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1章
    [现代情感]《烈酒玫瑰》作者:你这般动人【完结+番外】
    简介
    【妖艳混血大美人律师x痞帅恣肆卧底警察+熟男熟女的极限拉扯+双洁+很撩很甜!】
    阔别许久,在各自好友的婚礼上再见。 她身上香槟色伴娘服勾勒火爆身姿,冷艳夺魂,妖里妖气。
    他桃花眼依旧勾人,一身制服,高大挺拔,矜冷又禁欲。
    目光碰撞交缠那瞬间,天雷地火,滚滚而来。
    无人之时,男人摘掉正经面貌,薄唇贴在她耳边:“你的心跳比你诚实。”
    ……
    三年前,林妍因工作派遣去到边境小城,遇到个又痞又帅,肆意浪荡的男人。
    第1章 前任
    和前任阔别已久,在各自好友的婚礼上相见是什么体验?
    更刺激的是,她是伴娘,他是伴郎。
    而在互相介绍身份之前,她连他的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
    *
    为了参加最好姐妹的婚礼,林妍特地空出几天时间,从京市来到南方小城y城。
    婚礼规模不大,在绿油油的草坪举办,宾客都是和新人关系亲近的亲戚朋友。
    她到得早,帮着好友苏晚季忙前忙后,在拍摄环节结束时吐槽:“所以刚才你老公身边那个不是伴郎?伴郎人呢,这么重要的日子还迟到?”
    这次婚礼只设有一个伴娘和一个伴郎,但林妍在新郎身边见到的斯文男人却不是伴郎本人。
    她就没见过这样不负责的伴郎。
    新娘子今天美丽又娇俏,柔柔一笑:“伴郎是警察嘛,早上临时有个任务,等会儿就来了。”
    等会儿,就等到了婚礼正式开始前五分钟。
    林妍正打算提议让新郎的另一位朋友顶上,突然听见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步子很规律,迈得很大,声音清晰而低沉。
    她不由想起记忆里,有个人也是这样走路,但是步伐会更加慵懒一点,有些痞里痞气的。
    新娘惊喜:“来了,你的伴郎终于赶到了……”
    林妍转身时,那人也正好开口:“对不起了,早上临时开会,实在走不开。”
    带着散漫的语调,混合着男人自身的低沉声线,却如重锤击打在林妍心口,她在无比惊愕的同时,与他的视线碰撞。
    她盯着他,下意识先看了看他的四肢,很好,没有缺胳膊少腿。
    然后目光落在他脸上。
    那双桃花眼依旧勾人,一身制服,高大挺拔,外表矜冷又禁欲。
    他也正在逡巡她,眼睛里带着钩子,有着深沉不明的热意在渐渐荡开。
    林妍不由挺了挺胸。
    她穿着香槟色伴娘服,勾勒出火爆身姿,混血五官冷艳夺魂,妖里妖气。
    有些挑衅地冲他一笑,男人唇角弧度上扬,眼神饱含深意,从她傲人曲线划过,似乎颇为满意地点了点下巴。
    靠,又被他用一个眼神就调戏了!
    三年没见,流氓功力渐长……
    林妍暗中磨了磨牙,没来得及发作,就听新娘说:“我先介绍一下,这位是林妍,我的好朋友,在京市做律师。”
    “这位是严珩,严警官,我老公的朋友。”
    新娘子弯着那双漂亮明艳的眼,笑着道:“伴娘伴郎就先认识一下喽?”
    看起来一本正经的男人不多犹豫,果断伸出他骨节分明的大手:“林律师,久仰大名。”
    林妍沉默片刻,笑容倏尔绽放,红唇张扬地翘起:“你好啊,严珩,严警官。”
    她天生声线娇柔,自带撩人特质,勾着尾音,气息如兰,像狐狸似的诱惑:“严警官名字不错,比什么……”
    随便取的假名字好听多了。
    后面的话她没说,但她知道,他懂。
    一瞬间,两人的视线胶着缠绵,终于有什么破土而出,天雷勾动地火,热浪滚滚而来。
    *
    这是场很浪漫的婚礼,新郎从高中时代开始,暗恋新娘整整十年时间,终于抱得美人归。
    野性冷厉的新郎和娇艳俏丽的新娘,简直天造地设,他们看着彼此的眼神里也满是爱意,令人羡艳。
    林妍作为新娘好友发表感言,在她说话时,台下有道目光裹挟着深不可测的情绪,直勾勾盯着她。
    林妍知道是谁在看她,但故意一眼都没朝那个方向看过去,彻底忽略无视。
    婚礼仪式结束,宾客移步酒店大堂用餐,新娘要先去换身敬酒服,有化妆师造型师伺候着,不会出什么错。
    众人都在忙碌,没有谁注意到,伴娘和伴郎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他们视野中。
    狭小的杂物间里。
    林妍被男人的大手扣住双臂举过头顶,后背贴着冰凉的墙面,但身前又是他滚烫的躯体。
    阴暗潮闷的环境滋生更多令人迷乱的因子,他的呼吸清晰可闻,胸腔里有着猛烈震动:“多久没见了?”
    严珩音色沉哑,那双桃花眼离得很近。
    林妍感受着血液里的翻滚沸腾,故作镇定,疑惑反问:“多久?我都忘了。”
    严珩低低一笑:“真忘了?”
    “忘了,我为什么要记得?”
    她不高兴时,红唇总是无意识微嘟,形成了极其饱满又诱人的形状。
    严珩的手指若有似无从她唇上滑过,他常年握枪,指腹有一层薄茧,那种陌生触感令林妍有点腿软,差点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