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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返回永安
    第70章 返回永安
    回到永安州,已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年关将近,家家贴春联、迎灶君,阖城沐浴在喜庆之中。
    战乱仍频,永安州换了新主人,保持了难得的安宁。不管时局怎么乱,日子总是要过的,新年总是要过的。
    华夏几千年来,太平盛世少,战乱年月多。老百姓多逆来顺受,始终在饥饿线上苦苦挣扎。今年永安州减轻租税,百姓多收了三五斗,勉强可以过个好年,明年也有些盼头了。
    军眷相继入城,缙绅列队欢迎,百姓箪食壶浆以迎。丹初见状,心里也就放心了。
    回到州衙,丹初来不及歇息,立即召集幕僚部属开会。时局纷乱,有几件事必须立即部署下去。
    何云、匡时留守永安,各自简要汇报。
    何云主要汇报政务,说道:“这几个月,永安州总体安定。莫氏等地方豪强支持政府,州衙官吏还算奉公守法。昭平守将朱旻如与镇台交好,与我军相安无事。”
    “嗯”,丹初点点头,问道:“现在还有多少钱粮?”
    “夏粮秋税都已完成,共得粮两万零四百石,银一万九千二百两,向焦大帅解送粮四千石、银四千两,根据大帅密令,修造军械武器费三千五百两白银,再加上各项支出,目前存粮一万四千二百石、银一万一千六百两,另有豆料两千石,其他物资无算。”
    “韦时中老实吗?”韦时中是知州,积年老吏。丹初夺了他的官印,对他并不放心。
    “老实”,何云十分肯定地说道:“此人很识时务,办事很干练,也有些澄清吏治的志向。镇台不在位期间,韦时中做事巴结得很。”
    何云为人诚恳,能做出这种评价,可见韦时中应无问题。
    匡时汇报军务问题:“清虏进占梧州后,并未向西运动。朱旻如守昭平,可为我军屏障。童子队这边,学习情况大有改善,大部分人已经可以熟练书写五百个常用字。
    “老三队为我军砥柱,三个月来养精蓄锐,官兵士气很高。莫尔桢率百余团练协守州城,已有归附之意。此人是个可造之才,镇台不妨将之收入麾下。”
    丹初未置可否,说道:“两位辛苦了,我不在永安这么久,两位竟把军政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
    若论辛苦,丹初率军流徙上千里,可比他们辛苦多了。
    何云连忙说道:“我等无尺寸之功,坐安州城,何苦可言?”
    众人相视一笑。
    回归正题,丹初说道:“几件事,必须立即落实下去。第一为募兵。兵贵精不贵多,我已经盘算好了,首先要增募三营步兵、一营守兵,皆为五百人的小营……”
    丹初为总兵官,麾下仅剩一队、三队、火枪队三队兵马,战兵不到四百人,想想着实寒碜,理应扩军。
    不过,扩军不能盲目,否则,战斗力不增反减。
    丹初决定,改一队为骑兵队、三队为亲兵队,与火枪队一起组成标营,由他亲任营长。除此之外,标营再增设一个教导队、一个炮兵队。
    成立营务处,为参谋机关,成立粮台,为后勤机关,隶属于中军,由参军俞厚基负责。中军增加一个辎重队、一个医疗队、一个修理队。
    中军的权重和地位大大提高,下属部队不再设中军,改以“某部”相称。如营一级不再设中军,改设营部,职能与原先的中军相同。
    步兵营编制定为三个步兵队,营部下辖一个骑兵哨、一个炮兵哨,另有医官、工匠、火夫、旗手等,总人数约为五百人。营不再设中军,改以营部相称。步兵队设三个步兵哨、一个炮兵伍、一个旗手伍(骑兵),一个火夫伍、总人数约一百二十人。
    守兵营专司守城,即为明军中的守城兵,额定为三百人,主要负责防守永安。
    这样一来,丹初需增募两千多人,还得购置军械武器。以永安州现有的钱粮计算,勉强够用。
    这件事,交给俞厚基具体操办。二人一路行影不离,已经商议好了细节,具体的人事、编制都已大致确定。
    丹初说道:“扩军的事,明天就发出命令,正月初八之前,新兵要募集到位,最晚初十时,就要开始训练。此事由老俞操办,为当前最为紧要之事。”
    俞厚基勇于任事,说道:“诺,从现在到初十还有半个月,时间上够了。”
    两人已经筹划多时,何云也提前向永安各地做过预告,募兵之事当无问题。
    “我交待给你的事,办妥了吗?”
    匡时点点头,欲言又止。
    丹初曾给匡时写密信,要他到莫氏家中试探口风,看能否寻找一个莫氏女儿做妾。
    莫氏持抗清立场,拥护丹初驻扎永安。但对丹初来说,这还不够。日后,他还需要更多的钱粮扩充军队,需要在永安实施着佃纳粮。
    没有莫氏的倾力支持,扩充军队、着佃纳粮都难以顺利实施。与之联姻,无疑是最方便最现实的手段。
    在座都是自己的心腹,丹初也就向他们坦白了:“诸位,我打算纳莫氏女儿为妾。将来要实施着佃纳粮,阻力一定很大。只要莫氏肯倾力支持我们,着佃纳粮也好,扩军也好,都会好办许多。”
    莫氏一族的耕地占永安州四分之一,家产至少有十万金,是永安州第一号的豪强。
    既然主帅已经挑明,匡时也就说道:“莫氏有一女孩,为当今族长莫逊仕的嫡孙女、当家人莫光书的嫡女,名叫莫毓芬,今年十六岁,很得莫氏的宠爱。
    “她自幼不爱红装,习练武艺,擅使一杆红樱枪,自称若对方不是英雄,虽是皇帝亦不嫁,若对方是个英雄,即便为他做牛做马也愿意。
    “莫氏是大族,前来说媒的人一大把,她却都瞧不上。听说镇台有意纳妾,她倒是十分愿意,毫不拘泥。老族长虽宠爱她,亦愿意把她许给镇台。”
    丹初笑笑,说道:“那就妥了,明天派人去提亲,年前就过门。”
    他还真不是贪恋女色,急于纳莫毓芬为妾,更多是为了争取莫氏的支持。
    “第三件事,是在中军成立教导队,培训军官,我自任队长。这个新年,大家别想着享受了。我打算开展一期集训,为扩军后的训练做好准备。
    “第四件事,是完善军械武器。两千名新兵,需要大量的军械武器。老何老匡已有所准备,还得对照编制,做好调配……”
    (本章完)