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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快到饭点了,两人从书房出来,经过此处时,正好听见他们仨人的对话,就驻足听了一会。
    高绪皱着一张小脸道,“可是,如果以表叔爷为奋斗目标的话,我怕我这一辈子都追赶不上他的,更别提超越他了。”
    他的话让众人一愣,“难道你崇拜陈安和,是打算有朝一日超越他打败他?”
    小孩一昂首,“当然!”
    她外祖父闻言,大笑,“哈哈哈。好,有志气!”
    沈繁花有些哭笑不得,原来在小家伙这里,偶像,就是用来打败和超越的。
    接下来就是午饭时间,午饭的时候,她大舅从衙里回来了。
    她大舅个性温和端方,饭前和她聊了几句,见她一切都好,便放了心。
    午饭很丰盛。都是一家子骨肉,他们也没有男女分开坐什么的,而是大家都上了桌。
    这回,沈繁花带来了不少豆制品,并附上了做法,甚至带了一个厨房同行。所以今天的午饭都是新式菜肴为主,另外还有几道是高家自己的菜谱做出来的拿手菜,满满地摆了一桌。
    对桌子上的菜,每个人都各有喜好。比如高绪酷爱那道上汤鱼丸,她外祖父外祖母则对两道豆腐菜赞不绝口,她三舅则是对豆鼓鱼情有独衷……
    那道酸菜鱼深得胖子表弟的喜爱,这一大盆酸菜鱼有一大半入了他的口。
    看着吃得满头大汗的他,沈繁花朝她外祖母看去,肥胖会影响那方面发育的事她已经私底下和她提了,只见此时她外祖母看着胖子表弟笑得一脸慈祥。
    沈繁花顿时觉得胖子表弟有点可怜了,忍不住拿公筷给他夹了一只鱼丸。
    “谢谢姐,姐你也吃啊,别客气。”胖子表弟尚不自知他的悲惨日子已经预定发货了,见他表姐给他夹菜,还笑得傻呼呼的。
    沈繁花暗算摇头。
    造吧,甩开膀子造吧,明天开始你就没法那么恣意了。希望下次再见时,她见到的是一个瘦瘦的精神小伙。
    饭后,沈繁花去她的院子里歇了一觉,醒来后又陪着外祖母等人聊了一会,吃了个下午茶。
    傍晚左右,她就归家了。
    看着她三舅妈给的两车回礼,沈繁花总结了此次走亲戚的表现,那就是完美。
    第三十一章 和离第九天。
    就在沈繁花和她外祖父透露景熙帝会拿豆制品做点事之后没多久, 京城东南西北四个城区就各开了一间豆腐坊,专卖豆浆、豆花、豆腐、豆干、豆皮等新鲜吃食,其他新品陆续在增添。
    这等吃食, 还未见过, 倒让京城的百姓们瞧了个新鲜。而且皇城根儿的老百姓,不说手头宽松与否, 那都不是亏待自己的主儿,都打算买点儿尝尝鲜。况且东西不算太贵, 可用钱买, 也可以拿食粮来换, 每种换法都有规定。
    这回官府办事也老练, 四店开张的时候,直接开了一席, 这一席上座的都是京城有名的老饕,席上的菜肴自不必说,所取食材, 全部都是来自店里。
    嫩豆腐炖鱼汤,老豆干炒肉, 豆皮炒三鲜或者豆豉蒸鱼等等十来个菜, 都是极为美味的菜肴。吃得这些老饕满嘴留油, 个个都是腆着肚子走的, 逢人便夸这菜肴好吃。
    老百姓们眼睛也不瞎, 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 吃得都走不动路了, 说他们是托谁信啊,这也太卖力吆喝了吧?
    老百姓们发现,豆腐坊里有卖未加工原材料的, 也用卖熟食的,端看个人选择。
    官府给出的说法里,香浓带甜的豆浆营养高便于吸收,对孩子长身体有好处,非常适合孩子。豆腐脑娇嫩软滑,根据各人口味不同,可做甜口可做咸口,无论哪种口味都非常美味。大酱用法多多,可拌面,可炒肉,可……总之用处多多。还有酱油,自打出世以来,就没有不好卖的。
    不用说,豆腐坊的生意那叫一个好,每天豆腐坊外排队的人络绎不绝。
    豆浆豆腐豆干等物,深受京城工薪家庭的喜爱,而底层老百姓则更偏爱豆豉、大酱等物,因为它们真的很下饭啊。
    不管是豆豉还是大酱,放点儿辣椒、大蒜,和薄荷或者紫苏一炒,那味道老霸道了,有肉的话,再搁一点,那滋味儿真是太美啦。
    程城是京城人士,家住四里胡同,家里经营着一家布庄,算小有资产。他打小是他祖父带大的,他对他祖父很依赖。都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今年他祖父迈入八十大关,对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动乱的老百姓而言,算得上是人瑞了。
    在程城看来,祖父长命百岁那才叫好呢。
    只是他近来又掉了仅剩的两颗牙,只剩下光秃秃的牙床,吃啥啥都不行,所有食物都嚼不动,每天只能喝点肉汤稀饭。可同样的食物吃多了也会腻味的呀,而且食物炖得太软烂又失了原来的味道。这不,这两天他家老爷子正闹脾气不肯吃东西,这可将他们一家子人急死了。
    正巧,官府经营的豆腐坊开业了,尝过鲜的一位朋友告诉他新出现的豆腐特别适合他祖父这样牙口不好的老人吃,让他去换了一些回来炖老爷子试试。
    程城听了,二话不说,拿了钱就直奔离他家最近的豆腐坊。
    听说豆浆营养好,买:看到豆腐脑儿不错,买:卤豆腐颤颤巍巍,看着如膏状一般入口即化,买:熟食区那叫豆豉的吃食,味道太霸道了,买!
    一路买买买下来,等他回过神,发现他几乎将豆腐坊的新鲜玩意儿都买了个遍,当下汗都出来了,赶紧捂着钱兜子离开。
    而这些新鲜吃食也不负重望,深得他家老爷子的喜爱。
    京城里,像程城这样的人很多,豆制品也逐渐走上京城百姓们的餐桌,成为他们的日常饮食之一。
    今年需要应付冬季,国库财政紧缺,
    等来年国家没那么困难时,这些豆制品的作法会一一免费教给老百姓们的。
    有利于提升百姓们对大周的认同感,
    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
    暂时不能公开。
    暂时不能公开,也就是说,将来会公开咯?
    豆豉
    铁柱是距离京城十里地外白云村的人,他打小命苦,父母兄弟都死于战乱,他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他这二三十年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只觉得这日子没啥盼头,苦闷得很。
    以前乱世,活命难,吃饭难,过的都是今天不知明天的日子。
    这两年新帝统一了天下,倒好过一些了,他也在隔房长辈的张罗之下,娶了一房妻子。但日子嘛,也就那样。而且今年听说很多地方发生干旱,粮食欠收,他们这地儿,收成也不如以前。
    秋收刚过,官府将税粮一收,缺粮的情况就初见端倪,村民们看着交完税后为数不多的粮食都开始勒紧裤腰带,每顿只吃个半饱。然后进城打短工的汉子也多了,他也是其中之一。这样一来能得些银钱,二来也能给家里省点口粮。
    他是幸运的,刚进城就遇到沈家的玻璃作坊招工,管吃管住,每个月一两银子。每个招工进去的人,都得签下啥保密协议,不会写字的,就让人给念一遍,然后还愿意留下干活的就按手印。
    这些都不算什么,他们卖力干活,主家给饭吃给工钱,对他们来说就是顶顶好的了,哪会去泄秘做一些对主家不利的事呢。
    在此之前,铁柱他从来不觉得吃饭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情。他不是没吃饱过,但,也就那样吧。
    可来了沈家的玻璃作坊后,比在家里好一点,至少顿顿管饱。但是后来不一样了。不仅粗粮馒头饼子,糙米饭管够,一勺青菜不变,多了半勺子大酱,有时大酱会换成豆豉,他们偶尔能从里面吃到一点肉沫。那大酱和豆豉的滋味咸香辣俱全,真是太下饭了。而且每顿饭还有几个大桶装的紫菜蛋花汤,这汤随便喝。
    他们非常期待每一顿饭,觉得在沈家作坊干活的日子是神仙的日子,只希望这工期不要那么早结束才好。
    关于大酱和豆豉,他们中有人偷偷问了个小管事,对方说这是官府折腾出来的新鲜吃食,价格不贵,如果他们需要,等结了工钱,自己就能去买一些。
    至于他们每天吃的那些,是他们主子做主给他们加餐的。
    铁柱他们听了,都很感动。干活也变得非常卖力,不吝啬力气。
    豆制品的爆卖,沈繁花略知一二。
    看到豆制品为人们所喜爱,府中的人都与有荣焉,要知道,这玩意还是他们主子折腾出来的呢。
    这代表着景熙帝的收粮行动在稳步地进行着,一切都是为了今年的寒冬做准备。这样挺不错的,人们对华服美食的喜爱,只有手头宽松的人才会去豆腐坊消费,这么做也算某种程度的劫富济贫吧。
    这日,玻璃作坊那边给她送来了一件成品——一片玻璃,她要的镜子还没影。
    沈繁花看着,虽然成品还很粗糙,但透明度已经勉强足够用于大棚蔬菜的种植了。目前琉璃作坊就建在她那大庄子边上,到时搬运起来也方便。
    看着这玻璃,她不免想到了景熙帝,她想起之前在长公主的品秋宴上答应过要送他一件礼物的。虽然说,当日她送礼物的由头已经消失了。
    许君哲调离京城,他先前负责的拍卖会自然流产了。
    京城的闺秀夫人们现在都怕和他扯上关系,宁愿拿真金白银自赎,也不愿意让自己的画作或者首饰等物落在许君哲手里。
    如此一来,这个一开始声势浩荡的拍卖会就夭折了,连换人接手都没必要。
    但是呢答应过的事还是做到的。她沈繁花虽不是君子,却也不是那等言而无信之人。
    于是她给景熙帝写了一封信,邀请他一起到她的庄子上参观玻璃作坊去。信送出去之后,沈繁花托着香腮,不无奢望地想,希望她送上的玻璃能让他消消气吧。
    皇宫
    “皇上,皇上,沈主子给你来信了。”拿着信,魏大志脸上笑开了花。
    沈繁花一直都知道她身边有景熙帝的人。她觉得,如果对方只是在暗处保护她的话,功能太单一,利用率也太低了,价值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这对对人才而言,也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而浪费是可耻的,于是她便将通信的任务给安排上了。
    看着手里的信,景熙帝先是一愣,等拆开看完,便感到心一暖。在他有限的认知里,他以为他那天拂袖而去之后,她定然是无所适从,或者恃宠而骄,等着他去哄的。没想到她会主动给他来信,还要实现当初给自己送礼的承诺。
    这段日子他忙得很,根本没时间去想那个让他堵心的丫头,也不是没想起,躺在龙榻上的时候,难免会想起。
    一开始只觉得棘手,她那想法,荒诞不经。虽然这些年,因为战乱,百姓们于男女一事上的想法开放很多,能接受寡妇再嫁,也有女户招婿,但她的想法,太苟且了。传出去,于她于沈家名声有碍。
    最初的时候,一想到这,他就头疼。头疼的同时,又担心那胆大妄为的小家伙指定转头就给他找了个男人抬进府。所以就示意魏大志让那边的人盯着,所幸这段时间她还算乖巧。
    事缓则圆,或许那丫头说得对,这事又不急,他们完全可以慢慢来。景熙帝当时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后就投入了忙碌之中。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空闲的时候他也想了很多。
    这些年他一心扑在政事上,于男女□□上清心寡欲了很多。一般的女子很难撩得动他起那心思了。
    但那丫头吧,以前对她怜惜为主,更多是一种责任,后来不知什么时候起就变了,不知不觉中将她当成一个女子来看,对她动了那方面的心思。
    一想到他拒绝之后,会有下一个男人,有可能像许君哲那样薄待她甚至苛刻她,他的心里就很不舒服。
    再思及,会有下一个男人,对她做尽亲密之事,他就更不舒服了。
    瞧,她过得好,他开心又不开心,她过得不好,他更不虞。
    如此矛盾,还不简单明了么?说白了,就是她的幸福和悲剧,都是由别的男人所给。
    他介意的,也只是这一点吧。他当然是希望她苦尽甘来,一直幸福。却又忍受不了另一个男人与她亲密无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最终的结论,便是唯有将她纳入他的羽翼之下,他才会安心吧。
    看着手中的信,景熙帝的目光落在窗外的水鸭上。或许他应该想开点,宫里也不是什么极乐窝,甚至连太平都做不到,没必要将她拘于此地。
    景熙帝十几年的戎马生涯,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离别,本就不是优柔寡断之人,将利弊衡量清楚,便在心中有了决断。既然放不下,那就不放手了。
    她想要个孩子,那就给她,她不想进宫,那就不进。
    他一介帝王,总能护她个周全。
    本来这江山,就有他们沈家的功劳,她合该一生喜乐的。
    第三十二章 和离第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