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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干活
    多了一个学生,秦风只得像一只辛勤的小蜜蜂一般,把之前那些基础知识重新教一遍。
    李长雅对此倒是深感荣幸,但杨广、魏徵两人却是满满的怨念。
    谁愿意没事重复去听自己已经知道了的知识,去做重复的习题,所以这些天来,杨广和魏徵两人没少指派李长雅干这干那,而李长雅也自知理亏,辛勤地服务着两位‘师兄’,没有一点怨言。
    这一天下课之后,秦风放下教材,交代道:“读书从来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读书其实只是一个认识世界的过程,明白道理的过程,只读书不动手,还不如不读书。为了不让你们变成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腐儒,我准备把府上的水池贡献出来,你们去干活吧。”
    说完,秦风大步离去,李长雅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杨广,问道:“殿下,在这读书还要干活?”
    杨广早已起身开始活动手脚,面无表情道:“你最好动作快一些,不然错过晚饭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不能吧?”
    李长雅觉得,就算需要干活,那也是意思意思就是了,杨广定然是在吓自己。况且这秦府可不是外面的秦家庄,大兴城里,有什么活可干的?
    魏徵动作最快,就在李长雅还在将信将疑的时候,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粗布麻衣,看起来除了年纪小一些之外,就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农。
    杨广一看,不再搭理李长雅,喊道:“玄成,我的呢?”
    魏徵强忍着笑意道:“恩师说衣服要自己洗,不能让下人帮忙,所以,你的还在那脏着呢。”
    真的假的?
    李长雅楞楞地看着杨广,这位可是堂堂晋王,不谈他究竟能不能爬上那个位置,就凭现在的身份,那也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以后至少也能在自己的封国里称王称霸,秦风不仅让他干活,还得自己洗衣服?
    这里是区区一个秦府?
    李长雅大步来到书房外面,如果不是门上空荡荡的,他还以为这里是太学呢。
    可就算是在太学,有人敢让堂堂晋王干活洗衣服吗?只怕宝贝还来不及吧。
    等杨广三人出现在早已干涸的水池边上时,一身锦袍,腰间还带着玉佩的李长雅就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就连穿着一身脏衣服的杨广都盖不过他的风头。
    秦朗有些同情地看着三人,不过还是一人发了一把铲子,没有任何的徇私。
    这个地方原本应该是秦风那个便宜老子的后花园,而水池中原本大概养着一些观赏性的鱼,不过后来那南陈的商人应该不怎么高雅,水池早已干涸,如今别说鱼,就连泥巴都已经干裂。
    秦风的身旁站着几个老农,几人详谈一番之后,秦风便命人开始规划地方,准备大展拳脚。
    “都按划好的线挖,最潜也得一丈深,几个重点标注的地方注意一些。”
    “子玉兄这是准备干什么,挖水池吗?”
    李长雅有些不明所以,水池他不是没见过,基本有点底子的人家都有,可秦风这么兴师动众,而且还有什么重点标注的他却没有见过。
    “不是水池,是池塘。”
    “有什么区别?”
    魏徵的话让李长雅有些不明所以,一个水池,还能挖出花来?
    杨广已经扛起了铲子,若有所思道:“你说的水池是用来看的,子玉兄这个...如果我猜得不错,他应该是打算养螃蟹。”
    “螃蟹...还要养?”
    不得不说,李长雅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准备在自家宅子里养农产品,况且他也不是没见过螃蟹,那东西河里不是很多吗,有什么养的必要?不过回想起大闸蟹的美妙滋味,他又忍不住狠狠吞了一口口水,连忙帮衣服的下摆塞到腰带里,扛起铲子,看起来有些跃跃欲试。
    魏徵已经开始动手了,闻言随口答道:“对啊,你吃的螃蟹都是恩师一个朋友养出来的。”
    杨广同样带着一丝鄙视看着这个不知五谷家伙,带着满满的优越感道:“河里的螃蟹个小,蟹黄也不够肥美,只有养出来的才会那么好吃。”
    这话让李长雅听得一愣一愣的,心想晋王怎么连农活都懂,反而自己像个傻子一样。
    “都别磨蹭,这里可不是庄子里,庄户很多,就这么点人,谁要是没干完自己的活,中午就等着啃馒头吧,黑面做得呦。”
    秦风怀里抱着大黑,也不嫌脏,就这么一屁股坐在地上,慢悠悠的说道。
    至于他口中的黑面,绝对不是后世那种杂粮馒头,而是最下等的一种面粉,简单来说,大概就是收回来麦子以后,皮也不去,直接用来研磨,得到的面粉就是黑面。
    卧槽!
    脑海中回想着秦风给他们艰苦教育时吃的黑面馒头,杨广没有任何犹豫,立刻大喊道:“都赶紧的,别想着有偷吃的机会!”
    既然要干活,那必定就有监督,尤其是杨广等三个人。秦风觉得除了自己以外没有能够压住他们,便当仁不让的担任起了这个重要的职责,如果把过年那身貂皮穿上,手里再提个鸟笼的话,妥妥就是大隋版黄世仁的形象。
    可大黑的形象绝对不比几只鹦鹉差。
    小奶狗长得飞快,来了秦府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体重足足加了一倍有余,看起来倒是有了那么一点威风凛凛的样子。
    挣扎着从秦风的怀里跳出来,小奶狗撒欢地在池塘周围转悠。
    “汪汪汪!”
    别看大黑如今还小,可嘴里的利齿已经长出来了,而且四肢极为有力。看着它在附近左扑右跳,秦风感觉自己刚刚穿越时的理想已经完成了一般。
    家丁有了,狗有了,如今只要再来一只鹰,他就能上大街去宛城调戏大姑娘、小媳妇的梦想了。当然,前提是刘婉婷不会将他杀了祭天。
    初春的天气已经告别了寒冷,不过按照秦风的感觉,如今也就六七度的样子,可埋头苦干的人们都已经脱去了外衣,露出不尽相同的里衣来。
    “你们快看,那人的里衣竟然是绸带的,看样子有点像...有点像蜀锦,好奢侈啊!”
    “奢侈个屁,你看他连拿铲子的姿势都不对,真是空有那一副好身板了。而且还是个败家子,以后定然是饱一顿、饥一顿的命!”
    从秦家庄临时抽调来干活的庄户们不认识李长雅,更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话语间没有任何的客气。
    面对乡野村夫的调侃,李长雅的脸色顿时像黑炭一般难看,想他堂堂辽东李氏子,河阳郡公的儿子,什么时候被人这么嘲笑过?
    张口准备反驳,可一转头,却看见杨广和魏徵都在埋头苦干,别说受到什么影响,就连脸色都没有过多变化,而且进度明显要比他快多了。
    “唉,可惜了这么好的身板,想当年老汉我年轻的时候...”
    “可不是,俺年轻的时候家里穷,一家到头都吃不上一顿饱饭,那身体,瘦的跟麻杆差不多,可就算那样,换成俺年轻的时候,这活早就干完了。”
    两个五十余刚刚出头的老汉大声感慨着,回忆着自己的青葱岁月,脸上满是感叹。
    可一转头,竟然发现秦风竟然就坐在一旁,顿时一脸惊讶道:“少爷,您怎么也在这?”
    “我来盯着点,不然他们不老实。”秦风面带微笑,这两个小老头他认识,正是十个家丁中两人的父亲,这次跟着一起搬到城里来了,做些打杂的活计,苦力却是用不到他们。
    “少爷说的是。”两个小老头大概到城里少了不少老伙计,憋了一肚子的话,瞅准机会便道:“现在的年轻人啊,太懒散了。俺们年轻的时候还是北周,那个时候乱啊,北边有北齐,南边有南陈,那些南蛮子倒是温和,不会主动进攻,那个北齐人彪悍的很,动不动就和我们开战,日子苦啊。”
    “谁说不是呢。”另一个老头同样感叹道:“那个时候老爷应该还在北齐当官,俺们都是一个姓柳的家伙的庄户。那个主家抠啊,一个黑面馒头恨不得能让俺们一家啃一天,幸好后来老爷来了,俺们才能吃饱饭。如今过得这么好,都是托了少爷的福啊!”
    “应该的,应该的。”
    听人夸奖自己的滋味不错,而且秦风觉得他们的调侃正好能配合自己对杨广等人的教育计划,正准备跟他们扯两句家常的时候,却发现有三个不认识的家伙出现在了自己的家中。
    要知道这是大兴城的秦府,而不是城外的秦家庄,什么人都能进庄子里来溜一圈,这让秦风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位老伯可是来找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