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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四蹄行走的很慢,显然赤赢并不急着赶路,他就这么晃晃悠悠的带着顾熙月在草原上逛了一个多时辰。
    想起今天在毡房前看见的那一幕,顾熙月没忍住,问他:“昨晚来的那些歹人,跟女主人家的二弟有关?”
    “说有也行,说没有也行。”
    “那你们之前的对话?”顾熙月到不在乎赤赢知道她偷听的事,因为她本就是光明正大的听的。
    赤赢回答她的问题:“昨晚的歹人是从与三哥他们有过节的一个游牧部落来的,目标可能是我,也可能是女主人家的二弟。”
    顾熙月惊讶的瞪大眼睛,不解的问:“为什么?”
    “女主人家的二弟是三哥部落的人,他认出了我,给三哥送信了。我猜想,那封关于我行踪的信,应该被歹人劫了,所以他们可能是想要过来抓我们的,却没想到引了狼群,受了伤,被我们一举击灭。”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女主人家的二弟是你三哥的人的?”
    “来投宿第一天。”
    顾熙月恍然大悟,难怪当天晚上,赤赢不睡觉,拎着大刀,戒备的守在毡房门口,原来是发现了主人家二弟的秘密。
    想到这里,她焦急:“你们杀人灭口了,那个部落的人会不会来报复?早知道这样,应该提醒女主人家,赶快搬走才行!”
    她不是善良人,不会为昨晚死掉的那些恶人悲伤难过,要知道,他们不死,死的就是他们。
    赤赢说:“他家的二弟会提醒的,何况出了这种事,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搬走的。”
    顾熙月“哦”了一声,望着天边要沉下去的太阳,心里开始盘算着女主人给的干粮还剩多少,又问赤赢:“天快黑了,我们晚上要在草原上过夜吗?”
    赤赢摇头:“不,我们快到镇子了。”
    ☆、第16章 小镇一游
    果然如赤赢所料,天色刚黑,他们便进了镇子。
    顾熙月不解:“你不是说,需要一天才能到镇子吗?”
    赤赢点头,说:“原本是想带你去看看镇子外的雪山,因为时间不够,我便直接带你进了镇子。”
    顾熙月了然的点头,她虽然也想去看雪山,但既然没时间,不看也行。
    赤赢却不知道顾熙月的想法,他坐在顾熙月的身后,双手勒着马缰,有些抱歉:“下次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
    顾熙月不在乎,高高兴兴的应了。
    她从小到大,就从未特别想要过什么东西。喜欢的东西,如果能得到,那么她会很开心,但如果得不到,她便再不会去想了。她从小是被当做权贵家族的未来当家主母养着的,甚至后几年,当太子流露出对她有意时,家里便把她当做未来太子妃教导。教导她要大度、要贤惠、要宠辱不惊、要深藏不露让别人猜不透、要八面玲珑、要左右逢源……她太笨,学不会,所以最后学到的只是脸上无表情、心中无欲.望。所以,当她被亲妹妹陷害时,她并不难过错失了太子妃之位,她只是难过,她曾经为了家里想要的模样那般的努力,为什么家里所有的人都只把她当成棋子,在她毫无价值之后一点都不关心她了?
    难过归难过,顾熙月想不明白那个问题的答案,所以也懒得去向,她就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只要活着,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进了镇子之后,顾熙月终于理解赤赢口中所说的镇子很小的意思了。
    镇子真的很小,进了小镇,她坐在四蹄的马背上,就把整个镇子一览无余。准确的说,这个镇子,可能还没有她顾家的后花园大呢。
    镇子的结构很简单,一条笔直的大道,路上铺着大小不同的石板,忽略掉那些坑坑洼洼不计,总体上来说还算是平整。大道的两边是竹制结构的铺子,有两层,样式结构都一样,唯一区别的是挂在上面的牌匾,是各种商号的名字,全镇子加起来不过十几家。赤赢告诉她,这些商号平日里就从别的地方运来一些峡谷里没有的日常用品,如盐巴、绸缎等,因为物品稀有,生意还算不错。
    到了客栈门口,赤赢跳下马,伸手扶着顾熙月下马,一手拉着她,一手牵着马进了客栈。
    客栈很破旧,里面只有个掌柜和一个小二。镇子的客栈是为那些出了换东西的山民们提供的临时住处,条件并不好,价格也不怎么便宜,很多穷人宁可选择走夜路回家或着在路上熬一夜,都舍不得钱不住客栈。客栈的客人很少,门可罗雀。虽然客人少,但客栈的生意一直比较稳定,一些有点钱的马帮队伍还是经常来投宿的。他们一般选择十人通铺混寝,价钱便宜,又能将整个队伍聚集在一起,保护财物,也算是安全。
    赤赢带着顾熙月进去后,直接放了银钱,要了一间单间。
    掌柜的打量了一眼顾熙月,可能是因为她是东擎人,跟西梁国的游牧部落大多数女人长得有些不一样,那掌柜的竟然还多瞧了她几眼。赤赢不动声色移到她身前,挡住了掌柜的视线。
    掌柜的叫来小二,让小二带路去了二楼。一间很窄的屋子,里面除了床和一个屏风,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放茶水的桌子都没有。
    顾熙月站在门口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迈步走了进去。
    赤赢发现她的异常,放下行囊,转头问她:“怎么了?”
    顾熙月摇头:“有点吃惊,这里竟然连放茶水的桌子都没有。”
    赤赢了然,耐心地和她解释:“茶叶是东擎国盛产之物,我们这边是不产的,只有煮奶茶时为了去掉腥膻味才会用。这里的人都习惯直接喝冷水,泡茶对我们来说是一件麻烦又奢侈的事。”
    听到赤赢解释,顾熙月“噗嗤”就笑出了声,她说:“赤赢,你的汉话水平还需提高,我说的那句话主要强调的是没有桌子,不是没有茶水。”她看着发糗的赤赢,捂着嘴笑个不停,直到把赤赢笑的落荒而逃。
    原来赤赢出去,是帮她要洗澡水的。他知道她爱干净,恨不得一天沐浴三次。在草原上,条件不允许,她克服重重麻烦,也只能每天沐浴一次,赤赢都是就着她的洗澡水借着沐浴的,然后帮她处理善后事宜。没想到现在,给她弄洗澡水都已经变成赤赢的习惯了。
    舒舒服服的沐浴了一场,顾熙月躺在简陋的床上,大概是因为昨夜里的折腾和下午的赶路,她累极了,一会儿就睡着了。这屋子里床很简陋,只是一个木板搭起来的,能躺在两个人,连个幔帐都没有。好在,床单和被子看起来还算干净,顾熙月也不挑剔,对这环境适应的很快。
    赤赢洗好澡,倒了洗澡水回来,发现她已经睡着了,小脸因为刚刚洗过热水澡,红扑扑的,粉嫩嫩的,确实好看。赤赢脱了衣服,掀了被子,上了床,刚要闭眼,那团娇小不知怎么的竟然向他靠了过来,迷迷糊糊的就往他怀里钻。
    赤赢的身体僵了僵,随后明白了过来。以往无论是在他的帐子还是借宿的那家毡房内,夜间都点着火炉,驱赶夜晚的寒冷。这客栈里并没有火炉,顾熙月的身子骨又弱,她可能是把他当做火炉取暖了。
    看着睡得很熟的小姑娘,赤赢不舍得吵醒她,心想当成火炉就当成火炉吧,总比被冻得得了风寒的好。于是,他也心安理得的闭了眼睡觉。
    被火炉包裹了一夜的顾熙月,身体一直暖暖的,一夜无眠,睡得极为舒服。早上醒来时,赤赢已经起来了,并没有让她发现昨晚颇为尴尬的一幕。她麻利的穿衣服,系腰带,通头发,把又黑又长垂着的头发编成了一个大辫子,随意盘起,简单又方便,就是有点过于简单了。
    赤赢抬眼看了看她头发,又低下头去做自己的事。
    顾熙月满意的摸了摸自己挽的发髻,满意极了。她根本不会梳头发,以前都是由专门的梳头丫鬟梳的。现在的她,不仅能很轻易的把头发挽成发髻,还跟着借宿那家的女主人多学了几个简单的样式,虽然不熟练,但是好歹头发也不这么单一了。
    赤赢看她收拾完,便带着她下楼去吃饭。客栈的饭菜很简单,腌菜、窝窝头加一碗糠粥,没有半点荤腥,更没有别的粗粮细粮。顾熙月已经习惯了,虽然不可口,但只要是食物,她都会吃。已经没有了挑食的资本,又何必去挑食呢?矫情起来,给谁看?
    赤赢默默的低头喝着糠粥,把她的情绪不动声色的看在眼中。
    吃过早饭,赤赢说要带她去逛小镇。顾熙月欢天喜地就要出门,赤赢拦了她,伸手递给她一个布质的钱袋。
    顾熙月一愣,没接。
    赤赢又把手里的钱袋往她眼前伸了伸,示意她拿着。
    顾熙月迷茫:“是要给我?”
    赤赢点头:“对。”
    “为什么?”顾熙月发懵。
    赤赢道:“喜欢什么就买一些。”
    顾熙月伸手接了过来,掂量了一下,大约有二两重,都是碎银子。这些银子,对普通百姓人家来说,算是一笔巨款,省点用,可够一家五口用上半年。
    她狐疑的看了赤赢一眼,不安地问:“你不会是把所有银钱都给我了吧?”
    赤赢本已经转身要出门,听她一问,又转过身,忍不住笑道:“那倒不至于。”他的话顿了顿,似乎想起什么,又笑道:“如果你愿意,日后的银钱都交给你。”
    顾熙月立即摇头,连连摆手:“我不要,我不要,你自己收着吧。”
    赤赢略微有些失望,点了头,转身出门。顾熙月拎着赤赢给的钱袋子,蹦蹦跳跳地跟在他身后,笑得见牙不见眼,可要知道她有多久都没见过一个铜板了!
    白天的小镇比晚上热闹些,除了那些小竹楼商号开了门之外,大道两边摆了各式各样的摊子。摊子都不大,大都是些米粮之类的农产品,还有鸡蛋、鸟蛋,也有兔子、野鸡之类的猎物。这些猎物大都是活的,赤赢解释说,山里出来一趟,路太远,死掉的猎物容易变质腐烂,一般都在家里做成咸肉干,很少拿出来卖。
    除了这些之外,也有一两家是买女儿胭脂水粉之类的,质地很差,价钱却不便宜,据说都是从马帮商人从远地方运过来的。顾熙月看来看去,唯独觉得一根银簪做工还算精致。这个银簪分量不大,三四钱重,镂空的,尾端雕了一朵兰花。如果放在过去在顾家时,这样的簪子打赏下人都不算是好的,不过在这里,一经对比,这根簪子倒像是最好的。
    顾熙月看了看,又摸了摸赤赢给的钱袋,最后就把簪子又放了回去,转身去了另一小摊子。
    赤赢想开口说些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
    另一个摊子有琉璃珠在卖。琉璃珠是舶来品,比较稀少罕见。以前在顾家时,顾熙月有许多,其中不乏有透明的、花纹的、五颜六色的、流光溢彩各式各样的。琉璃珠一直都是顾熙月很喜欢的,这个摊子上的琉璃珠虽然质地一般,却有一颗圆如黑葡萄的纯黑色琉璃珠,珠光发亮,色泽黑纯,一下子就吸引住了顾熙月的眼球。
    这颗亮黝黝的黑色琉璃珠,像极了赤赢的眼睛。
    顾熙月爱不释手,捻起来转过头去问赤赢:“漂亮吗?”
    赤赢没预料到她突然回头,惊了一下,左手快速地往身后藏,面上还装作若无其事的道:“漂亮。”
    顾熙月:“……”
    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他的眼睛根本就没看向她手中的琉璃珠,而是刻意躲闪着她。
    ☆、第17章 “定情”信物
    顾熙月清咳了一声,试图把赤赢的注意力吸引回来:“赤赢,我说的是这颗琉璃珠!”
    赤赢收回视线,看向她,极不自然的点头:“那也漂亮。”
    顾熙月狐疑,觉得今天的赤赢怪怪的,可是他又是满脸胡子,掩藏了他的表情,她也看不出什么。
    跟小摊老板砍了半天价,顾熙月以一个很合理的价格买下了那颗黑色琉璃珠。她打开钱袋付了银子,又小心翼翼的把它装进了老板送的小布袋里,封了袋口,这才心满意足要换地方去看下一个摊子。
    赤赢不懂琉璃珠的好,看见顾熙月这么喜欢,倒也没说什么,只是认为她可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镇子真的很小,只逛了一小会儿,两个人把店铺小摊子全部逛完了。
    不得不说,顾熙月有点失望。她原本是打算跟赤赢谈谈,表示自己想留在这个小镇子上谋生的。可是现在看来,这里还真没有什么她能谋生的地方。店铺商号一般都是自家人,就算雇佣伙计,也是雇佣男子,没有雇佣女子的。在这个镇子上,顾熙月除了女红能派上点用场,琴棋书画还真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这里的人大都是勉强糊口,谁还有余钱追求那些不顶饭吃的玩意?
    这个时候,顾熙月悲哀的发现,她……离不开赤赢,甚至说她是完全在依凭赤赢活着的。从头到尾,都不是赤赢离不开她,而是她离不开赤赢,她离开赤赢根本就无法生存。别说吃饭、穿衣、住宿等问题,就是走路都是大难题。她可不认为,就凭她的两根小细腿,能爬越千山万里,找到一个合适她生存的栖息地。
    逛了小镇,越发清晰地意识到这个严重问题后,顾熙月十分的失落。她的情绪变化的太明显,根本掩饰不住,整个人似乎都没有了精气神。
    她不由的连连叹气,赤赢十分担心,以为她是走累了,便牵着她去了镇子上唯一的面摊。赤赢要了两碗牛肉面,大块大块的牛肉切得很厚,整齐的摆在面上,虽然看起来粗糙,却是碗大面足,十分顶饿。
    顾熙月吃了两口,就吃不下去了。
    赤赢担忧的询问她:“哪里不舒服吗?”
    顾熙月摇摇头,勉强对着他扯出个笑容:“太多了,吃不下。”
    “哦,你慢慢吃,不急的,逛街很累,你别饿着,会伤胃的。”赤赢听她说完就放心了,又闷头去吃自己的面。他大概是为了照顾顾熙月,每一次跟她单独讲话,都是使用他并不熟练的汉话。其实,顾熙月现在的夷话水平已经很厉害了,虽然不怎么会写,但一般日常用语的听说都已经不成问题了。
    她很感激赤赢的贴心,越是这样,她就越是沮丧。他那么好,总是无声的为她做这做那的,可是她从来都没能为他做些什么。她,真的好没用。
    她想,如果有机会,她应该送赤赢一个礼物,表示自己的感谢。
    想到这里,顾熙月把她那个装了那颗黑色琉璃珠的小布袋掏了出来,递给了赤赢:“这个,送给你。”
    “为什么?”赤赢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不解的问。
    “因为它跟你的眼睛很像,明亮又黝黑,很漂亮。”
    赤赢似乎有些害羞,身体略僵,迟疑些许,伸出双手,从顾熙月手中接过那个布袋,低下头,很小声道:“谢谢。”
    顾熙月莞尔一笑,他……这是害羞了。哎呀,他害羞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他一个满脸胡子的大男人,害起羞来,竟然跟她五岁的弟弟一模一样,她都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摸他的头了,好在理智还在,她忍住了。
    其实,买这颗琉璃珠的银子是赤赢的,算不得她送给赤赢的礼物,也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没想到他这么高兴,反而让她心里充满的了愧疚感,想着下回定要送他一个更好的。
    可是,什么是更好的呢?赤赢又喜欢什么呢?
    她正想的出神,只觉得发髻一动,赤赢不知什么时候起身,迅速的往她的发髻上插了什么,又迅速的坐了回去,继续拿起筷子,低头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