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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节
    穆白氏已经是上了年纪的人,本来就没多大的力气了,又经过了几个月的折磨,早力不从心了,跑起路来都踉踉跄跄的,又能有多大力气去打人呢?
    还是让子宜姐姐去救那傻小子吧,有了这次好机会,保不齐那傻小子就开窍了呢!
    “砰——”
    穆白氏的棍子打在了安子宜的头上,一声闷响。
    安子宜庆轻声哼一声,缓缓的倒下了,九斤闻声回过身来,诧异的看着为她挺身而出,挡住了棍子的少女,顿时怔住了.....
    “九斤哥哥,别愣着,快,快抱她上车,她家的车子就在那边!”
    采薇摇着手,大声指挥着九斤,九斤被她这么一喊,顿时如梦初醒,他点点头,俯身抱起安子宜,拔腿向安府的车子跑去......
    “老妖婆,你敢偷袭我儿子——”
    周婶子眼见了刚才的一幕,眼睛都红了,一擀面杖抡开了李氏,张牙舞爪的向穆白氏打来,毫不留情的将穆白氏打翻在地上,随即扔下擀面杖,揪着她花白的头发,跟她撕打到了一起。
    采薇趁机也加入了混战的队伍,将穆崇才和穆崇福薅过来,狠狠的一揍了一顿,直打到他哭爹喊娘方才罢休.....
    这场混战,最后以大房彻底落败而告终!
    眼见得穆连奎和穆仲礼搀着被采薇打成猪头的穆崇才和穆崇福,李氏和穆白氏相互搀扶着,一家子含着怨毒的眼神,一瘸一拐的去了,采薇心中真是畅快极了,虽然之前她设计他们被律府收拾,但终究没有亲自收拾他们来到痛快,想想自家人被他们气压了十几年,这口恶气终于出了,她的心里真是爽极了!
    周老五夫妇打完了架,急忙去看望安子宜了,子宜小姐为了自家儿子受了伤,而且又当众被自家儿子抱了,这桩婚事不成也得成了,否则安小姐那么好的姑娘可怎么做人呢?
    现在,他俩不是去看儿安家的小姐,而是去看未来的儿媳了,所以都格外上心,走起路来都风风火火的!
    事情告一段落了,采薇从人群中走了出去,主角离开了,看热闹的百姓也就自然而然的散了,于里正带的那些兵丁们,见人都散去了,便一咕噜的爬起来,弹了弹身上的浮土,哼着小曲,没事儿人儿似的回去了,只有穆崇才找的几个混混,还在折胳膊断腿儿的哀嚎着。
    “哎呦.....娘的穆崇才,就把老子扔在这自己去了,太特娘的不仗义了.....”
    “可不是,要不是他找上咱们,咱们还不能遭这份儿罪呢,哎呀,这特娘的疼.....”
    “都怪他,等老子好了,一定也把他的胳膊腿儿打折了,让他也尝尝这滋味儿......”
    闹腾了一早上,终于安静了,打完一架,采薇的心情好多了,仿佛祖母死了的事儿也没有之前那样难过了。
    走进了醉仙居酒楼,采薇要了一个包间儿,点了几个菜,荤的素的都有,其中有她半年前卖到这里的水晶冻,还有一道炒实蛋,当初她就是靠着这两道菜开的赡养堂,时隔半年之久,不知这两道菜的味道有没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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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章 萨克努寻人
    五月时节,阳光正好,这时节的青云镇,气候适宜,不冷不热,到处都是一片盎然的春光,这会儿,走在街道上的百姓们,都不急不缓的迈着方步,似乎是在享受着暖洋洋的日光,伴着柔软的的春风,街道边的垂柳摇曳起舞,鸟儿在柳树上纵情鸣唱,铺在街上的青石板路的缝隙里,顽强的长出了野花和小草,引来了大批的蜜蜂和蝴蝶,在街道上飞舞游荡,这一切,让这座古老的边陲小镇显得春意盎然,也让聚福德酒楼里凭栏眺望的女子心绪渐渐明朗。
    她已经决定,等空间已恢复,就回京里去奔丧,她不在,家人跟本不是那些虎狼之辈的对手,她才离开几天,祖母就被那些人给活活的磋磨死了,若是她再不回去收拾了他们,只怕爹娘和弟弟妹妹们都要跟着遭殃!
    只是,她若回京,岭北就只剩下他了,他们已经分开好几天,这些天来她一直很忙,忙得都没空派鹦哥去他那里一趟,不知他现在怎样了,粮草够不够用?是不是已经开始和蒙奴人打了?打得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难处?有没有需要她帮忙的地方?
    采薇千回百转的想了一会儿,直到小二来送菜时,才收回思绪,让小二拿纸笔过来,她得给他写封信,问明他的近况,不然她走了也不安心。
    ‘聚福德’酒楼的饭菜还跟从前一样好吃,那盘儿水晶冻做得晶莹剔透,还带着点儿鸡汤的鲜香,大概是在熬制的时候在里面加了鸡汤的缘故,能够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的拓展、进步,而不是停留在原地墨守成规,看来这家酒楼的经营策略还是很超前的,怪会成为镇上最红火的酒楼,至于那盘儿凤凰蛋,也就是炒实蛋,跟她从前做的也有很大的差别,除了口味儿的改良,还在凤凰蛋里加了腊肉爆炒,比她从前做的更入味,更好吃!
    采薇心中有事,又因为祖母刚死,所以情绪很低,即便是美食当前,也没有吃多少,只喝几口鲫鱼萝卜丝汤,又吃了一个山药饼马厩撂筷儿了;倒是鹦哥,从第一道菜上来开始,就在桌子上跳来跳去,狼吞虎咽的埋头大吃,一桌子的菜,竟被它一个吃掉大半,直到身子涨成了圆形,才被采薇强行制止了。
    “呃……”
    鹦哥打了个饱嗝,肚皮朝天的躺在桌子上,舒服极了。
    采薇埋着头,给南宫逸写了一封信,绑在了鹦哥的脚上;又用另一张纸,用写实的方法生动细致的画了一幅南宫逸的画像,给鹦哥看了,鹦哥认识南宫逸不是一天两天了,所以见到画像,立刻拍着胸脯表示,它一定不负主人所托,一定把信送到!
    采薇并不怀疑它的能力,但只担心它吃的太多,对身体不好,所以一直等到下午,眼看着它圆滚滚的肚子平坦了,才放心的放他离开。
    鹦哥是神兽,即便是飞在万里的高空,也可是随时可以俯瞰到地面上的一切。
    当它快飞到青县时,在通往青县的官道上,看到了一匹通身漆黑的骏马,那马肌肉结实,浑身水光油滑,缎子似的,除了四个蹄子是白的之外,其余的地方都是漆黑色的!
    这会儿,它高扬着头颅,长长的鬃毛飞扬着,疾驰如飞,像一只射出的利箭,又像是天边划过的一颗流星,只在一瞬间,便消失了!
    千里马!
    真正能日行千里的千里马!
    鹦哥大喜,嘎嘎嘎的叫起来,马虽常见,但真正的千里马却如凤毛麟角一般,普天下也寻不到几头,难得见到一匹,它急忙八卦的拍着翅膀追上去,打算细细的观瞻一番!
    那马果然是好马,跑起来四蹄腾空,如风、如电,浑身的每个部位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在经过一道宽阔的深沟时,它没有停下来,只奋力一跃,刹那间便平稳的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深沟,轻轻的落在了对岸,脚一沾地,又继续飞奔起来。
    它的主人似乎是为了配合它,也穿了一身漆黑的锦袍,那锦袍低调、奢华,乃是天蚕丝搀和着金丝织就,上面的银丝暗纹在阳光的发射下,隐隐的呈现出几朵银白色的祥云,和金丝线织绣的金龙织绣在一处,相得益彰。
    转瞬间,那千里马跑进了青县的县竟,守城的士兵似乎认识他,没敢看他的户籍和路引,直接跪在了地上大呼:“参见大王子殿下!”
    我去!
    马背上的人竟然是曾经打伤它的辽丹蛮子,鹦哥瞬间暴走了,它盘旋在那蛮子的头上,嘎嘎嘎的飞了几圈儿,想个n个报仇的方法,最后,悲催的确认自己赢的几率归零后,一使劲儿,从体内排泄出一腔怨愤,急速的飞离了!
    萨克努的感知比常人灵敏的多,当他感受到来自上空的袭击,想都没想的拔出弯刀向上劈去。
    “噗——”
    灰白色的一坨,被整齐的劈成两半,从弧形的宝刀两侧滑落,‘吧嗒’一声,掉在了那黑色千里马的背上,萨克努的嘴角抽了抽!
    鸟屎!
    饶是他暴躁傲娇,也没法儿跟一只已经飞得不见踪影的鸟儿置气,况且,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做。
    ——查找她的下落!
    那日,通过在临安府听那中人的描述,他已经可以完全确认,那女人根本没死,而且一路向北跑了,想来大约是去找南宫逸那小白脸儿了。
    她竟敢诈死逃婚!
    很好!真的很好!
    她以为她跑的了?真是可笑!
    萨克努没有回到逍遥山庄,直接去了青县县令沈路明的府邸,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现在青县附近找人,还是沈县令出手好些,当然,他的人也不会闲着,也会跟青县的官兵侍卫们一起找的!
    沈县令如今人在病重,本来是挂了谢客的牌子的,但萨克努可不管那些,来到沈府,看都不看那牌子一眼,擂台开门,便大刺刺的闯了进去,门口的侍卫和家丁都不敢拦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大摇大摆的进去了。
    沈县令听说萨克努来了,少不得从床上爬起来,强打着精神迎了出来。
    “萨克努殿下大驾光临,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啊,不知殿下降临寒舍有何贵干?”
    萨克努不等人请,便坐在了椅子上,向后一倚,扯着嘴角笑道:“找人!”
    沈县令愣了一下:“不知殿下要找什么人?难得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胖的还是瘦的?高的还是矮的?”
    “嗤——”
    萨克努被沈县令逗得笑起来,心情似乎很好。
    “一个熟人,沈县令曾在逍遥山庄见过!”
    沈县令怔忪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殿下,您是找那位姑娘,就是那位和秦王,和秦王…。呃…。”
    说到这儿,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急忙闭住了嘴。
    萨克努却不以为意,依旧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大刺刺的说:“派你的人借送东西的名义去找南宫逸,顺便查查她在不在大晋军的大营中,如果在,就尽快回来报我,如果不在,就派你手下的人,在岭北边界的城镇村庄细细的搜索。”
    说完,又像想起了什么是的:“派两个精细的人,去榆树县城的青云镇找一找,那儿是她的老家!”
    沈知县听了,恭恭敬敬的说了声:“是!”就急着唤人吩咐下去了。
    萨克努听完沈知县布置分配了人手,满意的笑起来。
    “沈知县果然对本王很尽心,待会儿本王回了逍遥山庄,一定挑两个上等的美人儿给沈知县送来。”
    以往,每每听说萨克努要送他美人儿时,他都会眉开眼笑的笑纳了,只是今天听到要给他送美人儿,却皱起了眉头,连连摆手:“不必了,不必了,多谢殿下费心,下官最近身子不好,只怕难以消受殿下赏的美人儿,还是算了吧!”
    萨克努奇怪的看了他几眼,没在坚持:“也好,你能为本王尽心办事,本王自然不会亏待了你,待会儿赏你一百两金子、一百张貂皮吧!”
    “多谢殿下赏赐,下官感激不尽!”沈县令真起身,连连称谢。
    萨克努把要说的话说完了,自然也就没什么和他说的了,起了身,大摇大摆的走了……
    萨克努一走,沈县令就起了身,一站起来,不觉一阵头昏眼花,他扶着案几站了好一会儿,眩晕的感觉才过去。
    这几天,他的身上很不好,大病了一场,心情也糟糕到了极点。
    数日前,他最宠爱的妾侍彦氏,因意外受伤在医病时,竟被查出她根本就不能生育!
    不能生育!
    他被这个晴天霹雳给霹晕了!
    她竟然不能生育,她怎么可能会不能生育?如果她不能生育,她的三个孩子从何而来呢?
    那天,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简直要疯了,冲动之下失去了理智,竟然请了半个城的大夫来给她复诊,结果,一个一个的大夫看过后,却给了他同样的结果!
    她真的不能生育!而且,她根本就没生育过!
    沈县令被打击到了,生平第一次暴怒到失了控,他拎着棍子,亲自打断了彦氏的四肢,将半死不活的她锁进了柴房里,又将彦氏御用的何大夫夫妇抓了起来,拷打了半宿,方才得知了彦氏在他们夫妻的帮助下假孕生子的事儿!
    原来,那彦氏早在青楼时,青楼的鸨儿为了怕她手下的姑娘怀孕影响接客,给她们都灌下了绝子汤,她根本就不能生育,所生的三个孩子都是他们夫妻帮忙找来的,根本就不是他的种!
    这个消息已经把他打击的昏头转向了,然而,何大夫的浑家为了保命,又告诉了一件更让他崩溃的是事儿,让他当即喷出一口老血,昏迷了整整一夜!
    事情是这样的,彦氏为了固宠,便想让她抱来的几个野种成为府里仅有的孩子,所以在他平日的茶水里给他下了不育的药,使他彻底也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也就是说,不管他有多少小妾,都无法再生出孩子了,他这一辈子,只能有彦氏这几个‘野孩子,’在加上原配妻子崔氏给他生的沈菊花。
    彦氏原本以为,她可以瞒天过海一辈子,她给老爷‘生了’两个儿子,老爷早晚会扶她做正妻,所以这些年来,她根本没把大夫人崔氏放在眼里,随意践踏踩压,而他也一直昏聩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彦氏欺压崔氏,谁知到了最后,事情颠倒了个个儿,他信任着、深爱着的女人,欺骗了他,残忍的害了他,而他一直不喜欢的正妻,却为他生出了他这辈子唯一的孩子!
    这些天,他被这件事儿打击得几欲疯狂,幸亏他唯一的女儿菊花一直陪在他的身边,照顾她、安慰她,才让他渐渐的从阴霾中走出来。但也因此对她们娘俩更加愧疚!
    他和崔氏成亲十几年,也就在刚成亲的几个月跟她恩爱过,她怀上菊花后,他便不顾她的心情,把彦氏那祸水接到了府中来,千般抬举,万般宠爱,为了哄那贱人开心,不惜将正妻的脸面踩在脚下任她践踏,为了满足那贱人的虚荣心,将府中的中馈交由她打理,让正妻成为城中贵夫人们的笑柄,他甚至抬了那贱人为平妻,与妻子比肩,却处处比妻子优厚,让妻子成了整个青县人眼中的可怜虫和同情的对象。
    这些年,她一定伤透了心,虽然每每见面儿时,她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她迅速憔悴的容颜和她越来越淡漠的眼神,无一不在告诉他,她已经伤心伤到了极点,已经对他绝望了。只是那时,他根本不在意她的心情,他的心思都在那贱人和那几个野种的身上,现在回想起来,他是多么大愚蠢,那贱人一身勾引男人的本事,是经过多少男人的实践才学来的啊,可他怎么就被这么个恶毒下贱的女人给迷惑住了呢?还为她伤了他妻子的心,真是愚不可及啊!
    如今,事情已到了这个局面了,他对女人已经感到害怕和厌恶,已经不再有他想了,所以才会断然拒绝萨克努王子的馈赠,还盘算着将府里的几个侍妾放出去,从今以后,就只和妻子女儿好好的过日子,好好的补偿她们,特别是他受了十几年委屈的妻,他要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儿得到她的原谅!
    “老爷,您没事儿吧!”
    一个叫春兰的通房丫头见沈县令扶着案子,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急忙过来搀扶他,顺便将柔软的身子在他的身上蹭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