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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难攻略 第611节
    “大哥,你去过漠北吗?”朱高煦一句话,把朱高炽噎的说不出话来。
    “只要爹是夏季去,漠北水草肥美,那就不会有大问题。”
    朱高煦为朱高炽科普着他们这群传统儒生印象里的漠北情况,并补充道:“此前你就藩云南前,旁人还说那里是蛮荒之地,可你自己说,云南怎么样?”
    朱高炽摸了摸自己已经不存在的双下巴:“还挺好的,和你说的一样,四季如春。”
    “那不就行了?”朱高煦摇头道:“爷爷早就说过,不要死读书,你们印象里的漠北只是书本上,而非现实。”
    “这次你回昆明,你我兄弟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自己照顾好身体吧,我可不希望看见你走在爹前面……”
    “你这是咒我还是干嘛?”朱高炽觉得有些晦气,毕竟老头子都快五十,自己才三十一正直壮年呢。
    “不和你聊了,怕被你气死,走了走了……”
    朱高炽好似耍小脾气的走上了船,朱高煦也瞧着他的背影,嘴角挂着抹笑。
    片刻后,大船驶出了江东门码头,渐行渐远,而朱高煦也在叹气一声后,转身上了自己的马车。
    在朱高炽、朱高燧乘船远去的同时,一支庞大的舰队也靠近了一处凸出大陆的长角上。
    “这里就是昆仑角了吧?”
    “按照路程来说,应该就是这里了!”
    长风破浪,站在坐船甲板上,眺望那蔚蓝一片的大海,郑和与陈瑄带着难以言表的情绪展开了对话。
    航行近三年,他们总算抵达了这次远洋的终点。
    “陈佐、王任,你们各自分出战船,去看看是否如殿下所说,好望角附近有适合停泊的天然港口。”
    “是!”
    陈瑄下令,陈佐与王任也各自应下,随后前往了其它战船,将舰队分散,向着四面八方扩散而去。
    郑和他们没有继续行动,而是收起了风帆,等待陈佐他们带来消息的同时,也不免评价起了这两个多月的航行过程。
    “殿下居然让你带他们去找黄金和白银,我到现在都想不通,为什么不让我们自己人去找。”
    陈瑄的话带着几分埋怨,郑和闻言却无奈摇头:
    “我也不知道,但殿下说的也有道理,不给藩国和民营的商帮一些甜头,他们如何会继续支持朝廷下西洋?”
    两個月前,自木骨都束出发的郑和他们在抵达麻林地后,便开始率领各国商人、大明商帮的商人在当地探索起来。
    经过交流,他们这才发现在昆仑洲的许多河中可以淘出不少金沙,而有金沙就代表有金矿。
    这则消息传播后,各国商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了郑和,因为下西洋舰队是有随行矿匠的。
    只要派出矿匠,那他们就有可能找到矿山,而那可是金矿的矿山,价值何须言语?
    郑和假装很为难的样子,最后在收取了各国商人与商帮不少贿赂后,终于点头让矿匠前去搜寻金矿。
    不过由于舰队的任务是下西洋,因此郑和在留下一千兵马护卫各国商人与矿匠后,便与陈瑄一路南下,向着好望角进发。
    陈瑄的抱怨并非是郑和派出矿匠,而是那些矿匠早就有了郑和的指点,并且已经知道了什么地方有金矿,什么地方没有。
    看山点矿,整个大明朝有这能力的,只有坐在春和殿内理政的朱高煦。
    关于朱高煦是怎么知道昆仑洲有金矿的,这点陈瑄不想也不敢知道。
    他只知道,如果这份金矿的地图交给他,那他这次返程后,一定会请求在昆仑角设置宣慰司,而非一个单纯的官场。
    只要设立了宣慰司,再加上当地金矿的诱惑,陈瑄不相信会有人拒绝这份诱惑。
    然而就当下朱高煦的意思来看,他并不准备插手昆仑洲的事情,而是要将昆仑洲的事情交给民间的商帮和各藩国去做。
    这在陈瑄看来,简直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设置宣慰司倒是简单,可我们的人终究太少,来到这边怎么开采金矿?”
    郑和叹了一口气,与陈瑄说道:“岂不是要效仿吕宋之举?”
    “那……”陈瑄犹犹豫豫道:“那也是为了朝廷,没办法……”
    吕宋金矿如何开采的,陈瑄和郑和他们心知肚明,但这种话没办法放到明面来说,一旦被江南的官员知道,他们估计又要开始表现自己的‘君子之风’了。
    吕宋如此,那昆仑就更不用多说了。
    “没办法是没办法,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好处若是都被朝廷占据了,那这份好处必然长久不了。”
    “殿下之所以设小西洋为民营贸易区,为的恐怕就是这昆仑洲之矿。”
    “你想想,锡兰和满剌加都在我们手中,有这两个海关在,除非有人花费大力气走陆路,不然绝对躲避不了朝廷的盘查。”
    “开采金银矿无所谓,但该交的矿课一定得交。”
    “用诸藩与民商的力气,来充实朝廷的赋税,这何乐而不为?”
    “我觉得殿下说的很好,先吃下眼前的,再图谋未来的。”
    郑和搬出朱高煦曾对他说过的话,陈瑄闻言也明白了:“你是说,南洋为眼前,而昆仑为未来?”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并且你别忘了我们还有南州。”郑和提起了南州,这让陈瑄眼前一亮。
    确实,相较于昆仑洲,南州距离大明更近,只不过由于洋流和季风问题,想要从北边前往南州并不容易。
    不过不容易归不容易,相较于前往昆仑洲,南州便容易许多了。
    “算了,我还是管好舰队的事情吧。”
    陈瑄也知道自己玩不转这些,倒不如老老实实听令。
    郑和见状,脸上露出笑意,便与陈瑄讨论起了这一路上的一些趣事。
    二人说说笑笑间,被派出的战船们也开始陆续返航,并带来了一则好消息。
    昆仑角旁边确实有一处天然海湾,并且可以停泊三千料以下的战船。
    只要稍微修理一下海岸,那五千料大船也能靠岸停泊。
    不仅如此,这处地方气候还算湿润,可以种植作物和蔬菜。
    “殿下真是料事如神。”
    从陈佐口中得知岸上的情况后,陈瑄感叹一句,便与郑和他们换成三千料的大船,径直驶向了那处天然海湾。
    隔着老远,他们便看到了许多植被。
    一开始陈瑄还有些警惕,担心它们会和交趾、南洋一样,有不少疟疾和蛇虫鼠蚁在其中。
    然而随着他们登陆那片白色沙滩,他们这才发现这里并没有太多树木,不过植被还算丰富,是他们并未见过的一种气候。
    “不是雨林气候。”
    自从朱高煦撰写了《气候学》书籍,这本书便成为了海军将领们必须学习的几种书籍之一。
    在此之前,陈瑄并没有接触过地中海气候,而《气候学》也没带在身边,所以他也判断不出这是什么气候。
    “看看有没有水源。”郑和走在陈瑄身旁,在打量四周的同时,也开始在一些泥土较多的地方尝试用空心杵打入土中,深入三尺后再取出,触摸其尖端的泥土。
    “还算湿润,应该能打出井水。”
    挤出铁杵的泥土,郑和满意点头,随后让人打井并修建营盘。
    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海上的明军开始渐渐登陆岸上。
    由于分兵护送商帮去探矿,加上在木骨都束也留下了不少兵马,因此抵达此处的明军数量只有不到七千人。
    虽然人数不多,但想要修建一个营盘并不困难。
    船上的石灰石、铁矿粉、黏土都是现成的,海上也有细小的石块和海沙。
    尽管海沙不是最佳材料,但地方简陋也没有办法了。
    不多时,防风墙修建完毕,明军也开始搭建帐篷,并打出了一口口水井。
    尽管当地植被并不丰富,但地下水的资源却并不少,向下掘井不过一丈六尺,便开始涌出地下水。
    十三口井,不仅能满足当下军队的用水,也能为留在此处的官场官兵留下可以种植作物、浇灌蔬菜的水源。
    “明日七千人分出五千人,又细分为五十队,从各个方向向北搜寻,看看有没有土人的部落。”
    “如果有,那不要发生冲突,让向导试试可不可以沟通,与他们换取足够的蔬果。”
    大帐内,郑和吩咐着军中七十余名千户官,同时对陈瑄交代道:“海上分出一千人,沿着海岸线向北搜寻,看看有没有可以换取蔬果的部落。”
    “另外确定一下,《洋流图》和《季风图》有没有问题,需不需要做出修改。”
    “是!”众人作揖应下,短暂休息一夜后,便按照郑和的军令开始执行。
    至于郑和则是留在原地,继续用船上为数不多的材料修建官场。
    舰队从一路南下与部落交换物资,当下船上的物资足够他们这七千人在此生活三个月。
    不过郑和不可能把三个月的物资都吃完,因为他还要在这里留驻一千人来维持官场。
    因此他准备花费一个月时间修建好官场,开垦出一定数量的熟田,然后率领主力踏上返程,将剩余的物资留给官场官兵。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三天时间内,许多步塘都开始返回。
    事实证明这块地区确实有其它民族的生活,他们虽然是黑人,却与其它地方的黑人不太相同,肤色偏黄,面部特征也接近中南半岛的一些人种。
    他们的数量大概在八千人左右,身高在四尺五寸到四尺七寸(145cm~150cm)之间。
    他们以采集和狩猎为生,却也会圈养牲畜。
    面对突如其来的明军,他们大多十分警惕。
    尽管语言不通,但在双方手舞足蹈的比划下,双方算是了解了对方的大致想法。
    他们对于明军的甲胄、兵器、布匹很感兴趣,并想用自己的牲畜与明军进行交换。
    郑和得知消息后,便让人将船上数量不多的布匹制成简单的衣物,并让船上的工匠打造了一批刀枪长矛和铁锅,让下面的人带着这些东西区域当地人进行沟通,并根据他们经常说的词汇,将他们称呼为克桑人。
    明军与他们交换的牲畜有牛、羊,并且他们还送上了许多他们捕猎抓到的牲畜。
    高有丈许,头有双角的基林(长颈鹿)被明军以为是传说中的麒麟。
    黑白相间,长相似驴似马的生物他们也不知道叫什么,但被带回营地后,郑和为它赐名为花福禄(斑马)。
    除此之外,还有长有二尺长角,类似山羊,却留有马尾的牲畜,它则是被郑和称为马哈兽(直角大羚羊)。
    末了,还有身材高大,可并不会飞,只懂得奔跑,一个蛋有人头大的鸟。
    由于它可以经过训练后,乘骑一些体重较轻的人,所以郑和将其称为鸵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