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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裴楷之想了下说:“他们可以,可是我们不行。”
    “为什么?你放不下眼前的这一切吗?”
    他说不是,“因为王徽容长得比你安全多了。”
    商遥无言了一阵,说:“那湛秀长得也不安全啊。”
    “他毕竟是男人。”
    那好吧。商遥想了想又问:“世界上最嬗变的就是人心,你会一辈子对我好吗?”
    他抱紧她:“我会。”
    商遥稍微满意了些,又说:“那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消失了,你会怎么办?”
    裴楷之默然,她问的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问题,今晚的阳光格外的灿烂,今晚的商遥格外的伤感。他安抚地拍拍她的肩:“你会无缘无故离开我吗?”见她摇头,他道:“所以哪一天你离开了我,一定是迫不得已的,我会去找你。”
    商遥摇头说:“不要。如果我突然消失了,你不要去找我。”如果她突然消失了,一定是像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突然就回到现代了。他一定找不到她。
    裴楷之一顿,他觉得这个问题得好好跟她谈谈。将她抱到身上来,目光与她平视,惩罚死似地咬了下她的鼻尖:“为什么不让我去找你?商商,你在想些什么?”
    商遥也觉得自己是癔症了,这几日闲得她快生出病来:“我胡说八道的,你别放在心上。”
    裴楷之却不肯轻易放过她,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商遥被他逼得无奈,胡乱地亲了下他的脸:“我错了还不行吗?我真是胡说八道的。我爱你!我爱你!”
    裴楷之这才满意地放开她。
    ☆、大胡子
    春水初生,春林初胜,天有微风,白云像撕扯的棉絮般浮在头顶上,沿街的柳树冒出翠嫩的新芽,垂柳拂过湖面荡起水波,临湖的民宅清一色的白墙黑瓦,曲折的小巷一眼望不到尽头。
    “吃吧。”一个白乎乎热腾腾的馒头抛过来,商遥眼明手快地接住,低头一看,白面馒头上清晰地印着两个手指印,觑了眼男人粗糙的手掌。认真地剥起馒头皮来。
    男人嘴里嚼着馒头,面无表情地看她一双修长纤细的手慢条斯理地剥着,嗤笑一声:“真是娇生惯养的,都这时候了还有心情挑三拣四?”
    “这跟娇生惯养没关系。这跟讲不讲卫生有关系。”商遥咬了口馒头,“你要带我去哪?”
    男人说:“带你去一个吃馒头不用剥皮的地方。”说完扔给商遥一个包裹,热气腾腾的,打开一看,全是大白馒头,足足有十几个。
    商遥看着就噎得慌,说:“你把我当猪喂吗?
    男人说:“这是我们接下来两天的伙食。”
    商遥茫然地看了眼湛蓝的天空,思绪又飘到前几日。
    那天就如今天一样阳光明媚,永安城的千金小姐们相约郊游踏青。她闲着无聊,也跟着去了。沿着河堤垂柳信步而行,因不比那些千金小姐娇滴滴的,她步伐略快,等她意识到时已将她们远远甩到身后,索性便停了下来,蹲在河边就着清澈的河水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然后河面上倒映出一个不属于她的身影,她猛地回过头——一个身穿青色长袍,头扎青巾,腰佩长剑,满脸络腮胡的青年男子就站在她身后。
    商遥吓得跌坐在地上,仰头看他:“你是谁?”
    他只说了一句:“你有两个选择,一,跟我走。二、死。”他身材高大,握剑的手黝黑粗糙,半张脸都被胡子挡住,浓眉下的一双眼睛灼灼地盯着她,太有当坏人的资本了。
    商遥定了定心神,跟他讨价还价:“你是劫财还是劫色?若是劫财我身上没带多少钱……”
    他打断她:“算是劫色吧。”
    商遥忙说:“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你想要多少绝色……”
    他刷地拔出剑来,冷冰冰的口吻:“看来你的选择是第二个。”
    商遥欲哭无泪:“我选第一。”
    遥想前几日她还问裴楷之如果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他会怎么办?今日就一语成戳了。
    商遥看着眼前湛蓝的天空,苦中作乐地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完全可以摆地摊给人家算命维持生计。
    她想过尿遁,可这男人坚持守在女厕门口,别说她不好意思了,连过路的大娘都不好意思。
    她还想过暗中托人捎信,可是无法弄来纸笔,她就咬破手指写血书,可信还没找个适当的时机送出去便被他发现了她受伤的手指。甚至担心她太过醒目的容貌容易引来追踪,刻意把她打扮得很邋遢。
    她逃了十几次,次次被抓回来,最后这大胡子估计也是嫌她烦,找来一匹马让她骑上去,她不解地看着他。
    他说:“我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逃跑,如果还被我抓住,你以后就安安分分地别再想什么孬点子!”
    商遥忙不迭点头:“你说话算话吗?”
    大胡子伸手扯她:“那你就下来吧。”
    商遥忙摆手:“就当我没问。”这是最后的逃跑机会,她发了疯一样抽打着马屁股,马也跟着发了疯一样奔跑,她好几次差点被甩下来,中途又弃了马改头换面一番跳上了一辆满载稻草的驴车。
    商遥本以为这次铁定能逃跑,肩膀往车上一靠,翘起腿,一边享受着自由的快感,一边和驾车的老大爷聊着天。
    老大爷说:“姑娘,你怎么会自己一个人跑到这荒山野岭里?”
    商遥吃了一惊:“大爷,你怎么知道我是姑娘啊?”
    老大爷笑呵呵地说:“你刚才抬手的时候露出一小截胳膊来,那胳膊白嫩得跟白面一样,当然是姑娘家。”
    商遥更加吃惊了,这大爷看着满头花白头发,垂垂老矣,目光却是毒得很。
    正聊得不亦乐乎呢,突然感觉车尾一沉,整个车板失去平衡,车头高高翘起来,商遥和老大爷同时被甩了出去,只是命运不同。老大爷被大胡子接住稳稳地放在地上,商遥则是被重重摔在地上,还滚了好几圈。头晕眼花地看到老大爷靠在那男人的肩上,这画风虽然诡异,但商遥莫名就放了心,会主动关心陌生人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一切就还有商量的余地。
    大胡子一手仍抓着老大爷,对商遥道:“忘了告诉你,我最擅长的就是千里追踪。”
    商遥:“……”大哥你早说啊,早说她就不这样折腾了。
    他似是看穿她的心思,补了一句:“我说你就会信吗?”说完,从腰间拔下匕首来,反手插/进毫无反抗之力的老大爷的胸口,又在商遥惊恐的目光中镇定地□□,鲜血在眼前迸溅,染红了脚下初生的小草,老大爷的身体如破碎的棉絮般软软倒在地上。
    从头到尾他脸上没有一丝情绪的波动,杀人对他来说仿佛呼吸一样自然。他把染血的匕首在老大爷身上擦拭了下收起来,然后说:“我不会杀你,但谁帮你我就杀谁。”
    商遥红着眼扑过去,老大爷已经没了气息。她气得浑身发抖:“你为什么要杀他?恃强凌弱就是你的本事吗?”
    “那你告诉我,谁不是恃强凌弱?这个世道就是恃强凌弱的世道。”
    商遥已经彻底说不出话来。事实证明逃跑是没有用的。她决定跟大胡子谈判。这几天接触下来,商遥判断这个男人的职业应该是杀手,间谍之类的。那么他应该是受人雇佣才会把她抓来。她思索了一番,开出条件说:“雇你来抓我的人给你多少钱,我给你双倍如何?”
    大胡子说:“我不受任何人雇佣。”
    “那你抓我来干什么?”
    “我先前不是说过吗?”
    什么时候说过?商遥仔细回想了下想到他那句“算是劫色吧”。可既然是劫色,她看不出来他对自己有丝毫兴趣……那就是帮别人劫她的色?
    商遥想明白了:“你是……人贩子,要把我卖了?”
    大胡子也不多做解释:“差不多吧。”
    商遥又说:“既然是想赚钱,赚谁的不是赚啊,我可以给你很多钱,比任何人给的都多。”
    他嗤笑:“我不信一个长安侯会比一个割据一方的霸主财富还多。”
    一句话里信息量很大,第一,他知道她的身份,还知道她和长安侯的关系,第二,他打算把她卖给割据一方的霸主。就像凉王那样的?
    细思级恐,商遥不敢往下想,继续说服他:“这样说吧。假如你说的那位霸主有黄金千万,他可能只愿意拿出一万金来买我,而长安侯假如有黄金十万,他会全部拿出来赎我,这个不能以拥有资财的多少来评判,而要以我在谁心目中的地位更重要来评判。”
    他动了动嘴角:“没见过你这么自以为是的女人。”
    “我是说真的。”
    大胡子抬腿就走。
    商遥在他身后大喊:“你别走,我是说真的。找不到我他会很伤心的。”她想起那天晚上她让他不要找她,他会不会以为是她故意抛下他离家出走的?商遥根本不敢深想,被他掳来的这段时日也逼自己不要去想,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可忍了多日还是没能忍住,所有的情绪瞬间爆发,她掩面蹲下来,“我不怕死,只是怕他找不到我,怕我可能某一年某一日死在不知名的荒野,而他还在找我。你知道吗?无望的等待比死亡还可怕。”
    他又折回来,毫不怜香惜玉地把她扔到马背上骂道:“我是带你享福去,别哭哭啼啼地像个贞洁烈妇似的!”把匕首□□强硬地塞到她手中,扬起下巴道,“来,有本事自杀,我给你这个机会!”
    他那模样好像笃定她不会寻短见一样。商遥怔怔地看着手中的匕首,还染着老大爷鲜血的匕首,她抹掉眼泪,“你以为我不敢?”高高举起匕首往自己胸口刺去。他脸色一变,忙伸手去挡。谁知刀锋一转,反往他手上削去。因离得太近,一切又发生得突然,他闪避不及,匕首在手背上划开。趁他吃痛的当口,商遥握紧匕首纵身朝他扑过去,两人双双跌倒,他被压在下面,敏捷地一偏头,商遥计划刺入他胸口的匕首却落了空,穿透他衣服死死钉在泥土里。她连拔的力气都没有了,从他身上翻下来,心跳得厉害,他会不会恼羞成怒杀了她?刚才做那一切完全想赌一把,眼下已经这样了,她剧烈地喘息着:“我才不会自杀,你要杀就杀吧。”
    他反手拔出匕首,又简单包扎了下手,再次粗暴地将她扔到马上。商遥也懒得抗争了,他是她见过的武力值最高的人贩子。当个杀手想必也是顶尖的。或许他本来就是杀手,兼职当人贩子。
    翌日清晨,商遥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楼下大堂里两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副画挨个问堂中的客人:“打扰一下,请问有没有见过画上的这位姑娘?”
    被问到的客人睁大了眼说:“这不是画出来的吗?现实中还有这么美的人儿?”
    那就是没有见过了。手持画像的男子悻悻地转向下一桌。
    商遥站在楼上将那副画看得清清楚楚。他擅长书法,于画上并不是很精通,那天她嚷着让他给她作画。他画废了好几张,还说:“把你画丑了,重来。”
    连看都不给她看一眼。她很生气,他说:“你看了会更生气,说不定还会打我。”
    商遥问:“到底是画得有多丑?”
    画到最后她腿都麻了,不肯再让她画了。他说:“最后一次。”
    最后的成品勉勉强强可以入眼。
    商遥忽地掉下泪来,甚至来不及喊一声已被大胡子——他叫周帷,商遥也是后来才知道他的名字,他捂着她的嘴把她拖进房中,从后窗里翻出去离开了那家旅店。
    然后他带着她一路南下,离永安城越来越远,她离开永安时,柳树才刚刚冒出新芽,这会儿已经是垂柳依依,拂风弄影了。时间过得好快。
    不知道裴楷之是否还在找她?
    商遥暗暗下定决心,不管怎样,她一定要回去。
    ☆、陈国
    周帷的目的地是蜀地,这里是陈帝的地界。偏安于西南一隅,过着暖风熏得游人醉的享乐生活。
    陈帝好色,天下皆知,他会不定时地举办一次全国性的选美大赛,其中拔尖者就被他带走充盈后宫。不仅如此,他还专门设了两个官职,叫什么左右寻芳使,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给他搜寻美人的。后来觉得寻芳使太露骨直白,便去掉芳字,改为左右寻史,瞬间从猥琐变成了高大上。
    百姓们都骂陈帝荒唐,百官也骂,可是没用,陈帝照旧我行我素。然后又开始骂左右寻使。不犯颜直谏就罢了,还整天出些馊主意让陈帝不务正业。
    周帷带着商遥来到陈囯的囯都——蓉城。蓉城织造业发达,尤以蜀锦闻名天下。就连永安城的王公贵族也以蜀锦为贵。周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商遥去逛市集。
    干什么?当然是给商遥置办行头,打扮得漂漂亮亮地送入宫中。
    选购制作衣裳的织锦时,老板娘问商遥:“姑娘想要什么样的?”
    商遥觉着自己现在蓬首垢面的,老板娘不仅没把她赶出来,还认出来她是姑娘——这得归功于她强大的美貌。商遥走到一旁坐下,指了指周帷,“让他挑。”
    老板娘来回看着两人,周帷蓄着胡须,又人高马大的,看起来就像是落魄的强盗。老板娘看着他有些害怕。周帷还是一贯的冰冷嗓音:“我要最贵的最好看的丝锦。”
    商遥嘲弄道:“你有那么多钱吗?”
    老板娘看着两人,忽然间不想做这门生意了,可是看周帷凶神恶煞的模样,实在是没胆子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