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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李势顺着面前这位沈总的目光望过去发现,前面很远的地方,有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往镇中心走。
    一男一女,背影清瘦,看着还挺相配,李势直接主观将那俩人当作一对情侣。
    且为了顺应眼下的谈话内容,他还给那对情侣加了一个前缀。
    “沈总,你看前面那一对情侣,瞧着眼生,估计是来镇上旅游的,这会儿虽然是旅游淡季,但是镇上的那些民宿和宾馆也很少有空房间。”李势为了宣传,真是一点夸张都不放过。
    谁知沈朝渊在听到他那噼里啪啦一长串话后,原本淡漠的脸突然冷了下来:“你怎么就确定那俩人是情侣?你认识?”
    这一路上来,李势的嘴不知道说干了多少次,换来的最多的就是沈朝渊的几个‘嗯’、‘好’。
    其他的都是他那位助理代他和自己交谈。
    沈朝渊突然这么厉色起来,李势有些忐忑,他不知道刚才的话哪里出了问题。
    他不就是‘就地取材’一下,难不成就这么巧,前面俩人刚好是沈朝渊认识的人?
    李势当然觉得这种巧合不存在,只是这再开口,到底不如之前那么侃侃而谈:“沈总,我方才只是猜测,因为往年来这的情侣还是占大多数的,方才前面那一对,瞧着背影和往年那些情侣没太大区别,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沈朝渊视线移开,冷冷地睨了一眼身旁的男人,语气莫名:“所以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就默认他们是情侣了?”
    李势以为这个问题在他解释完以后,就会这么揭过去,从未想过对方居然会揪着这个甚至都算不上实质性的错误点上不放。
    这还是传言中的那个格局长远,手段了绝的商场传奇吗?
    李势不禁对自己所了解到的消息感到深深的怀疑。
    最后,在沈朝渊凉凉的注视下,李势搓了搓微湿的手心,忐忑回应:“那沈总您觉得?”
    “我觉得他们不认识。”沈朝渊默了默,开口。
    等了半天的李势:“......?”
    他再次抬头,看了一眼远处即将转弯的俩人,即使背景模糊,他也能看出来俩人时不时对视言语,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可这怎么看,也不像是两个陌生人该有的状态啊。
    苦思了半天的李势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沈总,您...是不是认识前面那俩人?”
    好像除了这个答案,他实在是想不到其他的了。
    “不认识,我只是在合理陈述某个可能的事实。”沈朝渊依旧冷着一张脸,只是目光在望向前方的时候,眼底闪过一抹异样。
    李势在面对这样的沈朝渊,只想到了一个形容词:死鸭子嘴硬。
    第21章 去爱该爱的人。
    关于南市的这个旅游项目, 沈氏很早就做过了调查,准备接触。
    而沈朝渊这次过来就是彻底敲定投资合同以及后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会在这里, 在这条街上,遇见了明笙和...那个男人。
    他们是来旅游的?
    再结合方才李势说的‘来这里的多半是情侣’这句话, 沈朝渊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难看。
    所以甩了他以后,这么快就和别人在一起了。
    沈朝渊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一种闷躁感从他心底浮起。
    那种感觉很不好受, 他此刻就如同被线拉扯着的风筝,掌控不了自己。
    李势不知道他心中所想,还差点以为是他方才在心底的吐槽被其发现了。
    不管怎样, 他是没打算再和这位沈总争论刚才那对到底是不是情侣这件事,既然这位沈总觉得不是那就不是, 眼下还是拿稳投资最重要。
    于是当下李势就将话题引到了环保方面的问题。
    晚上,初母做了一大桌子的菜,都是明笙和林述言爱吃的, 初父甚至开了自己珍藏多年的酒, 依次给明笙和林述言倒上一杯。
    初母在一旁劝着:“行了行了,笙笙哪能喝这么多。”
    初父躲开妻子拦着的手,非要给他们倒满:“这酒啊,我珍藏了好多年, 以前是打算留着杳杳订婚结婚的时候拿出来的。”
    明笙捧着酒杯的手一顿,她看向身旁的林述言。
    紧接着初父叹了口气,眼底闪着泪光:“可惜了,杳杳没这个福分,她以前就和你们两个玩的好,这杯酒你们替她喝了, 就当我们的杳杳已经嫁人了。”
    初父这话,除了表面这层含义,更多的还是想告诉林述言,过去的事儿就算过去了,别那么犟。
    林述言垂着眸,看着面前杯子里的酒,一言未发。
    他当然听得懂初父的话中意,林述言到现在都记得,八岁那年,隔壁忽然搬来了一家新邻居,邻居家有个小女孩,扎着两只羊角辫,一见到他就冲他笑,脸颊两边是若隐若现的梨涡。
    母亲告诉他说,那个妹妹身体不好,让他以后多照顾着点。
    当时的林述言望着小妹妹天真的笑容,当下便重重点头答应,于是这一照顾就是十一年。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只有这十一年。
    他原以为自己会照顾她一辈子的。
    就这样,初父和林述言俩人就这么碰杯,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不知道过了几巡,饭桌上的气氛忽然就这么沉重下来,初母抹了抹眼角,然后找了个了话题:“笙笙啊,你把老房子卖掉了,你们现在住哪啊?”
    明笙及时回答:“我租了两套对门的公寓,阿言就住在我对面那套。”
    初母闻言点点头,但还是有些不放心:“要不然直接找一个安全性高的小区,我和你干爸出钱给你买一套,就当是给你的嫁妆。”
    明笙怎么可能答应:“干妈,不用这样,我有钱的。”
    初母坚持:“你的钱是你的,上次你打过来的钱我没花都给你存着,留着你以后嫁人了,给你添嫁妆,你放心,一套房的钱我和你干爸还是出得起的。”
    初母在说到嫁人的时候,目光瞥向了明笙身旁的林述言。
    明笙自然感受到了这两天他们试图撮合自己和林述言的意图,可感情从来就不是能勉强得来的。
    更何况她不想就这样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思。
    如果这段情意被挑明,让她以后如何面对杳杳,而他肯定也会慢慢疏远自己。
    现在的她尚且还能待在他身边,就算不能在一起依旧可以天天见面。
    这样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爱和喜欢都非要得偿所愿。
    明笙怕林述言察觉,只好找了个理由挡了初母的话:“干妈,我才刚分手没多久,嫁人还早着呢。”
    初母被她这句话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直到身边的丈夫暗地里碰了碰她的胳膊,她才反应过来:“笙笙你什么时候谈的男朋友,怎么也没和我们说过?”
    明笙弯唇笑了笑,以此来冲淡眼底的苦涩:“大二谈的,毕业分的手。”
    寥寥一句,将她和沈朝渊的那三年略过。
    “怎么会分手?是不是他对你不好?你和我们说,我们去找他!”
    初母一直很心疼明笙这个孩子,从小就那么苦,一听到俩人已经分手了,她下意识就代入是对方做了对不起明笙的事情。
    明笙余光瞥向身旁已经有些醉意的人,心中那股担忧渐渐放下,她语气平淡地回了初母的话:“没有的干妈,他对我很好,是我提的分手,总是放不下某些过去。”
    初母听了,跟着叹了一口气,有时候她真觉得是造化弄人。
    明笙说的那些过去,初母当然都懂,只是心照不宣而已。
    林述言彻底醉了,明笙联合初母一起将人抬回了客卧。
    醉了酒的男人,脸颊微红,多了些许稚气。
    明笙坐在床沿,望着床上的男人,内心泛着苦涩。
    他应该很想杳杳吧,比她还要想。
    窗外月光倾洒,照的窗前人影孤寂。
    ——
    从南泞镇回来以后,明笙和林述言便去了一趟新悦影视公司。
    直到去了才知道,林述言那天去谈合同的时候,连同她的那份经纪人合同也一并谈拢了。
    这一趟过去,她只需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好。
    名字落下最后一笔,明笙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男人,心中微动。
    他总是这样,将一切处理得分外妥当。
    只要在他身边,明笙从来没有担心害怕过,因为他总是站在她前面,将一切不好的因素一一剔除。
    他就像一个大哥哥,无条件地保护着她。
    这么多年来,一直如此,只是她没有管控好自己的那颗心。
    年少的心动,来得如此简单,却也这么深刻。
    新悦的总裁姓唐,全名唐灿理,听说是刚刚接手他父亲的这家影视公司。
    这家公司果然如林述言所说的,在连续扑了好几部影视剧和电影作品后,只剩下一个空架子了。
    他们和新悦签的是三年合约,别的艺人一般至少都是五年起步,这还得是小有名气的艺人才有的待遇,那些在娱乐圈查无此人的大多数都是十年合约。
    而明笙他们之所以可以选择三年,是因为他们手里握着三部小说的改编版权。
    杳杳当年在小说网站写的那三部作品所有的版权都被林述言买了下来。
    唐灿理将人带到自己办公室,中途路过茶水间,明笙瞥见里面有个女生抱着一摞资料,却还在那准备咖啡。
    “随便坐,别客气。”唐灿理长了一双桃花眼,招摇得很。
    明笙俩人刚坐下,就看见有人端着几杯咖啡进来,正是明笙方路过茶水间看见的那个姑娘。
    “唐总,这是您的,没加糖。”女生将中间那一杯移到唐灿理面前,另外两杯递到明笙和林述言手中。
    明笙接过后道了句:“谢谢。”
    林述言也朝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
    女生长了一双小鹿眼,水汪汪的。
    面容单纯,让人看不出真实年纪。
    明笙总觉得从哪里见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