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陆川的话,秦辉脑海里闪过几个念头,可是每个念头都很模糊,似乎抓到了什么,但又什么都没有抓祝
陆川接着分析。
“假设奚梦瑶说的都是真的。”
“116案的案发现场确实有三名嫌疑人作案,那么我们大胆的假设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就是天州市灭门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这三人当年在qz市作案,应该是知道学校的监控损坏了吧?”
秦辉点点头。
“这一点当年我们也是如此判断的,三人翻过围墙进入女生宿舍作案,事先肯定知道学校围墙上的监控摄像头被破坏了。”
“他们知道通过围墙翻到宿舍里面不会留下痕迹,所以选定的作案时间就是那段时间。”
“但是当时围墙上的摄像头搭拉下来,凡是路过的人其实都能看到,所以仅仅从这一个方面去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非常困难。”
陆川认可秦辉的分析。
但是接下来还有一点。
“窗户,案发宿舍的窗户并没有在内部上锁。”
这一点……
秦辉当年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钦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锅炉是自己烧的,温度比较高,所以很多宿舍晚上都会开窗户睡觉。”
案发第2天秦辉等人就确认了这一点,不仅仅是案发宿舍,隔壁宿舍,隔壁的隔壁很多宿舍都会给窗户留一条缝隙。
好,这一点陆川也点头认可。
“第三,凶手能够在不惊动宿舍内任何一人的情况下将6人迷晕,根本原因在于6个学生在当天晚上喝了酒,对不对?”
这一点……
秦辉点头,确实如此。
凶手就算再小心谨慎,翻墙爬窗户也会有一些响动,如果宿舍的6个人没有喝酒的话,不应该一点都没有发现。
“所以……秦支队,监控、窗户、喝酒,三个巧合凑在一起,最终让凶手得手,对吗?”
这……
秦辉此刻头皮发麻。
干了这么多年刑警,破了这么多案子,秦辉当然不相信什么巧合。
任何案件当中只要巧合多了,那就一定不是巧合。
这就是秦辉这么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
而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那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在秦辉脑海中头一次变得恐怖起来。
真的是她?
可是……
这怎么可能!
奚梦瑶当时确实是受害人。
她被侵犯的证据是确凿的。
头上的伤痕也是确凿的,缝合了八针的疤痕现在还在。
当时还是秦辉派人把她送去医院的。
可是,如果不是她……还能是谁?
其他人都死了埃
秦辉越想越是害怕。
半晌后,秦辉才开口:“陆川……证据……”
“我们需要证据……”
对,秦辉说的没错,陆川也能理解此刻秦辉的心情。
三年了,案子都没破,唯一的幸存者,还有可能是凶手,搁谁谁也受不了。
至于秦辉说的证据,也许很快就有了。
“还记得早上我验尸的时候,拍的照片吗?”
陆川有秦辉和王瑞庆的微信。
“第1张照片是天州市灭门案女性受害者下体受创的照片。”
“第二张照片,是116案两名受害者的相关部位的照片。” “有什么不同?”
王瑞庆是现勘,对这方面非常敏感。
“伤痕1
“第1张照片有刮擦性伤痕,应该是犯罪嫌疑人刮了体毛之后,摩擦造成的伤痕。”
“第二张没有。”
对!
陆川给王瑞庆竖了大拇指。
“王哥说得对。”
“当年116案现场没有留下犯罪嫌疑人的任何毛发,这在间杀案件中,是非常难办到的。”
王瑞庆和秦辉点点头,确实如此。
因为即便没有精斑,但是体毛呢?
经过剧烈摩擦,体毛脱落的,尤其是下体体毛的脱落是非常容易的。
而且,凶手很难清理干净。
可问题就是,116案的现场,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痕迹。
“所以,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测。”
“116案的凶手,很有可能只有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可能天生没有体毛1
“天州市的灭门案凶手有三个人,其中一个人就是116案的凶手,而另外两个人不是天生无毛的人,但是他们在作案的时候,刮除了下体体毛。”
“但是对方忽略了一点,即便没有体毛,但是因为体毛根部无法彻底剔除,犯罪的时候,因为剧烈摩擦很容易对被害人下体造成摩擦性伤痕。”
……
轰!
陆川的话,好像一颗炸弹,轰进了秦辉和王瑞庆的脑海。
两人的脸色突变,而且非常难看。
陆川有些惊诧的看着两人。
自己的猜测……
威力这么大吗?
“王哥,你们……”
王瑞庆半晌后苦笑着回答。
“奚梦瑶的继父……就是天生光头……”
陆川:“……”
qz市刑侦支队。
办公室内,秦辉和陆川正在推演案情。
“假设我们的猜测是对的,奚梦瑶为什么要这么做?”
王瑞庆想不明白。
陆川也想不明白。
如果奚梦瑶是帮凶,作案人是他的继父,那么很多事情确实能解释的通。
比如说损坏的摄像头,再比如说打开的窗户这两件事情,奚梦瑶都可以告诉他的继父。
而且奚梦瑶可以为了配合继父做案,在当天故意以过生日的名义为由将其他5人灌醉。
可是为什么?
奚梦瑶犯罪的动机是什么?
“现在这一切,都只是猜测而已,就像秦队刚刚说的,证据。”
陆川也只是怀疑,但是确实没有实质的证据。
秦辉掐灭烟头,深深吸了口气:“不用等,直接抓人,审一审不就知道了。”
“也许不用抓人。”
陆川有一个更稳妥的办法。
“不管我们的猜测是不是真的,但是如果116案的凶手确实就是奚梦瑶的继父,那么只要拿到他的鞋印,和天州市灭门案的嫌疑人留下的鞋印作对比,就能够确定他是不是天州市灭门案的凶手。”
“只要确定了这个,对方即便抵赖,也没有可能1
这个计划,显然要比直接提审奚梦瑶或者直接逮捕奚梦瑶的继父要好的多。
“好,这个我来做。”(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