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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frommetoyou
    林聿快小学毕业的时候,学校不知道从哪个角落挂起一阵妖风,女生开始编手链送给喜欢的人,这个喜欢的人范围很宽,可以表达暗恋、倾佩、仰慕之请,赠送范围为异性同性、老师同学之间,总之是美好情谊的表示,如果没收到可就说明这个人缘人有点问题。况且六年级要毕业了,作为离别礼物也是很合适的。
    林聿却没有收到。是的,没有女生送给他。
    六年级年级第一却没有收到撑死了六毛一根的编制手链,说出去别人都不信,更是贻笑大方。就连坐在最后一排的校车迟到大王都收到了。他拿着一根粉色的手链,像揺转经轮一样揺在手上,从教室后慢悠悠地像现宝一样走上讲台,积极地帮数学老师擦黑板时也不忘手中继续转着。
    幼稚。无聊。和四年级的林棉一个水平。
    林聿摊开习题册开始抄黑板上的题目。
    只怪他不懂行情,编织手链可以求女同学帮忙做,可以拿东西换,甚至可以抢一根。
    况且,正因为他是年级第一,所以才没人送给他。有女生都编好了,结果看一眼数学课代表林聿那双眼睛,手又缩回去了,赶忙掏出作业本上交组织。
    虽然无所谓,但是还是不开心,这就是他针对此种状态的心情。
    好在,林聿是有妹妹的人。那天一回到家,林棉就把一根蓝色编制手链递给他。
    “这个是只送给我啊还是每个人都有?”林聿拎起这条蓝色编织手链,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心里怀着一丝丝期待。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这句话,和某本红字开头的名着里的另一位林姓妙女子所言的一句极像。
    “当然是做坏了才给你的。”林棉头也不抬,继续在饭桌上编手链。
    也是,不是大家挑剩了的也轮不到他。
    林聿没有生气,一点不,和小学生置什么气。
    他随意地把手链放进铅笔盒里,开始做作业。通常来说,他会呆在自己房间里做作业。原来的两间房间被打通了隔了叁间出来,他们就都有自己的房了。但今天他决定在饭桌上和林棉一起。
    “编错了吧,这里都打结了。”
    “这个配色很丑。”
    “我觉得没必要这样来一下吧。”
    他边做作业边在旁边说,看她越不理他心里越不得劲,说得越起劲。平常他也不这样,今天话特别多,鸡毛狗碎的。
    “你好烦啊!”他的话终于引起了林棉的注意,她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气鼓鼓地说:“把那条还给我。”她伸出手。林聿马上“砰”一下关上铅笔盒,说:“哪有送人再收回去的。”
    “那就不要再讲话了。”林棉朝他讲。
    林聿吃瘪,开始做作业,时不时抬头看她一眼。她认真起来还是会不自觉地把牙关咬紧,两侧脸就鼓起来,像蜡笔小新的脸颊,像夏日摘下的阳山水蜜桃,也像生气的河豚。他想着想着,上前小小地捏了一把。
    “别捏了。你怎么这么烦!”林棉大喊,林聿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变了,特别喜欢招一下她,惹一下她,明明对别人都不这样的。
    隔天,林聿的女同桌看见了他铅笔盒子里的手链,对他讲:“我能看看吗?”他点点头。
    女同桌把手链拎起来放在阳光下,闪着波粼粼的光,叁股编,那玻璃线细密地绑在一块儿,图案也是算好了怎么样循环重复的,还挂着小巧的铃铛,这样的可要花不少功夫。“编得真好,谁送你的?”女同桌也有一条想送给林聿,可这样一对比有点拿不出手了。
    “我妹妹。”林聿没发现他讲这话的尾音是有点得意高兴的。
    “你妹妹对你肯定很好。”
    林聿想想,点了点头。
    这天回家后,他把这条“做坏了”的手链系在了床头,睡前就能看到的地方,它如一尾蓝色美人鱼尾静静地沉溺在这片波浪里,沾染了砂石、星空和潮汐的气息,跟随他的梦在大海中翻滚,去向遥远的那头。
    这之后他确实陆陆续续收到了很多手链,她似乎是他的福星,但只有这一条他保留到了最后。直到塑料因为年久的日晒开裂,不再挂得牢,他才收起来放入铁盒之中。
    到林棉小学毕业的时候,已经不流行送编制手链了,流行开毕业趴。爱女如林父,怎么可能不舍得给女儿办上一场。只不过在林棉的要求下这个聚会很小,除了家人只有最亲密的几个同学朋友参加。林槿向来不喜欢呼朋唤友,所以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铺张浪费。
    小聚会是在林逸之和王婉大学同学开的酒吧里举行的。酒吧不是十分很大,也不走卡拉ok和蹦迪路线,没有彩色灯球。酒吧墙壁涂温馨的圣诞红和柠檬黄,放蓝调和民谣,摆着宽宽的沙发,小小的立桌,提供牛奶热茶和咖啡,不知从哪里搜刮来的各色摆件装饰,挤挤挨挨靠在玻璃窗那里。有人坐在沙滩椅上弹木吉他,哼唱evacassidy的whatawonderfulworld。
    “这是仿着老友记里面的沙发做的。”酒吧老板,一个胖胖的叔叔对林棉孩子们说。他姓张,和林逸之在大学一起组过乐队。
    “什么乐队,就是瞎胡闹。”张叔叔的妻子说,她是个迷人的长黑发女人穿着波西米亚风的长裙,有点嬉皮士的味道。“怎么是瞎混闹,我们演出过,还差点出专辑。”林逸之不服气了。
    “那后来为什么没出呢?”林棉抱着靠枕问。“还不是因为你爸重色轻友。”张叔叔笑着给大家倒饮料,对林聿和林槿其他男孩说,“这就是重色轻友的后果,妇唱夫随,儿女双全。”
    大家都笑起来,觉得张叔叔讲话好玩。王婉虽跟着笑,心里却清楚这句话后面的份量。为了这个小家庭,林逸之早早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下海经商,起初几年异常辛苦,他性格实诚,因此吃亏,一场饭局下来常喝得东倒西歪,忙起来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搞得现在胃也不好。就这样,他还全力支持自己那份赚不了多少钱的文字工作,让她尽管放心。好歹这些年他事业上总算有了起色,不然这样的话她是笑不出的。王婉笑着笑着有了眼泪,将自己的手放入林逸之手中。这一刻,他们是幸福的,她和他愿意记住的是这些。
    坐在沙发那头的林聿看着对面,林棉和方晏靠在一起,两人在打ps4。林棉今天穿得反而不招眼,棉布格纹裙子,头发扎一个松松的麻花辫,就手腕上戴了一串细镯子,是淡粉色珐琅质地的。王婉常说她现在是个大姑娘了,不应该像小时候那样穿得花里胡哨的。确实,她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他也一样,开始生长发育,个子蹿高,肩膀变宽,有阵子还被她嘲笑嗓音难听。他们都和小时候不一样了,简直可以说一天一个样。有时候,看着她,他会想不起过去的她是什么样子,那个顽皮、傻乎乎的妹妹,似乎离他越来越遥远。
    可是他们之间到底是不一样的,和她的同学、朋友,甚至和林槿、方晏之间都是不一样的。他知道她也相信着这一点,从他们见面的第一天、成为好朋友的那天、她叫他哥哥的那一次直到爷爷去世的那个傍晚,这些年来得点点滴滴,她的头发、小手、撒娇、眼泪,对他都是特别的独一份。她是他最喜欢的妹妹,现在是,未来是。
    已经有人陆续站起来去舞池那边随着音乐跳舞,林棉和方晏不出意外地吵了起来,两人迅速被拉开,林棉被拉到林聿身边,她挨着他一块坐,他们很久没有如此亲密,林棉习惯性地靠着他的身体一侧,头顶时不时碰到他的脸。“你不去跳舞吗?你不是最喜欢跳舞了么?”林聿的下巴贴着她的头顶问。
    “想陪陪你啊。”林棉甩着裙子上的绑带说,他不知道她这话说的是真心还是好玩。只是这久违的被她依赖的感觉,即便是假意他都喜欢。
    “来来来,别老黏着你哥哥,来跟爸爸跳一曲。”喝了点酒的林逸之,在人群中和妻子跳舞,抱着她在中央转圈圈,裙摆都飘起来,惹得王婉捂着嘴笑,他想起了他们年轻时候在学校广场跳交谊舞,他牵着她的手转圈,不好意思地以绅士手空搂住她的腰,广场上橙色的灯光、杂草的气味乃至旁边篮球落地的声音还仿佛就在昨天,而他的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林逸之想起自己在哪本书里读到过:跳舞就是这样,舞场就是人生,你可以和垃圾活在同一个世界,但不要和他们一起跳舞*。是的,他要和他爱的人一直跳下去,正如以前一样,因为这才真实温热动人。于是他拉上女儿一起。
    林棉不舍地看看哥哥,捏捏他的手:“等一下我。”她上场,却跟不上他们的舞步和节奏,全程被爸爸醉醺醺又调皮的舞姿逗得直乐。她举起装着红酒的杯子,和林逸之王婉说了几句,在大人们的同意下,林棉喝下了人生第一杯酒。喝酒后的她更开心了,虽然这酒不像她想象中的那般甜,却回甘无穷,刺激着她兴奋的大脑。她和林槿胡乱跳着,和朋友嘻嘻哈哈地打闹,甚至拉上了方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方晏一边骂她“疯子”一边推她。林棉对她说:“姐姐,笑笑。”顺手在她脸上拉了个笑脸。
    她站在那头与众人欢呼雀跃,林聿在这里稍显孤寂,他并不介意,举起拍立得,看不见别人一样,只对准猩红帷幕前的她,按下按钮,相纸滑出,他轻轻甩动,图案渐渐清晰。因为这成像效果,她的眉眼都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更深更朦胧。他对着照片露出笑容,放到了衬衫胸前的口袋里。
    林棉感觉自己轻飘飘的,马上要飞上天去。怎么会这么快乐和幸福,坐上了热气球一般。切到一首非常愉快的乐曲,dadada地响,有人扶住了她的腰,手掌贴着她腰间软软的那块。
    “你要倒了。”那个人说。她靠上他的肩,轻轻地问:“是哥哥吗?”她听不清对方的回答,但她知道就是他。她闻到了他脖子那里的味道,那味道让他们两个感觉自己身处绿林。这歌里有欢快清脆的口琴音,他们的每一步都像是落在树叶枝丫上,碎裂一片,悦耳动听;脚步交错,轻砸在地板上,是小鹿在跳跃,映衬着她怦怦的心跳声。林棉感觉自己在旋转,她是花园里落下的一片玫瑰花瓣,带着迷人的香气,被风托起又带落,铺洒满一整个夏日的芬芳。
    ifthere'sanythingthatyouwant
    ifthere'sanythingicando
    justcallonmeandi'llsenditalong
    withlove
    frommetoyou*
    林聿看着她因为酒精发红的脸和微粉的手臂,感受到她身体的灼热,知道她喝醉了。原来她不光舞品差,酒品也不怎么样。他拥住她,让她靠住自己而不至于滑落。她那么轻,扫在他心间,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他很喜欢她,这他是清楚的,哪有哥哥不喜欢自己妹妹的。可这喜欢和平日的似乎又不大一样,让他的脸也开始发红。她的脸是可爱的,嘴唇是可爱的,松掉的辫子是可爱的,她粉红的身体是发酵了的甜果,飘出似有若无的香气。她抹的乳液的香、手腕上护手霜的香、发丝间的香,混杂在一起,都比不上她轻轻呼吸拂在他脸上的唇齿间残留的酒香迷人,原来将葡萄酿进去,静静等待,会盛出这么多层次的甜美和醇厚。她成了他的酒,让他溺了进去很是沉醉。
    林棉一下一下蹭着他的脖子那里,酒精使她热,而人使她凉,她贪恋那点凉,像小猫馋嘴。林聿克制着稍稍避开,她就说:“不要躲,哥哥。”他就不躲了。她又说:“真乖啊,哥哥。”林聿觉得她越发放肆无忌惮了,可她现在是个酒鬼,世界是什么她不知道,所以只能任由她撒泼卖疯,任她的手抵着他的腹部。
    其他人见状过来,让他把她扶到一边的沙发上,问他累不累,换个人来看着,林聿只说:“没事,我能照顾她。”她缩在他怀里,抓着他衣角不撒手,还小声嘀咕:“我没醉,我都是装的。”
    她可能是醉了可能是清醒的,这些都不重要,她只觉得自己很幸福,幸福到余生都无法将这个夜晚忘记。她不知道的是,她令他也这么觉得。
    无法忘记的还有那歌词frommetoyou,me和you,也是my。带着爱,从我走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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