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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
    相反,牧锦提议的林中婚礼倒是被采纳了。
    婚礼当天,会在顾园的后山里摆出仪式现场,因为那里有一棵树龄不知几何的古橡树。这棵古老的橡树起码经历过了华国三四个朝代之久,也经历过了无数的自然灾害,至今依然屹立不倒、枝繁叶茂。
    古橡树的树身起码需要五六个人才能合抱,甚至最老的枝干都垂到了地上,可以让许多名成年人坐在上面玩耍。
    牧锦提议举办林中婚礼的目的,也是希望她和顾震苏之间的感情,能够像这棵古橡树一般,长长久久的延续下去。
    这么美好的寓意,两家长辈都同意了,于是邀请了欧洲最有名的婚礼策划师来进行布置策划,务必使这场婚礼美轮美奂,让人难以忘怀。
    对于牧锦的这个想法,顾震苏自然也是一百二十个赞同,不过和牧锦单独相处的时候,偶尔仍然会表露出一点点遗憾。
    与牧锦相恋几年,他越来越希望深爱的女人能够陪伴在他身边,和他一起去参加这个世界上众多有趣又精彩的冒险游戏。
    牧锦深知他的心理,终是靠在他怀中给出了一个承诺,“等顾园的婚礼结束之后,我们出去蜜月旅行,再把你的建议实行吧。不过你要答应我,如果我害怕,不想继续的时候,你一定不能勉强,行吗?”
    “当然!”顾震苏欣喜地在她额头连连响吻,“阿锦,谢谢你!”
    上次强迫牧锦泡温泉,结果害他到现在都没有机会再亲芳泽,下次打死他都不会那么鲁莽了!
    十月初,该回来参加婚礼的人都回来了,包括牧家多年未曾回国的二老,顾家的一些表亲、堂亲等。
    然而,一些不该来参加的婚礼的人也来了……
    婚礼前三天,顾家的停机坪上空响起了嗡嗡的巨响,一架直升飞机正往顾家而来,青翠的草坪被螺旋桨带起的飓风吹得扑簌簌倒下。
    直升飞机停稳之后,顾家负责接待的人迎上前去。
    机舱打开,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人金发蓝眼,眉目深邃,鼻梁高挺,嘴唇十分性感,典型的外国帅哥长相。
    而那个女人则是混血,棕色长卷发,架着一副墨镜,艳丽的红唇,露腰小套装衬得她前-凸-后-翘,还露出了深深的乳-沟,身材十分有料。
    那男人取下耳机丢在机舱里,英俊地笑着,用熟练的华语问接待员,“eric人呢?”
    接待员知道“eric”是大少的英文名,于是很有礼貌地回答:“大少这几日比较忙,正在房间里进行婚礼演练。”
    “哦!”男人吹了一声口哨。
    那女人抿着红唇,一言不发,跟着接待员走向通往大宅的道路。
    顾震苏刚听说二人到来,已走出来站在了大宅的侧门处,身穿一件极其正式的笔挺礼服,带着一脸温润的笑意,“a,你们来了!”
    “唷哦!eric!”金发男人快步走向前,给了顾震苏一个大大的拥抱,用力拍打着他的后背,“好啊你,居然这么快就要结婚了!我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佳人能够让你下定决心走进婚姻这座坟墓?”
    他说话很是随性,不过顾震苏也没有生气,而是笑道:“她是我一生的挚爱,与她在一起,每一刻都是幸福。”
    “是吗?”棕发美女终于开口了,不过说的却是英文。她取下眼镜,一双棕绿色的大眼睛紧紧盯着顾震苏,“你真的这么认为?”
    “当然。”顾震苏儒雅一笑,并没因为她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恼怒,但也不打算与她讨论这件事。
    他笑道:“我的夫人今天正巧在大宅里,走,我介绍你们认识。”
    他和牧锦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所以他称牧锦为“夫人”也不为过。
    但是那位名叫emma的混血美女却是一撇嘴,“我记得你们华国人都是在举行婚礼之后才承认夫妻关系的。”
    顾震苏并没理她,眼中却有一丝淡淡的不满一闪而过。
    见状,立即揽着顾震苏的肩膀,十分熟稔地和他往屋子里走去,“那位美丽的新娘在那里?能够俘获你eric的心,我已经等不及要见她了!”
    a默默地跟在两人身后两米远,有一位接待员陪伴在后面。
    顾震苏不悦地低声道:“你怎么会叫emma一起来?”
    “冤枉,我可没有叫她。你结婚那么大的事,在美国有许多家族都听说了,当然包括emma他们lee家。所以她找到我,要求和我一块儿来参加婚礼,你说我怎么拒绝?”耸耸肩,也挺无奈。
    顾震苏揉了揉眉心。
    他没有想到,这个女人会在没有请帖的情况下来参加他的婚礼。
    这名混血美女叫做,李嘉雯,是美国的华裔商人世家李家的女继承人,当年顾震苏在美国念书时认识的同学。
    李家是祖辈那一代去到美国的,她的父亲就是个混血,而李嘉雯则有四国混血的基因,由于从小就在美国长大,因此对于华国已经没有什么感情。
    顾家在华国算是顶尖的豪门世家,在全球都有一定的投资和产业,所以顾震苏在美国认识的朋友也都是富豪和显贵家族出身。
    这位李嘉雯最开始对他并不假辞色,后来弄清楚他的身家之后,对他的态度也一百八十度大改变。到顾震苏mba毕业之时,李嘉雯竟然深深的迷恋上了他,向他表白,还想与他春风一度。
    顾震苏那时已经心系牧锦,自然是严词拒绝了李嘉雯。
    可是每次他到美国商务出差,李嘉雯都会以各种名义与他接触,令他烦不胜烦。
    这大概是他在感情上唯一隐瞒牧锦的事情,从他内心来说,这件事也没什么好说的,他从来没喜欢过这个女人,但这个女人纠缠的程度实在令人发指。
    本想着结婚时不邀请她就没关系,谁料到好友竟然被她缠上,还是把她带来了。
    感觉后背被李嘉雯的视线紧迫盯视,顾震苏甩了甩肩,想要甩掉满心的不快。
    刚才他正在偏厅和牧锦进行婚礼彩排,听策划师介绍婚礼流程,此时牧锦还在厅里等待着他。
    一想到牧锦那张宜喜宜嗔的美妙脸蛋,顾震苏又浑身燥热起来,原因无他,今天牧锦试穿着结婚的礼服,看起来真是太完美了!
    偏厅的门被副管家打开,三人跨了进去。
    这间屋子被大致布置成了婚礼现场的模样,摆放着几十张椅子,前面还有礼仪台,司仪、策划师和助理都在。
    屋子中央站立着一位身穿白色鱼尾式拖尾婚纱的女子背影。这件婚纱的后背十分大胆的采用了透视的轻纱,几乎能够看见滑腻的肌肤、漂亮的脊椎线与蝴蝶骨,却又不是直接露出,有种半遮半掩的美态。
    女子的黑色长发挽成了绝美的盘发,玉肩圆润,纤美的双臂自然下垂。虽然是背对着三人,看不见她的脸蛋,但是可爱的耳朵就像是玉雕出来的,就连耳朵都那么迷人。
    她听见了三人的脚步,终于回过头来,一见顾震苏,就绽放出了一朵比瑶池仙水浇灌出的花朵更美丽的笑容,她轻启朱唇,明眸善睐地望着那个大步向自己走过来的俊逸男人,“震苏?”
    惊叹了,就连声音都美得如同清冽的山泉水!听得人仿佛是在大夏天品尝着冰镇的鲜榨果汁,那么舒爽!
    顾震苏骄傲地走上前,轻搂她的纤腰,在她欺霜赛雪、吹弹可破的甜美脸颊上轻轻一吻,“锦,我给你介绍两个朋友。”
    牧锦笑眼弯弯地看着来人,“你们好。”
    “这是我最深爱的女人,与我共度一生的人,牧锦,你们也可以叫她jazdia。”顾震苏先给两人介绍,然后重点给牧锦介绍了金发蓝眼的帅哥。
    “这位是brown,我在美国的好朋友,布朗家族的唯一继承人。”
    握住牧锦的手,用夸张的语调嫉妒地说:“eric,我明白你为什么要结婚了!如果我是你,我也十二万分的愿意!”
    牧锦笑了起来,与他握手,“你好,我早就听震苏说过你了,你的华语水平真不错。”
    “那当然,华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哪个优秀的商人能够不学华语呢?”的性格非常阳光,说话也蛮直白讨喜。
    牧锦抿嘴笑,和顾震苏对视了一眼。
    李嘉雯站在后面,脸都绿了。
    顾震苏这才介绍她,“这是李嘉雯,美国华商李家的女继承人。”
    李嘉雯走上前,神情格外倨傲,用英语说:“eric,我的家族已经在美国生活了超过六十年,如今早就是美国人了。你们还是叫我的英文名emma吧。”
    牧锦只用一瞬就看出了李嘉雯眼中的敌意,她那种不加掩饰的妒忌和厌恨,简直是昭然若揭。
    这个女人喜欢顾震苏?
    牧锦蹙蹙眉尖,也冷下了脸。
    既然对方不给自己好脸色,自己又怎么会示弱?
    两个女人飞快地握了下手,都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见此情景,顾震苏瞪了一眼。都是你这个混蛋,谁让你带她来的?
    看天花板,摸摸鼻子。
    ☆、第177章 情知起180
    第一百八十章
    两人既然赶上了婚礼彩排,自然要凑热闹在偏厅里看一看。
    顾震苏和牧锦认认真真按着婚礼策划的步骤演习着,一起走到司仪的面前停下,听他说话,然后回答。
    两人间或对视一眼,满面皆是情意。
    坐在座位上看着,眼中充满了羡慕。他倒不是肤浅的觉得牧锦美貌,所以羡慕顾震苏。别看他玩世不恭的样子,其实他比顾震苏还要大上几岁,也该是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之前谈过不少次恋爱,却总是没有想要走进婚姻殿堂的欲望。而他听说,顾震苏和牧锦都是初恋,然后就决定结婚,这样的感情是他不能想象的,所以他很羡慕。
    如果可以,谁又愿意不停的尝试感情呢?谁不想于茫茫人海中找到唯一之灵魂伴侣,一生一世在一起呢?
    的眼神渐渐有点痴了。
    看见别人幸福,有时候自己也会不知不觉翘起嘴角。
    ……可惜,这种状态被旁边混血美女的连连冷哼给打破了。
    李嘉雯眼睛恨恨地盯着牧锦精致动人的侧脸,仿佛想要在上面盯出个窟窿来。
    她追求顾震苏,看中的不是顾家在华国的地位,而是顾震苏在北美和南美开拓的市场,更是顾震苏个人的实力。
    她在美国的富豪界也算是知名的美女,混血的容貌带给人神秘感,更兼有东方的柔媚和西方的火辣。虽然她个人并不是很满意自己的华裔血统。
    李嘉雯最初也喜欢西方的肌肉猛男,高大威猛,壮实魁梧。初见顾震苏时,她对他身上那种优雅英儒的气质并不是看得很顺眼。
    但是有一次顾震苏和几个朋友相约去纽约的夜店玩,出门取车时,碰见了有劫匪想抢劫他。当时在场的有三四个人,亲眼看见顾震苏身手利落地在短短几分钟之内,用华国的格斗技巧将那名劫匪制服。
    他那永远得体的服饰下面,隐藏着爆发力极强的肌肉,温文尔雅并不代表他很弱,相反,那只是他对人对事的态度。
    从那时起,李嘉雯就迷上了顾震苏这种迷人的东方气质,总是纠缠他,只要有顾震苏在的场合,她想尽办法都会去。
    可惜,这种痴缠的方式不但没有获得顾震苏的好感,反而让他觉得很腻味、很讨厌。
    李嘉雯不甘心,她觉得自己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凭什么顾震苏看不上她?
    得知心水的东方男人真的要结婚了,还要举行声势浩大的婚礼,她气得砸坏了三个手机,把自己房间里一套古董瓷器砸得稀巴烂。
    她得知与顾震苏关系要好的几个美国朋友都得了请帖,偏偏没有自己的份,更是魔怔了一般,找到,非要成为他的女伴来参加婚礼。
    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不得不答应,两人一同乘飞机到达华国。布朗家族和李家在华国都有产业和顾震苏一样喜欢冒险刺激,当即决定自己开直升飞机过来,李嘉雯也乘势就跟上了……
    “哼,那身婚纱的风格很奇怪,根本不是大品牌。”李嘉雯眼睛如刀一样审视着牧锦身上的鱼尾婚纱,冷冷地说。
    笑道:“那有什么关系,很美。”
    “哼,一生就结一次婚,居然选用华国的婚纱品牌,真没有品味!”李嘉雯毫不留情地抨击着。
    这次皱皱眉,没有附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