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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水磨沟
    博格达山区的面积极大,有一千七百多平方公里。按海拔高度的不同,又将整个山区分成三块:
    1700-700米为前山丘陵地带,矿藏丰富,森林广博,是达康市最重要的资源区域。
    2800-1700米为中山带,主要是夏牧场和景区,天池便在此处。
    2800米以上为高山区,终年积雪,冰川覆盖,是达康市各条河流的发源地。
    而最高处,则是博格达峰,海拔5445米。
    所以南部的居民,大多在丘陵带和中山带,一个乡镇少则几千多则一万,分到各村也就几百,真真的人口稀疏。
    今天阳光极盛,带着高原特有的强烈日照。
    碧空如洗,似高似低的在头顶铺开,到远处又与雪峰相接,仿若擎天巨柱。草场已经干枯,留着大片大片的灰白残根,前不久刚下了雪,还没化净,就像一块块不规则的拼图板。
    人工砌筑的藏青路面,夹在广阔的灰白中间,竟也显得十分悠远。
    俩人背着包,走在这天地之中,心情自然舒畅。
    “没租车也挺好的,起码能看看风景。”
    “穷人最擅长的就是自我安慰。”
    “拜托,人艰不拆好嘛?”
    仍旧逗着嘴,脚步奇快的沿着公路前行,小斋好像很喜欢这里,不禁感叹:“要是能住在这就好了,每天都会很开心。”
    “你去一个地方就想住,趁早歇歇。”顾玙吐槽。
    “哈,你知道这次出来我感受最深的是什么嘛?我以前的梦想就是要一栋小木屋,现在变了……”
    许是近来的压力太大,她到了荒野,难得放纵一回,张开双臂喊道:“我想要一座雪山,有树有泉,有花有草,有熊有鹰,有雪有云!”
    “啊……”
    她忽然提高音量,大叫了一声,拉得老长老长,又飘出老远老远。
    “啊!”
    顾玙也跟着喊,与其交织缠绕,又一起消散在荒原中。
    这本是小清新的中二场景,如果草皮合适,指不定就开始野外杂交了。结果咧,却被不开眼的家伙打断。
    “啪!”
    一声突兀的枪响忽自前方传来,还伴着隐隐的嘶吼。俩人先是一怔,随即迈开大步,飞速跑去。
    “啪!”
    不多时,他们赶到现场,只见一个牧民躲在摩托车后面,正拿着猎枪射击。而前方,却是一群凶残狡诈的高原狼。
    冬季难猎食,何况还下了雪,狼群耐不住饥饿,便跑到居住区找食。话说几十年前大开发,政府组织过打狼行动,几十年后,野狼稀少,又特么的设界保护。
    没个整。
    这狼群属于小股,约莫有七八只,个个瘦骨嶙峋,目带凶光,地上还躺着两只受伤的同伴。
    俩人不及多想,就冲过去帮忙。那牧民远远瞧见,着急的大喊:“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反正听不懂……
    “嗷呜!”
    其中一匹体型较大,明显是首领,立时吼叫。有两只狼迅速后撤,转头对准来人,左对左,右对右,哧着白森森的犬牙就扑了过去。
    顾玙不躲不避,右手攥拳,直直就怼在了狼头上,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
    俗话说,铜头铁背豆腐腰,头部最坚。
    然而他一拳下去,那狼嗷呜一声,整个额头瘪了一大块。碎裂的头骨向里窝陷,又刺入大脑,就像坨烂肉摔在了地上。
    秒杀。
    “啧!”
    顾玙还有闲心吐槽,我预想的人设不是这样啊,哥哥我是白衣剑仙啊,怎么成一拳超人了呢?
    没办法,技巧决定了战斗风格,在不用幻术的情况下,他只能正面肛。
    反观小斋那边,画风截然不同,身子轻巧横移,避开狼爪。接着寒光一闪,那狼还在空中时,喉咙就爆出一蓬血花。
    鲜血散落在地,宛若雪里红梅。
    这还没完,那匕首转了一圈,又飞了出去。一只跃跃欲试的老狼被钉在地上,发出破风箱拉动似的沙哑哀嚎,简直生不如死。
    “嗷呜!”
    一个屁的功夫不到,三个手下就已扑街。那首领颇有智慧,见状不妙,立即号令撤退。
    “别让它跑了,它会报仇的!”
    牧民大喊,这回倒听懂了。
    顾玙的反应比脑子更快,弯腰捡起块石头,嗖地一甩,正中那狼的后腿。
    “嗷呜!”
    首领一瘸一拐的,还在努力奔跑。那俩个家伙轻松上前,从包里翻出绳子,捆粽子似的把丫一拎。
    “哇哦哦哦哦……”
    牧民大呼小叫,又叽里咕噜的吐着鸟语,半天才转成普通话:“你们活捉了一只狼王,你们是勇士!”
    “你没受伤吧?”顾玙蛋疼。
    “我没事,我叫西日阿洪,谢谢你们救了我!”
    “你是附近村子的么?我们正想去看看。”
    “啊,那太好了,坐我的车,坐我的车!”
    一番介绍,那牧民显得非常热情,极力邀请。
    于是乎,三人乘着一辆破摩托车,顾玙当然在中间,挤得跟人肉三明治似的。五匹死伤的没管,一匹活的吊在车尾,晃里晃荡的特可怜。
    …………
    整个西域都是多民族地区,达康也不例外。
    这个村子叫水磨沟,村民以放牧为生。草场也分春夏秋冬的,春秋草场属于中、低等,夏草场属于优等,冬草场比较特殊,是辅助性质。
    西日阿洪在北面放牧,今儿是回家拿东西,不想半路碰到了狼。
    这摩托车一进村里,瞬间引起了轰动,穿着毛袄的小屁孩们指指点点,各种鬼叫。皮肤黝黑,脸蛋通红的牧民们也纷纷跟随。毕竟死狼常见,活捉的可不多。
    这个民族的房屋通常分两种,牧区和农区。
    牧区以毡房为主,便于搬迁,拆装方便。不过现在政府规划,都是固定的草场,也就用不上了。
    另一种则是长方形的屋子,开天窗,屋顶平坦,可以晾晒瓜果粮食。室内砌土坑,墙上开壁塞,放置食物和用具,冬天以火墙或火炉取暖。
    每家还有小院,种些花木果树,打扫得十分整洁。
    西日阿洪把车开到一个院子里,跟一白胡子老者说了几句。那老者上前,行了个民族礼,道:“谢谢你们,救了我们的小伙子!”
    “应该的,我们只帮了点小忙。”
    “谦逊是美好的品德,听说你们要留宿,我们非常欢迎,你们是尊贵的客人。”
    老者说话带着点古腔,听着怪里怪气的。
    俩人本就是来调查的,便顺势答应,原想找个住处,再问问天山派的事儿,可惜低估了村民的热情。
    他们为了欢迎客人,竟然办了场篝!火!晚!宴!
    没错!就是真人秀常看到的那种,一帮人围着火堆尬舞,然后强行煽情,航拍大远景,火堆越来越远,夜色迷茫,再配上几句鸡屎汤的篝火晚宴!
    顾玙和小斋要哭了好嘛?他们最烦这种场合,怎奈盛情难却,只得忍着尴尬参加。
    当天傍晚,除了在冬草场留守的,全都聚在村子的大广场。中间燃着火堆,长桌一溜摆开,烈酒,烤馕,奶疙瘩,还宰了几只羊。
    齁冷的天,吃一口肉,喷出一口白气,再喝一口酒,再喷,跟特么修仙一样。至于那匹狼,自然剁了吃肉,最大的一块就pia在顾玙碗里。
    “谢谢你救了我哥哥!”
    他正吃着,忽见一个大辫子姑娘来敬酒,皮肤也很黑,五官相对精致。
    “应该的,应该的。”他连忙回礼。
    “我叫阿依汗,欢迎你来我家做客。”
    妹子干了一碗酒,留下名字飘走。
    “哎,她怎么不敬我啊?”小斋特神奇,我手里还举着碗呢。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粗壮汉子凑过来,瓮声翁气道:“西日阿洪是我的兄弟,你救了他就等于救了我,谢谢!”
    说罢,他咕嘟咕嘟干了一大碗,也撂下一句:“听说你很勇猛,我喜欢勇猛的女人。”
    “……”
    小斋抽了抽嘴角,道:“他们村儿都这么夸人么?”
    正此时,外面有人跑过来,跟老者耳语几句。老者让他退下,有些不快道:“两位客人,他们去捡狼尸时,发现尸体不见了,我很抱歉。”
    “哦,或许是别村的人拿走了。”顾玙无所谓。
    “不可能,我们守规矩,谁打死的谁来取,不会乱动的,一定是外人。”老者很笃定。
    “没关系,首领都捉住了,狼群也报复不了。”
    他反过头安慰几句,老者才面色好转,又道:“狼身上最宝贵的就是狼牙,我让他们打磨好,明天交给你们。狼牙是有魔力的珍宝,你们会得到雪山神的保佑。”
    “呵,那就谢谢了!”
    俩人对这个还蛮有兴趣的。
    由于天气实在太冷,闹腾了一会就散场,天山派的事儿也没功夫问。
    俩人住在一个大婶家里,屋子不大,墙上挂着壁毡,地上也铺着花毡。
    那炉子烧的极旺,暖烘烘的热气从土炕上透过来,舒(nan)服(shou)的跟烙饼一样。
    他们并排躺着,和衣而睡,小斋抻了个懒腰,忽然来了句:“真烦!”
    顾玙闭着眼,也轻轻应了声:“正事要紧,先别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