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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民国成为魑魅魍魉之主[穿书] 第59节
    霍逍:“舅舅与姚书记相识,我代舅舅来庆贺姚书记女儿的生日。”
    “哦,原来是这样。”
    “不知小舅舅什么时候有空闲?”霍逍低声道:“舅舅一直惦记着要请你和二爷吃饭。”
    之前简初柒忙于入学,这请客吃饭就往后移了。
    简初柒:“等姚家的事情过去之后吧。”
    “姚家?”霍逍闻言一愣,推了推眼镜问道:“姚家有什么事情?”
    简初柒:“一会儿你就知晓了,是姚兰兰的男朋友。”
    霍逍挑眉,他倒是未曾听说姚书记的女儿有找一个男朋友,难道是要在这次宴会上介绍?
    那么,姚兰兰有男朋友这件事情,姚书记知道吗?
    而听小舅舅这番话,姚兰兰的男友有问题?
    这时,桓慕琛打量完霍逍,挤眉弄眼,不怀好意地凑近道:“你管我七哥叫小舅舅,那是不是也得管我叫舅舅?”
    霍逍瞥他一眼,皮笑肉不笑道:“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各论各的,但三少爷若是想听我叫一声也未尝不可。”
    “不过长幼有序,二爷那里我还未曾叫上一声,怎么能够先叫三少爷,不如我先去和二爷说一说,再回来叫三少爷,如何?”
    桓慕琛:我看你是想拿我哥压我吧,呸,戴眼镜的心思都深,哼。
    稍后,姚兰兰精心打扮,穿着一身淡黄色/鱼尾长裙,挽着姚书记的胳膊出现,她头顶还戴着一个小巧的水晶皇冠,头发成卷散落在肩膀处,模样漂亮。
    简初柒瞧见姚兰兰与姚书记说了什么。
    之后,何家俊便出现在姚书记的面前,姚兰兰在为两人介绍。
    他小声道:“姚书记的妻子……”
    霍逍:“他妻子早亡,一个人将姚兰兰拉扯大,姚书记这人不错,他妻子是位大学老师,在他妻子去世后,姚书记不仅一直未娶,还成立了一所慈善基金会,专门资助上学困难的孩子。”
    “早年间,我舅舅初到上海创办家业,也曾受到过姚书记的帮助,他这人不求回报,听说近来还打算去偏远山区创办学校,目前正在筹集资金。”
    简初柒点点头,再次仔细看姚书记的面容,眼底似是闪过一道金芒。
    随即他若有所思道:“不错,是有些功德在身,人还行,倒是可以帮上一帮。”
    倘若人不行,他又何必费这事。
    姚书记不是那种极为看重门第的人,所以对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他不会嫌弃他的出身低、更不会嫌弃他的职业只是一家普通的银行职员,但总有种女儿长大、也是到了要找男朋友的时候的惆怅感。
    虽然有些突然,女儿想要在宴会上正式介绍这个男朋友,但姚书记总不会在生日宴上驳了女儿的面子。
    他对于何家俊并不熟悉,往后少不了要考察一番,可今日,不妨就先随了女儿的愿。
    姚书记也是过来人,知晓女人恋爱一旦上头,那有时候可是不管不顾的,如果他不同意,估计兰兰就要同他闹了,可不会管今天是她的生日宴。
    唉,这个女儿真是被他宠坏了。
    姚书记无奈想着,随女儿的意愿,在一番感谢各位宾客后,介绍了何家俊的存在。
    结束语完,简初柒、桓慕琛、霍逍三人上前,霍逍送上礼物,表达对姚兰兰的生日祝福。
    “谢谢。”姚兰兰脸上是幸福甜蜜的微笑,一手挽着男朋友,一手挽着父亲,人生没有比这时更好的了。
    何家俊也对霍逍笑了笑,握手,算是认识一番。
    在简初柒等人没走前,又有两人走了过来。
    “生日快乐啊,姚侄女。”这人略微秃顶,身材肥胖,个头还矮,可看他穿着打扮,一手戴着金戒指,还夹着一根雪茄,胸前别着金链,明显非富即贵。
    他旁边有一位身材姣好,穿着红衣长裙的女郎,头发是很时髦的那种造型,戴着网纱,额前有波浪卷,红唇、红指甲油,踩着高跟鞋,个头都比她挽着的男人高,打扮不可谓不妖娆性感。
    看见来人,姚兰兰笑容一顿,才又表情如常道:“谢谢,鲁伯父。”
    简初柒的眼神自这位“鲁伯父”的身上一扫而过,然后看向挽着他手臂的性感女郎,眉头一挑,眼底闪过一丝兴然。
    而在对姚兰兰表达祝福后,这女人竟与霍逍搭上话。
    “霍少爷,没想到在这儿见到您。”徐瑶娇笑道。
    霍逍还未说话,这位鲁伯父道:“差点忘了,霍少,这位可是你们歌舞厅的台柱子,红玫瑰,我可是包下她两个月。”
    “不得不说,霍少,你们舞厅的美人儿可真是不少,尤其红玫瑰,真是伺候的我……”
    “咳咳。”姚书记咳嗽一声。
    鲁伯父自知在小辈面前失言,尴尬一笑:“瞧我这张嘴,侄女可千万别介意,你鲁伯父我就这点爱好哈哈,你们聊吧,我们就先去那边了。”
    说罢,他拦着红玫瑰、也就是徐瑶的腰离开。
    这会儿不得不提何家俊和徐瑶的演技,明明昨晚两人又上过一次床,可此刻却表现的格外陌生,丝毫不认识对方一般。
    在鲁伯父和徐瑶走后,姚兰兰的脸色忍不住沉了下来。
    她搂着姚书记的手臂说道:“爸,下次您能不能不要请鲁伯父来了,你看他,我的生日宴会上都要带女伴,还是、还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舞女,低俗、不要脸。”
    在她面前说那种话,真是分不清楚场合。
    姚书记无奈道:“你鲁伯父是官场的人,大人有时候做事可不能随心所欲。”
    下次他若是不请,不就是下了姓鲁的面子,有道是小人难防,何必为此得罪人呢。
    “好了,兰兰,忍一忍。”
    何家俊也劝道:“是啊,兰兰,没必要为这种人生气,高兴点,这可是你的生日宴会。”
    姚兰兰被两人一哄,脸上的笑容才又浮现出来。
    简初柒把霍逍拉到一旁,道:“那位红玫瑰是你们舞厅的舞女吗?”
    “是吧。”霍逍道:“我不常去舞厅,通常都是我舅舅的手下在管,对一些舞女不太熟悉,不过红玫瑰这个名字……”
    “近日确实在舞厅挺受欢迎,估计是我去过一次,她记下了我。”
    对于一些女人的曲意奉承、刻意迎合讨好,霍逍早已习惯,也没有觉得红玫瑰认识他奇怪。
    简初柒:“我和你讲哦,她认识何家俊。”
    霍逍推着眼镜的手一顿:“认识?小舅舅,你的意思应该不止是认识吧?”
    “没错,他们两个应该是那种关系。”简初柒两手握拳,大拇指竖起,指腹相触点了点。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面相。”简初柒道:“两人应当近两日亲密接触过一番,眉眼泛/春,桃花业障联系颇深。”
    “何家俊并非良人,他、还有……”
    他将那天在书房的话说了一下,道:“你最好注意一下这个红玫瑰,看她都与哪些人接触,再者,你帮我一个忙。”
    “好,小舅舅你说。”霍逍道。
    简初柒:“金哥既然与姚书记的关系不错,想必也不忍心看到姚家日后破败,你帮我告诫姚书记一番,让他去查一查何家俊和红玫瑰两人,最好能够逮住他们的小辫子,好让姚兰兰尽早死心。”
    他毕竟与姚书记并不认识,拜托霍逍,一来霍逍的话语在姚书记那边有分量,二来,红玫瑰还是金爷舞厅里的舞女,也关系到霍逍,他亲自与姚书记说出这事儿,姚书记不会不重视。
    “可以。”霍逍点头。
    这不过是个小忙。
    倒是若红玫瑰以及她背后的人敢借他们的舞厅做些什么事情……
    霍逍眯了眯眼睛,这事儿他回去就和舅舅说一声。
    霍逍的行动迅速,第二天他便打了通电话到桓家,说这件事情他已经告知姚书记,姚书记表示一定会调查清楚,不可能让他的女儿被男人蒙骗。
    简初柒:霍逍办事真靠谱啊。
    但这件事情也不能急,毕竟谁也不清楚他们组织背后的势力到底有多少人,摆在明面上的已有秦梦、何家俊和那个红玫瑰三人,背地里说不得人数更多,可能还会牵扯一些别的势力,在不做好准备之前,不能打草惊蛇。
    而没两天,简正德又独自一人来了桓家一趟,表示清明在即,要回绥城那边祭祖,希望简初柒和周玉兰能够回去。
    这一次,简初柒同意回去了,他表示明早就和周玉兰回简家。
    “好,家里已经准备出你和玉兰的房间,明早我来接你们。”简正德喜道。
    桓慕珩:“这就不麻烦简先生了,明天一早,我亲自送周夫人和七七回去。”
    他来接儿子有什么麻烦的?简正德干笑了下。
    但他并未拒绝,桓二爷亲自相送,这代表着他非常重视他这个七儿子。
    而桓二爷到简家的消息一传,这对他们简家也有利。
    所以简正德忙笑着感谢,之后便出了桓家。
    简初柒:“正好清明祭祖回绥城,我要看一看那个祠堂。”
    本来简家的老家是在玉石村,但简家早已搬离玉石村许久,已经几代下来,祠堂便很早前就迁到了绥城。
    而上海毕竟不是绥城那种小地方,简正德打算在上海完全扎根定下,再慢慢将祠堂迁过来,以至于这次祭祖,他们还得回去一趟。
    借由这个机会,简初柒打算查一查当初这件事情背后的隐秘。
    他想起什么,问道:“二哥,你要祭祖吗?”
    桓慕珩:“嗯,拜祭一下父亲即可。”
    “哦,那我离开上海,岂不是那段时间都见不到二哥。”简初柒一下搂住桓慕珩的胳膊蹭了蹭。
    桓慕珩:“七七若是舍不得二哥,便不回简家了。”
    “不行啊,我得让我娘彻底与简正德断绝关系,得回去才能操作一番,而且,我去绥城有点事情要做。”
    简初柒松开搂着桓慕珩胳膊的手,捧着脸开始苦恼,简家这一家子啊。
    桓慕珩一手绕过简初柒的后背,揽过他肩头,让人靠了过来。
    简初柒也不见外,直接靠在桓慕珩的胸前,舒舒服服地放松身体,他还拉过桓慕珩的另外一只手,把玩着他修长的手指。
    “二哥祭祖只需要半天,可以跟着七七一同离开。”
    “真的可以吗?”简初柒惊喜地抬起头问道。
    他的鼻息喷洒在桓慕珩的喉结处,令那里控制不住地滑动两下,以至于嗓音都低哑不少,“嗯,真的。”
    “那太好了!”简初柒毫无所觉,开心地反手抱住桓慕珩:“有二哥与我一起,我就不用只看着简家人的那些脸了,还是二哥的脸好看,养眼。”
    “七七更好看。”桓慕珩忍不住笑了笑,伸手捏了捏他的脸颊,肉肉的,手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