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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长眉小心翼翼的问。
    采薇说:“没事了,待会儿吃火锅时,你帮助鹦哥夹菜即可。”
    说着,将鱼头、骨、皮和尾倒入火锅内煮汤,待汤汁有鲜味时,捞出头、尾、皮和骨,在清汤中加入猪油,汤煮沸时,便开始涮食鱼肉。
    黑鱼火锅的味道极其鲜美,汤也很好喝,采薇将黑鱼火锅盛出来后,慢条斯理的坐在桌前,开始享用美餐。
    丝丝缕缕的香味儿,争先恐后的钻进鹦哥的鼻孔,它终于绷不住了,‘扑棱’一声飞了过来,低下脑袋开始大吃。
    哄好了鹦哥,采薇如释重负,鹦哥虽然只是一只鸟,但对于她来说,它早就是自己的亲人了,所以,她在意它的情绪,它不高兴了、伤心了,她会感到不安和内疚,能够哄好它,让它开开心心的,付出多少努力,她都会甘之如饴。
    开开心心的吃过晚饭,采薇到温泉里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忽然发现自己的胸部居然有点儿凸起的状态了,虽然还仅仅像两颗旺仔小馒头,但比起从前的小米粒儿已经好多了,而且一按,还有了少女发育时该有的阵痛。
    采薇真是太开心了!
    自从穿越到这里,她最担心的事儿,就是她的胸部迟迟不发育,明明已经十四岁了,却还像洗衣板儿一眼平平整整,波澜不惊,就连那个人都看不下去了,特意找了医女帮她按摩,就为了能让她早早点儿摆脱洗衣板儿的形象,加入到汹涌澎湃的行。
    天不负我,老天爷终于听到了她的祷告,终于让她开始发育了,这个发现,简直让她欣喜若狂,相信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挺着傲人的身材,成为真正的大晋国第一美人儿了!
    有了这个惊喜的发现,采薇连睡觉时都格外小心,唯恐睡熟时趴下身子,压坏了正在发育的胸脯,所以她睡得很轻,只睡了三四个时辰就起来了。
    此是,外面已经是深夜,采薇骑在白毛虎的后背上,在郊外的的田野里驰骋着。
    前面,就是那个借猪肉祭祀祖宗,孙子死了都能舍不得用一张草席裹尸的李铁鸡家。
    鹦哥找到了李铁鸡家的粮仓,引着采薇绕过巡视的家丁,潜了进去,一进到粮仓里,采薇顿时被他家那成囤成囤的粮食给震惊到了。
    诺大的粮仓里,两米多高,十几个人才能合围住的粮囤子,足足有几十个,里面满满的都是饱满的粮食,这些粮食加起来,比她一下午收购的十倍还要多!
    “呵哒哒,收!”
    采薇激动的走在这些粮囤子的旁边,一边走,一边低喝着,“收!收!收!”
    直到将最后一个粮囤子收完,她才心满意足的潜出来,骑上白毛虎,直奔第二家……
    想约她吃完饭的老色鬼家,虽然没有李铁鸡家里富裕,但粮仓里的粮食也足有上千石,被她全部都进入了空间里。
    她所洗劫的庄子,都是白天那些坐地起价,想让她当冤大头的庄子,对这些黑心的地主老财,采薇一点儿都没客气,直接将他们的粮仓搬的磬空,不过,她并没有赶尽杀绝,除了粮食,对于其它的财物,她分毫没动,毕竟这些庄主们仅仅是贪财黑心而已,并没有做出什么十恶不赦、天理不容的事儿来……
    这个晚上,临安府很多庄子都失窃了!庄主们囤积的大量粮食被洗劫一空。奇怪的是,那么多的粮食,窃贼到底是怎么运走的呢?竟然连一点儿动静都没有,特别是李铁鸡家,几十囤子的粮食,竟然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窃贼非但没弄出一丝响动,甚至连一个脚印儿都没留下!
    庄主们的心都疼得碎掉了,那些粮食,可都是能换成大把大把的银子的啊!
    更让他们吐血的,是他们没法去知府大人那里报官,因为早在几天前,秦王路过此地,为大军收购粮食的时候,知府大人曾找过他们,要按官价收购他们的粮食,被他们以‘早已出脱、家无余粮’的借口给搪塞了。这会儿,谁又能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知府大人那里报官呢?
    如今,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吞,撅折了胳膊往袖子里藏,装作没那么回事儿似的,暗地里使人悄悄的打听寻找罢。
    不过,大伙儿也都清楚,那窃贼既然能悄默声的搬走临安府一大半儿农庄,就必定不是等闲之辈,找到他的几率并不大,就算找到了,能不能有本事从他的手里将被偷走的粮食要回来,还是一回事儿,所以,都沮丧至极,对找回粮食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
    而那些把粮食卖了的庄子则雀跃不已,幸亏他们有远见,及时的把囤积的粮食给出脱了,否则,现在心痛肉痛、哭爹喊娘的,岂不就是他们?
    瞧瞧他们那一个个那抓狂的倒霉样儿,看着都觉得好笑,特捏是那个李铁鸡,居然吐了好几口老血,如今人已经癫狂,手里拎着把破菜刀,见到人就砍,见到人就喊‘还我米粮’,家人无奈,已经将他给锁在阁楼里了……
    昨晚收完最后一家庄子,采薇就骑着白毛虎离开了临安府,一路向北出发,直奔青县而去。
    据鹦哥探回来的消息,他已经到了青县,现在扎营在起青县二十里外的县郊,再有三五日,即可抵达岭北。
    岭北位于大晋国东北部,原本就是大晋国的一部分,后来因被蒙奴人占领,成了一个独立的小国,和辽丹、大晋呈三角形相交,以一座绵延数十里的大山为分界点儿,各据一方,这些年彼此间倒也是相安无事。
    采薇是在天亮时赶到青县的。
    青县的气温比京城低很多,这会儿虽然已经近五月,但天气还是凉飕飕的,采薇昨天骑在虎背上时,差点儿被冻僵了,特意回空间找了慈海真人遗留下的两件道袍裹在身上,才勉强到达。
    为了不被人发现白毛虎,没等天亮,她就让白毛虎回到了空间里,自己也进了空间,等到天色大亮时,才从空间里出来,在路边等了一会儿,正冻得浑身瑟瑟发抖时,见有车马过来,急忙拦住了那车子,搭车进城了。
    车子里坐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微胖妇人,穿着体面,看起来笑眯眯的,很和善,她见采薇穿的单薄,就从车里顺手拿起自己斗篷让她裹上取暖。
    这会儿,采薇身上穿的,还是那日参加狩猎时穿的那身儿淡蓝色无花纹饰的薄绸褙子,珠色软烟罗的月华裙,单薄轻巧,而这边的人,还都穿着厚厚的夹衣,披着镶毛边儿的斗篷呢。
    “多谢夫人!”
    采薇礼貌的向这位夫人致谢。
    夫人看了看采薇的装扮,笑呵呵的说:“年轻姑娘家,爱打扮也是好的,只是要注意些分寸,别只为了好看就穿的那么单薄,若是把自己给冻着了,就不划算了!”
    采薇知道自己是被夫人给误会了,但也不好跟她解释自己是从京城来的这事儿,只好点点头,乖巧的说了声:“多谢夫人指教,小女记住了!”
    “记住就好,我看你也是个本分人家的孩子,所以才啰嗦了一句,里别嫌我唠叨才好……”
    这位夫人很健谈,絮絮叨叨的和采薇说了一路,通过交流,采薇得知,这位夫人姓崔,是本县知县大人的夫人,一大早去了县郊的秦王军队大营,去秦王送去早膳。
    听了崔夫人的话,采薇忍着心里的激动,装出好奇的样子问:“我听说秦王的军队从京城赶到青县,仅仅用了不到二十天的时间,而且还在路上筹集了不少的粮草,这位秦王一定很了不起吧?”
    崔夫人听了,脸上的笑容顿时敛去,严肃的说:“姑娘,别怪我没提醒你,这边儿马上就要起战乱了,有些话不可随便乱说,比如你刚才的这些话,若是被有心人听到了,定会将你当蒙奴的细作拿去,到时候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
    采薇吐了吐舌头,小声说:“是!”
    崔夫人的马车行到了青县的县城里,路过一家成衣铺时,采薇下了车,和崔夫人告别,打算去成衣铺子买几件厚实保暖的衣裳。
    刚下车,就听到一声惊喜的叫唤。
    “姐姐!”
    采薇回头时,见上次在青县买包子时认识的狗蛋儿,正一脸惊喜的看着自己。
    几个月不见,他长了不少,只是还是那么瘦,脸儿黄黄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
    “狗蛋儿,你怎么在这里?”
    狗蛋儿听了采薇的问话,垂下头,嚅嗫着说:“爷爷又病了,我去药铺赊药,刚好路过这里。”
    采薇听了,伸手从空间里拿出一块儿大约一钱多重的碎银子,递了过去。
    “带你爷爷去上回的那家‘时珍堂’药铺看病吧,等我买完了东西,就去看你们。”
    狗蛋儿接过银子,咬着嘴唇儿说:“谢谢姐姐,您真是我和爷爷的贵人,狗蛋儿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您的。”
    说完,向采薇深深的鞠了一躬,拿着银子跑了。
    采薇进了成衣铺子,铺子里的伙计迎了出来,热情的招呼采薇。
    “姑娘,您想要买点儿什么?如今铺子里的东西都打对折儿,您想买的话,就赶紧着吧,过几天就没有了!”
    采薇好奇的问:“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打对折儿呢?”
    伙计叹了口气,说:“嗨!这不是马上就要打仗了吗,咱这儿离岭北只有二三百里,掌柜的怕战火点到这边儿,所以想把货物都出脱了,到南边去躲一阵子。”
    采薇看了看铺子里的货物,绫罗绸缎,各色布匹,倒也齐全,墙上还挂着许多染好了颜色的皮子,以及一些做工还算精致的成衣,虽不及京城里的精巧细致,但也不乏一些看着不错的东西。
    采薇买了一件秋香色的夹衣,一条珠灰色的裙子,又买了一件藕荷色的披风,进到换衣服的里间,将身上的的单衣换了下来,穿上了新买的衣服。
    顿时,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满身的寒气顷刻间散去。
    采薇走了出来,付了银子,这三样东西放在从前,至少能值四五两银子,但因打了对折,只花费了二两六钱三分银子。
    果然便宜,采薇被这家铺子的价格给吸引了,这些东西显然是在赔本儿销售,若是都买回去,放在自家的布庄里,肯定能赚上一笔。
    思及于此,她又买了几张貂皮,几张墨狐皮,直到自己快拿不动时,才罢休。
    “小姐,您成全了小店儿二百多两银子的生意,这些货物,小的给您送家里去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就好了,您快忙着吧。”
    采薇一口拒绝了小二的好意,她买的这些个东西,待会儿要找个没人的地方送进空间里的,若是小二跟着,她可怎么送呢?
    “那,请小姐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采薇抱着一大堆战利品,在小二殷勤的致谢中离开了。
    正走着,忽然感到有些不对劲儿,总觉得身后像是有人跟着她似的。
    “鹦哥,帮我看看,是不是有人在跟踪我,查查看是什么人?”
    “是!”
    鹦哥飞了出去,宽广的大街上,忽然凭空多出了一只鸟,却谁都没有留意到。
    “主人,查清了,是个女乞丐,身上没有功夫,就是个乞丐而已。”
    采薇放下心来。
    一定是她刚刚给狗蛋儿钱的时候被她给看见了,所以想跟她乞讨,只是不知为何又不乞,反而一直跟着她呢?
    走进了一条偏僻的死胡同,采薇把那些东西都收进了空间里,自己也跟着进入到了空间里,在空间里向外边看。
    只见外边,一个十七八岁的女乞丐,从她的后面蹑手蹑脚的跟了过来,进入小巷后,没看到她的踪迹,惊讶的嘴都闭不上了,最后还笨拙的蹦起来,向两边儿的墙外看,想知道采薇是不是翻墙走了。
    “嘎嘎嘎,这个蠢家伙——”
    鹦哥张着尖尖的嘴巴,嘎嘎嘎的大笑起来。
    采薇却没有笑,因为她看到这女乞丐的脸上写满了焦急,那双不大的眼睛里已经请满了泪水。
    女乞丐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采薇的踪迹,最后泄气的耷拉着脑袋,往巷子外边走去。
    “你在找我?”
    采薇抱着胳膊,站在她的背后冷冷的问她。
    听到突然传来的声音,女乞丐猛的一回头,看见到忽然出现在自己背后的采薇,吓得差点跳起来,她捂着嘴巴,指着采薇‘你你你你你’了半天,也没说出后面的话来。
    采薇冷冷的说:“我要是你,就不会为一些不相干的事儿瞎捉摸,自己的事儿才是最要紧的!”
    女乞丐听了,咽下一口唾沫,艰难的说:“姑娘说的对!”
    “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女乞丐一听,圆圆的饼脸有点儿发红,忸怩着说不出话来。
    采薇见她吞吞吐吐的,像是不好意思开口,就薄凉的说:“既然你不说,那我就走了,我很忙!”
    说完,转身向巷子外面走去。
    “哎,姑娘——”
    见采薇要走,那个女乞丐一下子急了,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采薇面前,拦住了她。
    “姑娘,您能给我几文钱吗?”
    说完,她的脸更红了,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一副很难为情的样子。
    看来,她是刚刚加入到乞丐的队伍的,还在为乞讨的行为感到羞愧。
    采薇看了看她,见她长的相貌平平,身板儿壮实,一看就很有力气,若是想凭力气吃饭,绝对不会让自己饿着的。
    但是,她没有选择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而是选择了不劳而获的乞讨,这种人,是采薇最瞧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