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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Ch400 瓶子和赛马
    第401章 ch.400 瓶子和赛马
    罗兰交给审判庭一个空的迷匣。
    什么?
    里面还有东西?
    他可不知道。
    自詹姆斯·雪莱将这盒子给他后,只在手中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他就马不停蹄把它送到审判庭了——里面有什么,他怎么会知道呢?
    伊妮德倒表现得很无所谓。
    她说这东西里的确藏有秘密,但那和她、和罗兰无关,是真正的大人物们该考虑的。
    别好奇就对了。
    “这东西没法让你成为不朽者,所以罗兰,把它交给审判庭是个非常好的选择。”
    罗兰已经习惯了,习惯伊妮德对许多事的淡漠。
    那金属魔盒或许还不及她头上的发带、脖颈上的首饰重要——罗兰能想象她在烧得通红的壁炉旁,穿着条柔软、并不繁琐的室内裙,哼着歌,在岩板上温她的咖啡或者茶。
    她在茶几上留了几本书,方便窝在沙发里看。
    房间里好像多了几幅油画,一些盛果(它们的确盛了,但通常特殊情况才吃)的银盘,还有新鲜的蔬果。
    无论多凛冽的清晨都无法打扰她。
    这儿就是她的家。
    而罗兰就是她等待于风雪中归来的丈夫。
    “你比起审判长,更像我的妻子。”沙发上的青年扣着杯耳,不知怎么冒出这一句。
    也着实让女人惊着了。
    “罗兰?”伊妮德抖了抖睡裙,从那蜜桃变成直腰,顺势关上橱柜门:“我倒想,但我的身份可不允许我成为任何人的妻子。”
    “也许,等下一任审判长?”
    “不会有下一任了,亲爱的。”伊妮德带着一身薰衣草味路过,顺手把罗兰压在后背的黑发捋出来,“圣十字可不允许我之后,还存在这么一个不乖巧的东西。”
    “维多利亚也不会允许。”
    “是吗?”罗兰不置可否。
    他和她很少讨论大人物的事——或许彼此也默认,那些不合口味,不是他们餐桌上的菜肴。
    “我打算回一趟福克郡。”他放下杯子,正巧女人坐下,依偎过来。
    罗兰顺势把人揽进怀里,默默看她那条软蛇钻进自己的衬衣,捉出一根雪茄,俏皮地在自己唇口润了润,用指甲在雪茄帽上轻轻一划,代替了剪刀。
    “福克郡?”
    伊妮德把雪茄放进罗兰嘴里,指尖儿冒出一簇火焰。
    “别再接触「秘」。”罗兰无奈,“伊妮德‘大人’。”
    女人笑而不语,只摩挲她那恩赐似的用来走路的东西,并在它们相互上下时展示给身旁的男人,她睡裙下面和东区贫民窟里流浪汉的裤兜一样。
    伊妮德总有新招数,罗兰想她是不是每当自己一人时,就披上黑袍,用兜帽遮住上半张脸,再围上羊毛大围巾,鬼鬼祟祟地躲着执行官们,偷偷溜出审判庭。
    叫一辆公共马车,并保证包括过路费在内的一个子儿都不缺,要车夫带她去东区最肮脏、最下流的地方。
    然后找上一位老师,听一整晚的‘知识’。
    ——虽然伊妮德总说,那是血脉里天生带的,就像男人长大了就知道向前挺,女人也一样。
    罗兰可不信。
    血脉里天生带的是情绪,是热火,是接吻。
    他可不认为‘天生’能教伊妮德学会如何像一条杰出的猎犬,甚至比杰出的猎犬还要杰出。
    他吸雪茄可练不出那么大的力量,好像她有七八个肺。
    “这两天,执行官会去雪莱家,会找你的小朋友和老雪莱问话——你可以告诉他们,不会有什么难回答的,不过,别谈迷匣。”
    伊妮德靠在罗兰日渐宽厚的怀里,褐发像她每一根不愿离开的情绪,要么钻进他的衬衫里,要么缠着扣子或藏到马甲里去。
    “我知道。”罗兰点头。
    “我会在问话结束后动身,大概需要一到两周的时间——把照顾我的人接到伦敦。”
    怀里的女人动了动,蹭了蹭。
    两条腿搭在茶几上。
    “你想好了吗?”
    伊妮德问。
    罗兰自到伦敦就没提过雅姆·琼斯,可她却很清楚,对于罗兰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雅姆·琼斯:
    越重要,越谨慎。
    她以为,他会些时间和钱,先把普休·柯林斯安排到远离伦敦的地方。
    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见雅姆·琼斯和自己的叔叔了。
    没想到。
    “也许我这样想有些自私,伊妮德,但我想把雅姆留在我身边——有可能,她也是这样想。”
    伊妮德往他怀里靠了靠。
    “不是可能,罗兰,她一定这样想。”
    但女人有些犹豫。
    若那雅姆·琼斯到了伦敦…
    “也许你不该跟她提我们的事,罗兰。”伊妮德说。
    她很担心雅姆·琼斯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后,对罗兰说些什么,导致她不愿见到的结果——比如,远离一个下流无耻的银妇。
    她不确定罗兰会不会听那女人的,但她的确担心。
    “我们之间?”
    罗兰扣着她消瘦的肩膀,明知故问:“我们之间有什么事?”
    女人往腰部扯了扯裙子,在自己男人的耳畔呵出热气:“坏男孩。”
    他给罗兰展示裙下新买的无形长袜和短裤。
    还有那十只染着玫瑰色的趾头。
    “我学了个新招数,罗兰。”
    她像用火苗加热一头大象一样缓慢烘着:“新的,有趣的…”
    通常来说,唯有失了手臂、还没人服侍的,才会想起用另两条本该走路的肢体干其他事——比如,夹起叉子或汤匙,处理日常必要的。
    尤其是女士。
    若没了手臂,还没人服侍,要将落在地上的药瓶洗干净可就难了。
    这残疾的姑娘得学会用脚,先用左边的挡在药瓶背面,作为依靠。
    同时,右边的夹着瓶身,在水流下反复梳洗。
    她的拇趾和其他趾头要分开,像个血肉构成的叉子,同时,腕子要足够灵巧,小腿和大腿要足够有力量。
    她得靠着点什么——如果她真没有手臂。
    总之,这跌落泥里的药瓶,绝对体现出了手臂残疾者生活中该遭多少困难,但我想,他们大概无法引起任何人的同情心——如果只是洗瓶子,说不准引来的是惊叹和夸赞。
    或许还有赛马结束后,马匹唏律律的呼气吸气声。
    马的肺更大,有时人也会在一些微妙的情况下,让自己的肺变得更大,呼吸更大,瓶子更大。
    罗兰本来还想和伊妮德谈谈福克郡,谈谈自己的飞贼朋友和雪莱家的事,可现在,他就像个刚跑完比赛的马,并且完全不在乎自己究竟夺冠还是落到最后。
    那不重要了。
    胜负属于人类,马只负责享受奔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