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窥一斑而知全豹
1948年京城的深冬,任先生坐着人力车回到宅院,管家告知他几位女友的消息,任先生既不高兴也不难过。
他随意地翻阅一下沙沙作响的报纸篇页,管家便给他端来一碗炸酱面,很快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很快在他脑子里一闪。
管家把一沓整齐叠放的信件交给他,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有一封信字迹陌生,摸上去挺厚,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就用小刀拆开把它搁在一边。
锅挑儿浇上炸酱,拌以菜码,他终于想起这封信,它大约有数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毋宁说是一份手稿。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他不胜惊讶,放下筷子,这是指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放下面条,逐字逐句念起: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在他身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此刻,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合上,他的双手也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衣上面。
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一人,而你一无所知,伱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你正在寻欢作乐,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要和你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的任先生啊,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我要让你知道,我的整个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
我这一生实在说起来,是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
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座院子,此刻你就在那座院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想不起那个小学教员寡妇,和她那尚未成年的瘦小女儿。我却清楚地回忆起每一份细节,记得所有人谈论你的话语,记得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
耐心点,我的任先生,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
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没、没了?”
章德宁把深埋着的脑袋抬起。
烟气缭绕的房屋、端着书信的先生、1930年京城的四合院、13岁的瘦弱少女
吧嗒一下。
就像是关掉电视机一样,眼前的一切归于虚无,她将视线重新聚焦到江弦身上,急匆匆问:
“后面呢?”
“你就写了这么一点儿?”
章德宁焦急不已,很快冷静下来。
江弦本来就告诉她只写了一点,是她自己非要拿来看看。
“感觉怎么样?”江弦拎把椅子坐在旁边,颇有些期待的问。
章德宁坐在座位上,回味许久,“你还挺会以女人视角写东西的,你如果不说,我会以为这是张洁老师写的。”
这是她的切身体会,作为一名编辑,即便只看一个开头,也能窥一斑而知全豹,察觉出这篇稿子的优劣。
这篇文字的味道,给她的感受,很近似于张洁的那篇《爱,是不能忘记的》,属于在主题和内容上与伤痕文学、反思文学都有明显区别的小说。
“文字写的很细腻,也很有味道!感觉会是一篇佳作!”章德宁又补充说。
她暗暗庆幸,前些时日的对于一部短篇小说的不知足,此刻尽化作脸上的满意。“读起很有想法!也很有意思!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怎么想出来的?”
江弦故作踟蹰,轻咳一声,腼腆道:“前些天,我收到一封匿名的情信,没有寄信地址、也没有寄信者姓名,我带着一丝奇怪和惊讶,阅读过其中内容,才猜到是我对象写给我的。
温馨过后,脑中忽然有了一个这样的点子,一个作家,收到一封情信,这个女人无数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甚至与他发生过很亲密的关系,可他却与她素不相识,直到多年以后,女人在生命的尽头,将这一切在匿名信里缓缓道来。”
“原来如此。”
章德宁双眸激动的闪烁着,此刻真是无比钦佩江弦所拥有的文学天赋。
他总是能从常人注意不到的生活细节中捕捉素材,深入挖掘,写深写透,这对他仿佛信手拈来一般简单。
这大概和曹植的七步成诗没有多大区别,都是真情实感的慧眼独到!
章德宁重新捧起稿子,将那段开头再读几遍,越读越有味道,对后面的内容也越发感到期待。
“江弦,你这篇稿子,一定要给我,这篇稿子我约定了!”
“我既然答应你了,肯定不会反悔,这篇文章一完稿我便给你送过去。”
“你不用急,这篇小说多雕琢雕琢,短篇小说,可不比长篇小说好写。”章德宁克制着心底急于见到作品的渴望,“好的短篇小说,都是一点点磨出来的!”
聊了一会儿,章德宁才像是落了个魂儿似得,一步三回头的离去。
得了第一名的事情,都不用江弦宣传,北影厂认识他的人很快便都听来。
“到时候得去人民会堂领奖吧?”朱琳与有荣焉的激动。
今年的颁奖比去年规格更高,颁奖典礼挪到了人民会堂进行。
“我已经去过一次了。”江弦平静说。
文代会举办期间,他便进到了里面,还知道里面有34个专属会议厅,对应34省份,装修布置,独具地方特色。
“意义不一样啊,上次你是去开会,这次可是去领奖。”朱琳激动着说。
看着女王陛下的崇拜的目光,江弦都没好意思告诉她。
他这次不光是领奖,还要领足足三份奖!
为了颁奖的日子,江弦还做了些准备,把压箱底的浅灰色中山装拿出来熨了熨,皮鞋也拿出来擦了擦油。
这身行头还是他爸的,借来以后就没还过。
还算合身,就是稍微有点旧了。
“要是能去红都弄一套就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