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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笑我忘记带油壶了,否则真想试试你的嘴巴能不能挂上去。”
    “你又说我!”林嫣气得将脸撇到一边,重重哼了一声。
    “跟你开玩笑呢。”陆晋河收了笑意,朝院子里看了一眼,问道,“张晓佳回来有没有说什么?”
    林嫣摇摇头:“没有呀,我醒来的时候她就已经进屋了,也没出来过。不过我听爱珍说,张晓佳有些怪怪的,她为了给我出气,跟张晓佳动手,张晓佳也没还手。”
    说完之后,又恍然大悟:“该不会是你去找张晓佳说了什么吧?她是害怕你,所以才不敢还手的?”
    陆晋河对上林嫣亮晶晶的眸子,点了点头:“嗯,我去找了她,她承认她是故意不告诉你们熊瞎子的事情的。”
    陆晋河仔细思考过,还是不打算把那天麦田里是张晓佳和李浩峰的事情告诉林嫣了。他不愿意让张晓佳说的那些脏话,污染了林嫣的耳朵。
    张晓佳这种到了一定地步,为了拖别人下水什么话都说得出来的人。他自己倒是无所谓,他从来就不会把这种闲言碎语当一回事,可他不想让林嫣被风言风语中伤。
    “但是这种事情只要她不当着支书的面承认,我们也找不到证据,就算县里面派人来调查了,只要时间上控制得好,也没办法定张晓佳的罪,是吗?”林嫣将陆晋河没有说出来的话,补充完整。
    陆晋河颔首,认可了她的话。
    林嫣嗤笑了声,讽刺道:“我还纳闷呢,她怎么会突然转了性子,原来是做了亏心事怕夜半鬼敲门啊。不过也好,这件事也算是她留了个把柄在我手上,希望她以后可以继续安分守己吧”
    林嫣都快烦死张晓佳每天作妖了,跟个跳梁小丑一样。
    虽然每次都会被她打脸,但她真的好烦哦。
    最好是这样,陆晋河在心中想着,否则的话,他恐怕还得再去找张晓佳一回。
    两人不再提张晓佳这种扫兴的人,陆晋河叮嘱林嫣:“熊掌要保存一两年之后才能吃,你拿回去之后用草纸包起来保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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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晋河没有去告发张晓佳,而张晓佳也收敛了许多,没再故意惹是生非,让林嫣感觉清净了不少。
    最近几天,林嫣最高兴的事是她收到了远在农场的爸妈的回信,还有一包牛肉干。
    信里面的内容很简单,但是字字句句都掩藏不住作为父母的他们,对于林嫣这个女儿的思念和记挂。
    他们叫她‘囡囡’,这令林嫣的眼角不禁湿润,因为她在现实世界里的父母,也叫她‘囡囡’。
    囡囡的意思等同于宝贝,许多上海人都会称呼为自己的女儿为‘囡囡’,以示宝贝之意。
    可是她的亲生父母在她成年礼的那一天出车祸去世了,后来爷爷也没了,只剩下她一个人……
    放心放心,这件事情没这么简单,起点年代文霸总小陆不会白白让林嫣受这么大的委屈的,他还有后招呢!
    第42章 42
    信中为了不让林嫣担心, 还写了不少他们在农场的趣事,说农场的条件虽说艰苦,但是这里的人很敬重知识分子, 林爸爸还去农场的小学当了教师。这份牛肉干, 就是一个学生的家长送给他们的。
    上次林嫣寄的红菇酱他们收到了,味道非常不错, 问她是在谁那里学来的手艺,囡囡竟然都会做这些了, 当真是长大了。
    最后, 让林嫣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 照顾好自己, 有什么事可以找哥哥帮忙。长兄如父,父母远了, 哥哥一定会帮她的。
    不知道怎么的,或许是林嫣穿书久了,真的将自己当成了书中的林嫣。她看信的时候, 眼泪就没止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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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渐渐热起来,山上的五月泡也大范围的熟了。
    上回陆玉春送过来的五月泡看着多, 实际上做成了酱之后, 也就只有一小罐。是林嫣用野生蜂蜜做的, 她吃起来觉得味道还不错, 就没想着拿去卖, 直接留下来自己吃了。
    这次苏小满是狗蛋两个人, 也不知道跑了多少个山头, 两人一人拿着个竹篓子,摘了满满两个竹篓子,全都送到了林嫣面前。
    除了五月泡之外, 还有不少的野枇杷。
    野枇杷可比五月泡难弄,现在正是五月泡成熟的季节,多在山上跑跑,还是能找到不少五月泡的。但是野枇杷嘛,长在地上,得趴在地上仔仔细细的找,还真不容易。
    林嫣看着面前两个衣服和头发都被汗湿了的小孩子,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你们两个怎么摘到这么多的五月泡啊?这么热的天还往山上跑,也不怕有蛇。以后可千万别再去了,听到没有?”
    林嫣知道,苏小满和狗蛋都是好孩子,自从上回看电影的时候,她护了狗蛋之后,狗蛋就认下了她这个情,时不时的就跟苏小满一起,给她送点山上的东西。
    但现在山上蛇虫鼠蚁太多了,两个孩子漫山遍野的跑实在是太危险了,林嫣不太赞成。
    苏小满看看狗蛋没说话,狗蛋说:“我们遇到蛇了,不过我把蛇抓了,我把它拿回来了,打算下次赶集的时候卖掉。”
    林嫣朝他的裤腰处一看,果然发现他用来绑裤腰的绳子上还挂了个布口袋,之前她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现在明白了。
    果然是有能力保护苏小满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能抓蛇。
    见狗蛋还有打开口袋让她观摩一下的意思,赶紧摇摇头推却道:“不用了狗蛋,我怕蛇,你别给我看。”
    又道:“你们先坐会儿休息一下,我给你们倒点水喝。”
    苏小满和狗蛋接过水瓢喝起来,喝了第一口就愣住了,互看一眼又看看林嫣,都很奇怪这水怎么那么好喝,比加了白糖的水还要好喝。
    林嫣笑笑,说道:“里面加了我做的果酱,你们快喝吧,要是喜欢的话,等我把你们送来的这些五月泡做成果酱了,到时候也给你们送一些。”
    两个孩子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她,显然很是期待。
    第二天就是赶集的日子,这算是林嫣下乡插队之后,第一次遇上赶集。林嫣打定主意要去集市上转一转,感受一下氛围。
    在此之前,她做了一些野枇杷酱和五月泡酱,还有上回的醉蟹也可以吃了,给大家留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则是装起来打算卖掉。
    红菇酱是个好东西,这次去后山虽说差点被熊瞎子给吃了,但也的确收获颇丰,这次的量足足做出来四瓶红菇酱还有余。
    而且这次的红菇品相最好,一个个的又嫩又饱满,做出来的红菇酱,比上回的口味还要鲜美。
    林嫣给自己留下一瓶,一瓶还是打算寄给远在农场的父母,另一瓶则卖掉。
    赶集这天,一大早收拾了一下要拿去卖的和寄给父母的东西,还真不少。
    光是五月泡酱就有七八瓶,再加上两瓶野枇杷酱,腌笋,红菇酱,用个小包袱给包起来了,许爱珍帮她一起拿着。
    周爱梅看到她和许爱珍拿着这么多东西,惊讶道:“小嫣,你有这么多东西要寄给伯父伯母啊。他们有你这样的女儿可真好,不像我们,都下乡这么久了,还没往家里寄过什么东西。”
    现在买卖还不合法,林嫣不打算告诉她们实话。
    只是笑着点点头,说道:“情况不一样嘛。”
    今天去赶集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在临县这边,是一个月赶一次大集。小集也有,一般就是每个星期的最后一天,不过小集上的东西少,一般大家都爱去赶大集。
    大集上什么都有,听说还能看皮影戏呢。
    但也正因为如此,赶大集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哪怕他们早早的就起了床到村口等牛车了,可是牛车还是人满为患。
    连着错失两趟牛车,就在大家以为今天恐怕得走着去县城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拖拉机突突突突突突的声音。
    扭头看过去,只见大队上的那辆拖拉机开了过来,坐在驾驶座上的人正是陆晋河。
    林胜华坐在陆晋河旁边,朝着他们招招手,吆喝道:“我们得去一趟城里,正好能稍上你们,大家快上车。”
    几个知青们听到这话,原本消极的心情一下就雀跃了起来,欢天喜地地爬上了拖拉机。而提前上了牛车的人,纷纷感到可惜,要是他们再晚一点上车就好了,他们也能坐拖拉机了。
    毕竟拖拉机开的比牛车又快又稳当不说,还没有牛车上臭烘烘的味道,干干净净的,别提多舒服了。
    眼看着拖拉机后来居上,把他们牛车甩在了身后,众人的心中忍不住叹气。
    而知青们就高兴了,坐在拖拉机上叽叽喳喳的,说他们的运气可真好,没赶上牛车反而能坐上拖拉机。
    林胜华笑笑不说话,又看了正专心致志开车的陆晋河,只有他心里头明白,明明今天大队上是放假的,是他晋河哥见林嫣没赶上牛车,所以非要拉着他进县城再拉一趟货。
    不过,林胜华回头看了坐在林嫣旁边,不停说着等会儿要去集上好好玩一玩的许爱珍。
    笑了笑,他也蛮支持晋河哥这个决定的。
    林嫣坐在拖拉机的最内侧,感受着徐徐微风从手中穿过。
    她的这个位置离陆晋河很近很近,甚至都能看到他脖子后面的细小绒毛。再往后面一寸,有一道擦伤,林嫣微微拧眉,猜测这可能是上回在山上时,陆晋河为了救她时才弄到的。
    已经过去两三天了,伤口已经接了小小的血痂。
    林嫣心中有些过意不去,她当时只注意到了陆晋河手部虎口处的伤口,却没注意到他还有别的伤口。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林嫣看着陆晋河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脖颈上,那一抹殷红色,伸出手碰触了一下。
    动作轻柔,触感软糯。
    这突如其来的碰触,令陆晋河的身子为之一怔,他的身子微微僵住,握着方向盘的手却更加紧实了。
    这软糯的触感过于熟悉,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是谁。
    陆晋河的喉间滚动,咽下一口唾沫。然后微微侧头,朝林嫣看了一眼。
    林嫣对上陆晋河的目光,这才惊觉自己刚刚都做了些什么。她竟然在拖拉机上坐满了人的情况下,主动去摸了陆晋河脖子上的伤口?
    她有些心虚的收回目光,又回头看了一眼大家。
    还好大家刚刚都在听黄志勇说去年赶集的事情,没有注意到她这边的动静。林嫣松了口气的同时,注意到陆晋河的耳后根的颜色,慢慢的变得红了一些。
    她别开脸,忍不住抿唇笑了一下。
    “赶大集是热闹,人也特别多。不过人一多啊,那就什么人都有了。去年的时候,我跟队长他们去赶大集,就遇上个小偷,好家伙,那么瘦的小身板,还敢来偷我的东西,最后被我打了一顿,把他收拾的哭爹喊娘,保证下次再也不敢了。”黄志勇说得十分起劲,活生生像是茶楼里说书的。
    大家听得聚精会神。
    又听陈学文笑着说道:“也就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五岁。黄志勇一开始把他打了一顿,后来听人说家里爸妈都死了,就剩他和一个妹妹。村子里穷,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他背着他妹妹走了十几公里的路,才走到了县城,就想在这儿讨个出路。妹妹饿得受不了,他这才想到偷钱去给妹妹买吃的。”
    “志勇听到这话心就软了,让那孩子带着我们去看了他妹妹,发现是真事,志勇二话不说就把钱都给那俩孩子了,我们几个还凑了点钱,带那兄妹俩去国营饭店吃了顿好的。”
    原本是想好好说一说自己的英勇事迹,却被陈学文掀了老底。
    黄志勇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头,说道:“那两个孩子看起来是真的可怜,饿的跟皮包骨一样,尤其是那个小女孩,饿的睁眼睛都费力,要是你们当时在场,也不忍心就这么看着。”
    “咱们能分到临县插队,真算是运气好的了,临县这儿气候条件好,虽然是乡下,但土地肥沃,每年的粮食产量还不错,咱们都没饿过肚子。听那孩子说,他们村连喝水都要每天走十几里路,村子里连口水井都没有。去他们大队插队的知青,都不愿意待下去。”
    一番话听得大家陷入深思。
    现在的华国还是太落后了,有太多的山区穷得只能啃树皮。
    林嫣听得心中颇有感触,其实红星大队的粮食产量好,也是多亏了这儿的土地还算肥沃,再加上大家辛勤劳作的结果。
    现在是1972年,袁老将会在两年之后育成第一个杂交水稻强优组合优南2号,75年研制成功杂交水稻制种技术。
    可是,林嫣又清晰的记得,这是书中的世界。书里面,还会有袁老的存在吗?
    如果有袁老的存在,那是不是她的爷爷奶奶也会存在……
    就在林嫣心中胡思乱想的时候,拖拉机已经到了县城门口。
    陆晋河将拖拉机停下来,转过身来,看了正陷入沉思的林嫣一眼。她微微侧着头,露出姣好的面容和弧度优美的脖颈,肌肤在阳光下,白的好似会发光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