,说白了,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花花身边的人在逼问着花花让粑粑,非说我拐卖了他不可。
    正在这个时候上班,就问法官身边的人:“说你和芳芳是什么样的关系?”
    他身边的那个男的就说:“自己是花花的监护人。”
    他这样一说,在场所有的人都哈哈的笑了起来。
    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即使是监护人的话也和被监护人有一定的关系,不可能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就随便充当起监护人的。
    经过法官不断的询问,那个男的才说他是花花的舅舅,也就是花花后妈的弟弟。
    他把自己的身份表露了出来,法官就驳回他是监护人的权利。只有花花的后妈,才有监护花花的权利。
    经过我和花花后母的对质,法官判定原告不成立。
    虽然花花经过了好长时间的心理挣扎。
    我能看到孩子在她的后母那哭泣了很久,最终回到了我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