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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六世:外出历练,变异凶兽!
    大风部落。
    某间石屋内。
    陆远盘膝而坐,静静看着一副铠甲在太阳真火的灼烧下,化为一团宛如液体般的秘银。
    随后他手掌一翻,又取出一面玄骨重盾,投入到那团太阳真火里面。
    太阳真火乃极道之火,又被称为万火之王。
    其威力之强大,无物不焚,足以焚灭一方世界!
    而那玄骨重盾虽坚固,但又怎么能抵抗太阳真火的灼烧?
    没过多久。
    那面玄骨重盾也被太阳真火烧化,并与那团秘银融合在一块。
    “异宝之所以威能恐怖,皆因内部烙印有道痕符文。”
    “我虽然不是铭文境,但也可以凭借对五行法则的感悟,将五行符文烙印到这副铠甲上面。”
    陆远意念微动。
    那团铁水如同面团般,立即塑造成一副战甲模样。
    除此之外。
    陆远一心两用,在祭炼战甲的同时,还在战甲表面钩勒出不少符文跟纹路。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若是炼器宗师见了,都要自愧不如!
    没过多久。
    这些符文跟纹路交织构建在一块,最终形成了某种极为复杂的图案,甚至能引动天地之力!
    当火焰熄灭,铁水冷却。
    一副全新的暗金战甲出现在陆远面前。
    战甲符文密布,金光涌动,气势磅礴厚重,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就叫它玄金甲吧。”
    陆远点点头,对这件异宝颇为满意。
    紧接着。
    他又用从林智跟石虎两人身上得到的其他异宝跟材料,将那把牛角重弓也祭炼了一番。
    外带着还炼制了一柄猎刀,一柄长剑,以及两副内甲。
    做完这一切。
    陆远将长剑跟内甲,交给了风怀安。
    毕竟他这次外出历练,还不知道要离开多久。
    而风怀安有了这两件异宝,以及陆远留下的火道修行之法,即便遇到铭文境炼气士也能抵抗一二。
    “族长我打算出门一趟。”
    陆远开门见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好男儿志在四方,大风部落太小,小远你也该出去看看外面的天地。”
    风怀安赞许地点了点头。
    他年轻的时候,也曾外出历练过一番。
    唯有在见识过外界的广阔与繁华之后,才能明白天地之大。
    “大荒危机四伏,存在许多未知凶险。”
    “你出门在外,一切都要万加小心,切记不可轻信陌生人的话。”
    风怀安关心地叮嘱道,担心陆远会被外人蒙骗。
    “族长爷爷你放心,我会谨慎行事的。”
    陆远无奈道。
    以他历经多世轮回的经验跟阅历,即便真遇到了心怀不轨之人,还不知道是谁骗谁呢。
    “小远你做事一向稳重,老夫也不啰嗦了。”
    “你不必担心部落的事情,我会照顾好你父母,你只需平安归来即可。”
    风怀安笑了笑,又从怀里拿出了一张兽皮。
    “我大荒虽资源稀少,但面积却大的吓人,许多炼气士哪怕穷尽一生,都未必能走遍整个大荒。”
    “再加之大荒遍布毒虫猛兽,若是不知道路线,很容易死在十万大山里面。”
    “这是我们先祖留下来的地图,或许对你有不少用处。”
    陆远接过那张兽皮,展开一看。
    发现上面绘制着十万大山,以及五颜六色,密密麻麻的标记。
    “这些红色标记的地方,都是九死一生的极度危险区域,连铭文境炼气士都不敢踏足。”
    “小远你若是遇到,一定要提前避开。”
    风怀安耐心讲解道。
    “而这些绿色标记,则代表着安全区域,可以过夜或者补充物资。”
    “至于灰色标记,是其他部落的地盘,如果没有什么事,最好不要贸然靠近。”
    “记住,如果你不小心靠近了黑色标记的地方,一定要有多远跑多远,因为那代表十死无生的绝地!”
    “从古至今,都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来!”
    风怀安语气严肃,反复强调道。
    “族长爷爷你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陆远看着那些遍布地图的红色跟黑色标记,脸色也同样有些凝重。
    如此看来这大荒远比他想象中的更危险啊。
    随即风怀安仿佛想到了什么,又从马厩中牵出一匹彪悍骏马。
    那匹马体型匀称,肌肉强壮结实,皮毛油光水亮。
    它全身毛发皆为赤红,没有一丝杂色。
    当清风吹过,那赤红鬃毛随风飞舞,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
    “小远,这匹烈鬃马是我前不久在集市买回来的。”
    “此马乃是变异凶兽,体内拥有一丝上古异兽血脉,脚力惊人,可日行万里,很适合用来代步。”
    “不过烈鬃马性格暴烈如火,连老夫都未能将其驯服,你还是要小心点。”
    风怀安说话间,伸手想摸一下烈鬃马的脑袋。
    可那烈鬃马眼中却闪过一丝嫌弃,顿时将头扭到一边,躲开了他的手。
    风怀安见状,脸上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大荒资源贫瘠,战马是极其珍贵的资源。
    整个大风部落也就只有五六匹而已。
    而这烈鬃马更是极品宝马,他足足了五十万斤粗粮,才从他人手里换回来的。
    这也就是之前双日凌空,导致大荒干旱,粮食歉收。
    许多部落饿死了不少人,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喂马?
    否则换成平时,像这样一匹品相极佳的宝马,哪怕一百万斤大米,都换不到!
    “的确是匹好马。”
    陆远接过缰绳,翻身上马。
    可那匹烈鬃马却突然抬起前脚,直立而起,朝天嘶鸣,随后冲出村子不受控制地狂奔起来,试图将陆远从背上摔下去。
    虽然骑马看上去很轻松,但对于新手而言,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像这种未经驯服的变异凶兽,性格极为暴烈。
    倘若新手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下去,很容易摔成重伤。
    但这对于陆远来说,却并不算什么。
    他没有动用蛮力强行驯服这匹烈马。
    而是身体低伏,用双手抓住缰绳,双腿夹紧马腹,任凭烈鬃马纵情狂奔。
    烈鬃马越跑越快,体温急剧攀升,浑身血液都像是被点燃了一样,变得无比滚烫。
    远远看上去,就宛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疯狂奔跑!
    而陆远耳边狂风呼啸,身边景色逐渐变得模糊,飞快往后倒退。
    整个人就像飞起来一样,速度已然快到极致。半个时辰后。
    直到烈鬃马全速狂奔了数百里,这才终于精疲力竭,站在原地大口喘着粗气。
    “跑累了么?”
    陆远翻身下马,拍了拍它的脑袋。
    烈鬃马打了个响鼻,倔强地昂起头,仍然不愿意服输。
    “以后跟着我混,保你吃香喝辣。”
    陆远意念微动,指尖浮现出一缕太阳真火。
    烈鬃马乃变异凶兽,不仅极具灵性,而且还能以火焰为食。
    当它看到这缕火焰,充满野性桀骜的眼眸,流露出一丝渴望。
    不过挣扎片刻后。
    它再次将脑袋高傲的扭到一边,不愿意就此臣服。
    “除了顿顿管饱外,我再给你找一匹漂亮的小母马。”
    此言一出。
    烈鬃马立即将头扭了过来。
    边打响鼻,边急不可耐的绕着陆远转圈,仿佛是在催促他兑现承诺。
    “看把孩子都饿成什么样了,难怪火气这么大。”
    陆远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它脾气为何会如此暴烈了。
    “放心,只要跟着我,以后包你有睡不完的小母马!”
    陆远淡笑道。
    烈鬃马半信半疑的看了他一眼,敌意倒是减轻了不少,乖乖让陆远坐到了自己背上。
    “先回去再说,不然族长爷爷该担心了。”
    陆远话音刚落。
    烈鬃马便再次朝来时的方向狂奔而去。
    这次它表现得极为卖力,半个时辰不到,便走完了数百里路程。
    “小远果然不是常人,仅仅一个时辰便收服了这匹烈马。”
    风怀安看着陆远骑着烈鬃马平安归来,语气有些羡慕道。
    而且那烈鬃马寸步不离地跟在陆远身边,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
    即便是风怀安养了一辈子的战马,都未必能做到这个地步。
    可只有陆远知道,这憨货哪里是护主,分明是担心他食言跑路。
    “行了,你先去马厩待着,过两天我再带你出远门。”
    陆远没好气的说道。
    可烈鬃马走到马厩旁边,却死命不肯走进去,并且不断看向空荡荡的马槽,眼神有些幽怨。
    陆远这才反应过来,烈鬃马是在示意自己该喂食了。
    毕竟它一来一回,跑了上千里,消耗了不少体力。
    而寻常草料,顶多只能让它饿不死,压根无法满足它所需的能量。
    陆远见此,当即催动炼气法,凝聚几团磨盘大的火焰。
    烈鬃马喜出望外,顿时张嘴一吸,便将火焰吞入腹中,吃得不亦乐乎。
    这火焰是纯粹灵力凝聚而来,里面还蕴藏着一丝太阳真火。
    对于烈鬃马来说,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绝佳口粮!
    它大快朵颐,将几团火焰吸收殆尽。
    这才满意地打了个响鼻,自行回到了马厩。
    次日清晨。
    陆远收拾好行李,告别风怀安等人,准备正式外出历练。
    当他走到村口时,却发现所有族人都在此地等候已久。
    年仅七岁的风铃,脸上满是不舍的陆父陆母,白发苍苍的风怀安,还有幼时经常让他去家里蹭饭的邻居跟族人都来了。
    所有汉子跟妇孺老少,看向陆远的眼神中,都带有浓浓的感激跟尊敬。
    他们虽然不知道石龟部落的事情。
    但所有人都很清楚。
    正是因为陆远,他们才能过上顿顿有饭有肉的好日子,不必再饱受饥饿跟穷困的折磨。
    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报答陆远,只能将这一切都牢牢记在心里!
    “小远,你这次出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这是婶婶帮你准备的兽肉跟干粮,你要是路上饿了可以吃点。”
    “大荒通常都是以物换物,我这里还有些碎银子用不上,你带在身上以防不时之需。”
    “这是你五叔当年结婚时留下的一坛陈酿,可以帮你提神解乏。”
    所有族人都将自己家最珍贵的东西拿了出来。
    当陆远看到一个壮汉将一坛酒,强行赛到自己手里时,心里半是苦笑半是感动。
    大荒粮食匮乏,而酿酒需要耗费大量粮食。
    因此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说。
    他们这一辈子,都未必能喝上几次酒。
    而陆母也红着眼睛,捧着几件叠好的丝绸衣服走到陆远面前。
    “吾儿长大了,你身体长得快,娘亲帮你缝了几身衣裳。”
    “你在外面一定要吃好睡好,千万别苦了自己。”
    陆母絮絮叨叨地叮嘱道,看着他差不多跟自己一样高的个子,欣慰地用粗糙大手摸了摸陆远的脑袋。
    陆远看着陆母手里的衣裳,以及她手指上密密麻麻的针孔,心里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大荒一向都是粗衣裹体,衣服结实耐穿就行。
    但这几套衣服都是用上好绸缎缝制而成的。
    显然陆母担心陆远穿得寒酸,会被人瞧不起,所以才连夜赶制出了这几件衣裳。
    只不过大荒纺织技术落后。
    哪怕陆母尽可能做得精致,但仍然显得有些粗糙,没办法跟大庭国的锦衣华服相比。
    “阿娘,阿爹,你们也保重身体。”
    陆远很是不舍道。
    随后在所有族人的挥手目送下。
    他翻身上马,驾的一声,冲向远方。
    不过脾气一向暴烈的烈鬃马,这次却特意放缓了脚步。
    让陆远有更多时间,与部落族人告别。
    等走远了,陆远回首看去。
    只见那座他生活了五年的小村庄,此刻逐渐变小模糊,最后变成一个小黑点,彻底消失在了视线中。
    “走吧。”
    陆远叹息一声,平复心里所有情绪。
    得到他的命令。
    慢悠悠走着的烈鬃马,顿时撒开蹄子,在蜿蜒山路上狂奔起来。
    当他们穿山越岭,准备横跨十万大山时。
    陆远才终于明白一向精打细算的风怀安,为何会舍得费五十万斤粗粮买下这匹烈鬃马。
    因为烈鬃马的确很不凡。
    除了脚力惊人外,它的灵觉也很敏锐,能远远避开许多凶猛异兽。
    而且它自幼生活在深山中,哪怕再险峻陡峭的山路,在它脚下都如履平地一样!(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