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圣孙的恩情还不完
“诚谢圣孙霍恩,赐饭养我肉身,恩情还之不尽,万福圣主圣孙。”
村民们嘲哳难听的齐唱声与浓粥的香气一起飘荡,骚扰着霍恩的耳朵与鼻子。
这首歌其实就是村民最常唱的谢饭歌。
每年冬临节大家都要齐聚在村子的前厅中,在巡游神甫的主持下,围着长木板桌唱这首歌。
霍恩将原有的曲调加快了速度,改换了部分歌词,好不好听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唱得整齐和大声。
这同样是塑造秩序和纪律的一环。
用一条手帕擦着后背的汗,霍恩依旧能感觉到心脏在砰砰地急速跳动,他今天一下午都在让娜的指导下练习骑士呼吸法。
霍恩已经受够了手无缚鸡之力的感觉了,一段呼吸法可能不算什么,但至少有了一些保护自己的力量。
可说实话,霍恩对呼吸法确实不在行,他上辈子是小镇做题家,对体育一窍不通,这呼吸法先要剧烈运动和力量训练,然后又突然做瑜伽。
反正霍恩练了一下午了,丝毫没有感觉到让娜所说的“冷热”两种气息。
霍恩抬起头,看向棚子外面,下午的时候终于停了雨,可没想到只是间歇性的,傍晚又开始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这时,在霍恩的视线中,一个少年端着一碗米粥走了过来,应该是布萨克提前盛好的,叫人送来。
接过木碗,霍恩低头,用勺子在其中搅合了一下,果然在最底部发现了一只鸡腿。
这便是今日的晚餐了。
这粥是用五十磅米果、二十磅浆果,十磅野菜蘑菇,三条鱼,两只山鸡以及七八磅橡子面加水熬成一百五十磅的粥。
狩猎队的能吃肉,采集队的能吃一碗,而其余的人都只能吃半碗。
一下午的时间,狩猎队二十人打到了两只山鸡,这战绩不算好,霍恩大致能理解,毕竟时间紧任务重互相之间还没有磨合好,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
过段时间,狩猎队应该就能有不小的产出了。
可很快,杰什卡便给他带来了一个不妙的消息。
“你说的猎物很少是什么意思?”霍恩皱起了眉头,放下了手中的木碗,“是有人在捣乱吗?”
“不不不,就是字面意思。”杰什卡的神色同样凝重,“圣孙子老爷,您知道的,按理来说,夏末秋初是猎物最多的时候。
可这森林里却看不见多少动物的脚印和动物小径,连兔子和田鼠都找不到,只有鸟雀,这太诡异了。”
“只有鸟雀……”霍恩摩挲着下巴,那上面已经有了一层短硬的胡茬。
千河谷以山丘遍布河湾纵横而闻名,一些主要的道路必须通过桥梁,一般不管是教会的赈济还是国王的赈济,亦或者是其他有活力社会组织的赈济,都会集中在城镇地区。
霍恩想要润走,第一步肯定是到城镇附近,不管是购粮还是租马车护卫都得在城镇。
这两天雨水正在慢慢变小。
一般来说,雨停之后,大约一到两周洪水就会退去。
可要等到道路能通行,还要再等一两周去修复桥梁,尤其这次洪灾这么严重。
霍恩他们最少撑两周,最晚得撑四周。
单靠鸟雀的话,以目前的粮食的储量和采集队的产出,是绝对撑不到那时候的。
不应该啊,这林地高堡大主教两三年才派专门的猎人来一次,森林里的动物应该很多才对啊。
这些猎物能够提供可贵的肉食,蛋白质与油脂,配合野菜橡子面等食物,一头和鹿差不多体型的动物够二百多村民吃一天的了。
黑松林虽然不大,可三四十头中型大小的动物总该有吧?
“你们明天再往更深处走一走,我和让娜跟你们一起去。”思考片刻,霍恩用勺子敲敲空荡荡的碗底,“我倒要看看是怎么个事。”
“是,圣孙子老爷。”
杰什卡刚走,布萨克就迎了上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六个孩子,五男一女。
他们面色灰暗,嘴唇干裂发白,像一根根豆芽菜,头大身体细,披着烂布条一样的衣服。
这应该就是各个十户内的孤儿。
“圣孙子老爷,这便是各十户内的孤儿,四个流民出身,两个公簿农出身,我挑选过了,没有残疾,牙口也好。”
布萨克是少见上过教会安日学校甚至还差点进入撒林会学院的武装农,做起事来条理分明,后勤上的事情管理的井井有条,挑选孤儿的事情,做的同样周到。
“伱们都多大了?”
几个孤儿嘴唇颤动,互相紧靠在一起,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九岁。”布萨克替他们回答道。
霍恩点点头,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不过这倒正常,年纪再小一点,又没有父母,前段时间就该饿死了,再大一点便算是成人劳动力了。
“别紧张,阿母之下众生平等,我是弥赛拉之子,可我和你们一样,都曾是孤儿。”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霍恩伸手摸了摸最小孩子的脑袋,“你们的父母,都是虔诚的信民,是我的同乡伙伴,挚爱亲朋,他们去世了,我同样难过。
没有父母的保护,你们肯定和我一样遭受了很多委屈和不公,我当年都咬牙挺下来了,可我看到你们,仿佛又看到了我自己,我就想,或许我能做些什么,这才把你们都叫过来。
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可我们都没有家,既然如此,干脆你们做我的教子,我为你们洗礼,做你们的教父,这样我们便都又有一个家了,如何?”
霍恩慈父般的目光扫过,虽然那几个孤儿依旧低头看着地面,没太大反应。
好吧,看来自己的话已经触及到他们的灵魂,霍恩尴尬地挥挥手,多的他就不多说了,赶紧让孤儿们走吧。
“让娜,你带他们去洗一下,换身衣服……你怎么倒是哭了?”
“我没有,你看错了。”
送走了让娜,霍恩拿起箱子上的书,还想趁着天光还亮继续研读,却又一次被凌乱的脚步声给打断了。
之前的那个小修士阿尔芒,拽着柯塞神甫的袖子,走入了霍恩的猎人小屋。
这事情真是一波接着一波啊,还让不让人好好学习,这个年纪不学习,等以后高考公考……哦,这里没有啊,那没事了。
轻叹一口气,霍恩放下了手中的诗集,坐起身:“柯塞神甫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圣孙子老爷身为弥赛拉之子,是最接近圣主的人,我侄子才疏学浅,有些教义上的疑惑,可以向您询问吗?”
“问,都可以问,有什么不能问的?”果然,霍恩早就预料到迟早有这么一天的。
小修士阿尔芒作为唯一接受过经院教育的人,必定会对“圣孙”“圣女”的存在感到怀疑,并且会对与教义相悖的地方感到迷茫。
柯塞是杀猪屠夫,认识的字都不多,所以红磨坊村真正的巡游神甫其实是这个非常聪明的小修士。
霍恩需要他的地方不少,要是他不听话,造成的破坏会更大,到那时,霍恩就只能挥泪放让娜了。
“圣孙子阁下,圣父圣树圣主三位一体,是圣三角,为什么还会有您这个养子呢?”
“可我就是被弥赛拉收为养子了。”摆正了姿态,霍恩一摊手,“事实胜于雄辩,你认为的三位一体必然是错的。”
“那这三位一体到底是什么呢?”
“我们一家共四位,为什么说是三位一体呢?很简单,这三位指的其实是父亲、母亲和孩子,圣父是父亲,圣树是母亲,阿母是孩子,现在有了我,圣父依旧是至高的原父,弥赛拉成了母,而我成了孩子。
所以三位一体第一指父母子女一个大家庭的一体,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家庭和睦,子女要孝顺父母,父母要关爱子女,将慈爱代代相传。
第二指圣父代表过去,圣树代表现在,圣主代表未来,而未来终将变成现在,我又会再次成为未来。
如车轮旋转,车轮下的蚂蚁看到都是不同的纹,以为是不同的物体,可却属同一个运动的车轮,无论它如何运动,它本质都还是那个车轮,我们都是圣灵的一个侧面。”
“可教义上说,三位一体是圣灵一致,而位格不同……”
“假经文,教会把上面的意思领会错了。”
阿尔芒的面色有些惊愕:“《福音书》还会错?”
霍恩一副拈微笑的表情:“福音书都是几百年前的东西了,抄录传诵怎么会没错?
况且,难不成接近圣树和弥赛拉就必须要经书吗?尽信书不如无书,为什么人们不可以越过《福音书》和弥赛拉交流呢?
若人人心中有光明,则人人可以成圣人,弥赛拉叫我来传福音就是为了纠正这错误。”
看到阿尔芒脸上混杂着迷茫和若有所思的神色,霍恩暗地里差点没憋住笑。
这便是霍恩为他“圣孙”身份打的补丁,其本质和禅宗与阳明心学那一套类似,在他家乡的欧洲历史上,同样有闵采尔提出了类似的想法。
他看得出来阿尔芒是接受过经院教育的聪明人,这种人越聪明就越容易在这一点上陷入牛角尖。
与其让阿尔芒的迷茫发酵成怀疑,还不如让他更迷茫。
至于后续的解释,就跟霍恩的遥领一样,完全不考虑。
反正等洪水一退,他把钱财一卷,拉着那几个忠心耿耿的亲卫逃跑就是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