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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他现在的身家跟以前已经不能比了。他早就已经不摆摊了,在深城开了好几家店铺。店铺分了中高下三档,每个月发了员工的工资交了水电房租都能赚上不少钱。
    何弘超准备今年年底回家在家附近买栋房子,这样也能在回家的时候有个落脚的地方。毕竟现在侄女侄子都大了,他们家那栋别墅已经有点不够住了。
    这天何弘超照常从交易所出来,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做了个简单的饭菜吃,接着便出了门。
    他今天要去店里查账。
    头一个去的是他在大商场里租的档口,有二十多个平方,装修得很是豪华,里面卖的都是质量上乘的衣服,牛仔衣牛仔裤牛仔裙是他们店铺里的主打产品,店名叫西部牛仔。
    何弘超盘完帐,正好店里唯一的一个店员去了厕所,何弘超便在店里逗留了一会儿。
    一个穿着花衬衣的女孩儿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店的:“老板你好,我想问你下你们这里是要招人吗?”
    蹩脚的普通话,熟悉的乡音,何弘超抬起头:“是,我们这里招个导购员。”
    来应聘的女孩很紧张:“那老板你看我行吗?我能说会算,以前是在公园里上班的,也是给人家卖衣服的。”
    何弘超的店里需要两个导购人员,原本也是有两个的,可这个月人家辞职回去结婚了。
    公园里是一条街,里面有很多商铺,一到傍晚就热闹得很。何弘超的中档服装店就开在那里:“行,你试试吧。底薪三百,卖出衣服有提成,我们这里的衣服售价高,每卖出去一件提两块,多卖多得,你要是觉得没有问题,那明天就来上班。”
    三百块钱已经是很高的底薪了,女孩在公园里的服装店打工时底薪才一百块。一个月卖出去三千多的衣服提成才提五十块钱。
    实在是太低了,女孩不愿意干,这才往高档一点的地方走的。
    女孩眼睛一亮:“我干!”
    何弘超点头:“过来登记一下你的个人信息。”
    何弘超从桌子里拿出一份表格。
    女孩上前去填了,何弘超看了一下:“常春雨?名字不错,你也是高阳市的啊?我也是,不过我是德乾县的。”
    女孩没想到老板是老乡,当下也十分兴奋:“德乾县离我们家不远,我们家是包县的。我有个堂姐就嫁在你们德乾县了。”
    “那可真是有缘。”
    90年年底,何弘超回家过年时又带回了一个女孩。这次这个女孩跟上次那个不一样,在询问到彩礼时将早就跟父母商量好的数目说了出来。
    她要了666,很中规中矩的一个价格,何家没有不同意的。
    何弘超在别墅区附近买了一栋二层小楼。稍微装修了一下就能住了。这栋小楼就成了夫妻俩的婚房。
    何弘超结婚的这一天,何夏送了他们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又跟王海芳一起合送了彩电冰箱电视机空调这样的四大样,给足了常春雨的面子。
    常春雨家那边的亲戚看见何家这么重视她,满意得很。
    何夏自然是重视常春雨的,毕竟上辈子的后面那几十年,常春雨跟何弘超那么照顾她。
    这辈子何弘超兜兜转转还是和她在一起了,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那个累世的姻缘了吧。
    真好。
    93年,陆奶奶的身体已经很差了,在医院治疗了三个月后她走了,走得很安详。陆征能按照她的遗愿,将她带回老家安葬。
    办完葬礼,两个孩子要读书,便由彭文慧将孩子带了回去,何夏跟陆征能留下来处理后面的事。处理完事情回去的那一天,两人在镇上的饭店吃了一顿饭。席间,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来到范店门口的潲水旁,她可能是饿极了,捞起潲水里的东西就往嘴里塞。
    何夏看见那个女孩儿,如雷劈了一般。她快步走到那个女孩身边,蹲下身子,尽量用最柔和地语气问道:“小姑娘,你怎么吃这个东西,你父母呢?”
    女孩抬起头,看了何夏好久,道:“我没有父母。我饿。”
    何夏鼻子一酸:“你等等,我去给你拿点吃的,这里面的东西你不要吃了,不干净。一会儿肚子该疼了。”
    何夏回到店里,把饭桌上还没吃完的东西都中装进一个干净的大碗里,端到外面。
    女孩儿乖乖巧巧的在外面等着,吃饭时吃得狼吞虎咽。
    何夏想回到饭店里去,却怎么也挪不开脚。
    陆征能买了单,走到何夏身边:“怎么了?”
    何夏看着女孩:“我们把她带走好不好?”
    陆征能瞧了那个女孩好一会儿,轻轻地点了头。
    女孩吃饱了饭,何夏夫妻俩带她去商店买了衣服,领着她去宾馆洗了澡。
    吸完澡的女孩儿干干净净的,眉清目秀的,算算年龄,本来应该是十一岁的她看起来就像是七八岁的小孩子一样,瘦瘦小小的,可能还没朝朝长得壮实。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父母真的没有了吗?”
    今天是女孩子最幸福的一天,她终于不用再被打了,也不用吃潲水桶里那些带着怪味的饭菜了。她迟到了香喷喷的饭菜,穿上了以前想也不敢想的漂亮衣服,还洗了个香喷喷的澡。
    给她饭菜吃的漂亮阿姨还给她梳了头发,小姑娘在做梦一样。
    “我没有名字,我娘叫我死丫头。她去年生了个儿子,跟我说我是她抱来养的,在家里浪费粮食,就让我自己滚了。”小女孩儿抿抿嘴。
    何夏鼻子酸酸的:“那你平时住哪里?”
    女孩笑了笑,眼睛弯成了月牙:“我住在桥洞里,我见到了一块棉被,晚上盖着一点儿也不冷。”
    何夏摸摸小姑娘的脑袋:“好,你真棒。你去床上睡一会儿好不好?我跟你叔叔说会儿话。”
    小姑娘乖乖巧巧的点头。
    走廊尽头的窗户下,陆征能正在那里抽烟:“怎么样了?”
    “我让她洗了个澡。看起来舒服多了。她说,她是被父母包养的,后来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就被赶出来了。没有名字,平时她娘就叫她死丫头。”
    陆征能点点头:“那你打算怎么办?”
    何夏沉默了很久,道:“征能,我们养她吧。一看见这个女孩儿,我就感觉我跟她有缘分。”
    陆征能捏捏眉心:“夏夏,孩子不是只宠物,不是给一顿饭,给穿暖就可以的。咱们在朝朝暮暮的身上花了多少心思?再来一个毫无血缘而且已经这么大的孩子,你有信心养好吗?万一养歪了呢?”
    何夏抿着嘴,倔强地看着陆征能:“我想试一试。”
    陆征能直视何夏的眼睛,过了许久,他首先败下阵来:“那就试试吧。”
    “嗯。”
    下午何夏夫妻俩带小女孩去了一趟派出所,晚上回宾馆呆了一宿,第二天再去派出所,派出所已经核实完了小姑娘的身份,且她的养父母明确表示不愿意再养她。
    于是何夏跟陆征能很顺利的就领养了小姑娘。
    “以后,你就叫秀珍了,好不好?叫陆秀珍,你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从派出所出来,何夏牵着小姑娘的手道。
    这一天,小姑娘有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天,陆秀珍往后的人生都有了颜色。
    她永远都记得这一天。记得这一天的太阳,照在身上暖呼呼的。记得派出所大门口的松树,它可真绿啊,花坛里种的那些红色的黄色的花可真好看啊。还有天空,也好蓝,白云也那么白啊。
    这一世,何夏依旧如同上辈子一样的长寿。陆征能比她早走了几年。
    何夏闭眼时身边儿孙环绕,秀珍如同上辈子一样是个好姑娘。她懂得感恩,懂得知足,孝顺父母,友爱弟妹。
    上了大学后嫁给了同校的同学,夫妻俩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日子平淡而幸福。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陆征能的车行跟上了时代的脚步,开始售卖汽车,有以前的群众基础,生意也不错。
    后来陆征能又陆续的进军了好几个行业,生意越做越大,不说像里写的那样做个全国首富,也是个市里排的上号的企业家了。
    朝朝读的大学是经济管理,学成后出来接了陆征能的班,后来娶了一个合作伙伴的女儿。两人的婚姻也很幸福,生了一子一女。
    暮暮读了艺术学校,学的是画画,不缺钱的她一年里有半年都在全国各地采风,在三十岁那一年终于开了自己的个人画展。
    她的画风简洁明朗,擅长山水植物画,看了她的画,只觉得感受到的都是满满的希望。
    暮暮在三十三岁那年结了婚,对象是她的同门师兄,两人的是因为年纪到了,对方合适而结的婚,但婚后两人的感情却越来越好,等孩子出生了更是达到了顶峰。
    大家都调侃他们俩让里的先婚后爱都有了原型。
    何夏安详的闭上了眼,这一次,她再也没有了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熬了一个晚上,终于写完了。
    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感觉夏夏的一生也圆满了。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这章发红包,希望大家收藏一下接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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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豁。也不知道现在分手来不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